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制服是輔警的還是正式警察的
一個拐的是見習生,見習指的是警校的在校生,沒編制,兩個拐的是實習生,通過公務員考試考上警察後,有一年的實習期,期滿後掛正式警銜,屬於有編制的,應該叫實習生。
2. 輔警的著裝規定
輔警著裝,是指按規定穿著全市統一的輔警制式服裝,在崗在職的輔警,在工作執勤時必須著裝。
3. 輔警上崗多日卻遲遲不發警服咋回事
為規范輔警隊員著裝行為,樹立輔警隊伍的良好形象,著裝規定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因此,輔警可以穿警察制服。
輔警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輔警隊伍是一支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的隊伍,協助民警執法、維持公共安全,功能與配備介於現在的保安與正規警察之間,賦予基本的執法權,輔警會配備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輔警主要來源於本地市民,採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輔警成為一種新的職業。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警務輔助人員是公安機關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機關破解任務繁重與警力緊張矛盾的現實選擇,在協助民警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開展行政管理和服務人民群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4. 現在的保安制服與派出所輔警的制服多是一樣的,保安、輔警、到底該怎麼分辨
現在輔警的制服也標明是保安,然而輔警與保安必經在人們心目中有很大的區別。
輔警的形象同時也代表著公安的形象畢竟也是輔助公安工作的。工作的性質也有所不同,所以有著良好的素質。
而保安是籠統的在社會上隨意招聘的只要身體健康不滿六十歲多可以去做,主要任務就是站門崗。
所以有很多的保安,甚至不是保安的保安穿著和派出所輔警類似的保安制服在外面隨意散漫在各種場合,嚴重影響了派出所輔警協管員的形象。有些人認為協警就是保安所以乾的工作也是一樣的,就是這樣的認為所以導致老百姓對地方上保安的行為就是派出所協管的行為。雖然派出所協管是沒有執法權的,但是履行的職責是不一樣的是屬於公安部門直接的領導做的工作肯定是區別於地方上的保安。所以當派出所的協管到老百姓中去做工作時往往會受到部分老百姓的排擠,原因是保安太多了,到底是做啥的分不清了。
至於分辨警察和輔警看胸章就是警號帶英文字母的是輔警警察純數字還有臂章,上面分別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輔警。
5. 協警、輔警的制服全國統一嗎
不一定
沒喝多地方0制度會有些許不同
但大致上可以看的出來的
包括肩章
也會有不同
6. 輔警的著裝規定有哪些
輔警的著裝規定有:
1、輔警非因公外出、旅遊和下班後不應著裝。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者停職期間不得著裝。
2、輔警著裝時,不得夏、冬服裝混穿。參加重要慶典、集會等活動時應當著整潔的制服。
3、在辦公區內可以不戴制式帽。在室內應將脫下的制式帽子掛在相應的掛帽處,帽徽朝下,參加會議時,應將制式帽子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朝向自己。
4、輔警著裝時,不得佩戴其它與輔警身份或執行勤務無關的標志。執勤期間腰間不得佩戴鑰匙、手機等有礙執行勤務的掛飾附件。
5、輔警著裝執行勤務時,必須在上衣左胸側佩帶輔警支隊統一制發的輔警《上崗證》
6、輔警在公共場所應當衣著整齊。不得邊走邊吸煙、吃零食;不得袖手、搭肩、挽臂、嘻笑打鬧、席地坐卧。兩名以上輔警著裝徒步巡邏、執勤時,應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7、輔警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著裝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6)延安輔警制服擴展閱讀:
對違反規定的輔警,由市輔警支隊和輔警大隊進行糾察,情節輕微的當場教育、糾正;情節嚴重或者情節輕微但不服從檢查、糾察的,可扣留其輔警證件,並通知其所在單位,必要時,可以帶離現場進行審查教育,並視情予以通報。
在崗在職的輔警,在工作、執勤時必須著裝,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執行巡邏、守候任務不宜著裝的;
2、女輔警懷孕後體型發生明顯變化的;
3、其他不宜著裝的情形。
7. 交警和輔警服裝有什麼區別
有以下3點區別。
8. 輔警與警察的肩章問題
呵呵·我來回答··現在公安部章子都亂的···比如我··我以前輔警··帶的二級警督的弦······回答你第2個問題···輔警是可以靠公務員的··但是必須有大專 中專畢業證····輔警如果考過了··轉正了··並不是兩《 而是一顆心··
9. 輔警的作訓服是不是以後上班的制服了啊
這個不一定吧,看各個地方的規定,每個地方的規定不完全統一,所以他們是否穿制服也要看當地的規定了。
10. 輔警干多久發衣服
為規范輔警隊員著裝行為,樹立輔警隊伍的良好形象,著裝規定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
著裝規定
第一條為規范輔警隊員著裝行為,樹立輔警隊伍的良好形象,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輔警隊員(以下稱「輔警」)著裝,是指按規定穿著全市統一的輔警制式服裝。
第三條在崗在職的輔警,在工作、執勤時必須著裝,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執行巡邏、守候任務不宜著裝的;
2、女輔警懷孕後體型發生明顯變化的;
3、其他不宜著裝的情形。
第四條輔警非因公外出、旅遊和下班後不應著裝。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者停職期間不得著裝。
第五條輔警著裝時,不得夏、冬服裝混穿。參加重要慶典、集會等活動時應當著整潔的制服。
第六條在辦公區內可以不戴制式帽。在室內應將脫下的制式帽子掛在相應的掛帽處,帽徽朝下,參加會議時,應將制式帽子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朝向自己。
第七條輔警著裝時,不得佩戴其它與輔警身份或執行勤務無關的標志。執勤期間腰間不得佩戴鑰匙、手機等有礙執行勤務的掛飾附件。
第八條輔警著裝執行勤務時,必須在上衣左胸側佩帶輔警支隊統一制發的輔警《上崗證》。
第九條 輔警著裝時,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
2、不得穿拖鞋和赤足,不得穿黑色、棕色以外的皮鞋、涼鞋和草綠色以外的膠鞋。
集會、列隊時應按照要求穿顏色一致的皮鞋。男性輔警鞋跟不得高於3厘米,女性輔警鞋跟不得高於4厘米;
3、不得圍圍巾,不得外罩便服;
4、不得戴首飾、染彩發,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男性輔警不得留長發、大鬢角,卷發(自然卷除外),蓄鬍須。女性輔警不得用濃妝,披發不得過肩;
5、除駕駛機動車輛的輔警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第十條著裝的輔警在公共場所應當衣著整齊。不得邊走邊吸煙、吃零食;不得袖手、搭肩、挽臂、嘻笑打鬧、席地坐卧。兩名以上輔警著裝徒步巡邏、執勤時,應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第十一條輔警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著裝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十二條嚴禁將制式服裝贈送、轉賣或者借給非輔警人員。
第十三條 非輔警人員不得著輔警制式服裝。
第十四條對違反本規定的輔警,由市輔警支隊和輔警大隊進行糾察,情節輕微的當場教育、糾正;情節嚴重或者情節輕微但不服從檢查、糾察的,可扣留其輔警證件,並通知其所在單位,必要時,可以帶離現場進行審查教育,並視情予以通報。
第十五條輔警著裝換季時間由輔警支隊統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