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運輸部有文件要全國統一交通執法的制服車輛嗎
沒有,但是已經有依據了,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8〕63號)的文件:(五)加強執法保障。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將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相關經費保障。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有關統一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以及執法執勤用車(船艇)配備,按中央統一規定執行。加快執法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和信息化移動執法,強化執法信息共享。加強執法人員職業保障,依法參加社會保險、落實撫恤等政策,提高執法風險保障水平。-------「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是重點,因為目前交通執法人員的著裝還是叫做執法服裝,並非制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1986〕29號)的規定:
一、整頓著裝范圍,控制著裝人數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三)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四)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五)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六)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七)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八)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九)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十)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十一)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十三)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
三、加強對統一著裝的管理
(一)必須重申,批准統一著裝的許可權集中在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無權批准。經批準的著裝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規定,不得自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准。對自行批准著裝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準的,要追究批准人的責任,並一律由著裝人自己出錢,不得用公款報銷。今後國務院原則上不再批准增加統一著裝人員。
很明顯,交通執法並不在這個范圍內,制服的審批許可權在國務院,交通運輸部沒有這個許可權,他可以做出方案報國務院審批,因為現在有了依據,可惜一年多過去了,還是沒有什麼動靜!
2. 國家規定統一穿制服的19個行業都是什麼
國家規定統一穿制服的是13類人員,而非19個行業。13類人員如下:
1、人民武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2、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3、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4、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
5、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6、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
7、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
8、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
9、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10、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
11、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
13、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2)全國高速統一制服擴展閱讀: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人得著裝。公安機關和勞改勞教系統未著裝的在編幹警,如工作需要臨時穿警服的,可發公用警服。已發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後新增人員需著公用警服的,要嚴格審批手續,只發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頂,大衣一件。
服裝面料和供應標准:除對外開放口岸檢查檢驗機構涉外工作人員和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武漢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繼續著毛滌混紡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著裝人員一律穿化纖面料制服。供應品種公限外裝,不供內裝。公安幹警的絨衣、絨褲、蚊帳、掛包等,相應取消。
自費比例:除著警服人員外,其他著裝人員自已負擔的工料費,由現在的10%至20%提高到3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
3. 哈爾濱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制服是樣式是全國統一的嗎
是全國統一的制服。
4. 2017年全國城管統一制服標識,車輛統一,會和警察一樣嗎
2017年全國城管統一制服標識,車輛上的標志也要統一。但是和警察的制服有著明顯的區別的。
根據《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第二條各級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規范穿著制式服裝和佩戴標志標識,嚴肅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儀容儀表及執法風紀,創新履職方式,規范執法行為,圍繞完善事中事後管理,推進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更好體現執法的統一性、權威性。
第六條地方各級城市管理部門從事一線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應當在執行公務時穿著統一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第七條直轄市和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城市管理部門從事一線執法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按照供應標准配發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4)全國高速統一制服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工作變動時應當:
(一)在城市管理部門內部調動時,由調入單位根據本單位的供應標准以及調離單位出具的制式服裝供應證明繼續供應制式服裝。其中,調離胸號號段范圍的,應當交回胸號,由調入單位重新配發。
(二)退休以及調離城市管理部門的人員,應收回所有標志標識。著裝後任職不滿一年調離城市管理部門的,除收回所有標志標識外,還應加收制式服裝工料費的20%,或者交回制式服裝。
(三)被開除、辭退及辭職人員,應收回所有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第二十六條影視製作單位和文藝團體因拍攝、演出需要,使用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的,應當報省級城市管理部門批准,並嚴格保管,非拍攝、演出時不得使用。各級城市管理部門及城市管理執法人員不得擅自贈送、出借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5. 全國的高速費都是統一收費制度嗎
不是,各省有各省的收費標准。
收費的目的是償還貸款,收費的多少與高速公路投資額和貸款償還期限有關。
全國大致的標準是:0.25元---0.35元/公里。
6. 國家統計局有統一的制服嗎
統計局不是執法部門不需要統一制服,也就是說可以穿自己喜歡的衣服。
7. 城管制服、城管工作服全國有統一的標准嗎
管制服有好幾種,款式都差不多,就是標志差別很大,還有就是顏色也有區別,大多數的部門是有統一的標準的,但城管工作服是沒有什麼統一標準的,比如南方和北方的區別就比較大,你去凱維琳看看。
8. 國務院批準的制服是哪幾個部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可以穿著制服的政府機構工作人員:
9. 高速公路收費站制服什麼樣的
與路政的服裝一樣,都是咖啡色的。(高速公路收費人員屬於各地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辦安排的人員,其服裝與他們的是一樣,沒有別處的服裝)。
10. 什麼時候全國路政制服可以統一
沒出台文件,明年年初可以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