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守所,能不能送睡衣穿
對衣服制式沒有規定,但看守所畢竟不是旅館,既追求舒適還要求美觀,太招搖會引發反感,還是低調點為好。
2. 犯人在看守所能穿花睡衣嗎
你好,可以的。
3. 送進看守所的衣褲有什麼特別規定
一般的,衣物不允許有金屬拉鏈、金屬裝飾,褲子不能有腰帶,就是腰部是松緊帶的褲子吧。有時候扣子的大小還有限制,各地的看守所要求並不一致。
4. 送進看守所的衣服有哪些要求
1.禁止任何尖銳的東西。如牙簽、指甲刀、牙膏、牙刷等等。
2.禁止任何金屬的東西。如皮帶頭、拉鏈、扣子等等。
3.禁止任何紙質的東西。
4.禁止任何帶狀、條狀的東西。如皮帶。
5.最好的衣服就是毛衣、套進去的運動服(不能有松緊帶)、棉質內衣等柔軟的東西。
6.鞋子有統一配發(或之前遺留)的,襪子可以送,毯子也不用送了,送了不一定能拿到。
(4)看守所穿的睡衣要求擴展閱讀:
看守所以縣級以上的行政區域為單位設置,由本級公安機關管轄。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安全廳(局)根據需要,可以設置看守所。
鐵道、交通、林業、民航等系統相當於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可以設置看守所。
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的武裝警戒和押解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以下簡稱武警)擔任。看守所對執行任務的武警實行業務指導。
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
看守所-網路
5. 給看守所在押人員送衣服都需要什麼條件
送進看守所的衣服,最好符合以下要求;
1.禁止任何金屬的東西,如皮帶頭、拉鏈、扣子等等;
2.禁止任何帶狀、條狀的東西。如皮帶;
3.最好的衣服就是毛衣、套進去的運動服(不能有松緊帶)、棉質內衣等柔軟的東西;
6.鞋子不需要送,鞋子有統一配發(或之前遺留)的,襪子可以送。
PS:《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6. 看守所里都穿什麼衣服
一般看守所里就藍色和紅色兩種衣服。
紅色給人一種強烈的視覺沖擊,在犯人的眼裡意味著自己的「與眾不同」可以更快地使他們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改過自新。
至於為什麼不所有人都穿紅色的,是因為如果都穿紅色的了,就沒有那種視覺差別,也就起不到「與眾不同」的作用了。藍色的衣服,情節就比較輕了,不對他們的心理產生沖擊,他們也會知錯。
相關拓展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暫時還沒有做出司法判決,用於暫時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臨時羈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看守所
7. 看守所是穿什麼衣服的。 可以給犯人送衣服嗎
可以送衣服,而且必須送衣服。看守所只提供一件外套。送的衣服不能包涵金屬,比如拉鏈。鞋不能有鞋帶。
在看守所任何可以想到的東西都要自備因為在看守所里的都是處於拘留階段的等正式審判以後轉道監獄就什麼都不用了,看守所只有號服是准備好的,其他全部是自己的,要外面送進去,所有衣服上不得有金屬物件,長於20厘米的帶子要剪掉。
8. 看守所送衣服有什麼要求
法律分析:衣服不能有金屬拉鏈、紐扣、帽子,不能送羽絨服。最好送那種松緊的運動衫和睡衣;襪子也可以送,但是鞋子不可以送。如果時間待的長的話,裡面會有統一的服裝,外套是不能帶的,只能帶打底的衣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四條: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第三十條: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9. 成都市看守所送衣物最新規定
送衣物的受理范圍:如換洗衣服、內衣,冬天必要的禦寒衣物,所送的衣服以運動衣、衛衣、類似睡衣之類較為妥當,鞋子以布鞋、拖鞋為合適,謝絕受理食品、化妝品、洗漱用品和其他非生活必須品;
【拓展資料】
送衣物的受理范圍:如換洗衣服、內衣,冬天必要的禦寒衣物,所送的衣服以運動衣、衛衣、類似睡衣之類較為妥當,鞋子以布鞋、拖鞋為合適,謝絕受理食品、化妝品、洗漱用品和其他非生活必須品;
送衣服的禁止性規定: 1、衣服不能帶有金屬拉鏈、金屬紐扣等金屬製品,不得帶有較大的塑料紐扣、不能帶有磁療顆粒,不能帶有長的帶子,鞋子不能帶有鞋帶,女性內衣不得帶有金屬鋼圈、不得帶有蕾絲邊; 2、衣物里不要夾帶紙條之類的物品; 3、不得為在押人員送類同軍(警)衣服、軍(警)大衣、、羽絨製品、長筒絲襪。
為在押人員送眼鏡的規定: 眼鏡需全塑料鏡架,不得帶有任何金屬,不能用金屬鏡架,鏡片應為樹脂鏡片,不得為玻璃鏡片;
送生活費規定: 在押人員在成都市看守所被關押期間,每月生活費不得超過500元,可以購買日常生活用品、洗漱用品,消費以銀行刷卡的方式支付,不能以現金的方式支付。在押人員近親 屬需向在押人員送銀行卡,需在押人員近親屬以本人名義辦理銀行卡,卡內余額不得超過10元,送銀行卡時,近親屬需攜帶戶口哂、身份證、銀行卡、銀行卡余額查詢單證明卡內余額少於10元,若在押人員戶口與其近親屬戶口沒有在同一個戶口本上,近親屬需到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系指在押人員的父母親、兄弟姐妹。 為在押人員送衣物時需攜帶身份證、拘留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