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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絲襪的天堂

發布時間:2021-06-20 22:38:38

㈠ 金寨筷中華外面號碼

一、歲時節令除夕農歷十二月三十日(月小為廿九日)又稱年三十、過年,家家貼春聯、年畫,晚上燒香祭天地,敬祖先,放鞭炮辭舊迎新,全家吃團圓飯。南溪地區有的人家中午祭天地,晚上祭祖後吃團圓飯。古碑、雙河等地區農民除夕祭祖,在煮熟的豬頭(俗稱元寶)上插一雙筷子,紀念其先祖從江西「筷子」一地遷來。往昔山區缺魚,燕子河等地用木雕魚代替,忌翻動。養牛戶晚上給牛喂一頓白米飯。俗諺:「打一千,罵一萬,年三十晚上要喂給一頓白米飯。」除夕夜晚燈火通明,「守歲」至深夜。近幾年凡有電視機的戶,全家欣賞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節目。春節農歷正月初一至初三為春節,又稱「過年」、「過大年」,為歷代相傳的重要節日,解放後法定放假三天。家家戶戶在一個月前就購魚肉、牽掛面、籌年貨;洗衣被、打掃環境,稱「掃塵」、「除塵」,准備過年。初一凌晨,開門放鞭炮,按舊歷書所示財神方向走幾步作揖行禮迎財神,稱出天方。南溪一帶開大門後,先用柴火頭向外拋擲,人再出門迎財神。早飯後,晚輩給長輩拜年,然後鄉鄰互相登門拜年。金家寨等集鎮有的在紅紙帖上寫「恭賀新喜」等詞語,作為賀年片投入門縫以示登門拜年。吳家店地區農民起五更吃早飯,稱吃更飯,然後出門拜年,有「初一叔、初二舅、初三老乾爺(岳父)家走」的俗語。1950年以後,縣、區、鄉政府每年組織幹部和文藝隊向烈軍屬、老紅軍拜年。元宵農歷正月十五日為元宵節,又稱燈節或上元節。縣人有「正月十五大似年」和「過年的火(鞭炮),十五的燈」諸俗語。凌晨1點鍾前就有人開始放鞭炮,直至上午8點左右。早上吃湯圓,寓意團圓。晚上張燈結綵,集鎮上按行業舉燈會。農村玩老牛燈、稱莊稼會,牛燈排在龍燈後,諸燈前。境內很多地方群眾還在晚上給死者送墳燈,又稱「送亮」。1950年後,縣、區文化部門在這天組織燈會和游藝活動。花朝農歷二月初二,舊傳為百花生日,又稱龍抬頭,至今視為傳統吉期。這天長工上工,農婦開始育瓜菜苗。斑竹園一帶婦女稱這一天為「花針節」,不做針線活。清明清明前10天和後10天為掃墓期(清明節的前一日稱寒食節除外),各家為祖墳培土、燒紙。山區在墳上插一紙標,丘崗平原地區在墳頭上壘兩塊圓錐形土塊。1950年後,學校組織師生到烈士墓、烈士紀念塔前悼念先烈。清明時節,春光明媚,學校師生、青年男女出門春遊,天堂寨、梅響兩水庫外來遊客日增。立夏節山區群眾重視過立夏節,備酒食,還為小兒稱體重,俗傳可免瘦夏。端午節農歷五月初五日,家家門上插香艾、蒲葉,吃粽子。過去用雄黃給兒童點耳朵眼,以防蚊叮蟲咬,佩帶有中葯香料的荷包、桃木老虎,手足系五色絲線,穿虎頭鞋,俗傳用以「避邪」。縣境北部點盤香、掛張天師像,東南部有的掛鍾馗像,今均不再掛此像。中元節農歷七月十五,俗稱鬼節,家家掃墓祭祖。新喪人家於此日做「七月半」,請道士「放施」,做「盂蘭會」,親友都去弔唁。江店區一帶做「七月半」多從十二日開始,十五日結束。七月上半月,鄉人忌走親串門,認為不吉利。中秋節農歷八月十五為中秋節,境內大多在中午過節,晚間在院內陳設瓜果月餅「賞月」。農村有晚間「摸秋」習俗,到田園里摸一些農作物,認為摸到高粱是「錢串子」,摸到大椒要害眼,摸到冬瓜要生兒子等。臘八農歷十二月初八為傳統吉日,俗稱「臘八」,婚姻可不擇期即定在此日。早餐吃「臘八粥」,用糯米煮稀飯,摻入豆、棗等多種食品。祭灶境內為農歷臘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俗諺「軍三民四」。流波江姓從江西被強行移民(視同「充軍」)來此,祭灶為二十三日;呂姓從皖南自動遷來,祭灶為二十四日。祭灶前一日「掃塵」,打掃室內外,粉刷鍋台。祭灶由主婦主持,貼「東廚司命九靈黃帝灶君」神位,供豆腐、糖稀,剪稻草、拌黃豆作灶王「馬料」。主婦祭拜禱告灶王「上天奏好事,下界保平安」。其餘如七夕、重陽等傳統節日,新中國成立後的元旦、國慶等節日,習俗多與各地相同。二、生產習俗開秧門栽秧的第一天放土槍土銃,敬土地神,稱開秧門。江店一帶栽秧時請塾師和親朋吃酒,稱吃秧碟。對栽秧速度快、質量好、帶頭領埂的能手,稱「埂師」,眾人敬他鵝頭、鴨頭,以示尊敬。栽秧前喝酒限三盅,主婦將肉塊用線串成一串,每串五塊,一人一串,稱三盅五塊。秧田栽完時,稱「了秧門」,栽秧人互相投擲田裡泥巴,稱「泥稻倉」,預祝豐收。打麻炮過去麻埠、開順等地砍麻時,放土銃,請人吃酒稱「吃麻碟」,以預祝豐收,對技術能手飯後主人送給毛巾或帽子,喝酒時坐首席,稱「打麻炮」。長工節農歷六月初六,長工放假一天,主人結算半年工錢,並決定其去留。木工尺寸木工做床,尺碼不離半,諧音「床不離伴」。做桌子尺碼不離九,諧音「桌不離酒」。做鍋蓋、桌面板用單數,忌用有分家含義的雙數。拜師民國年間,手工業中拜師學藝先請「中人」說合,請「中人」陪同師傅到家,徒弟酒席,行叩拜禮,簽訂合約,學藝期多為三年。滿師後,師傅送給一套工具,徒弟為師傅義務勞動半年或一年。三、生活習俗衣服清末至民國初年,境內勞動男子夏季穿短襟褂,釘5~7對布扣,也穿汗褡(背心),下穿粗腰寬筒的長褲、短褲。冬穿棉襖、棉褲、套褲(無褲襠的棉褲)。常年用腰帶系腰,用以擦汗或緊身,用布條裹腿以利上山。婦女穿齊膝的長褂或褂子,均為偏右大襟,寬筒長褲。褂褲邊沿滾邊綉花。四季都扎腿帶、系圍裙。富人士儒內穿短衫,外穿長衫,有的外套馬褂。眷屬冬穿旗袍,夏穿短袖長衫或短衫羅裙。30~40年代,政界和師生多穿中山裝、學生裝。抗日戰爭期間,穿長衫的減少,仍為便衣服式,但大中學生流行軍裝服式,男女式樣相同。50年代,一般群眾多穿中裝,但工作人員則男穿中山裝制服,女穿列寧裝,後逐漸普及。「文化大革命」中,「紅衛兵」興起黃軍裝熱。80年代,部份中青年開始穿西裝、滑雪衫、羽絨服、夾克、擊劍服、獵人裝、牛仔褲、連衣裙、蝙蝠衫等,花色款式多彩多樣。帽子民國時期,男子冬天戴瓜皮帽、氈帽、猴頭帽,夏戴十八圈粗草帽、小斗笠、涼帽篷子。老年婦女戴縐紗或絲包頭、帽夾子。兒童戴蓮花帽、虎頭帽。富戶戴皮帽、風帽、禮帽、細草帽。50~60年代,幹部、學生戴人民帽、八角帽、前進帽、棉軍帽。「文化大革命」期間以黃軍帽為時髦。80年代,帽式繁多,青年、兒童戴太陽帽、旅遊帽,成年人戴各式呢帽或毛線織的風帽,婦女和姑娘多用各式圍領、圍巾。發型清末,男子蓄發梳辮,勞動者辮子盤在頭上。民國時期多為光頭、平頭、分頭或後梳,成年婦女梳頭挽髻,姑娘梳辮子。民國22年以後,麻埠等集鎮理發匠使用推剪,公教人員及學生多為分頭、平頭或後梳。青年婦女開始剪發,稱「二刀毛子」。抗日戰爭期間,金家寨、麻埠、流波等集鎮居民受外來人的影響,中青年男子中有「飛機頭」,婦女有燙發的(火燙)。後來,農村理發匠也開始使用推剪,農村青年留發的增多,剃光頭的減少。小兒則多在前腦門蓄一塊毛發保護腦門,稱「糞撮子」。有的家長疼愛小孩,怕男孩生災害病,祈求健康長大,將孩子蓄發到12歲,有的在孩子後腦勺下留一小塊毛發,還有剃半個頭的叫「喜鵲頭」。50年代以後,上述小兒發式在農村中仍有存在,同時已部分改為平頭、學生頭。70年代,城鎮中青年婦女有燙發的,為電燙、化學燙,少數男青年也開始燙發。首飾民國年間,少兒戴銀項圈、銀鎖。婦女戴頭簪、手環、手鐲等首飾,貧戶為銀、銅製品,富戶為金、銀、玉質,同時頭上常戴絨花、絹花或鮮花。富戶男子帶金戒指,50年代起中斷。80年代,有的女青年戴耳環、項鏈,有些個體男女經商戶戴有金戒指。鞋襪清末民國以來,縣人習慣穿手工做的圓口的白底黑幫布鞋,婦女常穿綉花鞋。貧困勞動者多穿草鞋,冬天用布包腳穿龍頭草鞋,雨天穿木屐。經濟條件好的人家,冬穿襯有鵝絨或棉絮的棉鞋,雨天穿膠鞋。30年代起,市場銷售球鞋,首先在學生中流行。後來,富有者穿皮鞋。50~60年代,開始流行勞保鞋及解放式球鞋。此後隨著製鞋工業的發展,有塑料、人造革、牛皮、豬皮製作的涼鞋、短統和高統皮鞋,草鞋亦為塑料、人造革涼鞋所取代。80年代,青少年女子流行穿高跟鞋,少數開始穿長統皮靴。縣人過去多穿土布縫制的布襪,並在襪底上綉花。40~50年代,穿土紗襪、線紗襪。70年代起流行穿錦綸絲襪,歷來手工製作布底襪並綉上花的習俗隨之改變。80年代,縣城女青年有的穿長筒絲光襪。民國時期,雨天勞動者赤腳或穿木屐,少數人穿油布釘鞋、膠鞋。50年代,普及油布釘鞋。70年代,開始普及元寶口膠鞋。80年代,流行半統膠鞋。飯食縣人吃飯以大米為主,輔以玉米和麥豆、山芋。大部分為一日三餐。民國年間,農民每年要吃一半到三分之二的雜糧,一日一干兩稀或一稀一干。荒年靠葛根、橡栗、野菜等摻糧度日。栽秧、割稻、砍麻等忙季,下午加一餐「下晝」。山區農戶春節用糯米打糍粑,外出作干糧可隨時烤熱充飢。玉米磨成粉後,大粒的煮稀飯或摻米煮干飯,粉面做粑粑,70年代後食用日少。菜餚日常佐餐主要為新鮮蔬菜及其腌、泡、曬製品,山區還採摘竹筍、香椿頭、黃花菜、花葉菜、蕨菜、薇菜做菜。60年代引進西紅柿、馬鈴薯、洋蔥,人工培植木耳、香菇。肉食以家禽家畜和魚類為主。山麻雞、果子狸視為山珍。山區風味菜有板栗燒仔雞、煙熏臘肉、風羊肉、紅豆腐、灌血腸、肉燜掛面、糯米灌大腸。民國年間,富戶宴客有魚翅席、海參席。斑竹園、南溪等地有13盤果子、13碟涼盤、24~48碗的筵席。普通人家通行「流水席」九菜一湯,雙河一帶有十三席,南溪有酸甜苦辣四味十六席,開順、麻埠等地新女婿上門以十碗十碟或十二碗十二碟相待,稱「候新親」,沿襲至今。進入80年代,鱉(甲魚)列為珍品。烹調技藝,花色也比往昔多樣,且較60~70年代奢費。一鍋熟山區農戶燒柴薪,冬季燒柴取暖,每家屋內挖一直徑50~70厘米,深約20厘米的火籠,同時,在屋樑上懸木質滑竿吊一鐵鍋,在火籠上吊鍋可隨意升降。吃飯時幾樣燒熟的菜放入鍋內,稱「一鍋熟」、「一鍋煮」,家人或來客圍坐火籠四周,烤火、吃熱菜、敘話。如果喝酒,每人雙手分別拿碗、筷和酒杯。山外和集鎮居民,冬季將熟菜放入鐵制「小耳鍋」,再放在燒有木炭或明火的小爐子上,以便吃熱菜。飲茶本縣為名茶產區,縣人有飲茶嗜好。麻埠、流波等集鎮居民嗜茶,起床後首先泡茶喝,並講究色、香、味,水質清澈,用開水沖泡。小吊酒又稱小窯酒,秋收後山區居民習慣用大米或稻穀釀酒自飲和待客。此種酒口感不甚濃烈,但有後勁。住房山區有×家大灣、×家院牆,一姓數代同住一院,只有一個前後門,形成一個有機的建築群。其中分戶各自獨立,因此裡面有很多小門,生人進入沒有主人帶路很難走得出去。這些院、牆歷經數代逐步建成,後蓋的住房,按族中長幼排列,有「長子不離堂前地」的俗語。屋基地勢有高有低,大房高於二房,老二高於老三,最小的兒子住處稱「龍尾巴」。現今各門戶多單獨蓋屋。室內陳設50年代,一家三間房屋,當中一間為堂屋,上方有條幾(舊稱香案),放供具、家譜等,下放方桌,桌兩邊為椅子。正中牆上,民國年間貼「天地國親師位」,50~60年代多貼毛主席像,70~80年代多貼印製的山水景物中堂幅畫,兩邊為對聯。上方吊一「神棚」,貼斗方,鑲雲邊圖案。山區常用的傢具有暖壺桶、烘籃、站桶、坎櫃等。暖壺桶,為圓形帶蓋木桶,沖泡茶後茶壺放入桶中,周圍用棉絮、稻草等覆蓋捂緊,防止茶涼。烘籃,為竹編提籃,放進有碎炭火的小火爐,供老人、小孩取暖。站桶,為底大口小的圓形木桶,中隔一漏花木板,板下放有火爐,供小兒冬季站在桶里漏花木板上取暖。坎櫃,長方形有四條腿的大櫃,高約60~70厘米,長約1米,寬約60厘米,蓋子向上掀開,櫃內裝衣被、錢物或糧食。多數人家置兩只並排放。現很少新置,已為其它傢具所代替。四、禮儀習俗婚嫁說媒、相親過去男女婚姻由父母作主,並按門當戶對老習慣,由媒人向雙方家長說合。男方還請算命的為男女青年推算「八字」,稱合大婚。縣內有屬雞、屬狗的不能相配等迷信說法,現已不信這些。經媒人牽線雙方同意後,由媒人帶男青年或女青年分別拜見對方家長,俗稱相親,並送些禮物稱上門禮。現今有的男女青年先相識戀愛,並多徵得家長同意,也請人當介紹人,帶男青年前往女家會見其家長,以示尊重。訂婚男方選定日期後,請主媒、陪媒吃飯,邀親友作陪。農村也有由雙方父母包訂娃娃親的。送日子過去男家按歷書上吉利的日子擇定結婚日期,用紅帖子寫好「求書」和供女方答復的「回書」,請媒人連同一些禮物送到女家。現今集鎮居民多免去下書子的禮俗,並選在元旦、二月初二、五一、十月一日、臘月初八等吉日結婚。近年鄉村開始建立協調會組織,貫徹精神文明建設,提倡婚事從簡,不搞大操大,但仍有講排場的情況。迎娶過去男方備花轎、禮物,由媒人帶到女家迎親。女子在點上香燭的堂屋辭拜祖先、父母,有的地方兄長背新娘上轎,並由近親陪送,嫁妝也同時運到男家。花轎到男方門前,新郎在門前迎接並向轎內新娘作揖或鞠躬。新娘由兩名陪伴攙扶走入新房。1949年以後,先到政府登記,由陪伴一同步行到男家,新郎亦不再作揖、鞠躬。80年代,縣城有的用小汽車、農村有的用拖拉機迎娶新娘。拜堂過去結婚舉行拜堂儀式,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然後送入洞房。從新娘進門到送入洞房,還有人唱一首首四言八句的喜句(賀詞),增添歡樂氣氛。現今多不舉行拜堂儀式,結婚之日請親友吃喜酒,新郎新娘向客人敬酒,三鞠躬。70~80年代有的青年舉行旅行結婚,有的地方由當地共青團組織主持舉集體結婚儀式。鬧房新娘入洞房,農村中多有其表兄弟跟進鬧房,有三天不分大和小的說法。有的地方,晚上有表兄弟設法藏匿新房內偷聽新婚夫婦講話,傳為笑柄。青山、燕子河、斑竹園等地有的青年在新婚三天內,採取翻窗、揭瓦、挖牆洞等方法進入洞房,揭掉新婚夫妻的被子取樂,以期夫妻健康,男方父母不但不阻止,在揭掉被子後還放鞭炮、請喝喜酒。喝喜酒時,有的客人用紅色顏料朝男方家長臉上抹紅取鬧,增添歡樂氣氛。會親結婚三天後,男方家長宴請女方家長,男女各一桌,請親友相陪。回門結婚後第九天或一月內,男女青年攜帶禮物同去女方家,女方父母及受禮戶一一設宴招待新婿。今多結婚第三天回門。

㈡ 金寨特殊節日風俗

一、歲時節令


除夕農歷十二月三十日(月小為廿九日)又稱年三十、過年,家家貼春聯、年畫,晚上燒香祭天地,敬祖先,放鞭炮辭舊迎新,全家吃團圓飯。南溪地區有的人家中午祭天地,晚上祭祖後吃團圓飯。古碑、雙河等地區農民除夕祭祖,在煮熟的豬頭(俗稱元寶)上插一雙筷子,紀念其先祖從江西「筷子」一地遷來。往昔山區缺魚,燕子河等地用木雕魚代替,忌翻動。養牛戶晚上給牛喂一頓白米飯。俗諺:「打一千,罵一萬,年三十晚上要喂給一頓白米飯。」除夕夜晚燈火通明,「守歲」至深夜。近幾年凡有電視機的戶,全家欣賞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節目。


春節農歷正月初一至初三為春節,又稱「過年」、「過大年」,為歷代相傳的重要節日,解放後法定放假三天。家家戶戶在一個月前就購魚肉、牽掛面、籌辦年貨;洗衣被、打掃環境,稱「掃塵」、「除塵」,准備過年。

初一凌晨,開門放鞭炮,按舊歷書所示財神方向走幾步作揖行禮迎財神,稱出天方。南溪一帶開大門後,先用柴火頭向外拋擲,人再出門迎財神。早飯後,晚輩給長輩拜年,然後鄉鄰互相登門拜年。金家寨等集鎮有的在紅紙帖上寫「恭賀新喜」等詞語,作為賀年片投入門縫以示登門拜年。吳家店地區農民起五更吃早飯,稱吃更飯,然後出門拜年,有「初一叔、初二舅、初三老乾爺(岳父)家走」的俗語。1950年以後,縣、區、鄉政府每年組織幹部和文藝隊向烈軍屬、老紅軍拜年。


元宵農歷正月十五日為元宵節,又稱燈節或上元節。縣人有「正月十五大似年」和「過年的火(鞭炮),十五的燈」諸俗語。凌晨1點鍾前就有人開始放鞭炮,直至上午8點左右。早上吃湯圓,寓意團圓。晚上張燈結綵,集鎮上按行業舉辦燈會。農村玩老牛燈、稱莊稼會,牛燈排在龍燈後,諸燈前。境內很多地方群眾還在晚上給死者送墳燈,又稱「送亮」。1950年後,縣、區文化部門在這天組織燈會和游藝活動。


花朝農歷二月初二,舊傳為百花生日,又稱龍抬頭,至今視為傳統吉期。這天長工上工,農婦開始育瓜菜苗。斑竹園一帶婦女稱這一天為「花針節」,不做針線活。


清明清明前10天和後10天為掃墓期(清明節的前一日稱寒食節除外),各家為祖墳培土、燒紙。山區在墳上插一紙標,丘崗平原地區在墳頭上壘兩塊圓錐形土塊。1950年後,學校組織師生到烈士墓、烈士紀念塔前悼念先烈。清明時節,春光明媚,學校師生、青年男女出門春遊,天堂寨、梅響兩水庫外來遊客日增。


立夏節山區群眾重視過立夏節,備酒食,還為小兒稱體重,俗傳可免瘦夏。


端午節農歷五月初五日,家家門上插香艾、蒲葉,吃粽子。過去用雄黃給兒童點耳朵眼,以防蚊叮蟲咬,佩帶有中葯香料的荷包、桃木老虎,手足系五色絲線,穿虎頭鞋,俗傳用以「避邪」。縣境北部點盤香、掛張天師像,東南部有的掛鍾馗像,今均不再掛此像。


中元節農歷七月十五,俗稱鬼節,家家掃墓祭祖。新喪人家於此日做「七月半」,請道士「放施」,做「盂蘭會」,親友都去弔唁。江店區一帶做「七月半」多從十二日開始,十五日結束。七月上半月,鄉人忌走親串門,認為不吉利。


中秋節農歷八月十五為中秋節,境內大多在中午過節,晚間在院內陳設瓜果月餅「賞月」。農村有晚間「摸秋」習俗,到田園里摸一些農作物,認為摸到高粱是「錢串子」,摸到大椒要害眼,摸到冬瓜要生兒子等。


臘八農歷十二月初八為傳統吉日,俗稱「臘八」,婚姻可不擇期即定在此日。早餐吃「臘八粥」,用糯米煮稀飯,摻入豆、棗等多種食品。


祭灶境內為農歷臘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俗諺「軍三民四」。流波江姓從江西被強行移民(視同「充軍」)來此,祭灶為二十三日;呂姓從皖南自動遷來,祭灶為二十四日。祭灶前一日「掃塵」,打掃室內外,粉刷鍋台。祭灶由主婦主持,貼「東廚司命九靈黃帝灶君」神位,供豆腐、糖稀,剪稻草、拌黃豆作灶王「馬料」。主婦祭拜禱告灶王「上天奏好事,下界保平安」。

其餘如七夕、重陽等傳統節日,新中國成立後的元旦、國慶等節日,習俗多與各地相同。

二、生產習俗


開秧門栽秧的第一天放土槍土銃,敬土地神,稱開秧門。江店一帶栽秧時請塾師和親朋吃酒,稱吃秧碟。對栽秧速度快、質量好、帶頭領埂的能手,稱「埂師」,眾人敬他鵝頭、鴨頭,以示尊敬。栽秧前喝酒限三盅,主婦將肉塊用線串成一串,每串五塊,一人一串,稱三盅五塊。秧田栽完時,稱「了秧門」,栽秧人互相投擲田裡泥巴,稱「泥稻倉」,預祝豐收。


打麻炮過去麻埠、開順等地砍麻時,放土銃,請人吃酒稱「吃麻碟」,以預祝豐收,對技術能手飯後主人送給毛巾或帽子,喝酒時坐首席,稱「打麻炮」。


長工節農歷六月初六,長工放假一天,主人結算半年工錢,並決定其去留。


木工尺寸木工做床,尺碼不離半,諧音「床不離伴」。做桌子尺碼不離九,諧音「桌不離酒」。做鍋蓋、桌面板用單數,忌用有分家含義的雙數。


拜師民國年間,手工業中拜師學藝先請「中人」說合,請「中人」陪同師傅到家,徒弟辦酒席,行叩拜禮,簽訂合約,學藝期多為三年。滿師後,師傅送給一套工具,徒弟為師傅義務勞動半年或一年。

三、生活習俗


衣服清末至民國初年,境內勞動男子夏季穿短襟褂,釘5~7對布扣,也穿汗褡(背心),下穿粗腰寬筒的長褲、短褲。冬穿棉襖、棉褲、套褲(無褲襠的棉褲)。常年用腰帶系腰,用以擦汗或緊身,用布條裹腿以利上山。婦女穿齊膝的長褂或褂子,均為偏右大襟,寬筒長褲。褂褲邊沿滾邊綉花。四季都扎腿帶、系圍裙。

富人士儒內穿短衫,外穿長衫,有的外套馬褂。眷屬冬穿旗袍,夏穿短袖長衫或短衫羅裙。30~40年代,政界和師生多穿中山裝、學生裝。抗日戰爭期間,穿長衫的減少,仍為便衣服式,但大中學生流行軍裝服式,男女式樣相同。50年代,一般群眾多穿中裝,但工作人員則男穿中山裝制服,女穿列寧裝,後逐漸普及。「文化大革命」中,「紅衛兵」興起黃軍裝熱。80年代,部份中青年開始穿西裝、滑雪衫、羽絨服、夾克、擊劍服、獵人裝、牛仔褲、連衣裙、蝙蝠衫等,花色款式多彩多樣。


帽子民國時期,男子冬天戴瓜皮帽、氈帽、猴頭帽,夏戴十八圈粗草帽、小斗笠、涼帽篷子。老年婦女戴縐紗或絲包頭、帽夾子。兒童戴蓮花帽、虎頭帽。富戶戴皮帽、風帽、禮帽、細草帽。50~60年代,幹部、學生戴人民帽、八角帽、前進帽、棉軍帽。「文化大革命」期間以黃軍帽為時髦。80年代,帽式繁多,青年、兒童戴太陽帽、旅遊帽,成年人戴各式呢帽或毛線織的風帽,婦女和姑娘多用各式圍領、圍巾。


發型清末,男子蓄發梳辮,勞動者辮子盤在頭上。民國時期多為光頭、平頭、分頭或後梳,成年婦女梳頭挽髻,姑娘梳辮子。民國22年以後,麻埠等集鎮理發匠使用推剪,公教人員及學生多為分頭、平頭或後梳。青年婦女開始剪發,稱「二刀毛子」。抗日戰爭期間,金家寨、麻埠、流波等集鎮居民受外來人的影響,中青年男子中有「飛機頭」,婦女有燙發的(火燙)。後來,農村理發匠也開始使用推剪,農村青年留發的增多,剃光頭的減少。小兒則多在前腦門蓄一塊毛發保護腦門,稱「糞撮子」。有的家長疼愛小孩,怕男孩生災害病,祈求健康長大,將孩子蓄發到12歲,有的在孩子後腦勺下留一小塊毛發,還有剃半個頭的叫「喜鵲頭」。50年代以後,上述小兒發式在農村中仍有存在,同時已部分改為平頭、學生頭。70年代,城鎮中青年婦女有燙發的,為電燙、化學燙,少數男青年也開始燙發。


首飾民國年間,少兒戴銀項圈、銀鎖。婦女戴頭簪、手環、手鐲等首飾,貧戶為銀、銅製品,富戶為金、銀、玉質,同時頭上常戴絨花、絹花或鮮花。富戶男子帶金戒指,50年代起中斷。80年代,有的女青年戴耳環、項鏈,有些個體男女經商戶戴有金戒指。


鞋襪清末民國以來,縣人習慣穿手工做的圓口的白底黑幫布鞋,婦女常穿綉花鞋。貧困勞動者多穿草鞋,冬天用布包腳穿龍頭草鞋,雨天穿木屐。經濟條件好的人家,冬穿襯有鵝絨或棉絮的棉鞋,雨天穿膠鞋。30年代起,市場銷售球鞋,首先在學生中流行。後來,富有者穿皮鞋。50~60年代,開始流行勞保鞋及解放式球鞋。此後隨著製鞋工業的發展,有塑料、人造革、牛皮、豬皮製作的涼鞋、短統和高統皮鞋,草鞋亦為塑料、人造革涼鞋所取代。80年代,青少年女子流行穿高跟鞋,少數開始穿長統皮靴。

縣人過去多穿土布縫制的布襪,並在襪底上綉花。40~50年代,穿土紗襪、線紗襪。70年代起流行穿錦綸絲襪,歷來手工製作布底襪並綉上花的習俗隨之改變。80年代,縣城女青年有的穿長筒絲光襪。

民國時期,雨天勞動者赤腳或穿木屐,少數人穿油布釘鞋、膠鞋。50年代,普及油布釘鞋。70年代,開始普及元寶口膠鞋。80年代,流行半統膠鞋。


飯食縣人吃飯以大米為主,輔以玉米和麥豆、山芋。大部分為一日三餐。民國年間,農民每年要吃一半到三分之二的雜糧,一日一干兩稀或一稀一干。荒年靠葛根、橡栗、野菜等摻糧度日。栽秧、割稻、砍麻等忙季,下午加一餐「下晝」。山區農戶春節用糯米打糍粑,外出作干糧可隨時烤熱充飢。玉米磨成粉後,大粒的煮稀飯或摻米煮干飯,粉面做粑粑,70年代後食用日少。


菜餚日常佐餐主要為新鮮蔬菜及其腌、泡、曬製品,山區還採摘竹筍、香椿頭、黃花菜、花葉菜、蕨菜、薇菜做菜。60年代引進西紅柿、馬鈴薯、洋蔥,人工培植木耳、香菇。肉食以家禽家畜和魚類為主。山麻雞、果子狸視為山珍。山區風味菜有板栗燒仔雞、煙熏臘肉、風羊肉、紅豆腐、灌血腸、肉燜掛面、糯米灌大腸。

民國年間,富戶宴客有魚翅席、海參席。斑竹園、南溪等地有13盤果子、13碟涼盤、24~48碗的筵席。普通人家通行「流水席」九菜一湯,雙河一帶有十三席,南溪有酸甜苦辣四味十六席,開順、麻埠等地新女婿上門以十碗十碟或十二碗十二碟相待,稱「候新親」,沿襲至今。進入80年代,鱉(甲魚)列為珍品。烹調技藝,花色也比往昔多樣,且較60~70年代奢費。


一鍋熟山區農戶燒柴薪,冬季燒柴取暖,每家屋內挖一直徑50~70厘米,深約20厘米的火籠,同時,在屋樑上懸木質滑竿吊一鐵鍋,在火籠上吊鍋可隨意升降。吃飯時幾樣燒熟的菜放入鍋內,稱「一鍋熟」、「一鍋煮」,家人或來客圍坐火籠四周,烤火、吃熱菜、敘話。如果喝酒,每人雙手分別拿碗、筷和酒杯。山外和集鎮居民,冬季將熟菜放入鐵制「小耳鍋」,再放在燒有木炭或明火的小爐子上,以便吃熱菜。


飲茶本縣為名茶產區,縣人有飲茶嗜好。麻埠、流波等集鎮居民嗜茶,起床後首先泡茶喝,並講究色、香、味,水質清澈,用開水沖泡。


小吊酒又稱小窯酒,秋收後山區居民習慣用大米或稻穀釀酒自飲和待客。此種酒口感不甚濃烈,但有後勁。


住房山區有×家大灣、×家院牆,一姓數代同住一院,只有一個前後門,形成一個有機的建築群。其中分戶各自獨立,因此裡面有很多小門,生人進入沒有主人帶路很難走得出去。這些院、牆歷經數代逐步建成,後蓋的住房,按族中長幼排列,有「長子不離堂前地」的俗語。屋基地勢有高有低,大房高於二房,老二高於老三,最小的兒子住處稱「龍尾巴」。現今各門戶多單獨蓋屋。

室內陳設50年代,一家三間房屋,當中一間為堂屋,上方有條幾(舊稱香案),放供具、家譜等,下放方桌,桌兩邊為椅子。正中牆上,民國年間貼「天地國親師位」,50~60年代多貼毛主席像,70~80年代多貼印製的山水景物中堂幅畫,兩邊為對聯。上方吊一「神棚」,貼斗方,鑲雲邊圖案。山區常用的傢具有暖壺桶、烘籃、站桶、坎櫃等。暖壺桶,為圓形帶蓋木桶,沖泡茶後茶壺放入桶中,周圍用棉絮、稻草等覆蓋捂緊,防止茶涼。烘籃,為竹編提籃,放進有碎炭火的小火爐,供老人、小孩取暖。站桶,為底大口小的圓形木桶,中隔一漏花木板,板下放有火爐,供小兒冬季站在桶里漏花木板上取暖。坎櫃,長方形有四條腿的大櫃,高約60~70厘米,長約1米,寬約60厘米,蓋子向上掀開,櫃內裝衣被、錢物或糧食。多數人家置兩只並排放。現很少新置,已為其它傢具所代替。

四、禮儀習俗


婚嫁


說媒、相親過去男女婚姻由父母作主,並按門當戶對老習慣,由媒人向雙方家長說合。男方還請算命的為男女青年推算「八字」,稱合大婚。縣內有屬雞、屬狗的不能相配等迷信說法,現已不信這些。經媒人牽線雙方同意後,由媒人帶男青年或女青年分別拜見對方家長,俗稱相親,並送些禮物稱上門禮。現今有的男女青年先相識戀愛,並多徵得家長同意,也請人當介紹人,帶男青年前往女家會見其家長,以示尊重。


訂婚男方選定日期後,請主媒、陪媒吃飯,邀親友作陪。農村也有由雙方父母包辦訂娃娃親的。


送日子過去男家按歷書上吉利的日子擇定結婚日期,用紅帖子寫好「求書」和供女方答復的「回書」,請媒人連同一些禮物送到女家。現今集鎮居民多免去下書子的禮俗,並選在元旦、二月初二、五一、十月一日、臘月初八等吉日結婚。近年鄉村開始建立協調會組織,貫徹精神文明建設,提倡婚事從簡,不搞大操大辦,但仍有講排場的情況。


迎娶過去男方備花轎、禮物,由媒人帶到女家迎親。女子在點上香燭的堂屋辭拜祖先、父母,有的地方兄長背新娘上轎,並由近親陪送,嫁妝也同時運到男家。花轎到男方門前,新郎在門前迎接並向轎內新娘作揖或鞠躬。新娘由兩名陪伴攙扶走入新房。1949年以後,先到政府登記,由陪伴一同步行到男家,新郎亦不再作揖、鞠躬。80年代,縣城有的用小汽車、農村有的用拖拉機迎娶新娘。


拜堂過去結婚舉行拜堂儀式,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然後送入洞房。從新娘進門到送入洞房,還有人唱一首首四言八句的喜句(賀詞),增添歡樂氣氛。現今多不舉行拜堂儀式,結婚之日請親友吃喜酒,新郎新娘向客人敬酒,三鞠躬。70~80年代有的青年舉行旅行結婚,有的地方由當地共青團組織主持舉辦集體結婚儀式。


鬧房新娘入洞房,農村中多有其表兄弟跟進鬧房,有三天不分大和小的說法。有的地方,晚上有表兄弟設法藏匿新房內偷聽新婚夫婦講話,傳為笑柄。青山、燕子河、斑竹園等地有的青年在新婚三天內,採取翻窗、揭瓦、挖牆洞等方法進入洞房,揭掉新婚夫妻的被子取樂,以期夫妻健康,男方父母不但不阻止,在揭掉被子後還放鞭炮、請喝喜酒。喝喜酒時,有的客人用紅色顏料朝男方家長臉上抹紅取鬧,增添歡樂氣氛。


會親結婚三天後,男方家長宴請女方家長,男女各一桌,請親友相陪。


回門結婚後第九天或一月內,男女青年攜帶禮物同去女方家,女方父母及受禮戶一一設宴招待新婿。今多結婚第三天回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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