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高一男生,昨天被一群混混打了,他們拖我到一個隱蔽的地方,然後把我打了4巴掌,然後脫掉我的褲子
報警,記住找家裡有關系的,找出呢幾個混混,問他們注射的什麼,讓他們寫保證書
Ⅱ 當街毆打第三者,並將其褲子脫掉當街羞辱,犯法嗎
首先,毆打第三者構成故意傷害,如果傷情簽訂結果為輕傷以上,則可以判處有期徒刑;
第二,當街侮辱,並脫褲子,屬於嚴重侵犯他人人格的行為,依據我國刑法,構成犯罪行為;
第三,上述行為,同時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和身體健康權,該第三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另行起訴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第三者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基本屬於不違法(破壞軍婚的例外),對其進行約束的是道德,而作為當事人,只可以在離婚的時候向出軌的一方(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
同時,我國法律除了少數法定情形可以自力救濟外,大部分行為必須訴請公力救濟,濫用「私刑」絕對違法。
Ⅲ 校霸把男生綁起來打,還扒光了衣服折磨
報警吧!校園霸凌是違法的,而且你怎麼招惹到校霸啊!不要與這些人為伍。
Ⅳ 我是一個大四的男生,因為沒有考上研。被我爸扒光褲子用皮帶狠狠地抽了一頓屁股,我該怎麼辦
考研又不是唯一的出路,現在研究生畢業找不到工作的太多了,你現在就趕緊出去找工作,賣力地工作,用你的能力證明給你爸看!
Ⅳ 你聽過哪些校園霸凌事件
校園霸凌事件遍布大小年級,並非鮮見,並且形式多樣,我了解到的校園霸凌事件主要有三起:
1.南通崇州區教室體罰多名學生。2017年6月,南通市崇川區一家幼兒園有家長報料稱,自家孩子班上一名女教師體罰多個孩子,除了掌摑背部、尺子抽打手心等方式外,還包括讓孩子頭頂板凳、扒掉孩子褲子等具有侮辱性質的行為。事發後,網上有傳言稱這名女教師已被園方開除。現代快報記者當地教育部門核實此事時,並沒有得到關於這一點的回應,教育部門表示目前正在調查中,具體詳情未作過多透露。
校園就是一個小社會,要想杜絕校園霸凌事件,任重道遠,需要我們大家一起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
Ⅵ 男生在宿舍遭同學侮辱毆打,被逼迫下跪後,對方狂扇耳光! 後來怎樣了
說到校園暴力大家肯定是不陌生的,而且有一部分都經歷過,面對學校的「小霸王」是恐懼的,甚至看到後會躲著走。
其實到現在為止,校園暴力的情況也減少了許多,但還是存在著,需要學校的老師們多多觀察,不能視而不見。
接收不到良好的教育只會讓自己形成惡習,如果將來到了社會上,可能就吃大虧。
學校的老師們應該引起重視,尤其是孩子處於青春期的時候,可能課堂上是非常聽話的,但是在私下就會拉幫結派,一旦有打架的想法,就控制不住。
家長也要和孩子多多溝通,及時的發現問題,不要讓孩子養成壞習慣,糾正一下他們的錯誤觀念,小時候教育不好,長大了就教育不過來了。
看到這個小男生真的是令人心痛,希望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Ⅶ 弟弟逃課、撒謊、貪玩、厭學、作業沒完成。被扒光褲子用藤條打屁股大哭大喊、皮開肉綻,應該嗎
不可否認的是責罵懲罰弟弟的做法初心是好的,是希望弟弟能長教訓、」改邪歸正「,但是這種做法是下下策。很有可能事倍功半,甚至是適得其反。
Ⅷ 在廁所被扒褲子最後打了他犯法嗎
打人本身就是犯法,故意傷害罪。
如果再脫去對方的褲子,那麼還涉嫌侮辱罪。
及時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及時承認錯誤,尋求對方諒解。
Ⅸ 醫生上下其手,陝西男子看病被扒褲猥褻,為何10分鍾後他才開始反抗
陝西36歲男子看病遭男醫生猥褻,10分鍾後他才開始反抗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該遭到男醫生猥褻的男子還以為這是醫生的正常檢查。
其實,這個問題應該不難理解,畢竟一個男醫生對一個男子做那樣的事,很難以令人產生懷疑。如果是把看病的人換成是一個女子的話,也許這件事情就要好理解的多了。
他發現,那位給自己看病的張醫生居然也脫掉了自己的褲子,直到此時吳某才如夢方醒,於是他果斷選擇了報警。
通過吳某以上的經歷我們不難看出,吳某之所以在醫生猥褻他十分鍾之後發發覺並進行反抗,主要是因為他一直誤以為醫生是在給他看病。畢竟他是個男性,而對方也是個男性,這是讓吳某放鬆警惕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