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只穿軍裝,不戴軍帽的時候,能不能敬軍禮
你自己說是不可以的!卻自己又列舉條令!其中73條第二句明確說明可以!為何你說不可以?
② 軍人外出戴帽問題。
第六章 軍容風紀
第一節 著裝
第六十九條 軍人必須按規定著裝,並保持軍容嚴整。著制式軍服時,要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佩帶帽徽、肩章、軍種(專業技術)符號、領花(見附錄七)。
(二)男軍人大檐帽、作訓帽帽檐前緣與眉同高,女軍人大檐帽作訓帽稍向後傾。絨(皮)帽護腦下緣距眉男軍人一指(約一點五厘米),女軍人三指(約四點五厘米)。無檐軟帽稍向後傾。水兵帽稍向右傾,帽牆下緣距右眉一指,距左眉兩指。大檐帽飾帶應並攏,並保持水平。士兵大檐帽風帶不用時應拉緊並保持水平。大檐帽、水兵帽松緊帶不使用時,不得露於帽外。不準戴便帽。
(三)扣好領鉤、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冬夏季服裝和毛、布料服裝不得混穿。內衣下擺不得外露。軍官著禮服、夏常服時,必須內著制式襯衫,系制式領帶。士兵著夏常服時,必須內著制式襯衫。作訓服(工作服)只限於作戰、訓紅、施工、體力勞動時穿。
(四)不得在軍服外罩便服,不準圍圍巾。
(五)通常應著制式軍鞋。著便鞋(含涼鞋)時,只准穿黑、灰棕色鞋(女軍人還可著淺涼鞋),鞋跟高度男軍人不超過三厘米,女軍人不超過四厘米。除工作需要,不準著拖鞋。
(六)季節換裝的時間和著裝要求,城市駐軍由衛戍(警備)勤務工作領導機構或軍區指定負責維護軍容風紀的單位統一規定,其他的由師以上單位首長規定。
(七)參加集會、檢(校)閱和外事活動時的著裝,按主管(主辦)單位規定執行。
(八)參加值勤、操課、檢(校)閱或攜帶武器、戰斗裝具時,要扎腰帶,其他場合和時機可不扎腰帶。特殊情況需扎腰帶時,由團以上單位首長規定。
第七十條 擔負施工、生產、營建等任務的部隊(分隊),和在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軍人,工作時間應著工作服或便服。
第七十一條 軍官、士官和學員非因公外出,女軍人懷孕期間和給養員外出采購時,應著便服。士兵探家期間可著便服。乘公共車輛或騎自行車上下班的軍官,往返途中可著便服。
第七十二條 軍服、服飾不準變賣,不得擅自拆改或借給非軍人。軍人轉業退伍時,帽徽、肩章和軍種(專業技術)符號、領花一律上交。
第二節 儀容
第七十三條 頭發要整潔。男軍人不準留大包頭、大鬢角和胡須,蓄發不得露於帽外,帽牆下發長不得超過一點五厘米。女軍人發辮不得過肩,女士兵不準燙發。師以上首長可在規定的發型(男女軍人參照發型見附錄十)內決定所屬人員蓄一種或幾種發型。
第七十四條 著軍服時,不準戴耳環、項鏈、領飾、戒指等飾物,不得描眉、塗口紅、擦胭脂、染指甲;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準戴有色眼鏡。軍人不準紋身。
第七十五條 只准佩帶國家和軍隊統一頒發的勛章、獎章、證章、紀念章和院校徽章,不準佩帶其他徽章。
③ 軍人能穿軍裝外出嗎
基本不可以沒有具體規定大部分都穿便服(但有的地方有軍人休假穿軍裝)最好別穿
《中國人民解放車內務條令》第一百零四條六項:軍人應當軍容嚴整,遵守下列規定:(六)軍人非因公外出應當著便服;軍級以上機關,院校、醫院、科研和文藝、體育單位的軍官、文職幹部下班後通常著便服;女軍人懷孕期間和給養員外出采購時,可以著便服。
《軍服管理條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九條
現役軍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規和軍隊有關規定可以穿著軍服的人員,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穿著軍服。
軍隊警備執勤人員應當加強檢查、糾察,及時糾正違法穿著軍服的行為。
影視製作和文藝演出單位的演藝人員因扮演軍人角色需要穿著軍服的,應當遵守軍隊關於軍服穿著的規定,不得損害軍隊和軍人形象。非拍攝、演出時不得穿著軍服。
④ 軍人開黨會著裝可以不戴帽子
室內落坐後不戴帽子
⑤ 只穿軍裝,不戴軍帽的時候,能不能敬軍禮
標準的是不可以的,但我們卻偶爾看到軍人不戴軍帽敬軍禮,不是正式場合要求可能不嚴.
下面是具體規定:
第五章 禮節
第一節 軍隊內部的禮節
第七十二條 為體現軍隊內部的團結友愛和互相尊重,軍人必須有禮節。
第七十三條 軍人敬禮分為舉手禮、注目禮和舉槍禮。著軍服戴軍帽或者不戴軍帽,通常行舉手禮。攜帶武器裝備不便行舉手禮時,可以行注目禮。舉槍禮僅限於執行閱兵和儀仗任務時使用。
第七十四條 軍人之間通常稱職務,或者姓加職務,或者職務加同志。首長和上級對部屬和下級以及同級間的稱呼,可以稱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下級對上級,可以稱首長或者首長加同志。在公共場所和不知道對方職務時,可以稱軍銜加同志或者同志。
軍人聽到首長和上級呼喚自己時,應當立即答"到"。回答首長問話時,應當自行立正。領受首長口述命令、指示後,應當回答"是"。
第七十五條 軍人在下列時機和場合的禮節:
(一)每天第一次遇見首長或者上級時,應當敬禮,首長、上級應當還禮。
(二)軍人進見首長時,在進入首長室內前,應當喊"報告"或者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以進入並向首長敬禮;進入同級或者其他人員室內前,應當敲門,經允許後方可以進入。
(三)同級因事接觸時通常互相敬禮。
(四)在室內,首長或者上級來到時,應當自行起立。
(五)營門衛兵對出入營門的分隊、首長和上級應當敬禮,分隊帶隊指揮員、首長和上級應當還禮。
(六)衛兵交接班時,應當互相敬禮。
第七十六條 軍人不敬禮的時機和場合:
(一)在實驗室、機房、廚房、病房、診室等處進行工作時。
(二)正在操作兵器和位於射擊、駕駛位置時。
(三)進行文體活動和體力勞動時。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
(五)在浴室、理發室、餐廳、商店時。
(六)著便服時。
(七)其他不便於敬禮的時機和場合。
第七十七條 分隊在下列時機和場合的禮節:
(一)分隊在行進間相遇,由帶隊指揮員互相敬禮;遇見首長和上級,由帶隊指揮員敬禮。
(二)分隊在停止間,當上級首長來到時,帶隊指揮員向分隊發出"立正" 口令,爾後向首長敬禮和報告(報告詞示例見附錄四);當上級首長兩人以上到場時,應當向職務最高的首長敬禮和報告;當職務相當的首長先有一人在場,對後到的首長只由本分隊在場職務最高者向其敬禮和報告。
(三)未列隊的分隊,不論在室內室外,當上級首長來到時,由在場職務最高者或者先見者發出"立正"口令(當人員處於坐姿時,應當先發出"起立"口令),並由在場職務最高者向首長敬禮和報告。
第七十八條 分隊不敬禮的時機和場合:
(一)在就餐、文體活動和體力勞動時(集體學唱歌曲時除外)。
(二)在演習、實彈射擊中和行軍休息時。
(三)在修理間、飛機庫(場)、船塢(碼頭)、車場、炮場、機械場等處進行作業時。
(四)其他不便於敬禮的時機和場合。
第二節 軍人和部隊(分隊)對軍外人員的禮節
第七十九條 軍人同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人民群眾和外賓接觸時,應當講文明,有禮貌。
(一)進見和遇見黨和國家領導人時,應當敬禮。
(二)與地方黨政機關領導人員接觸時,對比自己職位高的應當敬禮。
(三)遇見軍隊首長陪同的來隊外賓時,對比自己職位或者軍銜高的應當敬禮。
(四)參加外事活動與外賓接觸時,對比自己職位或者軍銜高的應當敬禮。
第八十條 分隊遇見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有軍隊首長陪同的外賓和地方黨政機關負責同志的禮節,按照本條令第七十七條規定執行。
第八十一條 本條令第七十六條、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同樣適用對軍外人員的禮節。
第三節 其他時機和場合的禮節
第八十二條 升國旗時,列隊軍人應當自行立正,行注目禮,位於指揮位置的軍官、文職幹部,行舉手禮;單個活動的軍人,應當自行立正,著軍服時行舉手禮,著便服時行注目禮。奏唱國歌時,應當自行立正。
第八十三條 迎送軍旗時的禮節,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條令》的規定執行。
第八十四條 艦(船)艇上的禮節,按照有關條令、條例的規定執行。
⑥ 軍人外出的時候,為什麼不願意穿戴軍裝
但是在今年的5月份,中國決定軍人是可以穿戴軍裝出門的,也就不用再換上便裝了,這也是軍隊提倡的一種軍民一家親的氛圍,而且中國的治安現在也有了很大的改觀,大家在路上也可以看到穿軍裝的小姐姐和小哥哥了。
⑦ 為什麼現在當兵的外出穿軍裝不帶軍帽也不穿軍鞋怕被就差抓到
根據內務條例 非因公外出不得著軍裝 但是 個別戰士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就違反了。不穿軍鞋是穿的皮鞋吧 這個沒要求的。嘿嘿 糾察 一個字 跑!可能你所處的警備區沒有糾察可以出外勤
⑧ 退役軍人穿不帶任何標示的常服軍裝出門違法嗎
退役軍人出門只要不佩戴軍人標志,穿軍人的任何服裝都沒問題,穿常服軍裝不違法。
⑨ 軍人可以穿軍裝外出嗎,不看後悔
軍人著裝規定:
軍人必須按照規定著軍服,保持軍容嚴整。嚴格按照授予軍銜的命令佩帶軍銜標志。嚴格按照規定佩帶帽徽、肩章、軍種(專業技術)符號、領花等。
軍人著軍服時,應當戴軍帽。戴大檐帽、作訓帽時,男軍人帽檐前緣與眉同高,女軍人帽稍向後傾。戴貝雷帽時,帽徽位於左眼上方,帽口下緣距眉一指,帽頂向右下傾斜。戴絨(皮)帽時,護腦下緣距眉,男軍人為一指,女軍人為三指。水兵帽稍向右傾,帽牆下緣距右眉一指,距左眉兩指。大檐帽飾帶應當並攏,並保持水平。士兵大檐帽風帶不用時應當拉緊並保持水平。大檐帽、水兵帽松緊帶不使用時,不得露於帽外。
軍服應當保持整潔,配套穿著,不得混穿。不得在軍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扣好領鉤、衣扣。著長袖襯衣(內衣)時,下擺扎於褲內。軍服內著毛衣、絨衣、棉衣等內衣時,下擺不得外露。著禮服、夏常服時,必須內著配發的襯衣,系配發的領帶。著冬裝時,內衣領不得高於軍衣領,女軍人內衣領外露部分顏色應當與軍服顏色相近。長、短袖制式襯衣與夏褲(水兵褲)、裙配套穿著時,通常戴貝雷帽,不系領帶,不扣第一個鈕扣;禮儀場合戴大檐帽,系領帶(海軍男士兵戴水兵帽,不系領帶)。
操課和集體活動時通常著軍鞋。著便鞋(含涼鞋)時,只准穿黑、棕色鞋(女軍人還可以著淺色涼鞋),鞋跟高度男軍人不超過三厘米,女軍人不超過四厘米。除工作需要和洗漱外,不得著拖鞋、赤腳和赤腳穿鞋。
作戰、訓練、施工、體力勞動時通常著作訓服;其他時機和場合通常著常服;參加集會、檢(校)閱和外事活動時的著裝,按照主管(主辦)單位規定執行。
參加執勤、操課、檢(校)閱或者攜帶武器、戰斗裝具時,通常扎外腰帶,其他時機場合需扎外腰帶時,由團以上單位首長規定。
季節換裝的時間和著裝要求,由師以上單位首長規定。城市駐軍由警備工作領導機構統一規定。
擔負施工、生產、營建等任務的部隊(分隊)和在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軍人,工作時間通常著工作服或者便服。
軍人非因公外出,女軍人懷孕期間和給養員外出采購時,應當著便服。
軍服以及帽徽、肩章和軍種(專業技術)符號、領花等專用標志不得變賣,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給非軍人。軍人退出現役時,專用標志一律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