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家談談各地的城管與警察制服差別有多大
[jǐng chá]
警察 (人民警察) 編輯
中國的警察即人民警察,包括公安警察、國安警察、檢察院法院系統的司法警察和監獄、戒毒、勞教部門的警察。人民警察依照國家法律履行警察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人民警察是國家公務員,實行公務員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完整的警銜制度,現行警服以藏藍為主色調。
❷ 為什麼城管的制服那麼像警服
保安的也像啊,這個又沒什麼,制服制服,款式有限,
顏色無非幾種,而且黑藍為主,不可能穿紅、黃之類
很多公司的白領、藍領都差不多。
❸ 持有仿製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就是外觀很像,但是 是城管啊。 保衛啊。 什麼的,就是臂章沒寫警察字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
《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
第九條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購買、穿著和佩帶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式樣、顏色、圖案相仿並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和標志。
第十六條 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沒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並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個人處十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生產、銷售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相仿並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或者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非法生產或者銷售,處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八條 穿著和佩帶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相仿並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或者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人民警察違反本規定,擅自贈送、出借或者出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的,由所在單位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一條 被處罰人對公安機關依照本規定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❹ 怎樣從著裝區分保安、警察、城管、協警、等人
城管的臂章是行政執法,沒個地方的形狀都不一樣,但肩章是一樣的
保安的號碼都是BA開頭的
警察嘛還是能一眼看出來的
協警的衣服跟警察差不多,就是臂章上寫的是協警或協勤(不過這個都是地方性的,很多地方不一樣)
❺ 為什麼很多部門的衣服和警察制服相似,難道不會影響警察執法嗎
首先,我們要知道,其實很多單位的「制服」其實是沒有國家正式許可的。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1986〕29號)文件要求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
(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三)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四)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
(五)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六)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七)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八)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
(九)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十)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
(十一)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十三)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
前兩年安監系統和城管系統也得到了國務院正式批復,可穿制服。
但是,現實中執法單位並不只有上面這幾家,還有一大堆需要執法(有法律法規明確授權)但是沒有國務院批準的穿制服的單位。比如旅遊、文化、運輸、食品、知識產權、物價等等單位。
這些單位執法時候,特別是在基層執法時候,如果穿便裝,就算拿省政府統一頒發的執法證,也會被群眾視為假冒公家人或者臨時工。
就算承認了你是公家人,威懾力也很低:因為你沒有像警察一樣直接使用合法暴力的權力。
當事人想配合就配合,不想配合就不配合。所謂行政執法部門,其實權力很小,對普通違法行為一般最多不過是貼個封條或者罰款(前提是有充足證據,而如果當事人不配合,則很難取證)。
甚至罰款也不是可以直接強制收取,如果當事人拒絕執行行政處罰決定,還要去請法院來幫忙(一般遇到重大違法行為才會這么做,畢竟程序太復雜了)。當然,這就是題外話了,今天就不展開說了。
而這些沒有國務院授權的單位,特別是基層單位,以工裝等名義配發服裝,就不可能再去單獨設計(因為不是統一行動,一個城市也就百八十個執法人員,單獨設計配發成本太高),只能以現成的制服進行「改裝」。
難么,哪家制服最有威懾力呢?毫無疑問是警察。
所以,地方執法單位就直接從制服廠家定警服,從標識廠定製肩章、臂章(改幾個漢字即可),一掛即可——既有強大的威懾力,又解決了在老百姓那邊公家人的身份認同問題。
❻ 2017年全國城管統一制服標識,車輛統一,會和警察一樣嗎
2017年全國城管統一制服標識,車輛上的標志也要統一。但是和警察的制服有著明顯的區別的。
根據《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第二條各級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規范穿著制式服裝和佩戴標志標識,嚴肅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儀容儀表及執法風紀,創新履職方式,規范執法行為,圍繞完善事中事後管理,推進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更好體現執法的統一性、權威性。
第六條地方各級城市管理部門從事一線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應當在執行公務時穿著統一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第七條直轄市和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城市管理部門從事一線執法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按照供應標准配發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6)城管和警察的制服那麼像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工作變動時應當:
(一)在城市管理部門內部調動時,由調入單位根據本單位的供應標准以及調離單位出具的制式服裝供應證明繼續供應制式服裝。其中,調離胸號號段范圍的,應當交回胸號,由調入單位重新配發。
(二)退休以及調離城市管理部門的人員,應收回所有標志標識。著裝後任職不滿一年調離城市管理部門的,除收回所有標志標識外,還應加收制式服裝工料費的20%,或者交回制式服裝。
(三)被開除、辭退及辭職人員,應收回所有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第二十六條影視製作單位和文藝團體因拍攝、演出需要,使用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的,應當報省級城市管理部門批准,並嚴格保管,非拍攝、演出時不得使用。各級城市管理部門及城市管理執法人員不得擅自贈送、出借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❼ 為什麼各地方的城管制服都不一樣呢
國務院文件本意是針對的社會上的企業單位仿製、仿穿警用制服的現象。因為城管制服沒有進行審批。所以也被牽連了進來。
由於體制問題,城管制服的審批一拖再拖。但是為了執法工作,只好「頂風」執法了。
希望大家不要把城管和企事業單位亂穿「制服」等同起來。 國務院早已明令禁止城管人員不得著統一制服,但有些單位借口執法方便而變通,因此出現了全國城管人員服裝不統一的現象。
❽ 全國各地的城管人員的制服為什麼不一樣
國務院早已明令禁止城管人員不得著統一制服,但有些單位借口執法方便而變通,因此出現了全國城管人員服裝不統一的現象。因為他們的衣服用的是老百姓的錢,那老百姓錢有多有少,比如 蘇州富,他們的衣服就好,滄州窮,所以他們的衣服就差點。
因為他們的衣服是他們的衣食父母(當地領導)挑的,領導喜歡什麼,他們就穿什麼,或者不穿什麼……
因為他們的權力不同,有的可以抓賣雞蛋的老婆婆,有的可以打烤紅薯的老伯伯,有的可以把同夥抓起來脫褲子…… 城管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政府行政部門,只是政府授權或委託處理一些城市管理事物的單位. 所以各地城管都是自行製作 配發的.
下面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統一著裝部門及人員名單
附件1:
經國務院批準的統一著裝部門及人員名單
一、公安部門
屬於人民警察建制並授予警銜的在編人民警察。
二、國家安全部門
國家安全機關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任務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三、司法部門
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四、法院系統
法院系統在編的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五、檢察院系統
檢察院系統在編的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六、海關系統
屬於海關建制並授予關銜的工作人員和緝私警察。
七、稅務系統
國稅和地稅系統直接從事征稅的工作人員。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
九、國家質檢部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在口岸從事檢驗檢疫的工作人員。
十、衛生部門
衛生部門直接從事食品衛生監督的專職工作人員。
十一、農業部門
1、沿海、邊境水域和內陸水域從事漁政監督檢查任務的專職漁政人員;
2、從事農業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
3、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涉外漁船檢驗和漁港監督的專職人員。
十二、林業部門
從事森林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
十三、交通部門
1、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港務監督的外勤工作人員和對外籍船舶檢驗的專職人員;
2、內河港務監督工作人員。
十四、國家海洋部門
國家海洋局所屬海洋調查船隊和從事海監船工作的專職人員、船員
❾ 為什麼城管的制服要設計得那麼像警察啊
本來就是執法部門
不存在像不像的問題
不過也是一個過程
原來城管的衣服大部分是灰色 那個時候城管基本上可以叫市容局
由於大部分是部隊退役人員 和建設局原執法人員組成
所以衣服大部分是部隊的那種顏色
後來改制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職責權利義務都增加了很多
而且執法局試點之前 中央就出過文件
地方執法部門衣服不可以選擇和部隊衣服一樣的顏色
於是成立的時候 基本統一了徽章 肩章 和衣服顏色
至於選擇藍色 也就是一個意思:藍色代表進步 包容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