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監局制服是不是就是安全監察制服
全國沒統一安監局制服
安全生產執法監察隊是安監下屬的一個部門(有些是分開,拿兩個法人資格),屬於安監局管轄,所以全國沒有統一的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制服。
2. 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待遇
我朋友在蘇州市吳江區安監局下面的執法大隊工作的,是區級單位的公務員,現在月平均工資5000多,年薪6萬以上,上班穿制服,有任務外出執勤執法,沒事情辦公室坐坐,沒什麼壓力,周末雙休,節假日休息,除非是值班。出差基本沒有,單位福利也很好,逢年過節東西發的不少。
3. 安監執法制服什麼時候能統一發敢
各地情況不同
問問你們單位
4.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有統一制服嗎
安監局全稱即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列入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安監局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
安監局在中央一級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監總局),省級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級和縣級也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的地區設辦事機構)。
安監局系統沒有全國統一的制服,但有的地方的安監局自己配發了服裝。
5.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執法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作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制服哪裡的好
這方方便的服裝,一般要定做,我知道的有一家叫凱維琳服裝公司的,我們這邊的城管大隊的服裝都是凱維琳定做,感覺個個挺精神的啊,應該不錯吧!
6. 安監局有制服嗎
全國沒有統一安監局制服.
安監局全稱即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列入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安監局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
安監局在中央一級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監總局),省級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級和縣級也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的地區設辦事機構)。
安監局系統沒有全國統一的制服,但有的地方的安監局自己配發了服裝。
(6)安全生產執法要有制服了擴展閱讀
安監局承擔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
組織國務院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
組織協調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國務院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國務院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7. 安監局人員執法時是否應裝制服
沒有必要穿,我本人就是安監局執法支隊的。執法合法要求是:一、領導有指示,不是亂查一通。二、至少兩個執法人員參加。三、攜帶執法證。等等。。。。沒有制服要求
8.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具體有些什麼作用發證的過程
安全生產執法證是行政機關人員在執行《安全生產法》行為時的證件,比如安全生產的檢查、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等。
發證程序:
一般地,由所在的單位向同級政府的法制部門(法制辦)提出申請,填寫《執法資格證》申請表,審查合格後參加法制部門(一般是省法制辦)舉辦的行政執法資格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後,發給《執法資格證》,所在的單位憑《執法資格證》向所在地政府法制辦申請辦理《執法證》。不是工作職能的需要,不辦理此類證件。
(8)安全生產執法要有制服了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針對當前我國安全生產形勢逐步好轉、安全生產相關 法律法規逐步完善、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相繼建立、整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隊伍不斷壯大的新形勢下,安全生產行政管理水平卻依然偏低,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 依法行政的能力參差不齊、辦案質量優劣不一,甚至出現嚴重的執法偏差等問題。
在系統總結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的經驗與教訓的基礎上,綜合運用辯證唯物主義方法、比較的方法、法律文件與實際相結合的方法,以法學理論為指導,依照 行政執法程序,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諸多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論述和探討,提出了「科學、嚴格、公正、文明」的安全生產執法模式。
9.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在監管執法中應當遵守的基本要求有哪 些
(一)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對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予以查封,並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