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看守所里還沒有判刑的末成年人,由黃色馬甲換成藍色馬甲,這是在檢
看守所會有安排,不會讓你光著的,他們會發給你專門的衣服,讓後脫下自己的衣服交給他們保管。放心。不是進門的時候就拖,而是裡面有專門的地方。(更衣室)還有鞋呀什麼的都得換了
⑵ 上看守所第一天就換衣服是什麼情況
看守所的日子是非常痛苦的,每天提心吊膽,進了看守所就只能等檢察院是否批准逮捕,批捕就要判刑,一般37天內決定批捕,就算不判刑現在人在看守所也是受罪,犯人剛剛進去就被大聲喝令抱著頭靠牆跪著不準動,然後問話一句句回答,脫光衣褲全身檢查連肛門生殖器也檢查,沖冷水消毒,穿上犯人的囚服和拖鞋,剃光頭,送到監舍坐板背監規,前10天每天盤腿坐著8個小時不準動,否則挨打,坐板時要背幾十條監規和行為規范,背不出來也要挨打受罰。10天後就是強制勞動,偷懶做不到的挨打,吃的很差。
⑶ 中國大陸的犯罪嫌疑人。上法庭都要穿黃馬甲。剪平頭
不是平頭,是寸頭,就是用剃子緊挨著頭皮把頭發全剃光。
黃馬甲就是所謂的囚服,看守所里發的,也有橘黃色,藍色,或者紅色的,藍色的是外牢穿的,也就是留所服役的罪犯穿的。 採納吧~
⑷ 是不是進了看守所就得穿黃馬甲
絕大多數是進了看守所就得穿黃馬甲,極少數可以不穿黃馬甲
⑸ 看守所綠色馬甲代表什麼
沒什麼區別,監獄裡面的馬甲以黃色、橘色、灰色居多,沒有區別,只是由於沒有全國性統一式樣,各地方標准不同。
刑事被告人常穿的馬甲為單薄的無領無袖的坎肩兒,是在看守所監號里被羈押的人穿的簡便「囚服」,也被稱作號衣。這種囚服沒有全國性統一式樣,顏色以黃色、橘色、灰色居多。號衣的目的在於方便管理者對被羈押的人進行管理,防範其矇混出所。如果其逃亡,短時間內也便於捉拿。在押解過程中,號衣也起到識別作用。
⑹ 我老婆在拘留所,今天我去看她,為什麼穿著黃色的背心
在看守所著黃顏色的馬甲,表示其正在接受刑事拘留的人員(屬於案犯或犯罪嫌疑人)。
⑺ 犯罪嫌疑人穿的紅馬甲與黃馬甲有什麼區別
罪犯呆監獄有制服 犯罪嫌疑人呆看守所有馬甲 基本顏色一樣 只是每人背後數字不同 罪行輕重看活動區域就知道 有些比較輕的是外牢犯人 稍微有點活動空間 幹活時能看守的稍微松點 范圍也大 有時可以接觸到外界 罪行重的么看腳鐐就知道 大老遠就聽見聲音了
⑻ 看守所里拘留人員穿紅馬甲或藍馬甲有區別嗎
監獄裡面的馬甲以黃色、橘色、灰色居多,沒有區別,只是由於沒有全國性統一式樣,各地方標准不同。
刑事被告人常穿的馬甲為單薄的無領無袖的坎肩兒,是在看守所監號里被羈押的人穿的簡便「囚服」,也被稱作號衣。這種囚服沒有全國性統一式樣,顏色以黃色、橘色、灰色居多。號衣的目的在於方便管理者對被羈押的人進行管理,防範其矇混出所。如果其逃亡,短時間內也便於捉拿。在押解過程中,號衣也起到識別作用。
(8)請問在看守所換黃馬甲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嫌犯權利
1、進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審查的人,是絕對禁止與外界任何人接觸的,但有會見律師的權利。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2、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3、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4、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⑼ 被刑拘在看守所穿的是什麼顏色的衣服
看守所的人由於是犯罪嫌疑人,限制了自由,只能在監號里待著,不能出去。所以,一般還是自己的衣服,但是衣服上帶有安全隱患的東西都會去掉。和已經判刑在監獄的服刑犯人有一些區別。
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帶犯罪嫌疑人出看守所(比如指認現場、取贓),有時會要求嫌疑人套一件顏色鮮艷的馬甲,便於控制嫌疑人。
另外,以前司法警察帶犯罪嫌疑人出庭時,大多也會要求穿馬甲,但現在認為這種做法不正確,犯罪嫌疑人未被定罪前,不能對其在穿著方面歧視,那樣不利於公正審判,是對嫌疑人有罪化的暗示。
(9)請問在看守所換黃馬甲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與監獄區別
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自2010年以來,看守所全部對社會開放。2012年10月25日上午,北京市看守所首次對外媒開放,包括美聯社、法新社、英國《衛報》在內的50多家境外媒體參觀了本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