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乘坐火車禁止攜帶哪些物品
一、槍支、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小口徑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
3、其它槍支:模擬槍、道具槍、發令槍、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消防滅火槍等;
4、具有攻擊性的各類器械、械具:警棍、催淚彈、電擊器、防衛器、弓、弩等。
二、爆炸物品類,包括:
1、彈葯:各類炮彈和子彈等;
2、爆破器材: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手雷、手榴彈等;
3、煙火製品: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以及黑火葯、煙火劑、導線等。
三、管制刀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刀等。(除管制刀具以外,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它器具,都禁止攜帶進站上車)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
1、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氧氣、煤氣(瓦斯)等;
2、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
3、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
4、自燃物品:黃磷、白磷、消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
5、遇水燃燒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
6、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
五、毒害品:
氰化物、砒霜、毒鼠強、汞(水銀)、劇毒農葯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六、腐蝕性物品:
鹽酸、硫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或注有鹼液的)等。
七、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傳染病病原體:
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十、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攜帶的物品。
此外,對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機等可以限量攜帶的物品,對其限制攜帶數量進行了調整。例如,旅客可攜帶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20毫升;冷燙精、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不得超過120毫升;安全火柴限帶2小盒;普通打火機只能帶2個。
⑵ 織毛衣的鐵簽可以帶上火車嗎
坐火車的時候,有些物品是不能隨身攜帶上車廂的。比如易燃、易爆炸、化學物品等
目錄一、槍支、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公務用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
3.其他槍支:道具槍、模擬槍、發令槍、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消防滅火槍等;
4.具有攻擊性的各類器械、械具:警棍、催淚器、電擊器、防衛器、弓、弩等。
5.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目錄二、爆炸物品類,包括:
1.彈葯:各類炮彈和子彈等;
2.爆破器材: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手雷、手榴彈等;
3.煙火製品: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以及黑火葯、煙火劑、引線等。
4.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鐵路禁止攜帶托運物品。
目錄三、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所以毛衣簽是可以帶的。
⑶ 什麼東西不能帶上火車,衣架可以嗎
旅客攜帶品范圍及超過范圍的處理
⑴.攜帶品的物品尺寸(長、寬、高相加的總和),最大不許超過160厘米;扁擔、標桿、塔尺等桿形物品的長度不得超過200厘米。
⑵.凡是危險品(如雷管、炸葯、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體等爆炸、 易燃、自燃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
(3)國家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 動物以及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如:雞、鴨、鵝、狗、豬、猴、貓、蛇),都不能帶入車內。
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
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香水、冷燙液。
不超過300毫升的家用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就看您的是怎麼樣的衣架了,如果超過這個標準的話是不允許的哦
⑷ 鐵質燒烤簽子能帶上火車嗎
鐵質燒烤簽子
雖然規定中沒有
但是這個還是不能帶上火車的(估計絕大部分火車站都是不可以的,因為畢竟是危險之物
可以在火車站貨運那裡走托運
⑸ 烤燒烤簽子能帶上火車嗎
這個應該可以吧
⑹ 火車上可不可以帶鐵的包米簽子
鐵的苞米簽子容易傷人,在公共場所是不能攜帶的,所以火車上也不允許帶。
⑺ 哪些工具不能帶上火車
除管制刀具以外,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錘子、鋼筋鉤、手鋸、射釘槍等利器鈍器都禁止攜帶上車,如果已經帶到車站,需辦理托運手續。
2016年1月10日起,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上海鐵路部門實行最新修訂的《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除明確規定「菜刀餐刀」「活動物」「模擬槍」禁止帶入火車站外,同時也對部分可攜帶物品的數量做出了明確的數量限制,如打火機等。
(7)織衣的簽子能不能帶上火車擴展閱讀:
為保障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和鐵路運輸安全,加強和規范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工作,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攜帶物品還有以下幾類
一、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1、軍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2、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以及各類配用子彈。
3、其他槍支:道具槍、發令槍、鋼珠槍等。
4、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二、爆炸物品類:
1、彈葯: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手榴彈等。
2、爆破器材: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等。
3、煙火製品: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黑火葯、煙火葯、引火線等。
⑻ 針線可以帶上火車嗎
可以。但是對重量和體積有要求。
一、《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二條 火車禁止攜帶品有: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葯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超過本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物品。
二、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
1、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
2、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厘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3、殘疾人旅行時代步的折疊式輪椅可免費攜帶並不計入上述范圍。
(8)織衣的簽子能不能帶上火車擴展閱讀:
行李的范圍
1、行李是指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個人閱讀的書籍、殘疾人車和其他旅行必需品。
2、行李中不得夾帶貨幣、證券、珍貴文物、金銀珠寶、檔案材料等貴重物品和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物品、危險品。
3、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為50千克。體積以適於裝入行李車為限,但最小不得不小於0.01(立方米)。行李應隨旅客所乘列車運送或提前運送。
帶運包裹是指旅客將按包裹辦理的貴重品、重要文件、尖端保密產品帶入包房自行看管和裝卸的物品。帶運包裹的重量每個包房不得超過100千克並應保證車內秩序和安全。對佔用的包房鋪位應按佔用數量購買車票。所帶物品影響其他旅客時,應單獨佔用包房並按包房的鋪位數購買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