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國家基本制度簡述..
比如基本經濟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基本經濟制度 黨的15大把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制度確立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以來,不僅保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運轉,而且推動了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16大在強調要,堅持和完善這一基本經濟制度的時候,提出了兩個「毫不動搖」、一個「統一」,一定能夠進一步推動各種所有制經濟在市場競爭中發揮各自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我國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語,是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和統一戰線學說與我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我國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和優點。它的主要內容是: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是我國革命和建設事業的領導核心;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與中國共產黨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人民政協是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社會各方面代表人士組成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其基本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
② 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國家治理體系,就是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它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這些構成了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依託。
國家治理能力,就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能力,也就是制度執行力。這種能力體現在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治理能力的關鍵是人的素質,特別是幹部素質。提高治理能力關鍵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特別是建設適應現代化要求的高素質幹部隊伍。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
③ 國家制度的概念
不同類型的國家有不同類型的國家制度。奴隸制國家不論其採取何種政權組織形式,都是奴隸主階級對奴
隸階級的專政。中國古代所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溥,即普;臣,古義指奴隸),說明作為奴隸主階級最高代表的國王不僅佔有全國的土地,也佔有並奴役全國的奴隸。在古羅馬,不論是王政時期、共和國時期或帝國時期,盡管統治形式有變化,實質上都是奴隸主階級對奴隸階級的專政。 資本主義國家不論其採取何種政權組織形式,都是資產階級對勞動人民的專政。資產階級宣布主權在民、「民有、民治、民享」等形式平等的原則;在施行普選制的國家還宣布,公民都有同樣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通過選舉組織政府,治理國家。所有這些,在反對封建主義國家制度方面固然有其歷史進步意義,但在本質上都是資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制度。在金錢滲透了每一個毛孔的資本主義社會,他們的選舉不決定於人民的意志而決定於競選人的金錢多寡。幾年一次的競選,只是決定由哪一派資本家集團來擔任統治的主角而已,廣大勞動者總是被排除在政權之外。
奴隸主階級專政的國家、封建主階級專政的國家和現代資產階級專政的國家,不論其政權組織形式多麼紛繁,實行的都是剝削階級對廣大勞動者專政的國家制度。 無產階級領導廣大勞動人民推翻了地主、資產階級的統治以後,建立人民當家作主的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制度。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制度。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人民行使廣泛的政治權利和其他權利,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真正當家作主。中國人民對少數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嚴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實行專政。這些就是中國國家制度所包含的主要內容。
④ 什麼是國家制度
國家制度又稱國家體制,是確立一國階級統治關系的基本制度。主要指國體,即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反映國家的本質,國家的階級屬性。國體決定政體,並通過政體來表現,所以國家制度既包括國體,也包括政體,是規定國家權力歸屬什麼階級和這個階級採取什麼組織形式以實現其權力的制度。國家制度一般都規定在各該國的憲法、法律和其他特別法中。
國家體制,是確立一國階級統治關系的基本制度。主要指國體,即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反映國家的本質,國家的階級屬性。國體決定政體並通過政體來表現,所以國家制度既包括國體,也包括政體,是規定國家權力歸屬什麼階級和這個階級採取什麼組織形式以實現其權力的制度。國家制度一般都規定在各該國的憲法、法律和其他特別法中。國家的政治體制以及一切機構組織與活動的原則都是根據國家制度來規定的。
折疊狹義
指有關國家本質的制度,即通常所說的國體。國家制度屬於政治上層建築,其核心問題是國家政權問題。歷史上已經產生的國家制度主要有奴隸制國家制度、封建制國家制度、資本主義國家制度和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四種類型。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在國家的組織形式和管理形式上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折疊廣義
指國體與政體的制度,即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或政治集團為實現其統治而採取的治理方式、方法的總和,包括國家的管理形式、結構形式、選舉制度、政黨制度、決策制度、司法制度、官吏制度等。
折疊編輯本段產生
國家制度隨著國家的產生而形成。國家是階級社會的產物,是統治階級用以保護自己、鎮壓敵人的有力武器。在社會發展的歷史進程中,新興的革命階級起來推翻舊的統治階級,奪取政權,成為新的統治階級以後,必然要以法律形式把他們建立的新的階級統治關系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政權組織形式,作為國家制度規定下來,以鞏固其統治地位。是確立一國階級統治關系的基本制度。主要指國體,即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反映國家的本質,國家的階級屬性。國體決定政體,並通過政體來表現,所以國家制度既包括國體,也包括政體,是規定國家權力歸屬什麼階級和這個階級採取什麼組織形式以實現其權力的制度。國家制度一般都規定在各該國的憲法、法律和其他特別法中。國家的政治體制以及一切機構組織與活動的原則都是根據國家制度來規定的。
折疊狹義
指有關國家本質的制度,即通常所說的國體。國家制度屬於政治上層建築,其核心問題是國家政權問題。歷史上已經產生的國家制度主要有奴隸制國家制度、封建制國家制度、資本主義國家制度和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四種類型。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在國家的組織形式和管理形式上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折疊廣義
指國體與政體的制度,即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或政治集團為實現其統治而採取的治理方式、方法的總和,包括國家的管理形式、結構形式、選舉制度、政黨制度、決策制度、司法制度、官吏制度等。
折疊編輯本段產生
國家制度隨著國家的產生而形成。國家是階級社會的產物,是統治階級用以保護自己、鎮壓敵人的有力武器。在社會發展的歷史進程中,新興的革命階級起來推翻舊的統治階級,奪取政權,成為新的統治階級以後,必然要以法律形式把他們建立的新的階級統治關系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政權組織形式,作為國家制度規定下來,以鞏固其統治地位。
⑤ 如何理解國家管理和國家治理的區別
國家管理與國家治理的區別如下:
1、主體不同
「管理」存在著主體與客體的界分,即管理者與被管理者。「治理」往往指「協同治理」,強調社會多元主體的共同管理。
管理的主體只是政府,而治理的主體還包括社會組織乃至個人。十八大以來,中央多次強調要「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這一變化意味著,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主體,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對象;社會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對象,也是治理的主體。
2、權源不同
政府的管理權,在我國從根本上說是人民授權,是通過權力機關全國人大的授權方式,實現人民間接授權。治理權當中的相當一部分由人民直接行使,是通過自治、共治方式實現的。
公民社會不僅要自身守法,更應參與立法,推動良法建設,優化法律環境;不僅要用好社會准則,更要積極、有效地參與社會准則的立、改、廢,補上公眾社會參與意識差、參與能力低的參政議政短板。
3、運作機制不同
國家治理是制度結構的合理安排和有效協調,最終目標是實現國家秩序的和諧治理與社會經濟的持續、均衡發展,治理過程是政府、市場和公民社會之間的協調互動。
「管理」是自上而下的剛性模式,而「治理」則是包含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橫向流動的多向復合型模式,更注重協調性、靈活性。
管理的運作模式是單向的、強制的、剛性的,因而管理行為的合法性常受質疑,其有效性常難保證。治理的運作模式是多向復合的、合作的、包容的,治理行為的合理性受到更多重視,其有效性大大增加。
(5)國家制服的管理擴展閱讀: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
⑥ 國家制度的核心是什麼
國家制度的核心:國體。
即國家的階級本質,它是由社會各階級、階層在國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來的國家的根本屬性。它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各階級、各階層在國家中所處的統治與被統治地位;
二、是各階級、階層在統治集團內部所處的領導與被領導地位。
無產階級領導廣大勞動人民推翻了地主、資產階級的統治以後,建立人民當家作主的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制度。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制度。
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人民行使廣泛的政治權利和其他權利,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真正當家作主。中國人民對少數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嚴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實行專政。這些就是中國國家制度所包含的主要內容。
⑦ 世界共有多少種管理國家的制度
按照一國元首的產生方式和憲法地位的不同,一般將現代憲政體制下的政權組織形式分為君主立憲政體(簡稱君主制)和民主共和政體(簡稱共和制)。
按照國家性質的不同,一般將現代憲政體制下的政體分為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它只含單一的共和制政體)採取的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管理國家和資本主義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它含君主制和共和制兩種政體)採取議會內閣制度管理國家。
⑧ 社會制度與國家制度的體系是什麼樣的
人類規則中包括有一切成文的規則。規則中如果制定雙方是一方以強制另一方的自由意志必須服從的規則稱為制度,其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非法律制度(約束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之間在規定時間或空間上的關系,有的宗教性國家還有神與人的關系,如伊斯蘭教國家的節日)
社會制度(從字面上看應該是一切人類有過的制度)實際一般指人類社會在歷史中在世界各地(有人類的地方)具有法律地位的由統治者頒布的法律制度,或稱社會法律制度,其中在一國之內的社會制度是國家制度,同樣(字面上看應該是一國國內人民有過的制度)實際一般只指一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或稱國家法律制度,而被統治階級制定的制度都是非法律制度如企業學校等規章制度沒有法律效力
在古代的階級社會中,有明確的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之分,統治階級的一切的法律制度體系稱為「法」,就是政治(對應的被管理者的信仰組織是有信仰的經典,文化,宗教,道德。他們的信仰的「法」就沒有管理者的法律地位)
在民主共和制社會中,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人平等,人民是統治階級通過設立國家管理階層(國家機構 )來管理人民,國家管理階層的人員(國家公務員)是通過合法競選出來的受人民的委託管理國家事務。在民主共和制的國家中,
國家管理階層(國家機構)在總統的領導下,有參議院,眾議院,行政院,司法院。
對應的國家機構對自身的管理法律制度對應上述機構分別有:立憲制度(含選舉制度和政黨法律制度),立法法律制度,行政人員選舉法律制度,司法人員選舉法律制度,
國家機構對被管理階層的管理的法律制度對應有憲法--普通法律--政府法令--司法解釋。
以上國家管理層(國家機構)中參議院對自身和被管理層的法律制度稱為基本法律制度,一般稱為政治制度, 眾議院對自身和對被管理層的法律制度稱為普通法律制度, 行政院對自身和對被管理層的法律制度稱為行政制度, 司法院(司法機關)對自身和被管理層的法律制度稱為司法制度。
上述國家管理階層(國家機構)制定的管理國家的制度稱為國家制度,由國家法律制度和由此引申出的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組成(後者如司法解釋權,是通過授權形式確立而司法解釋的每一個對相關法律的解釋條款不一定都是通過法律形式確定的,通過法律形式確定的法律制度是必須通過議會或像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的相關國家機構以一定的規則以集體表決的方式來決定法律是否確立形成)
國家被管理階層有家庭,學校,單位和軍隊,醫院或仲裁機構等,相應的國家被管理階層自身制定的制度(無法律效力)有家庭制度,學校制度,單位制度,醫院制度等。
世界發展歷史上曾有過的社會制度形態有原始社會(沒有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分,也沒有國家概念),階級社會(有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階級社會有奴隸制社會,封建制社會,君主制社會,共和制社會,君主立憲制或民主共和制社會。
在民主共和制社會中,人人既是統治階級,是自治類型的社會,與原始社會相比,民主共和制社會的成員因為歷史上的戰爭,異族通婚,移民,逃亡,逃荒,避難等原因,與原始社會中的大多地同一族類人群群居,信仰接近,容易自治的特點相比,民主共和制國家的成員種族不一定一樣,會產生因為信仰差異大不容易管理,所以相應的國家法律條文很多,隨著時間變化法律內容變化也大。
國家制度是一國管理國家的制度,表現在對管理階層(國家機構)管理的許多立法選舉和對被管理階層(有人延用古代稱呼為民間,那是錯用概念了,因為過去的階級社會中被統治階級才稱民間,現在人民是國家的統治者)在家庭婚姻,教育,經濟和軍事,和醫療方面的各項制度(分別對應國家被管理階層的家庭,學校,單位和軍隊,和醫療及仲裁機構的管理,其中一般將一國的政治制度作為國家制度的代表,所以也有人將政治制度直接表示為國家制度的,其實二者是有區別的。西方許多因家的政治制度是三權分立的投票人選舉制度或全民投票的選舉制度,我國是政治協商制度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相應的政府和司法制度,一般稱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從一國的國家制度中的經濟制度上,目前世界各國一般有三種,共產主義的經濟制度(財產全歸國家所有,即公有制。公民以平均機制由國家管理者來分配勞動財物),有資本主義的經濟制度(財產全歸私人所有,即私有制。公民以市場機制由自由市場來調節分配勞動財物),社會主義的經濟制度(財產部分歸國家所有,部分歸私人所有,以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相結合的方式來由國家和集體和個人三方之間根據企業的所有權來分配勞動財物),我國的國家經濟制度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三種的不同劃分都是設計者按照公平原則來分配勞動財產,不過因各國國民對他們的信仰(表現為對各自憲法的認識)的認識不同而對公平的理解也不同,所以才有差別的,
任何事物都有標准(設計),理解,執行,判斷四個環節,國家管理層也一樣,國家由管理層的國,(象徵是人的內心)以及被管理層的家(象徵是人的身體)構成。以西方國家為例,參議院是維護憲法,如對眾議院的提案是否違反憲法進行審核,是設計環節,眾議院是理解憲法的環節(制定普通法律),政府是執行憲法環節(制定政府法令),司法部門是按憲法進行判斷的環節,以上四者像是人的靈魂系統SOUL(管理層)的「心」,「靈」「魄」「魂」,相應的,家庭,學校,單位(企業和軍隊),仲裁機構四者則是像人的身體系統BODY(被管理層)的「頭」「腳」「手」「軀干」),前四者中的每一者都分工地管理或控制後四者---(是不是ME也不知道,也也許前四者中每一者都管理後四者)
在此要說明一點,人千萬不能自己去分辨哪兒是心,靈,魄,魂,因為基督教教義中不允許人自己去做這事,說「人若尋到或發現自己靈魂的,就必要丟失自己的性命」(是意思非原句)(因為人靠自己分辨何為靈何為魂,並看見自己靈,魂或魄上的罪,就會按人的本性尋求自救,如佛教,而神已經定了罪人的罪若沒有被除去就要下地獄受罰,而神憐憫人,他已經為罪人預備了他的兒子主耶穌基督做了每個(罪)人的救主,凡依靠主耶穌基督的人就可以將來進天國,因為主耶穌基督曾經在世界上為罪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在上面所流出的血是救贖每個相信他是人類救主的從的贖罪的代價,如果人不信靠主耶穌基督想自救,結局是救不了自己,要下地獄),人若靠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的救贖,那種是主耶穌基督使人看到或分出什麼是自己的靈,什麼是自己魂,及靈與魂與魄(聖經上稱為肉體)的罪,是神的恩賜,要命令人悔改,主會賜給人能力有辦法脫離罪,但是人得到主賜的亮光看見自己的罪後,不願意悔改或不接受主的力量還是靠自己的話,仍然是逃脫不了罪的懲罰(將來自己的靈魂要下地獄),所以靠自己找靈魂魄是神命令人禁止做的,猜想醫學上說是精神分裂症是與此相關吧,
總統像是神支配人一樣控制國家的靈魂(前四者)。人做事,一般是神先命令人做事,然後是神賜給人做事的程序(設計),再是神賜給人智慧讓人理解神的程序,再是神親自指揮人完成事情,最後是神親自按標准審判人做的對否。所以比較起來,總統和這四個機構是同時工作,所以以美國為例,國務卿是在總統的指揮下工作的,我國的總理是在國家主席的領導下工作。軍隊像是人的免疫系統,免疫系統屬於骨骼系統(管理層)還是皮肉系統(被管理層)ME不知道,好象二者都有,像是現實中有國家軍隊也有民兵。國家體系的模式請看
http://laiba.tianya.cn/tribe/showArticle.jsp?groupId=207833&articleId=2734506014825045850127833&fm=0
我國的政治制度的民主共和制下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議制,不同於西方的「三權分立制」,政治制度中有關經濟方面的制度是經濟制度,我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還有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 資本主義的經濟理論就是市場導向型經濟,共產主義經濟是平均經濟,社會主義型經濟是計劃型經濟,是在以市場為基礎(採用資本主義的理論基礎),盡量達到平均效果(吸收共產主義經濟的方法),實質是一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型經濟的變數組合(各自占的百分比不同),所以性質與前二者不同,三者都是西方人的思想(不是政治制度,只是改變化吃喝穿的方式),相對而言,共產主義經濟制度比資本主義好,資本主義的比社會主義好,衡量的標準是人良心中的公平原則,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弱點是很難克服經濟危機,實際上它會導致經濟始終在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二個周期中循環。根本原因是人性中的貪心導致。http://laiba.tianya.cn/laiba/CommMsgs?cmm=13054&tid=2730666655512321882,
為什麼人類會從傳統型的有皇帝制的階級社會步入有總統的民主共和制社會,要從基督教的經典聖經上神向以色列人頒布的「十誡」來看(未看過「十誡」的有人的良心可以明白),人在撒旦(世界之王)的迷惑下與神為敵接受罪,表現在違反「十誡」,其中違反第一誡---第五誡是一般人所說的人性化或人性的軟弱的罪,違反第六誡---違反第十誡是一般稱的反人類的罪,從第六誡的「不可殺人」---「不可貪心」,其中人在接受,而罪的發展是有順序的(人是從第一誡犯到第十誡),罪與罪也是相關的(犯第一誡後,人性的弱點會使人接受違反第六誡的罪,相應的第二誡對應第七誡,---第五誡對應第十誡),違反第一誡---違反第四誡人還是愛神的,違反第五誡人就開始修改神叫人行善的標准,表現為自定義地愛神和愛人,實際是受到撒旦的迷惑(這是神命令的必須項「你要盡心盡性盡義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又要愛人如已,禁止項是「十誡」,違反前四誡分別是不盡力愛神---程度錯,不盡意愛神---方法錯,不盡義愛神---方式錯,不盡性愛神---性質錯,就是為自己的好處去行善)---不盡心愛神和愛人(原則錯,是修改了神的標准或稱自定義地去行善,我行我素)
人從違反第六誡--違反第十誡,人開始是敵對神,接受魔鬼(撒旦的部下)的誘惑(違反第一誡---違反第五誡是人想按照神的旨令去行卻受到撒旦的誘惑成了抵擋神的旨令的人),人從違反聖經十誡的第六誡起就把魔鬼當作神,魔鬼的本意是是「盡反心盡反義盡反意盡反力地恨神和恨人」(必須項),禁止項是不要行善,但是在人被迷惑後仍認為魔鬼的命令仍是愛神和愛人,且未犯相應的罪(要不怎麼說是被迷惑了,比如打罵孩子說是愛他為他好,是正確的教育)因為人的良心會提醒人不可犯更大的罪(良心是神賜的),所以人在執行撒旦的命令(違反第一誡---第五誡)和執行魔鬼的命令(違反第六誡---違反第十誡)時會有收斂,(怕報應,除非是神智不清,所以人可能會向神求,求神為人在他的內心抑制他所犯的罪的外在表現出來,是神的聖靈在每個人心中為人抑制罪惡。而人不知道這一點或有意忽略,才有中庸的說法,不求太好,也不求太壞,在違反第六試---第九誡時,人會像違反第一誡---第四誡時願意聽神的,(違反第一誡---第四誡不過是做不好,因為有撒旦迷惑),將魔鬼當神來敬BAI,所以古人(階級社會的前四種制度)把皇帝當做天子就是表現,大多數人民沒有自立的願望,因為他們認為服從皇帝是他們想像中的那個神的旨令(他們認為的神其實是魔鬼會派他的兒子來統治他們),而到了違反第十誡後,人會像當初人違反第五誡人修改神的標准,像人違反第五誡時自定義地行善(受到撒旦迷惑)相似,人開始修改想像中的神(其實是魔鬼)的標准(實際是,受第五誡的影響,人開始選擇修改「愛」想像中的神了(其實是魔鬼)(是敵對真神)和「愛」任何人的「標准」了(其實是傷害人,是順從魔鬼敵對真神),人要自定義(實際仍是受到(魔鬼的迷惑)了,所以開始人有了要否定傳統的皇帝制的社會制度,並要求個人的權利(自定義),這就是民主意識,所以有了人民大眾是神的說法。所以人民接受民主共和制,全民作主,這其中開始分為二派,共和派和民主派,共和派支持面積人口最大化的「合」,強調國家的統一性,民主派支持按人性的意願對國家中的人群「分」或「合」持相對和平的觀念,強高人民的意願高於國家的意願,共和派為了要維護國家的統一,會採取強制力政策,所以共和派的軍事實力遠強於民主派,實際中各國這二派的實力隨時在變化,如單一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共和派占優勢,實行聯邦制的國家二派實力差不多,如美國,實行邦聯制的國家如英聯邦和歐盟,民主派占優。可怕的是人在違反第十誡在違反第五誡的壓力下時已經徹底失去任何理論上的愛(任何)神和(任何)人的動力了,引時人良心的標准已被更改,人開始不思念天國的事,比如人不想進天國,專心以地上的事為念
在現代民主共和制國家中,持共和觀點的人傾向於獨裁製(類似於皇帝制集中制管理國家),持民主觀點的人傾向於「無政府主義」,(因為他們認為人權至上,不需要有國家來管理人,人人自治就可以了。)而現實中因為二派實力差不多(支持共和的和支持民主的人數差不多),所以折衷就成了民主共和制,從選舉制度(規則)上就可以看出來,是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即代議制,JI不是皇帝制的國家也不是沒有國家,各級國家機構的選舉從基層社區到中央決策層每級都是根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來投票的,這種選舉中若共和派占絕對優勢,會形成相對元首制國家,如二戰時代的西班牙,若民主派占優勢會形成相對鬆散的相對自由制國家(好象這種情況現代沒出現過,在公元前的古希臘可能是這促國家吧),
⑨ 什麼樣的國家管理制度最好
不早不遲,不左不右,合中庸之道的管理制度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