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艾希莉詳細檔案
艾希莉·辛普森 (Ashlee Simpson,1984年10月4日—),美國著名流行搖滾歌手、作曲人及女演員,她也是流行歌手傑西卡·辛普森的妹妹。艾希莉3歲開始跳芭蕾舞,11歲時成為大名鼎鼎的美國芭蕾舞學校中最年輕的學員,14歲時隨同家人搬到洛杉磯,並在姐姐的巡迴演唱會上擔任伴舞,度過兩年默默無聞的伴舞生涯後。因唱片大廠Geffen注意到艾希莉獨特的歌喉,立即簽入旗下力捧,在2004年推出了第一張專輯《Autobiography》,從此在樂壇一炮而紅,並於2005年發行個人第二張專輯《I Am Me》;2008年發行個人第三張專輯《Bittersweet World》。
⑵ 現在誰的緋聞最多呀
2005年是熱熱鬧鬧的一年,有傑西卡·辛普森和尼克·拉奇三年來真真假假的離婚終於塵埃落定,也有湯姆·克魯斯到哪裡都忘不了賣弄自己的甜蜜戀情;有安妮斯頓容光煥發登上男人雜志《GQ》的封面,也有邁克爾·傑克遜穿著睡衣睡褲就站到了庄嚴的法庭上。
MSNBC網站近日評出了今年以來新聞最多的藝人。邁克爾·傑克遜名列前茅。今年初,邁克爾·傑克遜猥褻男童案開庭。這件事情很快就變成了全球的大事件,每天都有記者將法庭圍個水泄不通,而這場官司的持久和撲朔迷離也是人們始料不及的。雖然審判的結局是邁克爾·傑克遜無罪,但長期以來公眾帶給這位流行音樂大亨的壓力並沒有停止。邁克爾·傑克遜也曾發誓再也不會回到美國,更不用提他的夢幻庄園了。
此外,還有《靚太不易做》的女主演伊娃·朗格莉亞,因為人長得太漂亮,她一直得不到好的角色,今年因為《靚太不易做》的熱播,身為裡面最漂亮的靚太,模特出身的郎格莉亞自然最懂得如何吸引眼球,似乎是不管她出現在哪裡,都會有攝影機自動地對准她。
對小甜甜布蘭妮來說,2005年的一切都跟她的孩子有關,從懷孕期間狗仔隊跟蹤偷拍她大腹便便的樣子,到生產時產房外的媒體大戰,再到生孩子後爭相偷拍孩子的面容,今年的布蘭妮當媽媽了,曝光率也沒減少。
全世界都知道湯姆·克魯斯愛凱蒂·霍姆斯,關於這一點,他一直不厭其煩地對我們傾訴,對著鏡頭表現。而當初憑借真人秀節目《新婚燕爾》走紅的小明星傑西卡·辛普森,今年她出演了《正義前鋒》里的黛西·杜克,推出了自己的服裝品牌,跟尼克分手。這些事件足以讓人們牢牢記住她。
⑶ 溫莎公爵是誰啊
溫莎公爵是一個充滿神秘魅力的名字,這個曾經是韋爾斯王子(PrinceofWales),並擔任過短暫英王愛德華八世(EdwardVIII)的溫莎公爵,除了以"不愛江山愛美人"之舉轟動二十世紀初,他給世人的另一項饋贈,就是他的服裝品味。
1997年,蘇富比公司在紐約推出"皇家藝品世紀大甩賣",拍賣四萬件溫莎公爵夫婦珍藏。點閱過上萬件溫莎公爵夫婦的日用品後,蘇富比公司服裝部主任泰勒推崇溫莎公爵和夫人,是"本世紀最時髦的夫妻"。
據說,當年法國時裝業巨擘皮爾卡登(PierreCardin)曾經這么告訴肯尼迪(J.F.Kennedy)總統:"總統先生,這個世紀在男性時尚領域內,只有一位真正的大人物,那就是溫莎公爵。我能使您成為第二位。"
溫莎公爵"或許"是英國史上最受歡迎的韋爾斯王子,但"絕對"是英國近代史上服裝品味最為卓越的男性代表。
"身為韋爾斯王子,在每個場合,我都應該要穿著合宜,表現得體"
溫莎公爵對服裝的熱愛,可以追溯到他的青年時期。他曾經撰寫過一本與服裝及風度變遷有關的書籍《AFamilyAlbumen》。這本書自他當韋爾斯王子時的服裝談起,書中,他寫給維多利亞女王(QueenVictoria)的一段書信,點出服裝的重要性:
"……至少服裝讓人們看到王子的存在……我很好奇,從孩童到成年時期,在某些媒體專欄的眼中,是否看到過我的存在,我可能不過就是一個晾衣服用的衣夾子,而不是皇室繼承人……"
溫莎公爵認為,在這樣的背景下成長,未必使他成為時尚的崇拜者,但是,卻讓他深深體會到,服裝代表著個人形象,"身為韋爾斯王子,在每個場合,我都應該要穿著合宜,表現得體,"他說。直到1972年去世之前,溫莎公爵都被美國時裝基金會列為年度最佳男性時裝"國際社交"類的領袖。
事實上,從第一次世界大戰起,當時身為韋爾斯王子的溫莎公爵,就一直是服裝專家們的注目焦點。或許就是時裝界的挑剔眼光,促使溫莎公爵在近代男性服裝史上,扮演了舉足輕重的地位。
在領結這個領域上,溫莎公爵的影響力無可比擬
許多服裝的名稱,都來自溫莎公爵的封號。
擔任王儲期間,溫莎公爵經常穿著一種看起來像是千鳥格一般,以灰黑、灰白摻上紅、藍線條的格子布,使得原本被稱為葛倫格紋(GlenCheck)的布料,有了韋爾斯王子格紋(CheckofWalesPrince)的別稱。他特別喜歡大膽的配色,經常以格子、條紋和點狀三種交互搭配,而自成其"軟性穿著"(dresssoft)風。
"溫莎結"或"溫莎領"(WindsorCol-lar),更直接取自溫莎公爵之名。
溫莎領是為了配合溫莎公爵偏好的寬領結打法所發明出來,溫莎結可以說是領結中最為正式的一種。原本稱作"八字領"或"義式領"的溫莎領,在二十世紀末風靡一時,被視為藝術家的象徵。1930年代溫莎公爵訪問美國期間,蔚為風行;目前,竟被誤為美式服裝的一種風格了。
溫莎結打法繁復,簡言之,將雙邊領帶交叉纏繞約三圈,產生一個比單結更厚實的倒三角形,之後,微拉兩邊讓中間凹下,就可完成俗稱酒瓶眼的變化,讓領口部位顯得更立體。
溫莎結的打法一直影響到現在。只不過,當年被視為藝術家表徵的溫莎結,因為方正寬大,更受到性格保守、有板有眼的老闆階層歡迎。介於單結和溫莎結之間的"半溫莎結",打法比溫莎結簡單,因為適合搭配襯衫,上班族反而較為愛用。
在領結這個領域上,溫莎公爵的影響力無可比擬,用鈕扣或領針固定領結的飾頸領(TabCollar),也是溫莎公爵的創舉。飾頸領讓領結看起來非常端莊工整,備受商業界人士喜愛,經過改良後,已經普遍運用在男性襯衫上。
優雅富裕的年輕雅痞
回顧二十世紀初,其時尚未登基的韋爾斯王子,就將條紋、格子和燈籠褲穿成時尚。
現在,從運動衣、西裝、洋裝、睡衣,甚至傢具用品,直條紋(Stripe)可說無所不在。直條紋的出現可以追溯到十五世紀,但是,時尚業者公認,1910年韋爾斯王子身著直條紋西裝,出席一場訪美公開活動時,所展現出的優雅形象,才是直條紋在美國時尚界躥紅的主因。
結束訪美之行後,韋爾斯王子也將美國東岸的直條紋流行帶回歐陸,無形中推動了美歐兩洲的時尚交流。
不過,當年的溫莎公爵,也一度因其寬大男褲配條紋短襪的裝扮,而貽笑時尚界。誰也沒想到,幾年後,墊肩、寬翻領及燈籠褲,卻因為溫莎公爵,而在整個1920年代獨領風騷。
《溫莎公爵夫人回憶錄》中,溫莎公爵夫人沃利絲(WallisSimpson,DuchessofWindsor)提到,當年,韋爾斯王子穿著條紋燈籠褲朝她走來的輕松模樣,在她的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
韋爾斯王子旋風,給時尚界帶來意想不到的驚人影響。
由他帶動的"貴族校園風",在1950和1970年代,被服裝界廣泛運用,而成為特定時尚。1970年代,法國興起的BCBG(BonChicBonGenner),也仿效這股風潮,推崇貴族學生的氣質。到了1990年代,象徵優雅、良好出身的校園風,更成為雅痞的經典造型。
至於穿在正式禮服中的背心,原本備受局限,只能搭配跟外套相似的顏色,但當溫莎公爵從1920年代開始穿著白色背心後,在1890年代出現過的白色背心,也逐漸廣受時尚界模仿。
作為歐洲上流社會男裝的領導者,溫莎公爵的地位不容置疑。
溫莎公爵帶動的服裝潮流,還包括背後有半截裝飾性腰帶的雙排扣膝下長大衣,其靈感來源為英國衛兵制服外套。
漫畫家常戴的圓形扁平帽、帽沿可上下調整的軟帽,與男鞋前端的雕花裝飾、霧面麂皮鞋等樣式,會在男裝史上出現,也多少拜溫莎公爵所賜。
日本媒體認為,灰色法蘭絨套裝與咖啡色襯衫搭配的特殊配色法,也是因為溫莎公爵,才在1930年的美國東部造成轟動。
永恆的時尚品味
服裝設計師特利(PeterTilley)說,源於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的英式男裝,倡導者正是當時掀起服裝革命的溫莎公爵。主要特色是以社會新貴的服裝為基礎造型,調和新、舊,從早期的保守風格融入新的設計。想穿出味道,得掌握不要太過完美這項訣竅。
正統中不拘小節、細微處刻意留下破綻,讓外觀神韻自然流露出俏皮幽默的英式男裝,似乎也說出溫莎公爵擺盪在創新與傳統間的矛盾心態。
天性浪漫的溫莎公爵,從小就對藝術活動情有獨鍾。
一次大戰期間,有媒體說,韋爾斯王子閑暇時,以"編織"打發時間。婚後,公爵夫人所有對象的刺綉、字徽,也有不少出自溫莎公爵手筆。
他在《溫莎公爵自傳》中坦言:"刺綉是我私愛且難以戒除的癖好。"幼年時期,溫莎公爵的生活深受蘇格蘭傳統影響,他經常協助母親瑪麗皇後編織格子布,將一捆捆的細線纏繞在紡錐上,"我的速度往往比妹妹還要快,"他自豪的說。
身為時尚先驅的溫莎公爵,也將他對藝術的品味展現在珠寶上,為了表達對溫莎公爵夫人的愛意,遜位後,溫莎公爵授意法國卡地亞(Cartier)珠寶鍾表公司為溫莎公爵夫人設計了四款首飾,分別是獵豹胸針、BIB項鏈、老虎長柄眼鏡和鴨子頭胸針。獨特的動物造型,讓卡地亞珠寶名噪一時。
1936年,溫莎公爵從英國的政治權力舞台上黯然退位,但是他在時尚界綻露的光芒,一直到現在,都不曾消褪。
⑷ ashley tisdale和ashlee simpson是不是一個人我看照片已經看亂了!要准確答案
不是...
它們是同名不同性
Ashley Tisdale 才是演歌舞青春( High School Musical) 里的 Sharpay Ev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