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私企有國家條文規定探親假嗎
私企外企肯定無,只對公有制企業(全民所有制企業)老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員工適用。
② 私營企業有沒有探親假
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1、探親假的概念。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
2、享受探親假的條件。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3、探親假的期限。《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3、探親假的待遇。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准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③ 勞動法探親假是否適用於民營企業
您好,探親假是不適用民營企業的,而是專為國營企業職工而設。
【探親假,員工必須享受嗎?】答: 不一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法定權利享受。除此之外的外資企業、民營企業、有限公司等單位的勞動者不當然適用。但如單位規章制度或雙方合同約定職工享受探親假,單位必須按規定或約定保障員工權利。
④ 私營企業職員能享受探親假待遇嗎
私營企業職員能享受探親假待遇嗎?探親假,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為了適當地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探親假制度只適用於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對於一般私企職員則沒有統一規定,有些地方則出台了地方法規規章加以明確,例如《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就將探親假的適用范圍從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全民所有制企業和事業單位擴大到一般企業。因此是否能享受探親假待遇要具體看當地的規定。
附:享受探親假的條件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⑤ 民營單位沒有探親假制度是合法的嗎北京市的,但是在國家工商總局注冊的。
探親假制度,是指按我國規定,給予與家屬分居兩地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回家與父母或配偶團聚假期的制度。我國自1958開始實行探親制度,1981重新修訂頒布了《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在這個規定中具體規定了探親假的適用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點:
必須是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其他性質的用人單位如願意給員工探親假也可以給予。
本人必須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
探親假分為探望配偶的假期和探望父母的假期。如本人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如本人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這里的父母,只包括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現在由員工供養的親屬。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有一些特殊情況是必須注意的,在有以下情況時,探親假都受到了限制:
1、員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具備探望父母條件的已婚員工,如其父親或母親和員工的配偶信在同一個地方,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可以同時探望其父親或者母親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大中專畢業生在分配工作後的實習期間和學徒工在學習期間,都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他們在實習或學徒期滿以後,即可按照規定享受探親假待遇。凡是上半年實習或學徒期滿的 ,當年可以享受;下半年期滿的,下一年度開始享受.
如果有明文規定應當實行國家制度為先
⑥ 為什麼現在企業里沒有了探親假
享受探親假的條件。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
⑦ 勞動法司法解釋對民營企業探親假的規定
勞動法沒有民營企業探親假規定。
我國國家層面尚無適用於民營用人單位的探親假規定,國務院《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僅適用於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縣以上集體企事業單位。
國務院
《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國發〔1981〕36號
第一條 為了適當地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間: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准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第七條 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抄送國家勞動總局備案。
第八條 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探親待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58年2月9日《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⑧ 私營企業的探親假必須執行嗎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綜上所述,私企不是必須執行。
⑨ 一般的企業對探親假有什麼規定求解答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適當地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間: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准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第七條 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抄送國家勞動總局備案。
自治區可以根據本規定的精神制定探親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執行。
第八條 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探親待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⑩ 老公在私企,可以享受探親假嗎
可以的。探親假,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為了適當地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探親假制度只適用於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對於一般私企職員則沒有統一規定,有些地方則出台了地方法規規章加以明確,例如《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就將探親假的適用范圍從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全民所有制企業和事業單位擴大到一般企業。因此是否能享受探親假待遇要具體看當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