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一個經濟犯罪的案例,我要拿來做案例分析的,請大家提供下案件的名字和相應的犯的法律
某人2年前從事製造、出售假冒商品,涉案金額30萬元左右,現被公安機關發現立案偵查,現其本人為投案自首型,目前處於取保候審狀態。請問接下去的程序該是怎樣的,要是讓法院不判刑,只是罰款有什麼辦法?
謝謝了!
㈡ 老闆拿工人工資不給,算民事糾紛,還是算刑事案件
勞務糾紛當然是民事糾紛,剋扣工資不發可以找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調解解決,不行再找當地清欠辦解決。
㈢ 殺豬盤案件員工並未騙人錢財會被判刑嗎
沒騙錢跟還沒騙到錢是兩碼事,這要看這個員工的參與程度,如果是知情的那肯定至少是從犯,如果完全不知情也要看參與程度和危害
㈣ 員工拿走公司財物構成什麼罪
職務侵佔罪由公安機關偵查立案。職務侵佔損害公司利益也涉嫌犯罪,可以向公司舉報,公司會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自己報案。
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任何單位和公民個人如果發現有人犯罪,或者發現了司法機關正在通緝的犯罪嫌疑人,都有權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報告所發現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或者向司法機關檢舉、揭發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線索。
構成侵佔公司財產罪該怎麼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1、公司、企業人員受賄、職務侵佔1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2、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1萬元(總額不超過10萬元),刑期增加六個月;每減少1.5萬元,刑期減少六個月。
(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公司、企業人員受賄、職務侵佔1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數額2萬元,刑期增加六個月。
職務侵佔罪的數額如何認定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
1、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2、侵佔公司、企業財物5千元至2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3、侵佔公司、企業財物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㈤ 工頭私吞錢財,工人找誰要錢
告他們公司
㈥ 工人向客戶索要錢財算違法嗎
當然算違法了,也可以算是犯罪,職務侵佔罪。
㈦ 公司的員工收受他人的錢財的,怎樣追究他的刑事職責
需達到一定金額,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如未達金額標准,可以作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進行辭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准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第一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第二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現行最新司法解釋關於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准為六萬元以上(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
㈧ 謊報工人工資欺詐他人錢財構成什麼罪
屬於詐騙行為的。
如果詐騙的數額達到追究刑事案件的標准就按照刑事案件處理的啦,如果沒有達到標准就按照行政處罰來處理的、
㈨ 某公司王姓員工詐騙公私財物且金額較大,按照《刑法》應該判處給予什麼處罰
根據現有的國家法律,需要退還所有所得財務,並且還要依法處罰,根據金額的數量以及認罪的態度與情節進行適當量刑!
㈩ 工人人為造成財產損失應負多少責任
相關規定有兩條
一是單位有權向勞動者追償損失
二是每月不能超過工資的20%
換句話說
工人人為造成財產損失
企業追償多少的自由在企業
不過是每月扣的不能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