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市民穿睡衣出行被當城管當做不文明行為曝光,這事為什麼是城管管
可以說市民穿睡衣出行是影響城市的面貌,這件事情按道理來說應該是讓城管來管的。但是個人感覺市民穿睡衣出行被城管抓,這樣的規定實在是讓人難以接受。畢竟穿睡衣出行又不是特別的讓人難以接受,還有就是那些穿比基尼的都可以為什麼穿睡衣就不行。感覺城管就是太閑了沒有事情做了。這種事情也管,也是在網上引來了一片罵聲。還有就是給人感覺到現在可能沒有錢賺了,又是想著法子去賺錢。反正城管遇到事情就躲起來了,沒有事情就出來找事情。這件事情支持居民,因為居民穿睡衣出席並沒有違法為什麼要當做不文明的行為被曝光。
B. 宿州城管曝光穿睡衣出行是不文明行為,你認同嗎
如果把穿睡衣出行列入不文明行為,我倒覺得有些嚴重了,但是我著實不喜歡在公眾場合看到有人穿睡衣。
就像現在很多人都喜歡說,女孩子出門最好化點淡妝,不一定非要自己漂亮,這是對別人最起碼的尊重,衣著亦是如此。起初穿衣服,我們只是簡單的為了遮羞,然後上升到在乎衣服的保暖性,最後到現在所謂的穿衣一定要美觀,其實有很多人都是比較在乎自己的外在形象的,但是總有那麼一小部分人覺得穿衣服是自己的事情,和別人沒有關系。
睡衣之所以叫睡衣,主要是因為只有睡覺的時候我們才穿。什麼時間穿什麼衣服,就像什麼時候做什麼事一樣。別生活的沒有頭緒,亂了套,影響了集體利益,還一本正經的強詞奪理。
C. 浙江一女子穿睡衣跑到陌生男子家睡覺,被批評教育,如果是男的會怎麼樣
性別一換,罵聲過萬,如果是男的穿睡衣跑到陌生女子家裡睡覺,最後嚴重的結局要麼是猥褻罪要麼就是強奸罪,總之就是讓你吃不了兜著走。其實現在很多方面並做不到真正的男女平等,反倒是很多人會借著“男女平等”這個話題去給自己製造很多優勢,像是女孩子會很理所應當的要求男孩子花錢;女孩子可以很理所應當的讓男孩子等自己;也可以用“我是女生,你要遷就我,不然你就不是個男人”去佔便宜。可如果把女孩子換成男孩子,大家就會覺得非常奇怪,甚至還會有人各種辱罵男孩子,去指責男孩子。我不是為男孩子發聲,就單純覺得既然要求“男女平等”,那就不要再拿性別去給自己獲得好處。
其實無論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啊,都要保護好自己,遇到這種特殊緊急情況的時候也一定要記得打電話報警。
D. 渦陽縣內不準穿睡衣上街,否則拘留,是真的嗎
最近兩天微信朋友圈上一則消息在瘋傳:「渦陽的同志們,緊急通知所有穿睡衣的上街,交警查著女土穿睡衣的罰款20元,男土穿睡衣的罰款50元,開車的穿睡衣車扣兩天罰款200元,喜歡穿睡衣的朋友們要住意哦!最近渦陽在創建文明城市哦……看到的轉發」。不少微友地質問:雖然穿著睡衣不好看,但這有執法依據嗎?
對此,渦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稱,該消息純屬謠傳,沒有出台相關規定,更沒有安排執法人員上街罰款。
對於「開車的穿睡衣車扣兩天罰款200元」,渦陽交警支隊宣教科工作人員表示:「沒有這回事,交規只規定不允許穿拖鞋駕駛,對於其他著裝均為駕駛人個人意願,穿睡衣上街雖然影響城市文明,但未上升到法律層面。」
「只穿睡衣上街,主要是換衣服麻煩,圖方便會穿睡衣在家附近活動」。市民張某認為,穿著睡衣到公共場所的確不雅。
法律顧問說:「首先法律沒有規定民眾要穿什麼,也不可能有禁止性規定。穿什麼衣服屬個人私生活,由個人意志決定,法律不可能管。」如果有「裸奔」「露陰」等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可以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穿睡衣上街、出入公共場所的確不雅,外出文明著裝主要得靠個人自律。
雖然消息是假的,但您也不能隨意的開啟睡衣模式啊~何時起,棉睡衣成為渦陽人的青睞。走在大街小巷總是遍布穿著棉睡衣逛街的男女老少們。棉睡衣在渦陽的銷量一定比其他地方快,走在大街上總有花團錦簇的感覺,放眼望去滿城盡是棉睡衣!還有就是,為了大渦陽的文明創建,您不怕拍,俺們就不怕傳!
E. 放假在老家穿睡衣過分么
放假了,在老家穿睡衣,如果你不出去溜達,在家的話,不過分呀
F. 為什麼安徽人喜歡穿睡衣出門
應該是比較隨便的,冬天冷穿睡衣也暖和
G. 為什麼庭審現場犯罪嫌疑人都穿睡衣
商報訊(記者 戚祥浩)昨天,歌手尹相傑非法持有毒品案開庭,尹相傑著便裝站在庭上,類似的一幕也在平陽法院上演,涉嫌危險駕駛罪的被告人陳某身著便服出庭受審,被告穿囚服上庭在平陽徹底成為歷史。而記者從我市其他法院了解到,雖然目前被告人穿囚服受審居多,但接下去他們也將陸續推進該項改革。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中提到,為彰顯現代司法文明,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者上訴人穿著識別服、馬甲、囚服等具有監管機構標志的服裝出庭受審。
據悉,以往,我市一些取保候審被告人前來參加庭審時,一般都可以直接穿便服出庭。去年9月12日開始,一些涉嫌輕微刑事犯罪的被告人在蒼南法院受審時,蒼南法院明確,可以不用穿囚服。而此番平陽法院所做的決定是,被告人出庭受審時,無論犯的是什麼罪,一律不再穿囚服,對於一些不涉嫌嚴重犯罪的,不會造成庭審中人身安全威脅的被告人,他們還會解開械具。但為了便於管理,被告人在看守所時仍需穿囚服。
記者了解到,由於被告人在看守所時,家屬為其准備的多為睡衣,因此,昨天,被告人在平陽法院出庭時,成了睡衣秀。
「『被告人禁穿囚服』的措施,不僅充分剔除了『罪犯標簽』,更重要的是重申無罪推定理念。」平陽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說,由於法庭是一個庄嚴的場所,被告人雖然可以穿便服,但還是不能穿奇裝異服。家屬可以提前將便服帶入看守所給被告人,法院方面正在與看守所銜接,協商個別被告人沒有便服等情況出現如何應對。
據媒體報道,最早嘗試在庭審中被告人不穿囚服的是廈門市中院。2006年,廈門中院在審理一起涉嫌販毒案件時,被告人穿短袖T恤出庭。此後,廈門中院把被告人「自由著裝」作為一項制度。在全省法院最早實施被告人「去犯罪化標簽」的省份是河南省。2013年12月,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表示,被告人和公訴人具有平等的主體地位和同等的訴訟權利,此後將去除對被告人「犯罪化標簽」。
原文:http://epaper.wzsee.com/article.php?date=2015-03-01&lid=01&id=213260
H. 穿著睡衣被抓,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太早了吧。
是不是家裡原來就比較管事孩子。或者家裡管得太嚴,所以孩子跟其他父母對比下。覺得父母太嚴格了。拉到就直接離家出走。
但是孩子萬萬沒有想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是外面的世界也存在危險。
還是找下孩子,畢竟是自己親生的。
找到線索了,跟蹤下孩子,讓孩子在你監控范圍內,也讓孩子知道社會不是小孩一個人就能闖下來的。
I. 宿州曝光有七位市民穿睡衣出行,睡衣出門有何不妥
我個人一直都認為穿著睡衣出門是一種很沒有禮貌且不注重形象跟衛生的一個行為,不美觀又讓人覺得有些許不妥。也不知道為什麼現在那麼多人喜歡穿著睡衣出門,睡衣本身就是一種居家服,是為了能夠讓你在家更加舒服的一種衣服款式,並不是說這種衣服能夠讓你穿出門當成日常衣服來穿的。當然了,有些人就是這么的隨意自在,自己想穿什麼就樂意穿什麼才不管別人是什麼感受呢。我曾經有段時間也是瘋狂迷戀穿睡衣出門,覺得實在是很方便,想出門就直接出門,也不用再換衣服,可需要接受別人投來的異樣眼光,還很容易遇到自己喜歡的人,從那時候開始我就不再穿睡衣出門了。
所以無論是從哪方面來看,穿睡衣出門都是一個不太正確的做法,還是要記住那句話:什麼樣的場合穿什麼樣的衣服,自己有良好形象,別人也會感到舒適。
J. 孫小果被判決,為啥不穿睡衣啊,其它犯人都穿睡衣,這公平嗎
誰說判決要穿睡衣?不都是號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