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算服裝的每道工序的工價
要加算工時。
比如是1件衣服總加工費為15元,加工完這1件衣服,要經過機台後道後勤三道工序,機台加工數為1小時,後道後都各為2小時。那麼每小時加工費為3元。機台耗用了1小時而人數為14人,則每人每件加工費為3/14元後道耗用了2小時而人數為4人,則每人每件加工費為6/4元。後勤耗用了2小時而人數為4人,則每人每件加工費為6/4元.。
㈡ 標准工時計算方法
標准工時一般是指生產一個良品的作業時間。 測標准工時需要的條件是:1、作業人員都是經過良好訓練的熟練操作工,2、必須是正常速度,3、所有物品都是良品,在以上條件下然後需要用碼表測出從第一個工序到最後一個工序所需要的時間,反復測量取平均值. 標准工時=正常工時+調整時間 另外: 正常工時: 通常要同條件下多測試並取平均值 調整時間: 測定時是理想化的環境,要考慮機器檢修,工作人員休息等特殊因素
㈢ 工時怎麼算的
工時的計算問題,需要從工時制度來理解。
工時制度即工作時間制度,據現有情況,我國目前有三種工作時間制度,即標准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標准工時是我國運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工時制度。
在標准工時制下,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制。這類是以標准工時制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的第五條至第七條的規定,該類工時制度有以下的特點:
①一般以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②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當與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應當不能超過總法定標准工作時間。
③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無論勞動者平時工作時間數為多少,只要在一個綜合工時計算周期內的總工作時間數不超過以標准工時制計算的應當工作的總時間數,即不視為加班。若超過,則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報酬,且延長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不定時工時制度,這是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准工作時間衡量或是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根據勞動部勞部發[1995]309號《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7條,《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的第八條以及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該類工時制度有以下的特點:
①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准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
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用人單位應採取適當的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③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法定節假日工作外,其他時間工作不算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