1. 在一家公司里上班,當辭職的時候公司說要收取公司制服的費用.這該怎麼辦
按照法律來說,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剋扣職工工資。但實際當中還是有些行業特性存在的,如你所說的工作服問題,一般是這樣,公司提供工作服,那麼工作服費用應當由公司承擔,畢竟穿工作服的目的是為了公司的統一形象,並且是由公司規定的。但有部分公司會在離職時要求員工支付一定比例的工作服費用。我建議你,若你的離職是正常手續辦理的,則不進行支付。若離職手續不完全的,則建議不要因小失大,工資到手,稍許損失也無妨!
2. 辭職時,公司索要培訓費和勞保費是否合理
辭職單位不能收取任何費用,勞保費、招聘費都不行
如果單位提供專項培訓並且約定服務期,服務期內辭職需要支付剩餘服務期違約金。否則培訓費也不用付
《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3. 關於公司員工制服費用收取由那方出的問題···
新入職的員工,若沒到試用期結束就離開公司,一般是交回工作服,退回押金。已過試用期者,若工作時間較長,工作服可以不退,不過有的公司規定在離職時是必須歸還的,這是公司離職手續上必須的一個步驟。要不,離職員工穿工服在外惹點亂子,影響不就壞了!如果用人單位強制勞動者用工資購買工作服,那麼用人單位的做法違反勞動法及相關規章。這屬於用人單位單方對於勞動合同中關於工資支付約定的變更。按照勞動規章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剋扣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扣工資用於購買工作服,是違法的。工作服是應該公司免費提供的,按照勞動法,企業是不能收取這個費用的
4. 離職後,公司要求繳納職業裝費用,該怎麼維權
離職後,公司要求繳納職業裝費用,這樣做公司是違法的,可以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的,如果勞動仲裁後覺得不滿意,也不想服從是可以准備法律訴訟的。
法律依據為《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5. 你好!我是在一家國企上班,現在想要辭職,但是公司要求繳納制服折舊費合法嗎
這是不合法的,制服是公司給以職工的福利,你可以理直氣和的與廠方辯解,是在不行就到勞動局咨詢,他們會幫你的。
6. 離職時公司要求我賠償制服費用
肯定是不合法的!制服是公司為規范員工而免費給員工穿的,這個找員工要錢明顯是剋扣行為,到企業管理委員會或者到當地人事部門投訴他去!但是你要注意,一定要有證據,比如他們如果要扣錢的話你要他們給你開個收據,要簽字加蓋章的!這樣你打起官司來方便!
7. 公司向離職人員索要培訓費用三萬元合理嗎
很多人剛進入社會可能沒有什麼技術,當你去應聘時,公司可能會叫你先培訓。當然這個時候公司會和你說先墊付培訓費用,等你發工資後再交。有網友問公司向離職人員索賠培訓費用3萬元合理嗎?當然這種情況我們得分情況而論,得看你入職時和公司簽訂的合同,小編來說說我的看法吧!
公司為了人員的流失,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這個項目一定會標注清楚。其實我們站在公司角度來說,公司與員工簽訂這樣的合同也是可以理解,畢竟現在的離職率真的高。也有的公司免費為員工培訓,這時不管你有沒有過試用期,你都不需要交這筆培訓費,但具體還是得看合同,每一個公司的合同都不一樣。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那你們覺得公司這樣做合理嗎?快來說說你們的看法吧!
8. 試用期內離職,公司要求扣制服費是否合理
公司的做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違法行為,不過一般應為扣得錢比較少,也就沒有人願意花費精力和單位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