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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襯衫哥兒人物形象

發布時間:2021-08-04 17:57:13

㈠ 對於夏目漱石的哥兒的人物分析

文雅的戀愛高手。
他的文,細膩,富有哲理,對於愛情的見解有足夠的說服力。
是個浪漫主義作家。

㈡ 十年一品溫如言的人物形象

男主角(別名:DJ YAN)
1981年7月出生於首都
外號:美人兒(辛達夷取的)
屬相:豬
妻子:溫衡
兒子:言齊,言凈
女兒:言笨笨
爺爺:言勤
爸爸:言定邦
弟弟:言格
妹妹:溫思爾
好友:溫思莞、孫鵬、雲在、陳倦、辛達夷
發小兒:溫思莞、陸流、辛達夷、孫鵬(PS:發小兒和好友不是一個概念)
大舅子(妹夫):溫思莞
情敵:顧飛白,雲在
擅長:繪畫、攝影、書法
車:酒紅色法拉利(在後面出車禍報廢了,最後因一幅畫阿衡的畫得了獎拿獎金又買了一輛.)
最愛的顏色:粉色、暖色
最愛的食物:排骨
建立幫派:排骨教
排骨教地位:排骨教教主
排骨教口號:言希教主大人一統江湖,千秋萬代東方不敗
書中摘要:
①而從開始到完結,言希那個傻瓜,一直都不明白,一切的一切只是屬於她的秘密,饒是她早已把他從那般恣意毒舌美麗尖銳倔強脆弱的少年寵成這般風姿卓越高傲無敵流光溢彩的男人,縈繞舌尖輕輕默念,也不過一句——男孩,我的男孩。
②阿衡第二次看到言希時,她的男孩正坐在街角,混在一群老人中間,專心致志地低頭啜著粗瓷碗盛著的乳白色豆汁,修長白皙的指扶著碗的邊沿,在陽光下閃著淡淡紫色的黑發柔軟地沿著額角自然垂落,恰恰遮住了側顏,只露出高聳秀氣的鼻樑,明明清楚得可以看到每一根微微上翹的細發,深藍校服外套第一顆紐扣旁的亂線,他的面容卻完全是一片空白。
③言希淡淡掃了思莞一眼,並不說話。
他穿著白色的鴨絨襖站在雪中,那雪色映了人面,少年黑發紅唇,膚白若玉,煞是好看,只是神色冷淡。
④阿衡想要開玩笑說言希長得有三分姿色,可是,那一瞬間,恍然湧上心頭的,卻並非言希的容顏,少年時的容顏已經在時光中褪了色,她唯一還能記得的,就是少年生氣時如同火焰一般生動美麗的姿態,在光影中,永恆,無論是哼著怎樣的曲調,瀟灑著哪般的瀟灑,這一輩子,再難忘記。
她說——「EVE呀,你還記不記得言希生氣的樣子?」
怎麼不記得?
辛達夷縮縮脖子。
她戰戰兢兢過她的日子,平平淡淡卻充滿了刺激。偶爾,會在儲物櫃中和癩蛤蟆大眼瞪小眼;偶爾,會在抽屜中看到被踩了腳印撕破的課本;再偶爾,別人玩鬧時黑板擦會好死不死地砸到她的身上;再再偶爾,輪到她值日時地上的垃圾會比平常多出幾倍······
但是,再刺激還是比不過言希的突然出現。
那一日,她正在做習題,教室中突然走進一個人,抬頭之前,女同學們已經開始尖叫振奮,她揚頭,藍色校服,白色襯衣,長腿修長,黑發逆光,明眸淡然。
言希比辛達夷大一歲,跟思莞同歲,比辛達夷阿衡高一級。
阿衡之前聽思莞嘀咕著,言希上一年曠課次數太多,一整年沒學什麼東西,言爺爺有心讓他回高一重新改造。
可是,這來得也太突然了吧?
辛達夷看著,像是知情的,直沖言希樂,跟旁邊的男生說得特自豪——「看見沒,咱學校校花,我兄弟言希!」
言希校花之稱,由來已久。剛上高中,就被只追每屆校花的前學生會主席當成了女生,三天一封情書,五天一束玫瑰花,愛老虎油天天掛在嘴上。言希對他吼著「老子是男的!」,
那人卻笑得特實在——「美人兒,走,咱現在就出櫃!」
於是,校花之名坐實,無可撼動。
⑤那個少年,穿著紫紅色的低領粗織線衣,左肩是黑色暗線勾出的拉長了線條的花簇,蔓過細琢的肩線,流暢輾轉至背,抑制不住,明艷中的黑暗妖嬈怒放。
他站在燈色中,背脊伶仃瘦弱卻帶著桀驁難折的孤傲倔強,頸微彎,雙臂緊緊擁著燈下面容模糊的長發女孩,唇齒與懷中的人糾纏,從耳畔掠過的發墨色生艷,緩緩無意識地掃過白皙的頸,那一抹玉色,浸潤在光影中,藏了香,馥饒,撩了人心。
⑥忽然,想起什麼,開口提議——要不,要不DJ YAN你和我妹說說話,讓她打起精神,她平時最喜歡你了。
言希皺眉,示意助理再去催,伸出細長的手,拿過小五的手機,輕輕開口——喂,您好,我是言希。
阿衡沉默了,聽著言希的聲音,嘴角不自覺地上翹,彎了遠山眉。
言希沒有聽到對方的回答,加大音量——您還好嗎,請回答我,我是言希。
阿衡唇角干澀,輕輕合上眼睛,小聲說——我知道你是言希,真的,好吵。
言希愣了,所有的血液都沖到頭皮,死死攥著手機,咬牙切齒——你說什麼。
阿衡說——好久不見,言希。
指間,鼻子,嘴唇,好像都是冰的,只有眼角的淚,是燙的。
好久不見。
言希吸了一口氣,面無表情,對著下面的聽眾鞠躬,淡淡開口——對不起,各位,今天到此結束。
轉身,大步,朝著電梯走去。
那是一道冰涼的門,能看得清他的每一根發絲。
門里,門外。
他喊——阿衡。
那麼大的聲音。
阿衡輕輕撫著手欄站起身,雙腿冰冷,已經沒了知覺。
在黑暗中,四個方向,碰壁了,尋找,再一次觸摸,撫到門的縫隙。
沒有絲毫的微光乍瀉。
她忽然,感到了絕望,奔涌而來的害怕溢滿了每一滴血液。
她說,言希,我看不到你。
拍打著門,卻再也無法,抑制情緒,帶了狠重的哭腔。
言希,你在哪兒呀,我看不到你。
言希眼中瞬間掉落了淚水,雙手使勁掰著門縫。
他說,乖,你乖,不要哭,再等一分鍾,不,十秒鍾。
手指卡在門縫中,著力,猛烈地撞擊,是滲出了血的。
阿衡啪嗒,掉眼淚,抽噎的聲音——言希,我很想你,很想很想,可是,我不敢想。
言希吼——誰他媽的不讓你想了,老子殺了他。
模糊了雙手的血液,順著光滑的門鏡滴下。
匆忙趕來的助理和修理工慌忙拉開他,言希攥著修理工的衣領,雙眼滿布血絲,冰冷開口——電梯里是我的命,你看著辦吧。
那聲音,像是來自地獄。
⑦「言希。」他看著她,言語淡淡,眉眼高傲,黑眸黑發,唇畔生花。
「溫衡。」她笑了,眉目清澈,言語無害。那時,她終於有了確鑿的名目喊他的名字。那時,他與她經歷了無數次無心的相遇,終於相識。這相知,她不曾預期,他不曾費心。一個十六歲,差了六旬;一個十七歲,滿了五月。正當年少。恰恰,狹路相逢。一場好戲。
⑧言希的手很涼,他感覺到那片溫熱,輕輕顫動著的,咕咚,吞了口口水,他望天,說,阿衡,我想親你。
阿衡咬床單,暴走了,是你好嗎你好嗎你好嗎……等等……你剛剛說……你想什麼……言希眼睛彎了起來,輕輕吻她的眉心,眼睛,臉頰,唇角,最後,移到唇,纏綿悱惻,說我很好我很好我很好,親愛的
⑨這還是個......人嗎。
從哪裡逃來的難民。
他的手心蹭破了皮,手粘連的只剩青筋和一層皮。
阿衡遞過一塊手帕,靜靜,黑眼珠,一分不錯地看著他。
他接過手帕,嗅到淡淡的松香,手指卻僵硬了起來。
她在大霧中說,你轉過來。
平平靜靜,軟軟糯糯的中文。
那人動動唇角,遲疑許久,終究,還是,蹲在地上,擋住臉。
⑩她想要讓言希,變得再堅強一些,不依靠任何人,走到她的身邊。
可是,他卻在害怕,害怕見到她。
他不敢依靠自己的雙腳,走到她的身邊,只因為,那些曾經遭遇過的傷痕累累。
有人輕輕推開虛掩的門。
那個瘦弱憔悴的大眼男人。
那麼費力,一步一步,走到她的身邊。
他蹲跪在她的床角,輕輕捧起她白皙的指,溫暖的唇,吻了下去。
他說,阿衡,我餓了。 女主角
1983年1月10日上午11點35分出生於首都(同年陰歷十二月二十八被自己的爺爺抱走,被送到阿衡奶奶的故鄉烏水)
英文名:Winnie
丈夫:言希
兒子:言齊,言凈
女兒:言笨笨
爺爺:溫慕新
父親:溫安國
母親:溫氏蘊儀
弟弟:雲在
哥哥:溫思莞
前未婚夫:顧飛白(又名 小白)
好友:辛達夷、陳倦
小姑子:溫思爾
小叔子:言格
排骨教地位:掌勺大廚
書中摘要:

「阿媽,我怎麼長得不像你?」她曾經問過母親。
「阿衡這樣便好看。」母親淡淡看著她笑「遠山眉比柳葉眉貴氣。」
阿衡長著遠山眉,眼睛清秀溫柔,看起來有些明凈山水的味道。而雲母長著典型的柳眉,江南女子嬌美的風情。

阿衡聽著呼嘯而過的風聲,覺得自己很累很累,不多時,再睜開眼時,已經坐在雲家屋外。
她看到了熟悉的葯爐子,看到了自己手上的舊蒲扇,那橘色的火光微微渺渺的,不灼人,不溫暖,卻似乎綿綿續續引了她的期冀,分不清時光的格度,家中的大狗阿黃乖乖地躺在她的腳旁,同她一樣,停住了這世間所有的輪次轉換,眼中僅餘下這葯爐,等著自己慢慢地被葯香淹沒。
這樣過一輩子,也沒什麼不妥。恆常與永久,不過一個葯爐,一把蒲扇。
沒有慾望,也就沒有痛苦和傷心。
在這樣龐大得帶著慣性的真實中,她確定自己做著夢。可是,究竟她的葯爐她的阿黃她的在在是夢,還是坐在火車窗前的這少年遠在病房中傷心的思莞。
是夢?
這現實比夢境虛幻,這夢境比現實現實。
可,無論她怎樣地在夢中惶恐著,在言希眼中,這女孩卻確鑿已經睡熟,切斷了現實的思緒。
這女孩,睡時,依舊安安靜靜平凡的模樣,不惹人煩,也不討人喜歡。

阿衡照著言希的吩咐,走到梅樹旁,是很尷尬的。
可是,拿人東西,腿自然容易軟。
「再向前走兩步,離樹遠一點。」少年拿著黑色的相機,半眯眼,看著鏡頭。
「哦。」阿衡吸吸鼻子,往旁邊移了兩步。
「再向前走兩步。」
盤曲逶迤的樹干,嬌艷冰清的花瓣。
阿衡看著旁邊那株剛開了的梅樹,滿頭黑線,向前走了兩步。
她在為一棵樹做背影。
言希說我送給你那幅畫你給我當背景模特好不好?
她點頭說好呀好呀臉紅緊張地想著哎呀呀自己原來漂亮得可以當言希的模特。
結果言希說一會兒給景物當背景你不用緊張裝成路人甲就好。
哦。
「再向前走兩大步。」少年捧著相機,繼續下令。
一大步,兩大步,阿衡數著,向前跨過。
有些像,小時候玩的跳房子。
「繼續走。」少年的聲音已經有些遠。
她埋頭向前走。
「行了行了,停!」他的聲音,在風中微微鼓動,卻聽不清楚。
「不要回頭。」他開口。
「你說什麼?」她轉身,回頭,迷茫地看著遠處少年蠕動的嘴。
那少年,站在風中,黑發紅唇,笑顏明艷。
「咔」,時間定格。
1999年1月13日。
多年後的多年後,一副照片擺在展覽大廳最不起眼的角落,落了灰的玻璃櫥窗,朴實無華的少女,灰色的大衣,黑色的眸,溫柔專注的凝視。
她做了滿室華麗高貴色調的背景。
有許多慕名前來的年輕攝影師,看到這幅作品,大嘆敗筆。
言希一生天縱之才,卻留了這么一副完全沒有美感的作品。
言希那時,已老。
微笑著傾聽小輩們誠懇的建議,他們要他撤去這敗筆,他只是搖了頭。
「為什麼呢?」他們很年輕,所以有許多時光問為什麼。
「她望著的人,是我。」言希笑,眉眼蒼老到無法辨出前塵。只是,那眸光,深邃了,暗淡了。

遙遠的十秒鍾。
信號燈,終於,亮了起來。
叮鈴。
那扇門,緩緩打開,似乎終於,消散了所有的時間的空間的距離。
那個姑娘,哭得像小花貓一般的他的姑娘,是,終究回到了他的懷抱中了的。
他抱住她,稀釋了心底所有的凄涼和空虛,再也,無法放手。
狠狠地,如果揉入胸口,那該多好。
這是一塊肉,心頭上的,剜去,如何,不痛。
回來,如何,不痛。

「溫衡,你這個賤人,裝什麼清高!每天纏著溫思莞,給臉不要臉!」阿衡和思莞放學時,時常是一起回家的,可惜二人氣質迥然,阿衡過於土氣,即使同姓溫,也沒人朝兄妹這層想過。
阿衡垂了頭,再抬起頭時,認真開口——「你喜歡,溫思莞,但又何苦,詆毀別人?既然是,女孩子,又怎麼可以······說那麼難聽的······臟話?」
那女生撕了紙條,漲紅了臉——「你以為自己是誰?教訓我?也不看看自己,不知道從哪裡跑出來的土包子!」
土包子,呵,大抵還是個一百年學不會京話的土包子。阿衡笑。對方卻惱羞成怒,拽住了阿衡的衣服。「今天,你要是敢動溫衡一下,本少就把你的手廢了。」身後,是平平淡淡毫無情緒的聲音,討論天氣的漫不經心的語氣。
那女生驚呆了,看著突然出現的少年。阿衡輕輕回頭,鼻翼掃到少年的衣領,淡淡的牛奶香味。「言希。」她微笑,可是,復又,突然又委屈了。阿衡在心中嘆氣。這可真是糟糕的情緒,是什麼的開始,又是什麼的終結。那少年,瘦削伶仃的樣子,卻把她護到了身後。他挑高了眉,大眼睛閃著冷冽的光,皮笑肉不笑地看著對面的女生——「溫思莞知道你這么欺負他的妹妹,礙著狗屁紳士風度,估計不會打你,但是少爺我不介意打女人。」
那女生臉瞬間變得蒼白,看著阿衡,不可置信——「她是溫思莞的妹妹?」言希冷笑——「她不是,你是?」隨後,轉身,走到了辛達夷面前,腳狠狠一踹,一聲巨響,課桌翻倒在地。書,散落了一地。辛達夷站起身,有些心虛。少年望著他,烏黑漂亮的眸,藏了火焰一般的流光,嗓音冰涼的,有些刺骨,「辛達夷,你丫的每天看著溫衡這么受欺負,覺得很有意思是不是?」
簡介:和言希是一個院兒里長大的發小兒,家人只有辛爺爺,比言希小一歲,為人單純善良。
生日:1983年除夕
英文名:EVE
喜歡的人:陳倦
外號:大姨媽
孩子:蔣水(領養)
排骨教地位:左護法
書中摘要:

當時,達夷都快三歲了,還不會說話,而言希,兩歲的時候都會滿大街地「叔叔帥帥阿姨美美」地騙糖吃了,三歲的時候飆高音基本接近高音家水準,雖然沒一句在調上,但是,這已經深深刺痛了老辛那顆孱弱的老心臟,天天抱著辛達夷痛罵言氏祖孫,辛達夷聽得津津有味,終於,三歲零三個月又零三天開了尊口,第一句話,張口就是「言希,你奶奶個熊!」

言希大大一笑,孩子氣的天真——「我們大姨媽多白一孩子呀,哎喲喲你 瞅這張大臉白的跟拍了餃子面似的,怎麼是非洲的,我剛才說錯話了,不好意思哈兄弟。」「言希,我跟你拼了!」辛達夷涕淚橫流,一張古銅色看不出一絲兒白的稜角分明英氣的臉漲得紅紫,擼了袖子,支棱著腦袋朝言希沖了過去。

辛達夷縮了腦袋,躲到一旁,討好地看著言希——「阿希,我就說一句話,就一句話,說完,就走,成嗎?」這語氣,不似辛達夷平日的爺們兒調調,委實孩子氣。言希擺擺手,翻了白眼,心中很是無力。辛達夷跑了過來,跑到阿衡和mary的課桌前,有些不好意思地揉了揉一頭亂發,眯著眼,抬起豬頭一般的腦袋,小心翼翼地看著mary,傻笑著開了口。「我好像有點想你了,陳倦。」 簡介:與言希同歲的發小兒。心存執念,覺得言希是世界上最契合他的人,想要通過傷害言希把他永遠留在自己身邊。
喜歡的人:言希
外號:小菩薩,陸神仙
書中摘要:

那一日,幾乎所有的朋友都到了。
很大的蛋糕,鮮艷怒放著向日葵,被他們當成了玩具,幾乎全部,砸到了他的身上。
他笑得無辜而狡黠,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由著他們鬧。
「言希,你還是和以前一樣,不堪一擊。」
清淡如流水的嗓音,大家轉目,門外,站著一個少年,遠遠望去,像是一整塊的和闐白玉。
細筆寫意,流澤無暇。
「陸流。」陳倦怔了,站起來,放下手中甜膩的蛋糕,像個手足無措的孩子。
「好久不見。」那少年淡淡頷首,眸子看向眾人,是微斂的古井潭水。
無喜色,無怒色,無不端持,無不和容。
陸流,這就是陸流?
這是阿衡第一次見到陸流。

阿衡記得很清楚,那天,陸流穿了一件墨綠色的T恤和有些發白的藍色牛仔褲,頭發沒定型,軟軟的,會笑,笑起來能讓人想起眉心一點硃砂的菩薩。 前女友:林彎彎
媳婦 :溫思爾
爺爺:溫慕新
父親:溫安國
母親:溫氏蘊儀
前「妹妹」:溫思爾(如今是妻子)
親妹妹:溫衡
孩子:一對雙胞胎
好友:辛達夷,陳倦,言希(嘿嘿,PS掉了陸流,本來就不是好友,對吧)
外甥:言寶寶又名娃哈哈以及小乖 言齊 言凈
外甥女:言笨笨
排骨教地位:右護法
書中摘要:

思莞幫著她收拾東西,溫家的人,住在言家,又算什麼?

吃到半飽的時候,有人打了電話過來,思莞接了手機。99年的時候,所謂手機重量著實不討喜,但在當時,算是稀罕物件,思莞他們對這個還算有興趣,就央大人從免稅出口貨中挑了幾個玩兒。接電話時,思莞是滿面溫柔和笑意,掛電話時,臉卻已經變得鐵青,抓起桌上的啤酒,整瓶地往下灌。大家面面相覷,連小蝦都乖覺地放了筷子,大氣都不敢出地看著思莞。「思莞,怎麼了?」達夷沉不住氣,皺眉問他。少年不答,又開了瓶啤酒,未等達夷奪下,瞬間灌了下去。要說起嘉士伯,度數撐死了也就是啤酒的水平,但喝酒最忌諱的就是沒有章法地猛灌,這不,思莞的臉頰已經燒了起來。少年明亮的眸子帶著隱忍氣憤,不加掩飾地看著阿衡。他再去摸索第三瓶酒時,言希眼疾手快,搶了過去,沉了怒氣——「你丫到底怎麼了?!」他笑了,直直地望著阿衡,滾燙的淚水瞬間滑落,讓人措手不及。「阿衡,你就這么恨爾爾,就這么容不下她嗎?她到底礙著你什麼了,又干過什麼,值得讓你這么對她?」阿衡張嘴,蠕動了,卻發不出音節,於是,努力又努力,對著他微笑,悲傷而不安。「你為什麼要騙爾爾在帽兒胡同等著你,你說一定會帶她回家,然後安穩地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過,而爾爾……」思莞的聲音已經哽咽——「在帽兒胡同等了你一天一夜,你知道她對我說什麼嗎?」什麼,說了什麼?阿衡冷卻了全身的溫度,卻依舊帶著虛弱的善意微笑著,只是喉中干澀得難受。「她說——哥,阿衡什麼時候接我回家,我好想回家……」思莞幾乎破嗓吼了出來,完全撕裂了的痛楚。「我從來沒有期待你對爾爾抱有什麼樣的善意,甚至,我希望你能夠恨她,這樣,我會更加地良心愧疚,會更加倍地對你好,補償你從小未得到過的親情……」他知道她想要什麼,可為什麼,還要帶著這樣的惡意走入荒謬的偏差?思莞頓了嗓音,凝滯了許久,輕輕卻殘忍地開了口,「可是,溫衡,這輩子,我從來沒有比此刻更加地希望著,你不姓溫!!!」

「歡迎你,雲衡。」那雙手的主人,是個十七八歲的少年,身材極是挺拔高挑,長著深深的酒窩,看著她,漾開俊俏清爽的笑容,右手打開車門,左手習慣禮貌地放在胸前,紳士一般可人的風度,微微貼近心臟的位置。「我是溫思莞,爺爺讓我接你回去。」 丈夫:溫思莞
哥哥:言希
爺爺:言勤
爸爸:言定邦
孩子:一對雙胞胎
嫂子:溫衡
弟弟:言格
簡介:任性的大小姐,會鋼琴芭蕾討好溫家老少,開始十分討厭溫衡,最後關系融洽。一直喜歡溫思莞,最終還是有情人終成眷屬。
書中摘要:

再睜開眼,身旁站著笑顏明麗的思爾,三步之遙。「阿衡,你在痴心妄想些什麼?」她微笑輕語,歪頭問她。只是這聲音在夜風中,清冷而諷刺。阿衡抬頭,起身,溫和開口——「爾爾,夜裡風涼,你身子弱,不要,站在風下。」轉身,走到窗前,合了窗。窗外,月漫枝頭,樹影斑駁,映在窗上,緩緩無聲息地前行。思爾無所謂地轉身,嘲諷的語氣——「你知我是什麼模樣,不必裝得這么客氣。今天,只是看在你姓溫的份上,奉勸一句,不要再做白日夢。」阿衡斂眉——「多謝。」平靜如水,溫柔禮貌的模樣。思爾關門,嗤笑——「真不知道你和思莞鬧些什麼,兩個人,跟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一樣。」是呀,不知為了誰。而這個誰又不知為了什麼人前人後兩副肝腸。

阿衡再見到思爾,已經是五月份,天開始熱的時候。這個女孩,依舊美麗高雅,但卻不再溫柔膽怯,嬌嫩荏苒。阿衡一個人走在放學的路上,思爾,嬉笑著,有些粗魯的動作,拍了她的肩。「阿衡,帶錢沒,借我花花。」她不再留著長長軟軟的長發,絞短了許多,人瘦了些,也黑了些,那張嘴張張合合,畫得很紅,很像喝了血。她對她說話時,不再溫柔地斂著眉,挑了起來,充滿了銳氣。「爾爾?」她不確定,這是思爾。「別喊我這個名字。」這女孩厭惡地擺了手。指尖,是紫得晃眼的色澤。阿衡怔怔地看著她的手。她記得母親無數次地說過,爾爾是她生平見過的最有鋼琴天賦的孩子。那雙玉手,天成無暇,多一分的裝飾,都是褻瀆。阿衡微微斂目,尷尬開口——「爾爾,這些日子,你好嗎?」思爾笑得爽朗——「你呢?」阿衡思揣,是說好還是說不好,猶豫了半晌,點點頭,認真開口——「一般。」思爾嗤笑——「都過這么久了,你還跟以前一樣,呆得無可救葯。」阿衡呵呵笑。「不說了,我有急事,你兜里應該有錢吧,先借我點兒。」思爾有些不耐煩了。「要多少,干什麼?」阿衡邊扒書包邊問。「謝了!」阿衡剛掏出錢包,思爾便一手奪過。「至於干什麼,不是你該管的,當然,你也管不著。」她揚揚手,轉身,干凈離去。

跑到胡同深處,阿衡嘆了口氣。她比任何時候都希望是自己的耳朵聽錯了,結果,真的,看到了——思爾。思爾,此刻縮在牆角,兩個穿著流里流氣染著黃發的青年嘴裡說著不幹不凈的話,對著女孩動手動腳。「溫思爾,你裝什麼正經,昨兒不是剛和我們蹦過迪嗎,今兒怎麼就裝得不認識我們哥兒倆了!」其中一個捏住了思爾的下巴,調笑地開口。「滾開,我不認識你們!」思爾抗拒著,恐懼地看著對方,哭得嗓子都快破音了。「爾爾,這么晚了,怎麼,不回家?」阿衡朗聲,微笑看著思爾的方向。兩人一愣,可能沒想到這么偏僻的胡同竟然會有人。趁著兩人回頭的行當,思爾猛力掙脫了桎梏,跑到了阿衡身後,顫抖著身子。[4] 英文名字:Rosemary
外號:肉絲
習慣:異裝癖( 高中時期)
喜歡的人:大姨媽(之前是陸流)
前男友:辛達夷,言希
好友:溫衡
孩子:蔣墨(領養)
簡介:從美國回來的男孩,是個GAY,開始喜歡著陸流,回國的目的是打敗言希。達夷以為他是女孩而喜歡上了他,後來知道他是男生後轉為相互討厭,在後來他倆經歷了許多事情之後成為了情侶,最後為了達夷而離開了。在新版番外中提到,和達夷約定,如果老了之後還愛著對方,就相伴一生。(因為兩個人各自領養了一個小男孩,而小男孩剛好是一對兄弟,在言希的畫展上相遇之後,作此約定。八年兄弟情。)
書中摘要:

班裡生——從美利堅歸來的華僑。阿衡看著講台上的高挑少女,幾乎著了迷。她從來沒有見過這么漂亮的女孩子。她描述不來這女孩的長相,只是,望著她,極其無厘頭地想起了吸鐵石。阿衡望著大家的眼神,便知,他們同她一般,當了小鐵釘,啾地被吸在這塊石上。可是,比起看到言希,她覺得,似乎又少了點兒什麼。「我是陳倦,剛從美國回來,大家喊我rosemary吧。」這女孩啟唇一笑,眉眼像極了玫瑰,嬌媚而暗生高貴。肉絲美麗……阿衡微汗,下意識轉了眼睛。不出所料……後面的兩個少年正兩眼冒紅心。「美人啊美人,嗷嗷,美人……」「肉絲,嘿嘿,肉絲,嘿嘿……」阿衡嘴角抽動,再抬眼,竟看到那少女站在眼前,頸上,系著玫瑰色的絲巾,鮮明而炫目,打了蝴蝶結,微垂肩頭。「我可以坐在這里嗎?」rosemary微笑,唇的弧度調了艷色。阿衡點頭,愣愣地看著她。這女孩,長得真高……阿衡目測,少女約有一米八的個頭,兩條腿又直又長,標準的模特身材。mary秀秀氣氣地坐在座位上,開了口,聲音有些沙啞低沉,但……很是好聽——「你的名字?」「溫衡。」阿衡微微一笑。

言希一直陰沉著臉,到了中午,扔了一句話——「陳倦,你有男朋友嗎?」陳倦被嚇了一跳,搖搖頭。言希揚眉——「你覺得我怎麼樣,配得上你嗎?辛達夷阿衡當時就傻到原地了。陳倦——「言希同學,你在開玩笑嗎?」言希淡淡掃了她一眼——「老子從不對這種事開玩笑。」陳倦撩了鳳眼,眉目帶著玫瑰一般的冷冶——「言希,你很有自信我會答應你嗎?」言希半邊唇角漫舒,眸色明淺,聳聳肩——「你說呢?」陳倦低低笑開——「好吧,我無所謂。」[4] 外號:孫大鳥
爺爺:孫功
喜歡的人:言希
愛好:捏言希的臉
好友:溫思莞 言希 辛達夷 陸流
目標:整垮陸流
書中摘要:

我告訴他,地球能聽到人的願望,你只要說,念叨得多了,總有一天,它會完成你的心願。
他說,媽的,如果可以,能不能麻煩這個球把老子的寶寶送回來。
我想了想,笑了,捏捏他的臉,說可以。

我對他說,地球已經滿足了你的心願,言希。
我喊他的名字,從沒有一天如這一日,如此坦然,如此溫柔。
從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時候,你就在看同一本書。
她問,書名是什麼。
我翻了翻扉頁,哦,我愛你。
書名是,我愛你。
你永遠不會知道的我愛你。

㈢ 《朝花夕拾》的主要人物介紹,有誰知道

《朝花夕拾》各篇以記人為主者有三,即《阿長與〈山海經〉》《藤野先生》和《范愛農》。《藤野先生》記師恩,《范愛農》記友情,本文記的則是作者兒時的保姆,無姓無名、青年守寡、卻給予了兒時作者深情關愛的長媽媽。作者抓住幾個主要事件,描述了從厭她、煩她、恨她到最後敬她的全過程。

記人之作最忌事無巨細寫成一篇流水賬,最怕把人物的鮮明性格淹沒在一般性的敘述之中。本篇在繁簡取捨方面極見功力。長媽媽的姓名、經歷,鮮為人知,便用三言五語帶過。長媽媽踏死哥兒最喜歡的隱鼠一事,因在前一篇《狗·貓·鼠》中已有敘述,本篇自然無需重復。而她的「討厭」之處,亦即喜歡「切切察察」和夜間睡成「大」字,要言不煩,卻寫得生動而具體。

作者怎樣從厭她、煩她到敬她,是本篇的主要部分,寫起來就是濃筆重彩,不厭其「繁」了。在作者筆下,長媽媽之討人厭,無可辯解,她之令人煩,卻應加以分析。兒時的作者深感不耐煩的無非是嫌長媽媽的禮節多,規矩多,教給他的道理多,「繁瑣之至」。使兒時的作者最不耐煩甚至當作「磨難」的是「元旦的古怪儀式」:大年初一清早一睜眼就要說「阿媽,恭喜恭喜!」然後再「吃一點福桔」,以求得「一年到頭,順順流流」。但即使這中間雜有某些迷信、陋習罷,不仍然顯示著長媽媽對哥兒的真情關愛嗎?也許可以說,這正是由「厭」到「敬」的一過渡,「厭」和「煩」還是略有不同。長媽媽終於贏得了哥兒的敬意的,是兩件事。一是她居然具有讓大炮放不出來的「偉大的神力」,一是為他買來了他念念不忘的《山海經》。這兩件事,輕重卻又不同。

過去多次有關散文寫作的討論中,常常提到散文姓的問題。散文姓「散」不無道理。作繭自縛,畫地為牢,難以寫出好的散文。但散文又忌「散」,如果跑野馬,放斷線風箏,下筆千言、離題萬里,肯定也不是好散文。散文要求的是:散而不亂,緊而不死,能放能收,舒捲自如。

第一次的「敬意」是由長媽媽講「長毛」引起。「長毛」與長媽媽何關?這好像是突如其來。但一層一層講來講去,講到了據說讓女人「脫下褲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牆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來;再要放,就炸了。」原來長媽媽竟具有這樣「偉大的神力」,這才使哥兒對她有了「特別的敬意」,甚至原諒了她「夜間的伸開手腳,佔領全床」。這是由「煩」到「敬」的一轉折。

隱鼠事件後,對長媽媽的「敬意」又終於完全消失,反而成恨,以至到了「當面叫她阿長」的程度。

「但當我哀悼隱鼠,給它復仇的時候,一面又在渴慕著繪圖的《山海經》了。」這好像又是一次突如其來。寫遠房的叔祖,寫遠房叔祖的太太,寫這位叔祖有許多名目很生的書,寫他說曾經有過一部繪圖的《山海經》,可惜「現在不知道放在那裡了」。這和長媽媽又有什麼關系呢?這和對長媽媽的「敬意」又有什麼關系呢?

原來大字不識的阿長,居然把哥兒夢寐以求而始終無法得到的「帶畫的『三哼經』」,高高興興地買回來了。書雖然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卻是作者「最初得到,最為心愛的寶書」。這就引發了「新的敬意」,認為「她確有偉大的神力」。謀害隱鼠的怨恨,從此完全消「滅」。這是由「恨」到「敬」的又一轉。

第一次「敬意」源於關於「長毛」的傳說,意料不到,而且頗有些「深不可測」,因此「偉大的神力」這「偉大」二字就不免略含難以全信的嘲諷之意。第二次的「敬意」卻是來自哥兒的親歷,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偉大的神力前面加上「確有」二字,這就是哥兒的真實感受了。

不過我以為,長媽媽之終於為魯迅所敬佩,大概還由於她的「認真」精神。仍是哥兒時的魯迅,自然不太可能體認長媽媽的這一特點,因此也不可能成為哥兒的感受,但當三十多年後魯迅撰寫此文回憶往事時,就可以看清這一特點了。因此在魯迅此時的筆下,長媽媽教導哥兒那些繁瑣的禮節、規矩、道理,她的態度是認真的,甚至在堅持遵守「元旦的古怪儀式」時,也是「極其鄭重」的。她講長毛故事,態度同樣是認真的,甚至講到她那非常可笑的「用處」時,也是「嚴肅」的。

毋庸諱言,長媽媽的諸多言行中雜有不少迷信色彩。魯迅一向反對封建迷信,但在《花邊文學·〈如此廣州〉讀後感》一文中,卻贊揚了廣東人「迷信得認真,有魄力」。他在這里當然不是主張迷信,他是在強調認真。因此他說:廣州人的迷信是不足法的,但那認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魯迅之於長媽媽,當亦作如是觀。

記人的散文,總要記人的經歷,但也要記或更要記人的性格。經歷或相同,性格則多異。本文顯然是格外注意了長媽媽獨特性格的展示,她的為人,她的處世,等等。記人的散文,難免作些一般性的介紹,但往往更重性格化言語和行動的描述。長媽媽喜歡「切切察察」,又常常「豎起第二個手指在空中上下搖動,或者點著對手或自己的鼻尖」。過年一節,不但記下了她說了些什麼話,而且記下了她的動作和神情,從而又可見其性格的某側面。魯迅此文記長媽媽固是如此,記母親,記遠房叔祖,以至記遠房叔祖的太太,無不如此,有時寥寥數語即形神畢現。

記人的散文,不同於人物傳記,更不同於人物的年譜、年表。記人物的種種經歷,或取或舍,或繁或簡,或記敘,或描繪,或發議論,或抒情感,有較大自由。魯迅此文正是如此寫法,也因此才寫得起伏跌宕,搖曳多姿。

長媽媽終於買來了木刻的《三哼經》,由此引發了哥兒對繪圖的書的更大的興趣和更深的愛好。他更其搜集繪圖的書,「《山海經》也另買了一部石印的,每卷都有圖贊,綠色的畫,字是紅的,比那木刻的精緻得多了」。但已失掉了從長媽媽手中接過那本「紙張很黃;圖像也很壞的「寶書」時的震悚,感受大不一樣了。

而這本「寶書」又已經記不清是什麼時候失掉了。長媽媽去世也已三十多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願在你懷里永安她的魂靈!」魯迅以此文記下了難忘的長媽媽,並用這樣的結尾給她以深情的祝福。

㈣ 朝花夕拾的主要人物介紹,要3個

一、阿長 出自《阿長與山海經》

阿長是魯迅兒時的保姆,她睡相不好、喜歡切切察察,而且還踩踏死魯迅喜愛的隱鼠,這些都使魯迅對她感到厭煩,但是當她真誠善良的一面表現出來時,如送給魯迅心心念念的《山海經》,魯迅不禁心生敬意和感激。阿長是封建社會下一個典型的農村勞動婦女,她粗壯耐勞,真誠善良。

二、藤野先生 出自《藤野先生》

藤野先生是魯迅留學日本期間極為尊敬的一位良師。他不修邊幅,但治學嚴謹。他正直熱忱,熱心地關注魯迅的學習,與當時日本學生對中國留學生的鄙視態度形成鮮明的對比。這些高尚的品質一直激勵著魯迅勇往直前。

三、范愛農 出自《范愛農》

范愛農是當時社會充滿愛國情懷的一群小知識分子的形象代表,他們的命運起伏與時代的發展緊密相連,經歷了對黑暗的不滿、對革命的期待以及對革命的失望的心路歷程,社會的迫害、生活的窘迫又將他們逼入絕境。

(4)紅襯衫哥兒人物形象擴展閱讀

《朝花夕拾》寫的雖然是個人的生活經歷和心路歷程,是對親人和師友的緬懷、眷念,但同時又超越於此而表現了一個特定歷史時代中國社會的面貌,提供了豐富、詳實的文獻資料。這是一般的回憶散文所不可企及的。

因為這些散文中習見的只是一些純屬個人的所謂家務事、兒女情,純屬個人的沉浮起落和情感波瀾;主人公彷彿置身於世外桃源,一點也看不到身外涌動的時代風雲和飄散的炮火硝煙。有些散文作品有助於了解某個時期一部分知識分子的心態,卻難以展示他們所生活的那個時代的整體面貌,《朝花夕拾》則與此不同。

由於作者具有遠大的志向和博大的襟懷,這就使作品顯示了抒寫個人遭遇與關注民族命運的緊密關聯,不僅展現了作者個人的足印也展示了一個歷史時代的行跡。

㈤ 哥兒一個是啥意思

哥兒
1.兄弟與哥哥的全部
2.舊指官宦人家的子弟
3.對男童的稱呼
4.妓女對嫖客的稱呼

㈥ 哥兒的介紹

《哥兒》日文原名為「坊っちゃん」,在國內也有被譯為《少爺》的。《哥兒》是夏目漱石所著的中篇小說,著於明治39年(即西歷1906年)。

㈦ 阿長的人物形象

(一)
阿長是魯迅童年生活中一個頗有影響的人物,曾幾次被魯迅寫入作品中。在這些作品中,作者不但對她作了較為全面的介紹,而且通過幾件互不關聯的事情描繪了她的性格。在《狗·貓·鼠》里已先寫了她踏死「我」心愛的隱鼠。到《阿長與〈山海經〉》,又採用先抑後揚的手法來寫她。開頭寫她「喜歡切切察察」,低聲絮說什麼時「還豎起第二個手指,在空中上下搖動,或者點著對手或自己的鼻尖」。對「我」管得很嚴,拔一株草都說是頑皮,動不動就要告訴家長。夏天睡覺又在床上寫「大」字,擠得「我」沒有翻身的餘地。這些真切生動的細節描寫,都帶著明顯的貶義。接著寫她元旦清早給「我」的磨難。這些「古怪的儀式」雖然是出於善良的動機,但因「煩瑣之至」「非常麻煩」,使「我」至今還記得很清楚。再來,寫她講「長毛」的故事,更進一層地寫她缺點。當「我」以為她長得很醜,倘若「長毛」來,一定最安全了,她卻反駁道:
「那裡的話?!」她嚴肅地說。「我們就沒有用么?我們也要被擄去。城外有兵來攻的時候,長毛就叫我們脫下褲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牆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來;再要放,就炸了!」
這些話表現了十足的愚昧和阿Q精神。「不料她還有這樣偉大的神力。」雖然是寫「我」童年的感想,但更是尖銳的諷刺和批判。到這里,作者才掉轉筆鋒寫買《山海經》──也就是這篇散文要著重寫的一件事。「我」念念不忘,渴望得到繪圖的《山海經》。可是,誰都「不肯真實地回答我」。只有阿長,雖然她根本不知道《山海經》是什麼,「我」原也認為對她說也無益,所以向來沒有同她說過。但她卻自己主動來問,並且在她告假回來時,一見面就高興地說:「哥兒,有畫兒的『三哼經』,我給你買來了!」這件事,充分表現了她對孩子的心思觀察得多麼細致,對孩子的願望是那麼體貼,為了滿足孩子的正當願望又是那樣認真、鄭重其事。以至「我」驚喜、激動得「似乎遇著了一個霹靂,全體都震悚起來」。於是,「我」對她有了新的看法:「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她確有偉大的神力。謀害隱鼠的怨恨,從此完全消滅了。」透過天真的兒童心理,對她身上美好的素質的贊揚是何等熱烈和真摯!作為一個連真正的姓名都很少有人知道的下層勞動者,她善良、真誠、熱愛和關心孩子。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極、落後的東西,是封建思想毒害的結果,與其說是她的過錯,不如說是她的不幸。前面所說的作者的諷刺和批判,既是對她身上的消極、落後的東西,也是對著造成這些消極、落後東西的統治思想和社會制度。《阿長與〈山海經〉》等文這樣寫阿長,使我想起中國史傳文學中「不虛美」「不隱惡」的主張。我認為,這既是一種尊重事實、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也是與現實主義精神相通的。《朝花夕拾》不是史傳文學,但作為寫真人實事的散文,這樣來寫人物,無疑是應該肯定的。而且,對於文學創作中,描寫較為復雜的性格,避免將人物簡單化、絕對化,也是有益的經驗。
(節選自潘旭瀾《〈朝花夕拾〉的藝術》,《紀念魯迅誕生一百周年論文集》,復旦大學出版社1981年版)
(二)
在這篇回憶散文里,魯迅以飽含深情的筆觸集中記敘長媽媽給他留下的兒時印象,把長媽媽這個人物寫得栩栩如生。這一點,有目共睹,誰都承認。但是,作為回憶性的藝術形象,長媽媽並不是典型化的產物。魯迅寫她,既沒有採用「雜取種種人,合成一個」的方法,也沒有專用自己的保姆做「模特兒」,去塑造一個勞動婦女的典型。阿長是生活中真實的阿長,所寫全部事實,都是「從記憶中抄出來的」;盡管「與實際內容或有些不同」(《朝花夕拾·小引》),但絕無虛構。無論稱呼的來歷、切切察察的毛病和「不見得很好」的睡相,還是「煩瑣之至」的各種規矩和講「長毛」,以至購買《山海經》,都是魯迅曾經親見親聞親歷過的,現在一一寫來,具有十分親切自然的情致。人們通過這種情致所得到的藝術感受,是充滿幽默的純真美,和《一件小事》所顯示的那種肅穆、嚴峻而深沉的格調迥然不同。這是因為,在魯迅心目中,人力車夫的那一件小事是和國家大事聯系在一起,使他增加勇氣和希望,而阿長的這些瑣事則和「人氣」相連,給他精神上以鼓勵和安慰。同「名人名教授」相比,阿長固然是可尊敬的好人,但就國家民族的前途來說,魯迅並不把希望寄託在阿長似的人物身上。因此,魯迅寫阿長,不僅局限在幼兒保姆這個范圍內表現她的性格美,而且把這種性格美同愚昧落後相摻雜,沙裡淘金似的讓她閃爍出性格美的光輝。這固然同所回憶的生活真實有關,但也恰恰證明魯迅並不是把阿長當作理想的人物來歌頌的。
魯迅雖然沒有把阿長當作寄託著希望的理想人物,但並不因此對她失去敬重和懷念,其根本原因就在於,他從她身上看到了人類那種難能可貴的純朴和真率。就拿阿長那「大」字形的睡相來說吧,雖然使幼年魯迅吃了苦頭,母親也曾含蓄地暗示她能夠改變,表現了有所不滿,但是,字里行間流露出來的,卻是對阿長「適性任情」的肯定。退一步說,就算和「切切察察」一樣,這也是一種缺點吧,然而,在魯迅筆下,阿長的缺點也是令人喜愛的,因為她不「嗦做作」,「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誠然,阿長是愚昧無知的,她所懂得的那許多規矩,大都是可笑的,尤其關於「長毛」的講述,更令人捧腹,魯迅也確實給予了含笑的批評。但難道僅僅是為了批評,或者為了揭露封建統治者對勞動人民的毒害嗎?問題並不如此簡單。我們通過「元旦辟頭的磨難」可以清楚地看到:在道「恭喜」、吃福橘的麻煩儀式中,阿長寄託了多麼真誠的善良願望啊!她希望自己和孩子「一年到頭,順順流流」。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福橘並不是她自己吃,而是由她「塞在我的嘴裡」,說明這儀式是為了孩子,表現了她對孩子的一片祝福之心!其他如「死」要說「老」,不進死人房和產房,不鑽曬褲子的竹竿底下等等,事情本身固然是可笑的,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阿長教給這些「道理」的用心,和現在的阿姨教孩子們講衛生、不橫過馬路並無差異,都是為孩子著想。阿長教各種規矩和講「長毛」如果不是出於這種善良的用心,她以後也就不會有為魯迅買《山海經》的舉動。從這些地方可以看出,魯迅不僅嚴格地按照生活本來的面貌如實地記敘長媽媽,而且在記敘中始終著意表現她身上最本質的東西,即「名人名教授」所缺少的「人氣」。正是由於有這種「人氣」做內核,她的切切察察、「大」字形睡相、麻煩的規矩和講「長毛」所表現的愚妄,並不令人生厭,反而能夠同買《山海經》的舉動和諧一致,形成統一的風貌,使我們從她的愚魯中看到真率,從粗獷里看到細心,而這種真率和細心所體現的實質,是對孩子的關心和愛護。事過三十多年之後,魯迅懷著深情回憶起來,仍然被這種關心和愛護所激動,寫來情真而意切。
毫無疑問,買《山海經》一事,是使魯迅最為感動、永誌不忘的。因此,關於這件事的敘說也最為激動人心,成為全文的中心。首先,從自己渴慕《山海經》寫起,用自己那種「太過於念念不忘」的心情來襯托出阿長的關心。她主動詢問《山海經》是怎麼一回事,而「我」則認為她「並非學者,說了也無益」,只淡淡地作了回答,但她卻默默地記在心裡,認真地當一件事去辦。這充分說明阿長的關心是出於真情實意,並非為了討好主子,也不是做給別人看的。其次,她果真辦成了,而且是不聲不響地辦成功的。當讀者讀到她「穿著新的藍布衫回來了,一見面,就將一包書遞給我,高興地說道:『哥兒,有畫兒的「三哼經」,我給你買來了!』」的時候,怎能抑制住心頭的激動?在這里,作者爐火純青的白描手法確實取得了驚人的藝術效果。再次,魯迅又用極其凝練的文字表達了自己當時的心情:用「似乎遇著了一個霹靂,全體都震悚起來」,寫出被感動之強烈;用「趕緊去接過來,打開紙包,是四本小小的書,略略一翻,人面的獸,九頭的蛇……果然都在內」,表達出無限歡悅之情。為了突現這種感激與歡悅,還用「謀害隱鼠的怨恨,從此完全消滅了」做陪襯,使莊重的感情仍然帶著詼諧的色彩,以便在風格上和前面的記敘保持一致。最後,寫出這部「最初得到,最為心愛的寶書」給自己留下的印象和影響,把對長媽媽的感激之情引向深化,變成永久的懷念。文章正是在這種永恆的感激和懷念的基礎上,以飽蘸濃情的筆墨,為長媽媽的在天之靈祝福!這個深情祝福的結尾,具有強大的感染力量,同時,也發人深思。它凝聚著魯迅對長媽媽的全部情思,寄託著魯迅對善良人的衷心祝願;從「不願意想到目前」而回憶過去的創作初衷來看,這種情思和祝願愈強烈、真誠,就愈能反襯出對「目前」的否定和憎恨。
阿長這一形象的表現出了舊社會的沒有地位的人,因為她叫什麼名字都需要別人定,別人用叫習慣了的名字叫她,竟然忘記了她的真名,這是證明她是個地位低下的形象的人物的證據

㈧ 阿長的人物性格

1、一到夏天,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床中間擺成一個「大」字,擠得我沒有餘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經烤得那麼熱。推她呢,不動;叫她呢,也不聞。
這一句既是對阿長睡姿的描寫,又是寫我對阿長的態度,可謂筆墨省簡,一箭雙雕。對阿長睡姿的描寫主要是通過動詞「伸」「擺」「擠」,特寫「大」來完成的。寫我對阿長的厭煩是通過動態的句子來表現的,十一個字可謂句式整齊,上口;一字不可少,一個字不可加。尤其「也」字把阿長睡之沉、睡之酣表現得淋漓盡致。既照應首句「不大佩服」,又為下文「發生了新的敬意」做了鋪墊。
2、「哥兒,你牢牢記住!』她極其鄭重地說。「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睜開眼睛,第一句話就得對我說:『阿媽,恭喜恭喜』記得么?你要記著,這是一年的運氣的事情。不許說別的話!說過之後,還得吃一點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來在我的眼前搖了兩搖,「那麼,一年到頭,順順流流……」
這是對阿長語言、神態、動作的描寫。「鄭重」,神態描寫,起強調作用,表現了阿長的倔強、嚴肅的性格特點。「就得」「要記著」「不許說」主要突現阿長煩瑣的特點、強硬的態度,為下文「空前的敬意」作反襯。在語言、神態、動作中也隱含著阿長的愛,只不過在當時少年的魯迅是體味不出,更多的是對她愚昧的展示。
3、這又使我發生新的敬意了,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她確有偉大的神力。謀害隱鼠的怨恨,從此完全消滅了。
此句是作者感情發生變化的議論句,充分肯定了阿長之長。偉大的神力是指「別人不肯做,阿長卻知我心,熱心地為我做,別人不能做,因為帶畫的《山海經》不好買,要打聽多少道,跑多少路才能買到,只有阿長為我買回來了。」所以說「她確有偉大的神力。」
4、仁厚黑暗的地母啊,願在你懷里永安她的魂靈。
抒發情愫,使厭煩、埋怨、畏懼升華為愛戴、敬愛、祝福,表達了作者對長媽媽真摯的情感,這種敬意是深厚的。
阿長買《山海經》的過程
打從阿長從迅哥兒那打聽出《山海經》是怎麼一回事,阿長就在心裡一直謀劃著:何時把《山海經》給弄到手。
近來,雜長她娘家那邊有人辦喜事,特請阿長回去助興。阿長想:我可以藉此機會,去買「三哼經」呢?於是,就告假回家了。
阿長家離迅哥兒這么遠,走路需要大半天。坐車走罷?還要花錢。阿長為了省錢買書,只好步行了。
這可累壞了她,一到家,她便上床歇息了。
第二天9時,阿長才起床,她是被籌備喜事的喧嘩聲吵醒的。她去道完喜,便出去了,說是太久沒回來,去走走,其實呀,是去買書。因為,她沒學問,也沒理睬過書這玩意兒,她認為如果告訴他們,自己去買書,肯定會被當作笑話。
到了街上,阿長發現自己根本不曉得書店在哪兒。也許是平時沒有留意到吧。阿長隨意找個人問道:「老鄉啊!這兒的書店怎麼走?」
那個人回答:「哦!你朝那兒直走,然後……」
阿長聽得糊里糊塗的,忙說:「這個——麻煩你再說一遍好嗎?謝謝!」
那個人也挺好說話,真的再說了一遍。阿長於是也非常感激他。
到了書店門口,阿長看見門關得緊緊地,門前還貼著一張紙,不知寫了些什麼。(紙上寫著:本店停業現兩周,望各位欲買者多多見諒!)
阿長便離開了,可心裡終究過不去,咬咬牙自說道:「今天,我就算到其它村子裡去買,也得把書買來。」
由於這個村子只有一家書店,而且關門。所以阿長當真去別村買。到別村的路並不遠,只要翻一座山便能到。可這對阿長來說的確是件難事。
這會兒,已經正午,阿長頂著太陽,翻著山。到了山頂,天上突下大雨。阿長本欲到一棵大樹下避雨,哪知這樹下躺著只狗,由於下雨視線模糊,阿長踩到了狗尾巴,痛得那隻狗狂叫、狂跳、狂奔。而阿長也開始狂奔跑,但太滑了,阿長可謂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唰」一下,直往下滑,這一路上的草、斷枝石頭,把她一身衣裳都給折騰壞了,但狗卻停止了追逐。真不知是福還是禍了。
一到山腳,阿長便打聽到書店的消息,很快就找到了書店。
到了書店,老闆問阿長要什麼書?阿長摸摸腦袋說:「叫『三什麼經』的,裡面有圖的。」老闆聽得莫名其妙:「什麼,是《三字經》嗎?裡面有圖。」阿長雖不記得書名,她知道絕不是《三字經》。於是,阿長讓老闆把所有的書都搬出來,還說要多給老闆五文錢。老闆自然願意。
翻找了好長一段時間,大約有兩個小時吧。阿長終於找到了《山海經》,因為聽哥兒說圖上有人面的獸、九頭的蛇等等。阿長付完錢,興高采烈地往回家的路上走,回到家時已經是下午6時了。
大家還以為阿長遇到了土匪呢,因為阿長的樣子實在是太狼狽,新做的藍布衫,為的是參加喜事穿得體面,結果破得不成樣了,但她不介意。
辦完喜事,她便連夜往迅哥兒家趕去……

㈨ 分析「哥兒,有畫兒的三哼經我給你買來了」一句話有哪些精妙之處,寫出人物的哪些特點

這里的三哼經完美的體現出阿長的文化水平,通過簡單的一句話就刻畫出阿長不認得幾個字,也體現出阿長對於文化的隨意和慢待。

原文:

「哥兒,有畫兒的『三哼經』,我給你買來了!」我似乎遇著了一個霹靂,全體都震悚起來;趕緊去接過來,打開紙包,是四本小小的書,略略一翻,人面的獸,九頭的蛇,……果然都在內。

這又使我發生新的敬意了,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她確有偉大的神力。謀害隱鼠的怨恨,從此完全消滅了。這四本書,乃是我最初得到,最為心愛的寶書。

此文出自魯迅阿長與《山海經》

(9)紅襯衫哥兒人物形象擴展閱讀


寫作背景:

《阿長與〈山海經〉》是近代思想家、文學家魯迅於1926年創作的一篇回憶性敘事散文。此文記述了魯迅兒時與阿長相處的情景,描寫了長媽媽善良、朴實而又迷信、嘮叨、「滿肚子是麻煩的禮節」的性格,對她尋購贈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繪圖《山海經》之事。

充滿了尊敬和感激,表達了對這位勞動婦女的真誠的惦念以及對年幼無知的時光的深切懷念。全文語言平實形象、處處流露著真情,在絲毫不帶造作的敘述中,將讀者帶入到了兒時作者的世界中,令人覺得特別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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