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那一次我忘穿校服了作文
啦啦啦,啦啦啦」,我邊哼著小曲,邊步伐輕快地向學校走去。今天是一周中的開頭,陽光又這么明媚,天空是那麼蔚藍,可是一個好兆頭啊!可是沒想到,一切象徵美好的事物都是「笑面虎」,竟會有「笑裡藏刀」這個絕世武功在等著我。 就在校門口時,我的一位要好的朋友冷不丁地拍我一下:「哥們,今天穿了一身黑色運動服,帥呆了呀!再配上一個眼鏡,嘖嘖,整一個名偵探柯南!」任何人得到誇獎和贊揚都會沾沾自喜,我當然也不例外。「只可惜……」「可惜什麼?」我追問道。「只可惜這件衣服穿得不是時候。
你跟我一樣慘,今天周一,馬老師讓全校師生穿校服!」「什……什麼?哪兒的事呀!」我雙眼一瞟,眼皮一翻,發現我的上衣跟校服的黑色差不多,立刻反駁道:「這不明明是校……」啊呀!原來穿著的不是校服,只是件黑色上衣罷了。事情到了這種地步,還能怎麼辦? 我左右為難,急得原地團團轉。現在回去換也來的及,不過家裡可能沒有人,還要上氣不接下氣地跑。
如果真這樣干,到了學校肯定早打過預備鈴了,更何況今天是星期一,還要舉行升旗儀式,不去吧,又怕別人拿著怪異的眼光看著自己,還怕老師叫家長,而且一般要穿校服的日子都是領導來檢查的日子,連國旗護衛隊的成員都有個別的不穿校服,成何體統?想來想去,光考慮的時間都要有十幾分鍾了,所以我不得不去了學校。 升旗時,我的服裝與其他人大大有別,顯得格外顯眼。
當馬老師說我們每個人都穿校服時,我羞愧地低下了頭。以後干什麼事,同學們都應該牢記在心,可不能像我這次這樣啊!
B. 我與校服的故事徵文
故事一
鎮上的生活真不一樣。
16歲的陳志起初十分驚訝地發現,原來這里喝水不用爭搶,洗澡不用去挑水,尿急了卻只能憋著;這里的課桌很平整,沒有洞洞,這里每個人都有好幾本書,回答問題卻要舉手。這里的學生還都穿校服,學校的名字印在背後,是大大的紅色的校名。那時的陳志認為,相比自己身上的舊布衫,校服是世界上最好看的衣服了,穿著校服讓他覺得融入了這個小鎮、這個學校,這些讓他興奮不已。於是他便一天到晚地穿著,小心翼翼地穿著。
高二的時候,陳志已經是一個健壯的小夥子了,校服便明顯跟不上他成長的步伐。不過陳志倒不在意好看不好看,褲腿太短就往下扯扯,衣服太小就勉強撐撐,這些對陳志來說,都不是問題。直到有一天,他的校服不堪重負,脫線了。於是很自然的,脫線的地方裂成一個大口子,囂張地不斷擴張著。這一罕見的現象惹來大家的鬨堂大笑,第一次,陳志有了一種臉紅羞愧的感覺,他低下頭,不敢面對大家,這才猛然發現,視線范圍內,竟找不到一件校服了。他斜過身子,開始打量起同桌的衣服,鮮艷的紅色外套和黑色的運動褲,和自己身上脫線的校服比起來,確實好看得多。那個下午,陳志一直埋著頭,直到脖子酸了都不敢抬頭,他覺得,這半天真的好漫長。
回到大姐家裡,陳志的心不安分起來,莫名的緊張催促著他必須講些什麼。終於,在晚飯的時候,陳志把醞釀了整整一個下午的想法說了出來:「姐,我想添件新衣服。」空氣彷彿在那一刻凝固了,姐夫「哼」的一聲打破了這般死寂,大姐慢慢放下碗,看了一眼陳志身上的衣服,可讓陳志失望的是,她並沒有說什麼,陳志也不敢再講什麼,他用力地往嘴裡扒飯。
這天晚上,陳志失眠了。近來的一幕幕都開始回放,姐夫一直以來的不滿,同學一直以來的厭惡,還有這冰冷的房間,許許多多陳志認為自己看不到的現象一下子清晰起來,這讓陳志很痛苦,也很害怕。可對他來說,他更害怕的是明天,他不知道明天可以穿什麼去面對那些眼尖的同學。於是,他開始埋怨起姐夫,埋怨他的小氣,埋怨他的冷漠,同時,他又想到了爸,他覺得很心酸,這種感覺讓他壓抑得透不過氣來。但很快,陳志便很實際地思考起明天怎麼去面對同學,他想不出辦法,一點都想不出。第一次,到了鎮上的陳志感覺到別人的眼光是異樣的,第一次,他感覺到那暗藍色的校服是世界上最貧窮的標志。這一切都與陳志心目中嚮往的天堂般的小鎮生活很不符,但他似乎無能為力,只能選擇硬著頭皮去面對。
迷迷糊糊睡了一夜,陳志破例沒有在聽到鬧鈴後馬上起床,他睜大眼睛仰躺在床上,有些問題其實是一個心理障礙,就像如今要陳志去面對那個校服問題。他覺得自己已經無法用對待衣服的態度去對待它,此時此刻,陳志覺得那堆過去自己十分寶貝的校服似乎昭示的是他一直深深隱藏的自卑和失望——有對小鎮生活的、有對自己的。
該上學去了,陳志這么對自己說,可是,當他的目光又一次停留在那堆校服上,他遲疑了。陳志心中有些抑鬱。他走下床,來到客廳,電視、沙發、茶幾……正是這一樣樣山裡沒有的玩意兒一直牽著陳志的心,或許,這些便是陳志心裡一直嚮往的東西。突然間,陳志的目光停留在茶幾上:幾張十塊和一些硬幣。錢並不多,而陳志卻像被釘住了一樣,第一次,那麼迫切地想要佔有它們。時間一分一秒過去,陳志的慾望愈發強烈起來。他真的很需要一件新衣服來幫助自己擺脫貧困和自卑。於是,走到茶幾旁,陳志的手在空中比畫了好幾下,隨即握住了錢,穩穩當當地揣進懷里。
揣著錢的陳志一路小跑直奔商場,完全忘記了此時他本該在教室里上課的事。第一次帶著錢進商場,陳志很興奮,似乎將剛才的不安和失望全拋在了腦後。他走得非常慢,左看看右晃晃,有時還裝出一副考慮的樣子,不過,並沒有人把他當成一個買東西的人,甚至覺得他要伺機偷東西。一些鋪主對他感到厭惡,不許他靠近,而這點,尚沉浸在新奇感中的陳志是怎麼也體會不到的。他只想找一件紅外套,一件可以顯得自己不窮的紅外套。
轉了一圈又一圈,終於他瞧見了,那是一件被掛在角落的紅色外套,扎眼的紅,卻像受了冷落一般。陳志按捺住內心的興奮,鼓起勇氣走進鋪子,鋪主抬起頭,瞄了他一眼,不耐煩地說:「買衣服?」話中帶著不屑。陳志拿出他一貫的認真表情點點頭,指著那件紅外套說:「我要那件!」鋪主順著他的手回頭看看那衣服,又打量一下陳志,輕描淡寫地說道:「最後一件,沒有了!你穿嫌小。」陳志的一腔熱情被人用冷水從頭潑到腳,本來他還想說些什麼,可一抬頭,就撞見鋪主冷漠的表情。他只好作罷。退出店鋪,陳志突然間有種被曝光的感覺,他覺得周圍許許多多鋪主都在審度著他,陳志甚至懷疑他的腦門上被刻上了「貧困」二字,這讓他害怕,想逃。於是揣著錢的陳志灰溜溜地從商場跑了出來。
他一點點意識到,即便是自己穿上了新衣服,也改變不了什麼。陳志發現自己不過是太想擺脫貧困和自卑而已。此時是正午,天空仍然沉悶,這讓他不舒服。陳志一直沒有想通自己在逃避什麼,但身不由己的,本該在教室上課的他此時卻揣著別人的錢在大街上晃悠,這聽起來多麼可怕!意識到這一點,陳志自己也很驚訝。
然而當回到空無一人的家裡,陳志剎那間明白,原來自己的自尊心一直在被傷害著。他把捏在手裡的錢放回客廳茶幾上,然後頭也不回地進了房間。此時,對陳志來說,校服不校服的已經不是問題了,問題關繫到他的自尊……
我知道他們都嫌我窮,我知道他們老在背後說我,我知道他們根本沒把我當做這里的一員,我還知道……陳志一連說了好幾個「我知道」,但一點點,他的聲音小了下去,小到他自己也聽不見。陳志說不下去了,漸漸地他發現自己的知道甚至連他自己也說服不了。或許,他們並沒有想這么多,或許,一切只不過是我的猜測。想到這里,陳志覺得自己有些荒唐,有些可笑。他欠了欠身子,似乎瞟見了漏進房間的余暉,這讓陳志心裡有些震動,之後,便有一種暖意彌漫開來。陳志眯了眯眼,感到一切似乎沒那麼糟了,房間也不再那樣冰冷,這個今天讓他絕望的小鎮也依舊是他嚮往的天堂。陳志放鬆地打了個哈欠,有些犯困……
陳志很香地睡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天剛微亮,他便精神抖擻地起床了。此刻的陳志是鬥志昂揚的,他仔仔細細穿戴好校服,挺了挺胸膛,忽然間覺得很有底氣,這給了他一種莫大的安全感和自信心。他認真地對自己說:要有志!隨後他笑了,抬起頭,眯著眼,看見一個滿滿當當的紅太陽被定格在並不寬大的窗戶里,充滿生機,充滿希望。
藍白相間,寬大舒服,簡單統一,這就是我們的校服,陪伴了我三年的那件校服。勾勒出我們青春少年的曼妙身姿,滿足我們個性飛揚的青春追求。現在我畢業了,天天一身明艷的我,卻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件校服,以及那件校服背後溫暖的故事。
我有一件防感冒的校服。
我討厭夏天,即使有美味的冰淇淋陪伴。炎炎夏日,校服罩身上,連身體也似乎窒息了。可今夏的校服卻退去悶熱,盛滿了愛。
窗外西沉的太陽還在散發余熱,可我卻渾身冷得發抖,連試卷上的字元也在搖曳。又是一股寒意襲來,我緊了緊校服,妄圖覓得一絲溫暖,卻只是徒勞。「穿上吧」,同桌將她的校服遞了過來,我感激地笑了笑。接著,前後桌的同學也將校服遞給了我,我一件又一件地披在身上,之前徹骨的寒意似乎消失了。七件校服將我包成了粽子,我的心一如粽子般——暖意濃濃。
我的感冒早已被校服治癒,可我身上似乎一直都穿有七件校服,正如它們的七個主人一直伴我左右。風吹雨打,七件校服為我遮擋,溫暖著我的身體;困難挫折,七件校服的主人幫我戰勝,溫暖著我的心。
此時的校服讓我收獲了一份濃濃的同學情。今天我想對七件校服的主人說聲謝謝,不,我想對全班同學說聲謝謝。我們也許爭吵過,也許陌生過,但感謝你們的陪伴讓我在跌倒時有了站起來的勇氣;讓我在失敗時有了繼續奮斗的動力;讓我在落寞時有了溫暖的汲取。
真心的謝謝你們,我友愛的同學們!
我還有一件防潮濕的校服。
那是一個陰雨綿綿的日子,又該有同學遲到了。「報告」,一個短促的聲音打破了朗朗的讀書聲,一個同學遲到了,水珠順著他黑色的頭發淌下,分不清是雨水還是汗水,校服也潮濕了。這時候,班主任李老師快步將同學帶到了辦公室,用毛巾輕輕地為同學擦拭著濕漉漉的頭發,為同學擰干潮濕的校服,然後還遞上了一杯熱茶給同學驅寒,最後找來了一件新的乾的校服給同學穿上。
我站在窗外靜靜地看著老師和同學——同學身上早已是乾爽整潔的校服,不再潮濕;但我的心卻早已潮濕了,只因老師關切的眼神、溫柔的話語和濃濃的愛意。
此時的校服讓我見證了一份深深的師長愛。今天我想對所有的老師說聲謝謝。忘不了的,是你們在我考試失利時的真誠鼓勵;忘不了的,是你們在一次次800米訓練中的迫切眼神;忘不了的,是你們在我犯錯誤時的耐心指導……
永留於心的,是那件溫暖的校服。
初中畢業了!一天,媽媽又在幫我收拾衣服,一件又一件的疊好,疊到校服時,我勸媽媽扔了它,那件毫無珍藏價值的校服。媽媽笑了笑,語重心長地說:「你說得沒錯,這校服藍里泛著白,白里透著黃,如一副疲倦的身軀。但是你難道忘了這校服背後的故事了嗎?」我思索著媽媽的話,腦海里掠過那些穿著校服的場面,形形色色的記憶湧上心頭,我突然明白了:媽媽為什麼會替我細心地將校服疊放在衣櫃中?媽媽是想為我保留一份記憶啊!
我輕輕地打開衣櫃,小心地拿出校服,筆直地站在鏡子前,鄭重地穿上它,鏡中泛白的藍,透黃的白,竟是如此的美麗。
此時的校服讓我懂得了一顆父母心。今天我想對我的父母說聲謝謝,不,我想對所有的爸爸媽媽說聲謝謝。我們長大了,也懂事了,我們會努力做一個好孩子,用你們為我們保留的記憶,一輩子愛著你們。
校服永遠保留在我的心中,永遠保留在我的青春記憶中,永遠保留在我對老師、同學、父母的感激與懷念中。
故事二
每個星期一的學校集體晨會上,學校規定學生是要穿校服的。雖然老師強調了這一點,但是孩子畢竟是孩子,所以有時難免會有幾個不穿校服的,問一下原因吧,如出一轍的都是「忘了」。
這不,今天又是星期一,照例的升旗儀式,然後是某位領導講話,在聽著集體晨會的時候,我注意到有兩個學生沒有穿校服,於是,決定利用剩餘的時間再問一問,想利用這個機會教育一下學生。
問了一下朱同學,說是「被媽媽洗掉了」,我又問了李同學,說是「忘了」,於是我就又「苦口婆心」地說:「我們要自己關心自己的事情。千萬不能什麼事情都依賴父母,比如星期一穿校服之類的事就應該自己做了……」這時,我看到鄭同學眼圈紅紅的,他當然也沒有穿校服,很當然的我就問起了他沒穿校服的原因,結果卻讓我「大吃一驚」,原來是他的爸爸不讓他穿。「為什麼?」我發現我的聲音高了八度,大概是我有史以來第一次聽到的「最荒唐」、「最可笑」的理由。我看到鄭同學的眼淚在眼眶裡打轉,而我的任何一個舉動都可以讓他的眼淚「飛泄而下」,但是我心裡很明白,鄭同學有錯嗎?他沒有錯!他也想穿著校服到學校,他也並不想被老師批評。
於是,我的語氣放低許多說:「你想穿的,對不對?」只見他用力地、非常肯定地點了點頭。「那麼,能告訴老師理由是什麼?爸爸說了理由嗎?」
「他說,我再穿了會弄臟的,他不想再洗了,已經放起來了。」
「哦,是這樣!」聽了鄭同學的話,我若有所思:我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對於鄭同學的爸爸我能說些什麼?於是,我對他說:「那麼,你怎麼看呢?老師知道你是想穿的,不想給班級抹黑的。所以,老師不怪你,同學們也不怪你,是不是。」我故意把最後三個字說得特別響亮,「是!」同學們齊聲回答。
「老師……我……」
「行,老師相信你能夠處理好這件事情。我們學校規定『在升旗儀式和重大集會時學生應該穿校服』,可能你爸爸不明白這一點。好,你回去後把這個問題跟爸爸好好溝通,相信你能行!老師把這件事交給你了。」
這時,我看到他眼中的眼淚最終滑落下來,但他臉上充滿了自信與笑意。
……
第二天一大早,我剛進教室門,鄭同學就跑過來說:「老師,昨天我回去跟爸爸說了,跟他講明了道理,爸爸說真不好意思,他以為校服可穿可不穿,因為洗干凈了,所以就沒讓我穿。今天……他還想來跟你說『對不起』……我沒讓他來!」
「是嗎?看來,你很能幹,說服了你爸爸。那為什麼不讓你爸爸來呢?」
「因為……」他不好意思地笑了,而我也忍不住笑了,說:「對,不用來。你比爸爸懂事。」說著,我們倆都笑了。
於是,覺得今天的陽光特別燦爛,是我保護了學生的自尊,是我做的很對?我不知道,但心裡真的很高興。有些事情這樣處理,真的很好,不是嗎?
C. 我今天忘了穿校服老師罰我寫一篇關於沒有穿校服的作文怎麼寫
美麗的校服
校服,顧名思義,就是學校發的衣服。現在各個學校的校服都是不一樣的。
就拿我們張店區的來說把,十一中的校服是一年一個樣,前兩年,它們的校服是藍色的,去年,他們的校服是黑白紅色的,而今年他們的校服是棕色的,穿上之後,就象一頭頭狗熊,這使我想起了一句經典的話:熊出沒,注意。而我們現在的校服,是黑白黃的,很好看,但校服的質量也太差了,動不動就破了。哎,一天縫個十邊八邊的也不多。
我們每天都要穿校服去上學,這代表著我們是這個學校的人,所以,我們每天都要穿,要給學校爭光。
D. 四年級不穿校服被罰的作文1000字
校服常令中小學生津津樂道,父母家長回味無窮。每當低頭看印在胸前的色彩鮮艷的東渡二小校徽,一段段有關校服的情景浮現在我腦海中,而這些情景又總有媽媽的影子。
幼兒園時,學校發了一套園服,因為在大型活動時才要求穿上,所以至今衣櫃底層的這套園服仍是嶄新的。升入東渡二小,我算穿上人生第一套真正意義的校服——夏季短袖白襯衫和深藍色短褲。這套服裝和同款的冬季服,聽說是建校以來的第二種校服。後來學校對校服進行改革,四年級有了西裝制服,五年級有了粉色運動裝。
每當看到櫥櫃中許多校服,我便想起一年級那件我最愛穿的短袖白襯衫。以前我的服裝多是套頭樣式,因此它可以說是我人生的第一件襯衫。它的領子、袖子和衣襟外包著一層美麗的花布。花布以黑為底,加上紅、黃和白色的線條裝飾,褲子是深藍色的短褲,褲腿邊緣也同樣地鑲嵌著同色的裝飾布。聽媽媽說,我穿起這一套衣服來,很帥氣,很有朝氣,因此一買就兩套。
媽媽洗這套襯衫校服總是很勤快,而且上衣是單獨洗的,說衣服顏色是白的,如果和其他有顏色的衣服混起來洗,會把白衣染壞。媽媽總是把它洗得干凈潔白,讓印在左胸的紅色校徽顯得格外耀眼、醒目。曬干後,媽媽總是連同衣架掛到衣櫥橫桿上,讓這件潔白的襯衫校服平平整整的。也許是洗得過勤的緣故,每次穿在身上,我總能聞到有些淡淡的清香味。也許是洗得過勤的緣故,衣領又容易臟,到三年級時,兩件輪著穿的上衣領已經悄悄地變爛。但仍然穿著很舒服,即使衣領有些爛,我也沒有覺得不妥。
一年級時,學校只規定在星期一穿校服,二年級後,學校才要求天天穿校服。我在一年級除了星期一外,其他日子也經常穿,有時在周末,我還常穿著它上少年宮的課,哪怕是現在我也經常穿著出去。
也許是我對穿著隨意,有什麼就穿什麼。上四年級時,隨我三年的襯衫款校服,終於因為過小緣故退役了。我媽媽又去買了兩件同樣款式的襯衫校服,一樣的校徽,一樣的線條裝飾,一樣的潔白。先前兩件媽媽折起放到櫥子下方,衣櫥橫桿上換新買的校服掛上。
這年冬季,學校有了正裝西服,西服配有長袖襯衫,一身筆挺讓我覺得有些別扭。媽媽說我穿西裝身子變高了,還蠻斯文,挺有學問的樣子。就這樣,漸漸地我也接納了這個新生事物。四年級下學期,學校在qq群上發布了粉色新款運動裝,這可不得了,男孩穿粉色衣服像什麼樣子?我把不願訂粉色校服的想法告訴媽媽,媽媽笑眯眯地對我說,她已經看到了老師發的圖片,圖片男生模特長得很像我,說我穿上一定有同樣的效果。像是為了鼓勵我似的,媽媽一訂就是4套(兩套長袖,兩套短袖),衣服發下後,媽媽讓我穿上試試,邊看邊說衣服真合身,真襯皮膚。就這樣,這套粉色運動套裝,便同我有了一年多的情誼。
媽媽洗了無數次的校服,每次都是單獨用手洗的。從第一款到最後一款,她都給了同樣的待遇。「結識新朋友,不忘老朋友」,我輪流穿著各款校服上學,也都給了他們同樣的待遇。
畢竟校服,不只是校服。
E. 不穿校服的理由
穿校服的好處:
1.避免攀比,減少學生個人之間和各學校之間的攀比,讓家庭生活條件不同的孩子心理平衡;
2.有養成教育的功能,學生都穿校服會培養良好的團隊意識和集體榮譽感,在行為舉止方面會自然地以學生身份要求自己;
3.保護功能,穿校服便於得到社會監督,比如不太容易隨意出入電子游戲場所、酒吧等;
4.校外上網,打架,做壞事,沒人知道你是社會青年還是學生。
5.學生穿統一孝服有助於學生集體意識的培養。穿校服是一種集體的體現,在外面看起來是一個整體,能讓學生時刻意識到自己是集體中的一員,有助於樹立集體責任感和榮譽感,展示集體精神風貌,也有助於學校的整體形象
6.三、有利於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與一些時裝相比,校服具有含棉量高,穿著舒適等特點,符合學生的年齡和生活習慣,對學生的健康成長有很大益處。
7.學生穿統一校服是自己身份的標志,也是學校的一種標志。學生,是在學校里從事學習活動的人,他們有自己特殊的身份和地位。
8.防止校外不良分子進入學校
9.生了買衣服的錢用來買自己想要的東西
10.說明自己有文化,而且我們是學生,年輕!
穿校服壞處:
1.簡直分不出男女,穿的都一樣。
2太難看了
3.不利於學生個性的培養
4.不利於創新精神的培養
5.穿校服沒溫度,至於風度——唉,只能說我很醜但我很溫柔。
6.
天天穿同一件校服,違反了「事物是變化反展的」哲學道理,不利於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7.由於大多數學生不愛護校服(因為太難看了),所以穿校服不利於我國精神文明建設
8.穿校服不利於我國民族服裝產業的發展
9.穿校服將使個人所有衣服閑置,造成國家資源的極大浪費。
10.
穿校服多為強制執行,不利於我國民主制度的建立
是在想不出了,很辛苦的,考慮,考慮吧用我的
請問:壞處也是要寫的「善良」點的嗎?
F. 關於給"穿不穿校服"為話題的作文起一條怎樣的題目比較好呢
穿在身上的文明
G. 三年級作文不穿校服的感想怎麼寫啊
巴黎聖母院》讀後感
在我看過的書中,給我印象的不多,但是《巴黎聖母院》這本書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因無它,因為它讓我看到了不僅是當時的歷史,而是世間最深沉的靈魂,最深沉的呼喚..............
《巴黎聖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義小說。它以離奇和對比的手法寫了一個發生在15世紀法國的故事:巴黎聖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蠍心腸,先愛後恨,迫害吉卜賽女郎愛斯梅拉達,而面目醜陋、心地善良的敲鍾人伽西莫多卻捨身救助愛斯梅拉達。小說揭露了宗教的虛偽,歌頌了下層勞動人民的善良、友愛、舍已為人的優秀品質,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義思想。其情節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沖突性,是一部富於戲劇性的著作。而《巴黎聖母院》的歷史背景,也反映了路易十一時代腐敗的政治與權利統治,使無辜的人淪為犧牲品的黑暗現實。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統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節」的狂歡的氣氛中。巴黎聖母院前面的廣場上,來自埃及的吉卜賽少女埃斯梅拉達以動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們熱烈地喝彩。她把人們給她的賞錢,分給窮苦的孩子們,並對他們說:「把這些錢全部拿去,你們去過節吧!」孩子們問她:「那你怎麼辦?」她說:「別管我,我天天都在過節。」-------- 是的,這就是她埃斯梅拉達.......
但是,命運之神卻在這個時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眾多的觀眾中,一個面色蒼白的中年人,穿著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後面,也在偷看埃斯梅拉達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聖母院的副主教、煉金術士克洛德•富洛婁。當他看到色藝雙全的吉卜賽女郎邊唱邊跳,她那輕快的舞步,絕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慾念突然喚醒了。他無法自控,無法把俘虜了他的靈魂的魔鬼趕走。為了排遣心中的煩悶,他到廣場上驅趕正在叫賣的攤販,聲言不準在教堂前面胡鬧。而這一切只為了他那無私的心理........這些小販哪裡把他放在眼裡,群起而攻之。正在這時,從教堂內沖出來一個相貌齊丑、身材高大、力大無比的男子,他推開眾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加西莫多。原來他是一個被父母遺棄在巴黎聖母院門前的畸形兒,富洛婁出於憐憫把他撫養成人,因終日敲鍾而震聾了耳朵。為了(奉獻),這不是他的錯. 歡樂的人們正在物色「愚人教皇」,埃斯梅拉達一眼看中了又聾又丑的鍾樓怪人加西莫多。人們給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還給了他一支口哨,讓他坐在高高的轎子上沿街遊行。加西莫多正高興地吹著哨子,忽然看見臉色陰沉的富洛婁站在轎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聖母院。為什麼?也許只為了那無法忍受的卑微吧!
她長得那麼美,難道是我的過錯?她舞跳得那麼好,難道是我的過錯?她能夠使人發瘋,難道是我的過錯?」他實在無法自製,「去!」然而這一聲的命令卻改變了她的命運.....加西莫多,「去把她抓來!」鍾樓怪人快步跑向埃斯梅拉達,把她抱起來就向聖母院跑去......無法擺脫的宿命......
一聲」救命」,讓她流浪於「奇跡王朝」。而當時在那「奇跡王朝」統治下的「黑話王國」里,乞丐王克勞班正在審理不懂切口而誤入「王國領地」的窮詩人乾果阿。而按照王朝的規矩,他只有兩種選擇:要麼跟絞索配對,要麼跟王國中的女人攀親。可是幾個老女人都嫌他過於單薄,沒一個人肯要他。這樣,乾果阿只能被弔死。在這千鈞一發之際,埃斯梅拉達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這樣,兩人當場舉行婚禮。善良的少女同意與他結為夫妻,只是為了救他一命,把他帶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與他同房。此時,如果是我們,試問有多少人肯願意這樣做? 試問又有多少人有這樣的勇氣和膽量?
而當我們看到犯了強搶民女罪的加西莫多,在被草草審理後,被帶到廣場上當眾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過的鍾樓怪人口渴難熬,他向士兵和圍觀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卻是一片戲弄和辱罵。這時,美麗的埃斯梅拉達撥開眾人,把水送到加西莫多的嘴邊。心中充滿感激之情的加西莫多飽含熱淚,不住地說:「美……美……美」 ,而在這一刻他許下了終身的諾言。
看到這里,我應該是喜還是悲?
廣場上,窮詩人幫助埃斯梅拉達上演山羊認字的節目。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陽神菲比斯的名字。這時菲比斯正在廣場旁邊的王宮中向王後和她的女兒獻媚取寵。公主百合花讓菲比斯到廣場上,趕走埃斯梅拉達,以證實他對她的愛情。菲比斯騎馬來到廣場,大聲轟趕著正在演出的藝人,小聲和姑娘訂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見面的幽會。 然而這一次的幽會,誰又知道帶給她的是無盡的黑暗.......
心神不寧的富洛婁聽說乾果阿和姑娘以結為夫婦,怒火中燒十分生氣,當得知他們只是名義夫妻,又轉憂為喜。他在街上遇見喝得爛醉的侍衛隊長菲比斯,聽他說要去和姑娘幽會,立即正言勸阻,聲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婦,但菲比斯反駁說:「你何必把愛情和婚姻混為一談。」誰又該勸誰?自私難道真的是人類的靈魂?邪惡?黑暗?齒輪仍在悄悄的轉動著.........
為了什麼?加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裡,像守護神一樣睡在房門口?而當突然醒來的埃斯梅拉達看到加西莫多的臉時,她被嚇壞了。加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鍾樓上用自己的頭拚命地撞擊著大鍾,低沉的鍾鳴如泣如訴。埃斯梅拉達來到他身邊,加西莫多用手蒙住臉,喃喃地說:「我的臉很醜,總讓人害怕。」為了安慰他,姑娘為他跳起了節奏歡快的舞蹈。興奮異常的加西莫多,像打鞦韆一樣,用身體的重量為姑娘敲響了聖母院的大鍾。他爽朗的笑聲充滿整個鍾樓。加西莫多在鍾樓上牽著繩子飛來飛去,為埃斯梅拉達採摘盛開的鮮花。愛在冰封的季節。
突然姑娘發現了在廣場上的衛隊長,她叫他的名字,但他頭也不抬看她一眼。她讓加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為了得到公主豐厚的陪嫁和位於聖保羅的領地,對姑娘的請求不屑一聽,策馬而去。善良的加西莫多發覺自己辱沒了姑娘的使命。而深深的自責........
對姑娘強占未成的富洛婁懷恨在心,跪到國王那裡,請示如何解決教堂避難權問題。國王請教了一位尚在獄中的老學者,終於決定可以不顧避難權,強入聖母院捉拿女巫。加西莫多趁富洛婁外出時,把教堂的大門緊緊關住。那種超越的愛戀沖破了黑暗的束縛,卻又深鎖自己的門房非.....
乞丐王克勞班聽說教堂避難權將要結束,率領成千上萬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來攻打巴黎聖母院,營救大難臨頭的姐妹,可見她是多麼的美麗和善良!否則誰會去救她?而不明真相的加西莫多怎容這些人沖入教堂,他從樓頂上仍下巨大的石條石塊,翻倒灼熱的金屬液體,企圖驅散眾人。那種超越自我的保護另人不得不折服!勇敢的乞丐終於攻破大門,救走了埃斯梅拉達。不料嚴陣以待的國王士兵已從後門進入教堂,雨點般的箭刺向埃斯梅拉達和流浪汗們。乞丐王也在混戰中被人殺死。血在流,彷彿是血染的天堂........加西莫多站在樓頂上,看著心愛的姑娘又被吊在絞刑架上,痛不欲生。當他發現富洛婁正在鍾樓上對著埃斯梅拉達獰笑,他把這個道貌岸然的野獸舉過頭頂仍了下去.一種瘋狂的舉動,一種超越的愛,劃下永恆........
從絞刑架上解下來的埃斯梅拉達的屍體,被人們放在蒙孚貢大墳窟里,加西莫多找到她之後,靜靜地躺在她身旁。天空為什麼不下一場暴雨........?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兩年之後,人們發現了兩具緊緊抱在一起的屍骨。當人們試圖分開他們時,屍骨便化為塵土。
埃斯梅拉達,不但有著驚人的美麗,而且擁有一顆高尚純潔的心靈,美與善在她身上結合得那麼完美,使她擁有了一種令人目眩神迷的魅力。因為她驚人的魅力,引來了邪惡者的慾望,因為她的純潔天真,使她陷入了災難的愛情悲劇。她應該是上帝的寵兒,卻被處以絞刑,這讓我感覺到當權者的無比殘酷。盡管如此,她還是很幸運,因為她有一個永遠陪著她的人,永不孤獨。
加西莫多,一個文學史上獨一無二的教堂敲鍾人。他獨眼、駝背、羅圈腿,而且還是個聾子,可說是奇醜無比。但他卻有著一顆善良的心靈,因副主教對他的養育之恩而甘心成為他的奴僕,為報答埃斯梅拉達的滴水之恩而寧願肝腦塗地。盡管他對埃斯梅拉達懷有極為強烈的愛慕之情,卻只是像守護神一樣守護著她,不去褻瀆她。當目睹心中的愛人被無情地處以絞刑,他無助而又絕望,最終到墓地去與她同葬一穴。他的丑達到人類的極至,而在他身上表現出的深刻的人性美,卻使他成為文學史上最獨特又最感人至深的藝術形象。他的心靈美已完完全全地掩蓋了他外表的缺陷,成了人們心目中善良的楷模。而在我們現實當中又有多少人如此?
克洛德•富洛婁,身為神甫的他必須壓抑自己的慾望,正是這種壓抑扭曲了他的人性,情慾和嫉妒最終造成了他的理智失控,成為自己慾望的奴隸,由神甫變成了魔鬼。這難道不正是封建的滅亡?
侍衛隊長菲比斯,外表英俊卻是個勢力小人,薄情寡義,為了權與財不惜欺騙、褻瀆一個純真少女的愛情。他讓我感到可恥、可惡、可憎、可恨.........
美與丑,善與惡,已無須我們再去爭辯…… 而唯一的是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