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保安服務管理制度
保安管理制度1.目的為加強保安隊伍的建設、強化管理、提高保安員的思想和專業水平,確保公司人員、物資財產安全。同時對保安隊伍實行科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 3.管理職責3.1 行政部是保安隊伍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整個保安隊伍的管理指導和建設;3.2保安組長是全體保安員的直接組織者和管理者,負責保安隊伍的日常管理;3.3保安領班負責本班次廠區的保安管理及安全管理;3.4保安員的管理職責:3.4.1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維護所管轄區的正常秩序;3.4.2保護服務區域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3.4.3糾正服務區內違章行為,把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機關或交服務區主管部門;3.4.4做好管轄區的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安全防範工作。
4.保安管理工作內容與要求4.1保安員的上崗條件4.1.1保安員的基本條件:年齡在20歲至40歲之間,身高1.70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軍人或具備保安工作經驗者;4.1.2保安員的素質要求:熱愛保安事業,忠於職守,文明執勤;精通保安服務業務,熟悉法律政策;具有良好的觀察力、分析判斷力,會做群眾工作;沉著機智多謀,英勇善斷;體魄健全。4.2保安員的權力4.2.1對出入公司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有權進行驗證、檢查;4.2.2對發生在公司內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對刑事案件等現行違法犯罪人員,有權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的權力;4.2.3對執勤中遇有違法犯罪人員不服制止,甚至行凶、報復的,可採取正當防衛;4.2.4有權檢查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四防」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發現隱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並向上級報告。4.3保安員禁止從事的行為4.3.1保安員不得非法剝奪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無人身搜查權,不得扣押或沒收他人證件和私有財物,不得辱罵毆打他人或者教唆毆打他人;4.3.2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沒有對其處罰的權力;4.3.3對有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監視,並向公安機關或保衛組織報告,但無偵查、扣押、搜查的權力。4.4保安員的紀律4.4.1認真學習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不斷增強法制觀念,嚴格依法辦事,在保安許可權范圍內進行保安服務;4.4.2加強組織紀律觀念,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保安員職責,做到准時上崗,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嚴格執行崗位職責;上班時間不喝酒、吸煙、 做私事,不準在工作崗位上接待親友,非當值保安人員,未經保安組長允許不得在崗位上長時間逗留;做到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服從命令,聽從指揮;4.4.3做到文明執勤,服裝整齊,儀表端正,精神飽滿,態度和藹,辦事公道,熱情為客人和員工服務;嚴禁出現刁難人,打罵人,侮辱人格的行為;增強互助互愛,共同提高,維護隊伍內部團結;4.4.4對進出物資嚴格按公司《物資出廠放行管理規定》執行,做到廉潔奉公,不謀私利,堅持原則, 是非分明。不被金錢、物質、美色所誘惑腐蝕,不利用工作之便索賄受賄及縱容包庇壞人、陷害好人;4.4.5嚴守公司秘密,未經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及客戶的一切文件、數據。 不擅自把無關人員帶入執勤范圍;4.4.6愛護公司財物,遵守公司設施與場地的使用守則,保安員損壞公司的財物或設施,公司可按被毀壞物品價值扣除相應工資作為賠償。嚴禁濫用職權、監守自盜或勾結他人偷盜,如犯有偷竊行為,將會被立即開除而不給予任何補償,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4.4.7保安須廉潔奉公,所有保安人員在遇他人贈送禮物(禮品、紅包等),必須第一時間禮貌向其拒絕,在對方非留下不可的情況下,需第一時間向領班匯報並作好禮物收受詳細記錄,絕不允許私自處理外來禮物。4.5保安員日常管理工作要求4.5.1保安員著裝要求4.5.1.1保持制服整潔統一。夏服:上衣扎入褲內、打領帶;冬服:內穿襯衣、襯衣下擺不得外露;冬季與夏季工作服不能混穿;不得戴歪帽、敞開外衣,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束緊,武裝帶必須扎緊並按規定佩戴廠牌、肩章;4.5.1.2制式外衣衣袖、衣領處不得顯露個人物品,服裝口袋裡不得裝過大過厚的物品以影響外觀;4.5.1.3著制服時要統一穿黑色皮鞋和深色襪子,保證無臟物,皮鞋黑亮干凈;4.5.1.4非上班時間或非公差,不得著制服外出;
4.5.1.5每個班次的保安服裝必須統一,要換裝整班全體隊員需全部換裝必須著裝統一;正確佩戴工作證(統一左胸袋口蓋1/4處);精神飽滿,面帶微笑,姿態良好;舉止文明、大方; 不袖手、背手,不將手插在衣袋裡。4.5.2保安員儀容儀表要求4.5.2.1儀容儀表端莊,不得蓄長指甲,不準燙發、染發,留長發、胡須;
4.5.2.2不準佩戴飾物上崗,當班時不得將任何物體夾於腋下;4.5.2.3站立時,按軍姿標准站立(立正或跨立),不準依靠牆壁或其它物體;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不得前頂後靠;4.5.2.4上班行走時用正規齊步,步速按軍訓內容規范要求;兩人行走時,不得勾肩搭背;4.5.2.5不得在崗位上出現吹口哨、哼歌、跺腳、伸懶腰等有傷風雅之行為; 4.5.2.6態度自然、大方、熱情、穩重、有禮貌,上級領導、客戶、高級訪客經過時必須敬禮;4.5.2.7執勤時,必須以理服人,處理問題要保持冷靜,語氣溫和、婉轉,不能和對方發生沖突;
4.5.2.8工作時必須使用禮貌用語,要「請」字當頭,「謝」字當尾,謙意不離嘴;切忌粗言穢語,不得譏笑或不理睬客人,不準與客人爭吵。4.5.3保安員的工作技能要求 4.5.3.1能熟記廠區的基本情況;熟悉廠區內消防設施及通道的具體情況;4.5.3.2能准確填寫各種表格、記錄;4.5.3.3能熟練掌握操作相關設備的操作程序,如電梯、廠區大門、各種滅火器材等。 4.5.4保安員站崗及巡邏要求 4.5.4. 1站崗a) 南大門:為樹立公司良好的窗口形象,在白班(7:30---19:30)必須保證有1人在外站崗,其中7:30—12:30、13:30——18:30必須以跨立姿勢站在崗台上(由該崗位兩隊員自行輪流換崗);b) 北大門:員工上下班時需保證兩人在外維持秩序並進行安全檢查,遇外來人員、車輛較多時必須有1人在外執勤、指揮。4.5.4.2 巡邏a) 巡邏人員必須清楚廠區內的設施及具體位置,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並上報;b) 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可疑聲響、聞到異味,應立即查明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上報上級領導或及時知會各相關部門); c) 對巡視情況要詳細記錄; d) 巡邏范圍:廠區內各區域和廠區外近圍牆地帶; e) 巡邏的時間和路線,要結合實際情況,採取「時間不定時,路線常變換」的原則;f) 在巡邏的方法上,可採取徒步、騎自行車巡邏與站立觀察相結合,重點部位潛伏與聽相結合。4.5.5保安人員交接班要求 4.5.5.1接班保安人員提前10分鍾在南大門前的廣場列隊集合;
4.5.5.2接班領班負責整隊,清點上班人員是否到齊,領班不在時可由組長指定人員負責帶隊;
4.5.5.3整理著裝完畢後,領班進行接班前講話,交待當注意事項,然後整隊(領班要將每次班前訓話作好記錄,每周交到組長處匯總)。4.5.7消防管理要求:保安員身兼義務消防員,在平時工作中應積極參加消防技能的學習培訓並認真做好消防器材的檢查維護,在發生火災時應全力配合各部門負責人進行滅火搶救工作。5.保安員處理問題的原則、方法5.1處理問題應遵循的原則:「依法辦事,執行制度,不徇私,以理服人」;5.2對不同性質的問題,應採取不同方法處理;對一般違反法規的問題如糾紛,可通過說服教育辦法解決,分清是非,耐心勸導,禮貌待人;對一時解決不了又有擴大趨勢的問題採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緩不可急,可順不可逆」盡力勸開,耐心調解把問題引向緩和,千萬不能讓矛盾激化,不利於問題解決;5.3在處理上: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違反情節明顯輕微不需處罰的,可當場教育,違反治安管理應處罰的,交公安機關處罰;對個別違法犯罪人員,應及時予以制止,把犯罪份子抓獲扭送公安機關處理。6.培訓為培養一支紀律嚴明、訓練有素、文明執勤、熱情服務的保安隊伍,必須對保安人員進行常規性的軍事化、規范化的學習和訓練。保安培訓分崗前培訓、在崗培訓、體能培訓、軍事訓練、消防培訓等。所有學習及培訓課程屬日常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各保安員必須積極參加,努力提高自身各項素質,如有怠工或私自不參加者按公司規定從嚴處理。
⑵ 企業保安制服管理制度/規定
1.保安人員在門崗值勤、小區巡邏、大廈檢查、軍訓及參加如表彰大會等重要會議時,必須按規定穿著公司統一制式的保安服裝、戴大蓋帽、系領帶、戴白色手套、穿黑色皮鞋、佩戴帽徽、胸卡等。
2.制服要保持整齊、挺刮、清潔;衣領、袖口洗滌干凈;穿襯衫要將下擺塞在褲腰內,袖口和褲管不得捲起來;帽徽、肩章要保持端正;胸卡別在左胸前、左上口袋的中間;不準赤腳穿涼鞋或拖鞋立崗、巡邏。
3.保安人員著裝要保持整潔,制服袋扣、領扣、襯衫袖扣必須扣好。穿大衣不準披在肩上,穿春秋套裝內穿白襯衫,系好領帶。注意儀容風紀,嚴禁制服、便服混穿或將制服穿離保安區域。
4.內外衣口袋內不準放過多東西,如香煙、打火機、火柴等;腰間皮帶上不準掛鑰匙及其他掛件;佩肩章的外套或襯衫須將肩章戴正。
5.大蓋帽要戴端正,對講機佩在腰間皮帶右後側,耳機塞在右耳,話筒別在襯衫左領上。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佩戴有色眼鏡。
⑶ 公安部對保安服的最新規定
2011式保安員服裝設計從服飾到顏色比2000式保安員服裝均有較大突破,整體採用莊重沉穩的深色系列職業服裝設計,為藍灰色外衣搭配淺灰色襯衣,服裝的顏色、服飾和服務標志等元素,明顯區別於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機關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制式服裝、標志服飾。此外,2011式保安員服裝的肩章圖案將直接體現保安員的職業等級。
⑷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42條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內容是:
第四十二條保安從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未經公安機關審核的;
(二)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備案或者撤銷備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在本單位以外或者物業管理區域以外開展保安服務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人員擔任保安員的;
(五)保安服務公司未對客戶單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務的合法性進行核查的,或者未將違法的保安服務要求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六)保安服務公司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簽訂、留存保安服務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留存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
客戶單位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留存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⑸ 保安規章制度的內容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製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准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著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記載員工出勤情況;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志、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監守自盜。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衛生;
9、早上7:00打開寫字樓及辦公室大門,晚上12:00鎖賽季寫字樓大門、辦公室大門及通向生產部的小門,於生產部上班前一小時打開生產部的大門;
10、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五、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管理部開出的《員工外出准行條》,有攜帶物品時,須有負責人檢查,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底。
3、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里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6、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鍾。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在《貨物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註明並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後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審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經主管核准擅自帶客參觀者;
5、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同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個來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簽核者;
4、員工上班外出,無《東淳公司上班時間員工外出准行條》、《請假單》者;
5、員工出廠,攜帶物品,《貨物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簽核者;
6、員工攜帶物品有《貨物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台見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匯報,如遇台見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准備著;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系,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斗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時交接班,詳細了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查看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八、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范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6、保安巡邏內容:
員工著並請穿戴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閑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志、疏散方向標志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衛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九、本制度由管理部門制定、修改、解釋,由總經理批准頒布執行。
⑹ 保安人員穿協警制服是不是違反了國家規定
那要看是什麼地方。有的地方派出所協警是屬於當地的保安公司管理的。也就是說 保安的衣服有可能和協警的一模一樣 但是 編號肯定是不同的。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到現在為止根本就沒有哪一條法律適用於協警的,法律上也根本沒有對於協警的具體規定,不像我們民警有《警察法》。協警的規定每個派出所是自己按照我們警察法的相關規定和轄區的性質進行調整的。
⑺ 公安部規定嚴禁保安穿警服,為何出現保安穿警服現象
我們生活的安定是因為有人民警察在全力維護社會治安,警察幫助人們抓到罪犯,讓人們的生活安全得到保障,警察更是人們心中的英雄。而警察身著的警服更是象徵著警察的權威,在人們心中的地位同樣很重要。可是人們卻會經常發現很多保安等非警察的職業穿著的制服非常類似於警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起到誤導作用。
保安需要穿著特定的保安服裝,不能穿著警服,保安是用來維護秩序,而不是引發事故的,所以對於保安的職位招聘,也一定要提高要求,不能隨意招聘保安人員。因為保安對於一定程度上的安保工作是有幫助的,所以首先就要提高招聘的門檻,對於保安的人品、素質等品質嚴格要求,同時增強保安的安全教育以及相關培訓,這樣才能發揮保安的積極作用,起到一定程度上維護治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