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看守所可以送被子嗎
在看守所里家人需要送被子。
參照《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
參照《看守所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人犯每日應當有必要的睡眠時間和一至兩小時的室外活動。看守所應當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潔衛生制度。
參照《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看守所應當配備必要的醫療器械和常用葯品。人犯患病,應當給予及時治療;需要到醫院治療的,當地醫院應當負責治療;病情嚴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參照《看守所條例》第二條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 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1)看守所棉睡衣讓送嗎擴展閱讀:
黃某身為看守所的管教民警,卻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在押人員親友提供的錢財,並為在押人員提供「特別照顧」。最終,黃某的違法行為因一紙舉報信而暴露,自己也進了看守所。
法庭上,黃某的辯護人對行賄人的證人證言及黃某的犯罪數額提出異議,認為部分事實有矛盾。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呂某等證人對於錢款的具體來源描述不完全一致,但上述證言及黃某的供述,均能夠相互印證,該細節並不能影響行賄事實的認定。
法院認為,黃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予以懲處。
鑒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對其依法從輕處罰,念其主動退繳全部贓款,可再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在案扣押的贓款人民幣220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看守所管教收受好處為在押人員提供「特別照顧」
㈡ 去看守所可以送現在穿厚的棉睡衣嗎
可以的 但是最好是保護要買有拉鏈的!買了送進去也會被拆掉的!
㈢ 去看守所可以送衣服,送錢嗎
去看守所可以送衣服,送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四十七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九條 罪犯收受物品和錢款,應當經監獄批准、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五十條罪犯的生活標准按實物量計算,由國家規定。
第五十一條罪犯的被服由監獄統一配發。
第五十二條對少數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習慣,應當予以照顧。
第五十三條罪犯居住的監舍應當堅固、通風、透光、清潔、保暖。
第五十四條監獄應當設立醫療機構和生活、衛生設施,建立罪犯生活、衛生制度。罪犯的醫療保健列入監獄所在地區的衛生、防疫計劃。
第五十五條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罪犯家屬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監獄作出醫療鑒定。
人民檢察院對監獄的醫療鑒定有疑義的,可以重新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罪犯家屬有疑義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檢驗,對死亡原因作出鑒定。
㈣ 在看守所里家人需要送被子嗎
被刑事拘留羈押,不能主動送被褥,必須等待看守所的通知。看守所不能主動送東西,如果需要相關物品,看守所可以通知家人。
根據《看守所在押人員物品管理規定》,能送及不能送的物品如下:
第二章常用物品管理
第五條看守所可以准許在押人員將下列常用物品帶入監室:
(一)衣、褲、鞋、襪、帽、被褥、眼鏡(限塑料鏡架和樹脂鏡片眼鏡)等穿戴用品、寢具;
(二)臉盆、毛巾、牙膏、牙刷、護膚品、肥皂、洗衣粉、手紙等衛生、洗護用品及女性衛生用品(臉盆、牙膏、護膚品等限塑料製品或包裝);
(三)碗、杯、調羹等餐具(限塑料製品);
(四)筆記本、紙張、筆(限塑料筆殼)等學慣用品;
(五)食品、營養保健品。
第六條
除第五條(一)項所列物品及茶葉類泡飲食品(泡製好的飲品除外)、營養保健品可以由在押人員親屬送(寄)入外。
其它物品原則上由看守所代為采購供應;確需由在押人員親屬送(寄)入的,應經所領導批准。由在押人員自費購買的物品,看守所供應價格不得高於本地零售市場價格,且不得再額外收取「代購費」、「辛苦費」等。
第七條
采購供應或代為購買的常用物品,看守所應嚴把采購關,保證安全。在押人員入所時攜帶及其親屬、律師送(寄)來的常用物品,看守所必須認真檢查,防止違禁品、信件、紙條等夾帶入監。
綴有金屬、帶子等有礙安全構件的衣物、鞋帽等物品不準帶入監室,確需帶入的,應徵得在押人員或送物人同意後清除有關構件。
第八條看守所應根據監室管理需要,對准許帶入監室的在押人員物品數量進行適當控制。因換季等原因暫時不用的衣、被等,要設置儲存室代為妥善保管。
第九條在押人員服用的營養保健品,在無礙安全的前提下,經看守所醫生確認、所領導批准,可以准許在監室內適量存放,或由醫生代為保管,於巡診時發放。
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自2010年以來,看守所全部對社會開放。2012年10月25日上午,北京市看守所首次對外媒開放,包括美聯社、法新社、英國《衛報》在內的50多家境外媒體參觀了本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 。
㈤ 看守所送被子有什麼規定嗎
在看守所里家人被子一般是自備,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
參照《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
參照《看守所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人犯每日應當有必要的睡眠時間和一至兩小時的室外活動。看守所應當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潔衛生制度。
參照《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看守所應當配備必要的醫療器械和常用葯品。人犯患病,應當給予及時治療;需要到醫院治療的,當地醫院應當負責治療;病情嚴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二十五條人犯給養費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衛生醫療、日用品、取暖、降溫、押解、學習以及其他必需開支的項目的費用。
人犯給養費的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和財政廳、局根據物價等情況商定。
第二十六條人犯伙食要與幹警食堂分開,單獨設灶。應當在規定的標准內,力求調劑改善。食品要清潔衛生,開水要充分供給。伙食帳目每月結算一次。
患病的人犯、外國籍人犯,可視情適當提高伙食費標准。
第二十七條人犯居住的監室面積平均每人不得少於二平方米。
第二十八條看守所的人犯給養費和修繕費,必須全部轉入看守所帳戶,由看守所直接管理,嚴禁截留、挪用。使用經費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開支,嚴格審批手續。除人犯伙食費以外,一次使用經費二百元以內的,由看守所所長批准;超過二百元的,由主管局、處長批准。
看守所的行政和業務經費,按正常渠道列支。
㈥ 為什麼看守所要讓人給剛進去的人送被子、衣服和生活用品
因為到看守所就是一張鋪板,每個人都需要使用被子褥子什麼的,家裡人一定給他送過去。
㈦ 看守所送衣物有規定嗎
看守所送衣物是否有規定應根據地區制度決定。
比如杭州市的送錢送物制度:
(二)送物(錢)受理范圍:物品僅限於生活必須品:如換洗衣服、內衣,冬天必要的禦寒衣物及適量的人民幣等。謝絕受理食品、化妝品和其它非生活必須品。
(三)送物(錢)的手續辦理:送物(錢)家屬一律請在本所接待受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登記時應將物品的名稱、數量、送物人姓名、與收物人的關系等應登記清楚,本所應開具三聯單收據,分別由送物人、收物人和本所收執。
根據《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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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嫌犯的權利:
1.進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審查的人,是絕對禁止與外界任何人接觸的,但有會見律師的權利。
2.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的辯護人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3.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但是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看守所條例》-網路
㈧ 看守所或是監獄送衣服有什麼規定嗎
大家好,我是陌上小桑樹,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法律作為維護一個國家正常運轉的必要手段之一,肯定是無私的,必須要保持一個公正的態度,所以說不管是誰,只要犯了法都會受到法律的處理。
一個健全的法律系統不僅僅可以保護我們普通人的安全,更是可以震懾小小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維護我們整個社會的正常運轉。
所以不管是誰犯法都會受到懲罰,不管他是我們的親戚朋友還是如何,所以說有的時候如果說我們的親友因為一時的沖動犯下了一些違法的行為,那麼還是要被關進看守所或監獄的。
下面我們就來講一下關於探監的一些事情。
首先如果說大家打算探監的話,第1點一定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明,可以是身份證,也可以是戶口本。
規定的話,其實還需要一個當地街道辦事處,或者說村委會所出具的一個證明,但是現在基本上不需要了,因為我們的身份證已經能夠代表很多信息了。
首先來說去監獄探視所攜帶的物品一般都是一些日用品,比如說換季的衣服,尤其是被褥,還有就是說一些日用品。但是監獄對於這些物品的審查比較嚴格,有一些嚴禁攜帶的東西。比如說一些尖銳的物品,防止罪犯在監獄之中傷害自己,或者他人這種是嚴禁攜帶的。
可以這么理解,凡是具有攻擊性的物品都是禁止帶入監獄的。
在監獄之中的生活其實是特別的枯燥無聊的,而且整個人在裡面我會感覺比較絕望,相對來說的話,如果說有親戚朋友去探視的話,罪犯會非常的開心,而且這個時候一定要對他做一些心理上面的疏導,畢竟出來之後還是可以繼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