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情況不同
問問你們單位
㈡ 為什麼國家市場監管管理總局 沒有統一制服 2019
國家市場監管管理總局,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必須穿制服執法。
一、統一的服裝范圍和發放標准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制服主要發給所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人員。
原則上,為減少重復和浪費,發放方式如下:原工商系統現有執法人員制服不宜再發放,以更換新標識為主;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其他執法人員將換上新制服和新標識。
地方政府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配置和分配。
原則上,更換標准為:每季度首次發放兩套執法制服,每兩年發放一套;夏季將首次發布一個上限,並每兩年更新一次。首次發布兩套市場監督管理標志,每兩年更新一次。
二、統一著裝時間,並組織實施。
1、2016年3月1日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推出新的執法制服,並佩戴統一標志。
2、新換制服由轄區的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由當地財政部門予以保障。
3、嚴格按照規定,通過公開、公平、透明的招投標方式,選擇表面輔料、服裝服裝生產廠家。
4、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換衣任務按時完成。
(2)應急管理局執法制服多會配擴展閱讀:
按照文件的精神,市委和市政府調整工商管理系統,質量監督和食品和葯品監督我們地區整合和建立市場監督管理局2016年1月,承擔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區食品安全辦公室,工商,質量監督、食品葯品監督。
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員工仍穿著原工商、質檢、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的三套服裝。由於制服、標志不統一,對外造成群眾和管理對象之間的誤解。
這不僅影響了執法形象,而且嚴重製約了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為適應新的職能定位和工作需要,市監察局下發統一的「三頂大檐帽」,改為穿一套西服,這是進一步深化和落實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內在要求。
有利於市場監管局進一步理順內部職能,規范自身運作。有利於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各界明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的認定和批准,並對其進行監督。
有利於加強行政執法權威,推進依法行政。既提升了執法形象,又維護了執法權威,增強了各市場監管機構的團隊意識,增強了工作精神和創業精神。
在著裝方面,還制定了《制服著裝管理辦法》,嚴格規定著裝時間、著裝場合和著裝注意事項,強調著裝對執法的意義。
制服的發放應當嚴格限於持有市場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執法證書的人員,並不得在規定的工作和執法期間穿著。
㈢ 應急管理局女生適合執法嗎
現在執法必須得有執法證才能去執法,應急管理局他直播就是一個政府的一個下屬的一個單位。但是他不是執法部門。所以他治不了房,他也不適合去執法。現在執法人員必須得是公務員。在加上配備的執法證才能去脂肪。
㈣ 安監局有制服嗎
全國沒有統一安監局制服.
安監局全稱即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列入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安監局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
安監局在中央一級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監總局),省級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級和縣級也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的地區設辦事機構)。
安監局系統沒有全國統一的制服,但有的地方的安監局自己配發了服裝。
(4)應急管理局執法制服多會配擴展閱讀
安監局承擔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
組織國務院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
組織協調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國務院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國務院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㈤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有統一制服嗎
安監局全稱即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列入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安監局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
安監局在中央一級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監總局),省級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級和縣級也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的地區設辦事機構)。
安監局系統沒有全國統一的制服,但有的地方的安監局自己配發了服裝。
㈥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未發制服,穿原工商制服執法沒有問題吧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未發制服,穿原工商制服執法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等發了制服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必須穿新制服執法。
一、統一著裝范圍和發放標准。
新式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制服的主要發放范圍為各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在編人員。
為減少重復浪費,原則上發放方式為:原工商系統執法人員已有制服的不重發,主要是換發新標志標識;原質監、食葯監系統及其他執法人員則採取新發制服及新標志標識的方式統一著裝。
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配置和發放。
原則上換發標准為:各季執法制服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套;帽子首次發放夏冬帽各一頂,每兩年換發一次;市場監督管理標志標識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次。
二、統一換裝時間和組織實施。
1.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6年3月1日前啟用新執法制服,並佩戴統一式樣的標志標識。
2.新制服換裝工作由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自行組織實施,各地財政予以保障。
3.嚴格按照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以公開、公平、透明的競爭方式選定面輔材料、服裝服飾生產企業。
4.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實施,確保如期完成換裝任務。
(6)應急管理局執法制服多會配擴展閱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調整工商、質監、食葯監管理體制的文件精神,我區於2016年1月整合成立了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區食安辦、工商、質監、食葯監四部門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
在平時的工作中發現,工作人員仍然穿著原工商、質監、食葯監三套服裝,由於制服、標志的不統一,對外造成群眾和被管理對象的誤解。
既影響了執法形象,又嚴重製約了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為適應新的職能定位和工作需要,市監局統一配發了制服,由三頂「大檐帽」改穿一身衣,這是進一步深化、落實行政體制改革工作的內在要求。
有利於市場監管局進一步理順內部職能、規范自身運作;有利於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各界清晰識別、認可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並對其實行監督。
有利於強化行政執法權威、推進依法行政。既提升了執法形象,又維護了執法權威性,增強全體市場監管人員的團隊意識,提振了幹事創業的精神。
針對制服,該局還制定了制服著裝管理辦法,嚴格規定著裝時間、著裝場合、著裝注意事項,強調了執法服裝著裝意義。
制服配發范圍嚴格限於市場監管局持有執法資格證的在職人員穿著,不得在工作、執法期間規定之外的的時間穿著。
㈦ 國家現成立應急管理部,他的人員組成是警還是民
應急管理部組成人員不再有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已經轉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消防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下設的組織機構,由消防部隊現役編製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消防局,承擔救災救助工作,還要針對各種特殊災害,打造出若干個特勤隊、攻堅組、專業隊,成為現代化、專業化、職業化的綜合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來滿足各種復雜的特殊災害救援的需要。
(7)應急管理局執法制服多會配擴展閱讀
1、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並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
2、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一般性災害由地方各級政府負責,應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統一響應支援;發生特別重大災害時,應急管理部作為指揮部,協助中央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應急處置工作,保證政令暢通、指揮有效。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系,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3、考慮到中國地震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防災救災聯系緊密,劃由應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㈧ 安監局人員執法時是否應裝制服
沒有必要穿,我本人就是安監局執法支隊的。執法合法要求是:一、領導有指示,不是亂查一通。二、至少兩個執法人員參加。三、攜帶執法證。等等。。。。沒有制服要求
㈨ 應急管理部人員是否統一著裝
應急管理部人員是統一著裝的。
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一般性災害由地方各級政府負責,應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統一響應支援;發生特別重大災害時,應急管理部作為指揮部,協助中央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應急處置工作,保證政令暢通、指揮有效。
2、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系,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9)應急管理局執法制服多會配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1、組織編制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
2、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
3、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
㈩ 國家應急管理部執法用那個部門法律
根據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務院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中國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國家應急管理部執法用到的法律法規就很多了,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