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警察和保安的服裝有什麼區別
市場中保安服多式多樣,但是與警服相比有三處地方是有明顯區別的:
(1)臂章
呈盾牌形,上方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間有「警察」兩個大字,下面配有「POLICE」的英文字樣,最下方還有萬里長城的畫像以及「公安」兩字;
(2)胸章
位於警服前胸,上面有警察的編號,每個警察的編號都不同,公安、國安民警和法院、檢察院法警的警號是六位,監獄勞教民警的警號是七位,沒有任何字母。通常情況下,協警前胸的編號往往帶有「XJ」字母,保安的編號帶有「BA」字母;
(3)肩章
上面有警銜,一個彎杠是學警,二個彎杠是協警,警員由四角星花組成,警司由一道銀色橫杠和銀色四角星花組成,警督由二道銀色橫杠和銀色四角星花組成,警監由一枚銀色橄欖枝和銀色四角星花組成。
⑵ 求關於中國警察警服與保安制服相似度社會調查表設計樣式及調查意見
穿這個衣服的都是社會主義的新造反幫派 回答完畢
⑶ 額...我看到一家公司保安的制服跟警察的很像,它是不是違反法律了
只要沒有臂章、警號、警銜,只能稱為類似於警服的服裝。打擦邊球
⑷ 現在的保安和協警的制服怎麼和警察的制服都差不多啊
不是差不多,是就是一樣的.
保安的袖標不同,協警的制服除了肩章不同,沒有編號(有的有,還有些警察學校的都有編號)
回答完畢~~ =_+
NO.1
⑸ 為什麼很多部門的衣服和警察制服相似,難道不會影響警察執法嗎
首先,我們要知道,其實很多單位的「制服」其實是沒有國家正式許可的。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1986〕29號)文件要求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
(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三)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四)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
(五)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六)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七)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八)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
(九)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十)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
(十一)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十三)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
前兩年安監系統和城管系統也得到了國務院正式批復,可穿制服。
但是,現實中執法單位並不只有上面這幾家,還有一大堆需要執法(有法律法規明確授權)但是沒有國務院批準的穿制服的單位。比如旅遊、文化、運輸、食品、知識產權、物價等等單位。
這些單位執法時候,特別是在基層執法時候,如果穿便裝,就算拿省政府統一頒發的執法證,也會被群眾視為假冒公家人或者臨時工。
就算承認了你是公家人,威懾力也很低:因為你沒有像警察一樣直接使用合法暴力的權力。
當事人想配合就配合,不想配合就不配合。所謂行政執法部門,其實權力很小,對普通違法行為一般最多不過是貼個封條或者罰款(前提是有充足證據,而如果當事人不配合,則很難取證)。
甚至罰款也不是可以直接強制收取,如果當事人拒絕執行行政處罰決定,還要去請法院來幫忙(一般遇到重大違法行為才會這么做,畢竟程序太復雜了)。當然,這就是題外話了,今天就不展開說了。
而這些沒有國務院授權的單位,特別是基層單位,以工裝等名義配發服裝,就不可能再去單獨設計(因為不是統一行動,一個城市也就百八十個執法人員,單獨設計配發成本太高),只能以現成的制服進行「改裝」。
難么,哪家制服最有威懾力呢?毫無疑問是警察。
所以,地方執法單位就直接從制服廠家定警服,從標識廠定製肩章、臂章(改幾個漢字即可),一掛即可——既有強大的威懾力,又解決了在老百姓那邊公家人的身份認同問題。
⑹ 為什麼保安的服裝必須要模仿公安和特警的服裝
保安的服裝誠然像公安和特警的服裝,那麼公安和特警的服裝又像誰呢?答案很簡單,像軍隊的服裝!而如果再問,為什麼警察的服裝要像軍隊呢?答案是,因為軍隊代表著一個社會的正義。
要說起來,公安和保安在工作性質上重合的地方實在太多了,只不過是許可權范圍的差別。在他們眼裡,公安屬於吃財政飯的,屬於官老爺那一群,保安屬於農民工群體,穿上像警察的服裝就等於是狐假虎威。
和警察部門相比,我不否認保安工作不僅薪水低,門檻更低,但是這些不能成為歧視保安工作的理由,制服像警察,和其他部門一樣,只不過是利用了人們對警察的一種普遍的敬畏心理,在具體的工作中順利一點,如果這也算是一種含有誤導和誘騙的惡行,為什麼沒有人去指責那些強勢部門?
看來,平等地對待一切勞動者,在許多人那裡還沒有成為常識!
⑺ 現在的保安制服與派出所輔警的制服多是一樣的,保安、輔警、到底該怎麼分辨
現在輔警的制服也標明是保安,然而輔警與保安必經在人們心目中有很大的區別。
輔警的形象同時也代表著公安的形象畢竟也是輔助公安工作的。工作的性質也有所不同,所以有著良好的素質。
而保安是籠統的在社會上隨意招聘的只要身體健康不滿六十歲多可以去做,主要任務就是站門崗。
所以有很多的保安,甚至不是保安的保安穿著和派出所輔警類似的保安制服在外面隨意散漫在各種場合,嚴重影響了派出所輔警協管員的形象。有些人認為協警就是保安所以乾的工作也是一樣的,就是這樣的認為所以導致老百姓對地方上保安的行為就是派出所協管的行為。雖然派出所協管是沒有執法權的,但是履行的職責是不一樣的是屬於公安部門直接的領導做的工作肯定是區別於地方上的保安。所以當派出所的協管到老百姓中去做工作時往往會受到部分老百姓的排擠,原因是保安太多了,到底是做啥的分不清了。
至於分辨警察和輔警看胸章就是警號帶英文字母的是輔警警察純數字還有臂章,上面分別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輔警。
⑻ 特勤是屬於警察的還是屬於保安的,特勤和特警怎麼一樣的的衣服,只是後面的子不一樣
警察和保安都有特勤,但兩者略有區別。
安保特勤一般身穿帶有「特勤」字樣的服裝,有的還有臂章以及胸前佩戴BA編號的標識牌,而公安特勤不會身穿「特勤」標志的服裝。
特勤有兩種,分別為安保特勤與公安特勤,一般特勤指的是公安特勤。
公安特勤隸屬於公安部門,在各公安分局、派出所中有特勤大隊是公安系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職責為城市反恐、維穩。
特勤和特警的區別:
特警,是警察的一種,也分為武警特警和公安特警,武警特警是處置暴力突發事件,而公安特警是屬於公安部管轄處置較小的突發事件,幾乎和普通警察無異。
特勤,屬臨時編制也就是臨時工無執法權,人員公開不佔有國家編制。特勤也分為公安特勤和一般特勤,公安特勤是在政府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協助的工作人員。而一般特勤指從事保衛治安工作的人員。
⑼ 警察制服和保安制服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
首先,在肩章上的不同,公安的分為肩章分三司、二司、一司、三督、二督、一督,然後是警監.....也就是一杠一、一杠二、一杠三、兩杠一、兩杠二、兩杠三、橄欖枝,國徽.....。
保安的肩章比較單一,大概都是兩個杠,三個五角星
從制服上,一部分保安穿的還是灰襯,現在警察統一換籃襯了。警察的胸牌上寫的是各地方的地名,六位數字的警號左邊警號右邊警牌。保安的胸牌上寫的是保安。
從臂章上看,警察的臂章寫的是警察,保安的臂章寫的是保安
領花冶有所不同,警察的是警徽
⑽ 持有仿製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就是外觀很像,但是 是城管啊。 保衛啊。 什麼的,就是臂章沒寫警察字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
《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
第九條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購買、穿著和佩帶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式樣、顏色、圖案相仿並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和標志。
第十六條 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沒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並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個人處十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生產、銷售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相仿並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或者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非法生產或者銷售,處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八條 穿著和佩帶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相仿並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或者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人民警察違反本規定,擅自贈送、出借或者出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的,由所在單位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一條 被處罰人對公安機關依照本規定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