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給員工做的正裝制服,開具的專票可以抵扣增值稅嗎
如果公司為一般納稅人給員工做的正裝制服,取得開具的專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稅的;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製作並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2.根據上述規定,經請示國家稅務局貨物與勞務稅司,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實行同一標准,既然由企業統一製作並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可以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樣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2. 員工工裝(西服)能否抵扣進項稅
員工的工裝西服計入福利費,但根據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製作並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不屬於個人消費。因此,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 員工服裝費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34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製作並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需要說明,企業所得稅將工作服認定為合理支出,並不意味著其增值稅進項稅金就一定可以抵扣,兩個稅種的規定標準是不同的。但借鑒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製作並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不屬於個人消費。因此,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稅收,是國民經濟最為重要的調節器,隨著經濟的發展,稅收法律愈發繁雜,稅收調整愈發頻繁,作為企業財務人員,掌握著企業的稅收命脈,迫切需要綜合的稅務管理能力,加入稅務經理專修班,掌握稅務實務、稅務籌劃、稅務稽查、稅務行政復議,拓寬稅務處理軟技能,成為優秀的財會人。
4. 單位發放工作服,進項稅額可否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購進固定資產; (二)用於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三)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六)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因此,單位購進的工作服‚ 用於以上六項范圍內的不能扣除進項稅額。 發放的工作服列入管理費科目。《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十五條管理費的規定是勞動保護費。您單位要改變「工作服」的叫法。應稱謂「勞動保護費」。
5. 工作服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是可以的,因為購入工作服發放員工屬於集體福利,屬於視同銷售所以進項稅可以扣。
以下都是視同銷售的行為,進項稅都可以抵扣。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增值稅進項稅不得扣除的有: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6. 為員工購買工作服的增值稅能不能抵扣啊
工作服應該屬於勞動保護物品,在企業所得稅中是允許稅前直接扣除的.因此,購進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也可以抵扣的.要與職工福利區分開來.如果是應該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的,則是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7. 我公司為一般納稅人,為員工購買制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
員工制服作為福利費外購的情況下不能視同銷售,是不可以抵扣進項稅的
8. 為員工購買工作服的增值稅能不能抵扣
工作服是勞動保護用品,屬於低值易耗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購進低值易耗品用於生產增值稅應稅產品的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的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可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
註明的增值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
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
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納稅人購進貨物如屬於允許抵扣的范
圍且取得合法扣稅憑的證可予以抵扣進項稅額。
9. 工作服的進項稅能否抵扣
分析:
1、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其進項稅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
工人的工作服是要從工人工資中扣除的,管理人員工作滿一年是免費的....」據此情況要分別處理:
a、「...工作服是要從工人工資中扣除的..另不能免費的管理人員工作服」視同銷售處理,進項稅可以抵扣,此部分采購業務及相關進項稅要另外分開記帳;
b、「...管理人員工作滿一年是免費的...」:因工作服是外購貨物,免費發給個人,雖然會用於工作方面,可能會被稅務認定為個人消費,已成為消費品進入消費領域,其進項稅不允許抵扣,該部分進項稅轉入進入相應采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