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寫一篇有關時尚衣服的文章
你我都是「櫥窗人」
馬亞偉
漫畫家朱德庸說:「有一種人,他穿時尚的衣服是為了讓別人看,他開的車也是為了讓別人看,他居住的家裝修也是為了讓別人看……他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讓別人看自己的品位或成績或格調,所思所想都以他人眼光為唯一標准,這種人我稱之為『櫥窗人』。」
其實,仔細想想,我們哪個人不是「櫥窗人」?只是程度有輕有重罷了。人活在這個世界,獲得別人的肯定是一種本能,也是我們活得更精彩的動力。所以,很多人真的是為了別人的眼光而活。我們都想成為別人眼中有品位、有成績、有格調的人,所以極力展覽自己的優勢,努力贏得別人的認可。
很少有人做到李白那樣灑脫,完全不顧及別人的看法,「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不過,如此狂放不羈的李白,他的瀟灑好像也是故意做出來的,不然他怎麼會感慨「與爾同消萬古愁。」「萬古愁」何來?如果心是灑脫自由的,愁不過是青煙一縷,早就散了。真正活出境界的人也有,完全超脫於世俗之上,只在乎自己的心靈感受,這樣的人必然是大徹大悟、有大境界的。不過能達到如此境界的人,少之又少。
遙遠寧靜的古代,人們的心尚且不容易靜下來,更何況是現代人。在如此喧囂熱鬧的現代生活中,誰能拋開別人的議論和眼光,只為自己而活?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間,所以很難免俗。櫥窗人,或許真的是我們慣常的生活姿態。
一個完全不在乎別人眼光的人是自私和可怕的。為所欲為,隨心所欲,別人的看法對他來說毫無分量,他只為自己活得舒服。別人說他是浪子,他到死都不會回頭;別人說他是破罐,他就破摔。這樣的人倒是不少見,他們不在乎別人的如何評價,活得猥瑣而糟糕。
這樣說來,做個「櫥窗人」,在別人的眼光中展現自己的亮點,吸引別人的視線,贏得別人的羨慕和肯定,未嘗不可。既然這樣,那就盡最大努力,成為最好的「櫥窗人」。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最好的「櫥窗人」。我們通過自己的努力,讓自己衣著體面,生活富足,提升自己的品味、成績、格調,成為最優秀的自己。只有這樣,才有資格「展覽」自己。別人的眼光是鼓勵,也是動力,贏得了肯定,讓我們對自己、對生活更有信心。
「櫥窗人」
朱德庸說,「有一種人,他穿時尚的衣服是為了讓別人看,他開的車也是為了讓別人看,他居住的家裝修也是為了讓別人看,他所從事的工作也是為了讓別人看,他的孩子送名校也是為了讓別人看,他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展現給別人看。自己的品味或成績或格調,所思所想都是以他人眼光做唯一標准,這種人我稱之為『櫥窗人』」。
每一個人首先是自己,然後才是周圍的世界。如果失去了自己,一切都以別人的眼光為標准,那就會成為虛無,因為世界上的別人有無數個,最後便會如邯鄲學步、父子騎驢一樣無所適從。
作為一個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生命,我們首先應該知道自己的想法,關注自己的思想,知道自己想做什麼。如孔子、如司馬遷、如周恩來、如梵谷、如武訓……。我們要不斷地問自己的內心,「你知道自己這輩子想做什麼嗎?你知道怎樣才是不辜負生命嗎?」只有真正知道自己要做什麼的人,才能真正成為自己,才能成就偉業。
巴西著名作家保羅·科埃略在《地球村的人生法則》中寫道:「你只有愛自己,尊重自己,才能得到他人的愛和尊重。絕不要試圖取悅所有人,如果你這樣做,你將得不到任何人的尊重。」另一方面,有些人企圖靠權勢或金錢來獲得別人的尊重,同樣徒勞。達芬·奇在《老鷹的遺言》中說,「不要忘記古代的箴言:迫使別人怕你,就別想受到別人的尊敬。」
所以,不管你用什麼樣的方法或途徑,如果只是為了別人的眼光,便是一個櫥窗人,便失去了自我,成為虛無的生命。不要在意所有人的看法,世界本就是辨證的,有的人贊同,就會有的人反對。世界也本來就是多維的,因為多維所以才有多姿多彩的風景。重要的是自己的內心,不要迷失在自己的心路上。
幸福的人,是注重關注自己心情的人;而不是關注別人比關心自己更多的人。幸福,從來就不是別人眼裡的風景。只有獨立的自我,才可能找到真正的幸福;只有獨特的自我,才能為世界增添新的風景,並最終被世界所欣賞和尊重。
② 寫一篇關於衣服的文章
第一篇:
我喜歡的服裝
我喜歡的衣服是連衣裙。
它是灰色和黑色組成的,它是時尚的款式。他的領子是圓的,它胸前有一個用銀色和桔黃色人的小圓片組成了一個精美的圖案,他最下面還有兩個小兜。他背後有個 連著領子的帽子。他袖子時超短的。扣子在兩字的下面,只有兩顆。它最下面的是松緊的。我夏天的時候穿它,感覺很涼爽。我走到別人家,他們都會說:「這件衣 服真好看。」我聽了心裡很高興。
這件衣服是我媽媽給我買的,我穿著它很自豪。我喜歡這件衣服。
我喜歡的服裝
冬天來了,天氣變冷,媽媽從衣櫃里拿出了一件黑色的棉衣叫我穿上,那是媽媽去年給我買的。我把衣服放平,看到有品牌商標「阿伯龍.君"的字樣,上面還寫著面料構成。上面有拉鏈,到天冷時,我把拉鏈拉上,就感到暖和多了;到了天熱的時候,我把拉鏈拉下,就感到涼爽多了。衣服上還有一個帽子,到下雨的時候,我戴上它,覺得暖暖的,也不怕被雨淋濕啦。
該穿衣服了,我把衣服往後一甩,打在身上,一付很瀟灑的樣子。該伸手了,你們猜猜我先伸哪只手呢?你們一定說左手,告訴你們吧,猜錯了!我把拉鏈拉上去,還沒拉到一半就卡住了。我把拉鏈退回來,往下往上來回拉了幾次,終於拉到了上面。
我喜歡這件衣服,因為那是媽媽買的,裡面藏有媽媽的愛。
下面還有一篇:
這是未來的一天,我們每一個人都穿著一套設計一樣的衣服,精神更抖擻,更有氣派.
為什麼每一個人精神這么抖擻,「哦!」原來是這套衣服,這套衣服有特別之處嗎?
這套衣服看上去和別的衣服沒有什麼不同之處啊,和別的衣服是一模一樣."哦''原來機關在里頭啊.我一看了說明書才知道這是用等粒子縮小器把82斤的機器壓縮成了一片長10厘米,寬6厘米的紙片.別看它功能少,它可以保護我們的安全,也可以讓我們少買衣服少洗衣服,還可以分春.夏.秋.冬季節來調試出我們需要的溫度.
安全保護,如:在發生地震時安全系統會馬上開啟等粒子激光防護罩,它能抵抗住100噸的重量,防護罩堅硬無比連導彈都轟不掉.少買衣服少洗衣服:你喜歡的衣服只要腦子里一想,衣服會無線掃描器來斷定你腦子里想的衣服.假如你把衣服給弄臟了,你不用擔心,它會自動用激光清洗,會洗的和新衣服一樣.調溫度:衣服裡面有一個溫度調節器它可以隨時分春.夏.秋.冬季節或是冷熱來調試出我們需要的溫度
這就是未來我們穿的衣服.我小的時候,一天媽媽帶著我到醫院看病。,看到了那些病重的人臉色蒼白,在痛苦地喊著、叫著,我從心裡非常同情他們。是啊,有多少人整天都這樣死去活來地生活著,甚至有的架仙鶴而西歸了,寶貴的生命之花悄然凋謝了。。這是誰在搞得鬼呢?哦!原來是那些殘酷無情的病魔。從哪兒時起,在我小小的童心裡,就立下了個遠大的理想:長大了,無論如何也要消滅病魔,解除人們的痛苦,使人們的命運不再受病魔的擺布與折磨。怎能消滅病魔,解除人們的病苦呢?我異想天開地設想著。突然我來了靈感,我要發明一種神奇的衣服。這種衣服能治病,人們穿上這種神奇的衣服,無論是什麼病都會立刻好轉。幻想著那一天的到來,不知不覺在我的眼前出現一副副美好的情景。有一位美麗大方的小姑娘不幸患上白血病,但是她本人還不知道,家人都在瞞著她。她媽媽給她買了這神奇的衣服。她自從穿上這種衣服後,病毒逐漸的消除了,最後成為一個健康的人。你再看這個小男孩臉色發青,一邊「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一邊上氣不接下氣地咳嗽,他的爸爸也給他買了一件神衣遞給他,讓他穿上,他用那雙無力的手接過神衣。剛一穿上,小男孩的臉色就有了好轉,而且咳嗽的聲音也漸漸地減緩了許多。短短的五分鍾還沒有過去,只見小男孩的臉上煥發出紅潤的光彩,像塗了油彩似的,顯得是那麼健康。這種神奇的衣服不僅僅能解除人們的痛苦,還能減輕人們的經濟負擔。它的價格和極普通的衣服一樣,並且你只有一件這種神奇的衣服就足夠了。它可幫助你度過生機盎然的春天,驕陽似火的夏天,風高氣爽的秋天,滴水成冰的冬天。它可以隨著天氣的變化,來調節衣服與人體間的溫度,穿上它真可謂冬暖夏涼。衣服是隨著不同場合來變換不同的款式與顏色的。你去參加宴會時,衣服就會自動變成紅色或白色的禮服。這樣顯得大方高雅。在炎熱的夏天,女孩喜歡穿上艷麗而輕薄的服裝,它會給女孩變成一種薄紗般的衣服,短短的八分袖,漂亮的小圓領,顯得非常涼爽與美觀。這樣的衣服是多麼與眾不同啊!在將來的生活中,要是真有這樣的衣服那就太「酷」了,不過這得需要我們好好學習。因為只有掌握更多的知識,才能為將來從事高科技研究打下堅實的基礎,才能使自己的夢想成為現實。
③ 哲理散文《衣衫》的寓意
1.重視立意:要有真切獨特的與對事物的審美理解,在平常事物中開掘出新穎而深刻的主題,並能把事物的含義與形象描述有機結合起來,生發自然。 2.講究章法:章法嚴謹而活潑,達到「散」與「不散」的統一。筆墨疏放鬆動,但全文有貫穿一定的思想感情的軌跡。 3.拓展意境:通過聯想與想像,使生活圖景與思想感情和諧統一,摹形與傳神融合,形神兼備,形成令人思索回味的藝術境界。 4.錘煉語言:語言自然,貼近生活有顯示個性;語言要重情思而忌滯實,具有傳情寓意的蘊涵力;語言要具有內在的節奏感與音調美。
④ 關於服裝的美文
1、
那不勒斯王洛伯,仰慕但丁盛名,便邀請但丁到他的朝中來做客。但丁應邀前往,他抵達那不勒斯後,就穿了旅行的旗袍,隨著使者去見洛伯王。這時恰值洛伯王大宴群臣,在座的全是錦衣綉服的王公大臣。使者見但丁衣服破舊,便招呼他在末座坐下。但丁知道洛伯王瞧不起自己,本要拂袖而去,但想到既然來了,而且肚裡又餓,便一聲不響地吃了個飽,然後不辭而別。
洛伯王宴會已畢,才想起但丁,叫人去請他來相見,才知道他已經走了。他連忙派人去將但丁追回來,向他道歉,然後另設盛宴款待他,請他坐了首席。
這一次,但丁換上了一件嶄新的錦袍。可是在宴會進行時,但丁一再將自己吃剩的食物擱在身上,又用袍袖揩手拭嘴,又將酒傾倒在身上,毫不顧忌宴會禮節。這時陪坐的群臣皆抿嘴含笑。洛伯王起先不言,後來實在忍不住了,便問但丁何故如此糟蹋自己的新衣。但丁回答說:「陛下,我並非糟蹋我的新衣,我是因為先前穿了破衣前來,被人瞧不起,現在換了錦袍,卻受到盛宴招待,可見受重視的實在是這件衣服,因此我應該也給這件衣服嘗嘗陛下所賜的豐餚美酒的滋味。」洛伯王聞言大慚。
2、
一直覺得給媽媽買衣服好難。兄妹幾個,從上班第一天起就給她買衣服,十多年了,她沒一件滿意:領口圓了,花色太亂,面料不好……
那年夏天,媽媽熱得邊掀衣服邊扇風,她贊賞有加的地攤貨是化纖質地,哪會涼快。我心疼,第二天就給她買了件桑蠶絲的上衣。她還是挑:料子摸著冷絲絲的、滑溜溜的,像是蛇皮做的,不舒服。說完,衣服就被她扔進了老箱子,照常穿地攤貨。
一番好意被辜負,我又生氣又委屈。
過夠了苦日子,就想讓媽媽的晚年過得開心幸福。可她一次次地雞蛋里挑骨頭,使我們都失去了興致:大姐給媽媽買的衣服早就從名牌淪為雜牌,大哥乾脆不買了,直接甩人民幣。
但我後來還是沖動了一把。我照著她能承受的價格,買了一個棉布休閑包。包包顏色艷麗,刺綉的幾朵小花很像她在鄉下養的花。內里好幾個分層,裝鑰匙手機零錢甚至半導體收音機都綽綽有餘。信心滿滿地把包包遞給媽媽,結果還是劈頭蓋臉一頓罵:我說要買包了嗎?說了嗎?你是典型的瞎花錢!
然後那包,也許又進了老箱子,或者不知道被遺忘到哪個犄角旮旯——因為沒了買的心情,也沒有人去給她整理衣櫥和老箱子了。
今年春天,媽媽突然吵著要回老家參加一個表弟的婚禮。離開老家十幾年,我們兄妹早和那邊的親戚疏遠了,費那麼多時間精力回去,還不如包個紅包實在。老太太敲著破了邊兒的蒲扇一個個點我們的腦袋罵:你們一個個都是狼心狗肺,親戚親戚,再有血緣關系,不走動,也跟生人沒區別。
這就是兩代人的區別,我們不太在乎那些隔了幾房拐了幾道彎的親戚了,可媽在乎。
可回去以後,我們驚了好幾場。先是出長途車站,出站口密密麻麻來了好多親戚,他們喊著各種稱謂把我們團團圍住,把媽媽簇擁得像是英國女王出巡。到了婚禮現場,我又發現一個問題。被媽媽冷落的包出現在鄉下表嬸的肩上。在姑姑身上,我還看到那件被媽形容像蛇皮的桑蠶絲衣服……
那些足以撐爆老箱子和衣櫥、數量龐大的新衣服,被媽媽挑剔、打入冷宮不見天日後,在幾百公里外的老家婚禮現場上齊聚。
媽媽的行為讓我們眩暈,有傷心、委屈,也有生氣、心痛。直到表弟端著酒杯給我們兄妹敬酒,他說了很多感謝的話,好像這么多年我們從沒生疏過一樣。姐姐和哥哥的臉色從絳紫轉成明黃色,染上了一點夕陽余暉的溫暖。
回家路上,我們不想追究媽媽擅自處理衣服一事,只想弄懂一個問題:八十歲的老太太怎麼把那些衣服寄到鄉下的?
對於這個問題,她先是有點尷尬,但立刻就得意起來。媽搖著扇子說:「我也是好多大牌的老客戶,韻達申通還有順豐都認識我呢。」
3、
《花間集》里寫到女子為想念她的男子而廢了梳妝,她最漂亮的衣裳因為長久折疊放在衣箱里,那摺痕把衣裳都磨損了。詞中沒有提及一句相思的話,但這樣深沉含蓄的情感,實在令我這個現代女性驚羨。「衣白漸侵塵」,這是多麼深穩貞一的思念啊。
去年秋天,因為被關在製作人家裡寫劇本,來不及收夏衣,出關之後驟然已是寒冬了。好容易等到一個大太陽天,把夏天衣服一件件洗了收藏。手底下流著冰涼的自來水,一寸寸都是活的。水裡的衣裳是夏天和春天的顏色,照眼地亮,尤其前兩年流行的淡藍、淡茄紫、粉紅等「星星小孩」粉彩系列,像是泉涌芙蓉,水流霞影,為之驚愛不已。自己喜歡的衣服,不捨得用洗衣機洗,也不脫水,濕淋淋地吊在竹竿上,眼看風將其吹乾了,陽光將其曬燥了。一件件的衣服,一段段的記憶,日子不知不覺過去,每當換季藏衣取衣時,我才詫訝於時光的流轉竟是這樣忽忽如夢。
記得那麼一個景象:我沿著回家的坡路走上來,暖晴的太陽光里,家家樓廊下掛著香腸、臘肉,欄桿上攤開晾著被單、褥子,一家一家不同的花色是一家一家不同的日子,還有什麼比這個更能展現真實的生活呢?只覺一種遠意,叫人愁煞。那天廊下還吊了我洗好要收的夏衣,一件蘋果綠的韓國式罩袍臨空舞擺著,輕盈的綠色襯在厚重的冬日裡,像是早來的一片春天,悅目極了。豈知這件衣服才花了我80塊錢,批發賣時怕還論斤稱的,我一眼看中把它搶救了出來,穿在身上居然不俗。看著它在落羽輕風里搖動的姿態,當下竟作出一句很像現代詩的詩:
八十塊的春天我向販子買來,曬在冬天暖暖的竹竿上。
早些年興起中國風,大減價時買了一套衫褲——假緞桃紅褲配藤紫開襟長衫,襟上鑲桃紅寬邊,腰上墜一條桃紅如意穗,買來就被家人譏作歌仔戲戲裝。著這襲衫褲,腳踏一雙銀色細高跟鞋,就成了時髦的迪斯科舞裝。有一天穿了它要去參加朋友的婚禮,打扮好了在後院門口一站,請爸爸媽媽掌眼。彼時院中兩棵桃樹的花才落,滿枝子綠葉蓁蓁,父親正在樹下拔草,抬頭一見,笑說:「怪不得桃花都沒了,原來變成了一個桃花精!」改良式的中國風不知何故一律左襟,披發左衽,乃如此當然地行之於20世紀80年代,從某一點來看,「桃花精」倒深具警譬之意。
那麼,何妨把襯衫扎進窄裙里。我喜歡蹬雙高跟鞋,精神飽滿地在房子里踱來踱去,讓鞋跟咔咔咔地敲在磨石地上,像一位利落的女秘書。不然,一襲洋裝大圓裙系條寬皮帶,臂下夾只手提包,星期六的上午到郵局領款、存款、劃撥、寄航空信,再走路到第一銀行把乙存賬戶轉入甲存,一宗一宗辦成了。手提包沉甸甸的,裡面有錢、印章、存摺,天呀,自己實在太干練果決了——步步蓮花,裙底生風!
再不然,家居穿T恤系條斜裙,活似義大利寫實片里的女人,有一種從生活當中結結實實滾過來的悍然的生命力,鏡中一瞥不免大怖。偶爾也穿平底鞋,彷彿自己變得很低很低,在令自己歡悅的人前,一切心甘情願。有一年夏天,院子里開了14朵曇花,賞花到夜深興猶未盡,幾個人跑出去看月亮,躺在人家轎車車蓋上,月色似水流年,無聲無息從我們年輕的身上滑過。假如留下了痕跡,是年年春暮開箱取衣時,樟腦香里一抖抖出的那件水藍底白牡丹大花布袍子。
買衣服就是一個緣字,相信女子如我輩者皆有同感,衣服實在比什麼都更是女人的知己。自己喜愛的衣服,一定是「一見鍾情」,千千萬萬里,一看就看到了它,就是它了。又或者和自己有緣的衣服,這次不買,下次也不買,而終究還是買了。女人對衣服這種天生的敏感和痴心,乃至對現實物質世界的切身之感與執著,最是被人拿來笑話的,但我想,如果男人破壞了理論與制度,就會變成虛無主義者,而女人再墮落也不會落到虛無主義,因為物質自身的存在於女人就是可信可親的。
冬天已經過去,脫下這一身笨重的冬衣,感到年輕的肌膚與春氣里的陽光雨露分外相親。「當時年少春衫薄」,閑情萬種,而歲月正長。
⑤ 寫穿著的衣服散文有哪些
張愛玲《更衣記》
⑥ 媽媽縫的新衣服寫一篇散文
不知什麼時候,我的衣服被劃了一道大口子,叫媽媽給我縫。媽媽卻說很忙沒空。我只好硬著頭皮自己縫了。
我先找來針、線和一些布頭,學著縫起衣服來。第一步就是穿線。我左手拿起針,右手拿著線,把線往針眼裡穿,可是我怎麼也穿不進去,心裡煩極了,而且越煩就越覺得難穿,累得我滿頭大汗。待我再拿起針時,卻發現針眼原來是那麼小。我現在真是張飛穿針——大眼瞪小眼。只好去請教媽媽。媽媽笑著說:「你穿線的方法不對。應該把線的一端擰細擰尖,心不要慌,手不要抖,就能穿過去了。」我照著做了,果然穿了兩次就穿過去了。我又按照媽媽說的,在線的一端打了個結,把選好的布頭安在一定的位置上,把針從布與布頭重疊的地方穿過去,再繞回來------還好,頭幾次很順利,我有些飄飄然了。「唉—」一不小心,針刺進了大拇指,鮮血冒了出來,疼得我直流眼淚。我泄氣了。沒想到干一次家務事竟這么難,我不想幹了。媽媽看到我不情願的樣子,就笑著說:「怎麼遇到小小的挫折就退縮了。」我破涕為笑。對呀,做一件事總不能沒有結果。我又鼓起勇氣,吮了一下手指,繼續縫了起來----
最後,我終於把衣服縫好了。媽媽看了我縫的衣服,高興地說:「我的小寶貝會縫衣服,進步啦!」
⑦ 未來的衣服作文50散文
未來的衣服
未來什麼東西都會變好,衣服也不例外。
未來的衣服很美。人們可以按自己的愛好隨心所欲地改變衣服的顏色,夏淡冬深,也可以自己改衣服上的圖案和花紋,穿出個性來。
未來的衣服很輕。未來的衣服是用透氣性極好、重量極輕、強度極高的稀有金屬做成的。穿上它好像在月球上漫步一般輕松。
未來的衣服很合身。未來的衣服不像現在的衣服只適合正常人穿,殘疾人就不行了。未來的衣服能按自己的需要調節形態,肥瘦,還專門為殘疾人設計出許多特殊規格的圖案,那麼殘疾人就不用著急了。
未來的衣服很舒服。衣服上有自動高溫系統,冬暖夏涼,無論何時何地都能穿。如果你生病了,自動高溫系統就會調到適合你的那個溫度,直到你病好了為止。當你感到疲勞時,衣服上的自動按摩器就會為你自動按摩,解除你的疲勞。
未來的衣服可以減。衣服可以發出一種紅遠外線,促進脂肪活動。對肥胖的人更有益。
未來的衣服還能預防疾病。衣服里有一層可以殺菌的材料,也可以仰制細菌的繁殖。還可以助消化,在吃飯時,它放出某一種能量,潛入胃裡,促進腸里蠕動,幫助消失。
現在的衣服和未來的衣服相比相差的很遠,但是我們會努力學習,長大後創造出比未來的衣服更好的服裝。
那樣的話,人們只要買一件衣服就可以終身享用,還可以節約錢財。
⑧ 閱讀散文《衣服去哪兒了》
這是一篇敘事散文,是關於親情的,原文請你參考:我愛故事網。請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