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廠家能選取一些韌性好,吸水性強,耐磨的布料來加工衣服。而以前校服的款式大體相同。現在我們希望能夠採納歐板或有個性的設計。其式休閑的牛仔裝不失為一種好的選擇。因為它耐磨,壓風,而且是學生喜歡的裝束。時尚的休閑裝又是另一種韻味。相信這兩款校服的問世,必然會受到高中生的喜歡。在著色方面,我們堅決反對單一色。校服定做也可選擇幾樣顏色,但不能弄的五彩斑斕的。也不是在色彩才能突出學生們的朝氣蓬勃來的。
2. 中學生是否應該穿校服的聽證會策劃案
拿分走人呵呵,樓下繼續!
3. 聽證會的流程有哪些
1、「什麼是聽證會?」:從字面上講,聽證會就是聽取意見、證明是否正確合理合法的會議。聽證會起源於英美,從司法領域引入到立法、行政領域。我國現在的聽證會制度又與國外有所不同:主要是在行政、立法領域實行聽證制度。
2、(1)關於立法聽證:2000年3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首次將立法聽證引入立法程序:
第五條:「立法應當體現人民的意志,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保障人民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
第五十八條:「行政法規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的意見。聽取意見可以採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
所謂的立法聽證:是指立法機關採取會議形式,就某項社會問題是否需要立法、或者在立法過程中就草案內容是否合理、可行,公開地、直接地聽取公眾意見的程序制度。如:最近舉行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有關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准舉行立法聽證會。
(2)關於行政聽證:主要規定在《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中,是為了保證行政程序公開、民主、公正而設立的程序:《行政處罰法》第五章行政處罰的決定第三節聽證程序
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迴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聽證結束後,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
《行政許可法》第四章 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 第四節 聽證 第四十六條:「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並舉行聽證。」
第四十七條 :「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不同的是:《行政許可法》要求「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而《行政處罰法》則未做此要求。
3、「法律角度講這樣的會議和別的會議有什麼不同」:
從法律角度來看,與座談會、論證會相比,聽證會具有法定性、程序性、透明度高、參與人員更廣泛的特點,表現在:舉行聽證會的時間、地點、內容一般要事先向社會公布,允許公民報名參加,允許公民旁聽和新聞媒體采訪報道;聽證會要有不同意見甚至反對意見,要進行激烈公開辯論;聽證前一般都要規定聽證參加人和旁聽人的組成及權利,並對聽證內容、方式、聽證報告書等作出規定等。
聽證會制度追求和體現的是民主、公正、客觀,這是它與其他形式的會議的根本不同之處。雖然我國現階段的聽證制度還很不完善,如參加聽證會的人員范圍有限、透明度不夠、聽證會的拘束力較低等,致使聽證經常流於形式,人民滿意度不高,但能夠舉行聽證,畢竟是在民主的進程中又邁進了一步,期待聽證制度的進一步發展吧。
4. 聽證會要注意什麼
聽證會紀律和注意事項
一、參會人員要按時進入聽證會場,自覺佩戴價格主管部門制發的會議標識,並按指定位置或區域就坐。
二、自覺維護會場秩序,不準大聲喧嘩、吵鬧、鼓掌等,未經批准不得錄音、錄像和拍照。
三、保持會場清靜,自覺關閉通訊工具或設為振動。會議開始後,請不要在場內接聽電話和四處走動。
四、發言和提問、有關陳述、質證和辯論的順序必須服從聽證主持人的安排,未經聽證主持人允許不得隨意發言、提問。
五、聽證參加人可以向有關經營者、行業組織、政府主管部門了解與聽證事項相關的情況;
出席聽證會,就聽證事項發表意見、闡明理由;
保守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
六、發言應文明禮貌,不得進行人身攻擊,不發表與會議主題無關的言論,聽證參加人每次發言時間原則上控制在5分鍾以內。
七、聽證會參加人應當審閱涉及本人的聽證筆錄並簽字,並有權對自己的意見進行修改和補充。 八、旁聽人員無權參與聽證會的質證和辯論,應當在會場保持安靜,不得有妨礙會場秩序的行為。在會議進行到相關程序時,經主持人指定,旁聽和列席人員代表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就指定的內容發言。
5. 高三政治:聽證會有什麼意義
1、聽證會首先組織形式上,又相關單位出面收集各方的意見,可以視為民主的組織形式。體現了我國的國家性質
2、聽證會處理的問題,往往是跟老百姓息息相關的問題,體現了黨的性質。
3、聽證會的出現是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一個里程碑,它接受了來自權力機關以外的聲音的介入,聽取了民意;
4、聽證會在及時了解國計民生的問題,鞏固了民主政權,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6. 假如現在讓你去參加聽證會影響提出什麼建議呢
現在讓我參加聽證會,我會提出當前道路狀況十分不好,交通信號燈設計不合理
7. 緊急,要校服聽證會的副本,最好是校方的觀點,謝謝啦!!!!
學生應該張揚個性,才有利於自身發展,更好適應未來社會!展示自我的心理需要,是青春期愛美的心理需要。更是培養自我創新思維的需要。
解脫束縛追求自由的需要。
試想:從小讓孩子在嚴格束縛當中成長,穿的、吃得、聽的、看得等等都是固定好的老套的,怎麼會能培養出思想獨立、想像力豐富、創造性思維的孩子呢!就跟一個小孩從小關閉在一個沒有人跡的屋子裡,他會變啞一樣。很多東西,在他們成長時期不培養,他們的特長、天賦就會漸漸退化 。這個可以作為參考資料,看看的校服采購為何問題頻出? 2008-02-02為攬校服業務,山西太原市一製作校服的生意人六年內給各中小學校長行賄,並將行賄過程寫成了5本行賄日記。案件審理後,受賄校長自揭全校教職工集體分回扣的內幕。許多人得知真相後,開始質疑校服采購中存在的商業賄賂問題。(2月1日《法制周報》)
中小學生到底該不該統一穿校服,一直以來都是個有爭議的話題。雖說統一校服有標志明顯、整齊劃一、便於管理等好處,但在各地,校服一直處於一種不受歡迎的狀態,學生不願穿,家長不願買。究其原因,除了校服設計欠美觀、「夏天穿著熱,冬天穿著冷」以外,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大家擔心校方從中牟利,成為學校亂收費的借口。
筆者在網上搜索了一下,包含「賄賂+校服」關鍵字的網頁竟達89700篇。幾年前,浙江瑞安「地下組織部長」案發後,牽扯出了該市50多名中小學校長在訂購校服時收受服裝生產商的賄賂案件,涉嫌金額達70多萬元。在山西太原的校服賄賂案件中,從校長、書記、教導主任、後勤主任、工會主席,到大隊輔導員、班主任老師,全被「回扣鏈」給串起來了。難怪人們抱怨校服已經成為「回扣服」、「腐敗服」。
去年12月份,在上海靜安區五四中學召開了一場「校園聽證會」,就學生提出的設立「無校服日」展開討論。聽證會上,全校500多名學生搶著要票出席,希望老師能支持他們追求屬於他們的個性裝扮。在一次民意調查中,一個班上36名學生都希望能設立「無校服日」,由此可見校服在學生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其實,學校讓學生穿校服本身並沒有錯,問題的關鍵在於缺乏有效的學校采購監督機制,使得學校采購商業賄賂問題頻出,導致學生、家長對校服產生反感。有鑒於此,筆者建議相關部門將學校采購納入到監管范圍內,從源頭上堵住可能產生的商業賄賂行為。同時,學校在要求學生購買統一校服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公開采購的各個環節,使家長做到心中有數;另一方面,學校要對那些家庭困難的學生予以照顧,免除或者部分免除他們的購買費用,做到人性化關懷。
筆者相信,如果學校能夠做到以上幾點,校服問題自然會迎刃而解。 (大洋網)(E15)
8. 1.召開聽證會應遵循哪些程序 2.你對改進聽證制度有什麼好的建議 問題急需您
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聽證制度的初衷是為了征詢盡可能多的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和看法,國內的聽證制度流於形式我感覺,在於人員的選擇缺乏透明性,隨機性
9. 「聽證會」有哪些舉行聽證會有什麼好處
聽證會起源於英美,是一種把司法審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聽證會模擬司法審判,由意見相反的雙方互相辯論,其結果通常對最後的處理有拘束力。在中國,除了行政程序中有聽證制度外,立法中也有聽證制度,已經有多個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規時進行了聽證。
具體來說,凡是在聽證會上提出的意見,決策者必須在最後裁決中作出回應,否則相關行為可能因此而無效。在美國行政法上,正式的聽證通常會有抽簽選定的對立雙方,由行政機關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聽證完全克隆法庭辯論,雙方不僅發表意見,還會提出自己的證人和文件來支持自己的觀點。最後行政法官必須像法院審判一樣做出最後的裁決,裁決必須詳盡地回應雙方的觀點,否則在司法審查中該裁決可能因程序問題而被判無效。
在國外,立法程序中也經常使用聽證會。立法中的聽證會相對要隨意一些,通過抽簽產生的聽證代表就某個法案發表自己的觀點,這些觀點將成為議員們投票時的重要參考。由於議員的言論、表決免責權,立法程序中的聽證會不像行政程序中的聽證會那樣有拘束力,換言之,議員可以完全無視聽證會上的意見,但是在一個民主體制下,議員要為選票著想,聽證會反映了選民的意見,很少有議員無視這些意見的存在。
在中國,除了行政程序中有聽證制度外,立法中也有聽證制度,已經有多個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規時進行了聽證,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時也進行了聽證。但中國的聽證制度有顯著的缺陷,行政程序中的聽證沒有拘束力,導致聽了也白聽;立法程序中的聽證由於透明度不夠,聽證代表很難充分恰當地表述意見,另外缺少民主機制,也使得聽證結果對立法機關的成員形不成事實上的約束。
因為最近的幾次關於價格調整的聽證會都是聽證會完了之後就漲價,被很多網民戲稱為「聽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