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那些部門國家規定需要穿制服
國家規定統一穿制服的是13類人員,而非19個行業。13類人員如下:
1、人民武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2、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3、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4、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
5、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6、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
7、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
(1)不穿制服要整頓擴展閱讀:
軍裝採用的是一種制式服裝,透過一個國家、一個時期軍服的質地、顏色和款式,不僅可以品出時代的審美,同時可以讀出政治、軍事、經濟、科技等方面的內容。
世界上的軍裝多數是綠色的,但在許多情況下,自然背景並非綠色,這就要求根據當時當地的背景條件、靈活合理選擇服裝顏色。
軍裝每次設計、更新時都要進行大量的測量、實驗工作。設計「84」式軍裝時,就曾經收集了27個國家的軍服樣品,對海陸空三軍的83個團、15000名不同體型戰士進行了實地測量。
「07」式軍服同樣也進行了大量的測量、實驗。據介紹,新軍裝是在駐港部隊軍裝基礎上改裝而來,「這主要是考慮到與國際接軌」。
❷ 交警不穿制服執法是否違法 謝謝
1、警察在著裝執行公務的時候,可以不主動出示警察證。人民警察的警服,包括警銜標志,也屬於執法的憑證。如果不穿警服執法,應當出示證件。
2=一般是2個人執法,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單獨執法,比如簡單的治安案件,可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只有一人。交通警察其實大多數情況下也是一個人執法的。
❸ 工商執法人員不穿工作制服能執法嗎
可以,但是要出示工作證明,和證件
❹ 工作期間不穿警服整改措施
普通警察在上路執勤、出警等工作活動中按照規定是應該穿警服的,否則屬於不規范上崗。但是因為警察的工作各異,有許多警察工作時間是不穿警服的,工作需要可能是指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比如外勤,比如特勤,比如跟蹤,比如需要穿便服 。還有需要偽裝的情況下。在執行一些特殊任務的時候也是可以不穿警服的。因為工作需要沒有特定的指向范圍。這個范圍很廣泛。可以不必糾結這個。但是有一點的前提,就是在當值期間,那麼警服是必須在身的。
❺ 執法局人員不穿制服是否有權利執法
不一定,但是如果他們有執法證明或者相關文件能證明他們目前所作所為是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話,就可以。但不排除有些執法部門為了混謠視聽做一些違規事情,就會穿便服執法,然後出事了可以嫁禍到別的原因或者非相關工作人員,比如最近比較熱門的詞語「臨時工」「司機」……等非國家機關正式編制人員。謝謝,望採納。
❻ 警察出警不穿制服不帶工作證是合法的嗎
便衣出行,可以不穿警服;但是必須攜帶工作證,否則出警違法。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2、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第九十二條: 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❼ 城管不穿制服可以執法嗎
城管不穿制服可以執法。但需要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7)不穿制服要整頓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
2、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
3、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的;
4、違反本法第十八條關於委託處罰的規定的。
❽ 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不穿制服,這算不算知法犯法
執行公務穿制服,頂多是內部規定,何談犯法?你先翻一條法律規定執行公務必須穿制服的來看看。相關規定只說執行公務要表明身份,出示證件也可以表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