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是個高二的女孩,去醫院打屁股針就把褲子拉到了膝蓋,護士立刻就把我的褲子提上去了,這是為什麼
因為只需要把你的褲子檢查拉一點就可以扎針,你都拉到膝蓋沒必要,而且其他的人會看看,影響不好
『貳』 褲子往下脫到膝蓋部位,兩條腿拉大距離褲襠會炸掉嗎
這個完全是有這個可能的啊
要看你用的力度有多大了
當然也要看你褲子的質量如何了
不然肯定會有所損壞的了
『叄』 我是個女孩子,昨天下午去醫院打屁股針,我爸爸直接把我褲子拉到了膝蓋,我爸爸做的對嗎
你可能還是小孩子,你爸爸才會這樣做的,如果你是十多歲的女孩,你爸爸就不會這么做了,因為小孩子才不會害羞,人大了就會害羞了,你提醒你的爸爸,你說我有這么大了,你不知道害羞我也知道害羞,讓他以後別這樣做了,自己是一個女孩子。
『肆』 我是女生,我和討厭的男同學吵架,這個畜生竟然動手把我按住把我的褲子扒下到膝蓋處,變態到了極點!!!
如果對方年滿16周歲,你可以報警,告他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根據《刑法》第237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對方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依舊可以報警,同樣告他猥褻婦女
但是這次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小妹妹,不要慫,這種人,你慫了,他會變本加厲,不給他點苦頭吃,他是不會改的。
還有,你一定要有證據。
沒有證據也沒事,去找老師反映,然後告訴老師,他這是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必須要求老師予以處罰
『伍』 如果一個人當著大庭廣眾下扒了你的褲子,直接到膝蓋,你會把他打多慘
暴力侮辱人身,這里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塗人,強剪頭發,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為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為,則應以傷害罪論處。侮辱罪是情節犯,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定,對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民事侵權侮辱行為與侮辱罪的界限
(1)行為的嚴重程度不同。構成侮辱罪的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行為;民事侵權的侮辱行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第1款規定,僅限於「造成一定影響」的侮辱行為。
(2)行為的對象不同。侮辱罪的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權侮辱行為的對象可能為法人。《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法人享有名譽權」;「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第2款規定:「以書面、口頭形式詆毀、誹謗他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侮辱法人的名譽可以構成民事侵權行為,而不構成侮辱罪。
(3)對行為人主觀過錯的要求不同。侮辱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權的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也有過失。即民事侵權行為人只要有過錯,並在客觀上造成了對他人人格、名譽的損害,就應承擔名譽侵權的法律責任。
『陸』 人在長安沖頭被治安打暈,送到宵邊醫院,褲子被拉到膝蓋,漏著屁股,手指被扯斷,我該怎麼辦
可以復印好你的病歷,爭取能找到一些證明人,然後走司法程序。
『柒』 我是個19歲女孩子,去醫院打屁股針把褲子拉到了膝蓋,所有的人都看我呢,還說我太不要臉了,這是為啥
因為打屁股針是在臀部上面一點點的
『捌』 我的破洞褲子上膝蓋位置的破洞被東西不小心扯得更大了,但這樣不好看,不知道有沒有人有補救的辦法,拜託
破洞褲子上膝蓋位置的破洞被東西不小心扯得更大了,可以用縫衣針把扯大的位置縫上就可以了,自己不會的話可以找專門裁縫的商店幫你縫合就可以了。
『玖』 孩子膝蓋摔破了 褲子沾到膝蓋上好幾天了 怎麼辦
你好,你的這個是需要及時給寶貝進行處理的避免感染就影響局部的恢復的,你現在可以注意使用溫開水浸濕衣褲及軟化傷口,注意動作要輕柔避免傷到傷口,在衣褲脫下後注意使用生理鹽水進行沖洗治療如果炎症嚴重需要注意及時去醫院有專業的醫生進行消炎
『拾』 我是個高二的女孩子,今天去醫院打屁股針把褲子拉到了膝蓋。護士直接把我的褲子有給提上去了。這是為什麼
就露屁屁就可以,你露那麼多做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