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頭頂上露出頭發的帽子.
煙囪帽
B. 看圖猜成語月一個人頭發是藍色上面有頂帽子
成語(chengyu,idioms)是我國漢字語言詞彙中一部分定型的片語或短句。成語有固定的結構形式和固定的說法,表示一定的意義,在語句中是作為一個整體來應用的。成語有很大一部分是從古代相承沿用下來的,在用詞方面往往不同於現代漢語它代表了一...
C. 頭上戴一個很小的帽子叫什麼帽子
火柴頭
D. qq飛車女生白色的頭發 頭發上面有一個小帽子的叫什麼名字
幽靈公主發飾嗎
不過已經停售了
E. 猶太人頭上戴一個小帽是什麼意思
原本猶太人也是包頭巾的,表示對上天的尊敬,不可以光頭對著上天,因為猶太王國滅亡後,統治者為了好辨認猶太人,強制他們戴帽子,後來帽子逐漸演化為現在的小帽,成為猶太人的一個標記,不過其主要目的還是原來的意義,不可光頭示天,戴小帽尊敬上天。
F. 法語單詞頭上為什麼有個小帽子
法語的發音是有規則的,「小帽子」是確定字母發音的。
法語區別於英語最直觀的地方就是在某些字母上面會有一些音符(accent),例如 é,à 這些字母上的小帽子,這其實是用來確定字母發音的,所有帶音符的字母發音都是唯一的。
對於其它不帶音符的字母,其發音會因在單詞中位置的不同而不同,但也都是固定的有規則的,利用規則就可以象拼漢語拼音一樣來讀法語單詞。
所以,掌握了法語的發音規則,就解決了法語的拼讀問題。
G. 看圖猜成語一個人頭上有個帽子是什麼答案
怒發沖冠
【解釋】:指憤怒得頭發直豎,頂著帽子。形容極端憤怒。
【出自】:《莊子·盜跖》:「盜跖聞之大怒,目如明星,發上指冠。」《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相如因持璧卻立倚柱,怒發上沖冠。」
H. 一個人頭上有一頂帽子 並舉著雙手打一成語
成語為:
怒發沖冠
nù fà chōng guān
【解釋】指憤怒得頭發直豎,頂著帽子。形容極端憤怒。
【出處】《莊子·盜跖》:「盜跖聞之大怒,目如明星,發上指冠。」《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相如因持璧卻立倚柱,怒發上沖冠。」
【結構】主謂式。
【用法】多指激於義憤。一般作謂語、賓語、定語、補語。
【正音】發;不能讀作「fā」;沖;不能讀作「chònɡ」;冠;不能讀作「ɡuàn」。
【辨形】沖;不能寫作「忡」;冠;不能寫作「寇」。
【近義詞】大發雷霆、怒形於色、怒火中燒
【反義詞】喜不自勝、欣喜若狂、喜形於色
【例句】戰士們看到班長犧牲了;一個個~;發誓為班長報仇。
【英譯】beinatoweringrage
拓展資料:
【成語故事】趙惠文王得到一塊稀世的壁玉。這塊壁是春秋時楚人卞和發現的,所以稱為和氏璧。不料,這件事被秦昭王知道了,便企圖仗勢把和氏璧據為己有。於是他假意寫信給趙王,表示願用15座城來換這塊璧。
趙王怕秦王有詐,不想把和氏璧送去,但又怕他派兵來犯。同大臣們商量了半天,也沒有個結果。再說,也找不到一個能隨機應變的使者,到秦國去交涉這件事。正在這時,有人向趙王推薦了藺相如,說他有勇有謀,可以出使。趙王立即召見,並首先問他是否可以同意秦王要求,用和氏壁交換15座城池。藺相如說:「秦國強,我們趙國弱,這件事不能不答應。」
「秦王得到了和氏璧,卻又不肯把15座城給我,那怎麼辦?」
「秦王已經許了願,如趙國不答應,就理虧了;而趙國如果把壁送給秦王,他卻不肯交城,那就是秦王無理。兩方面比較一下,寧可答應秦王的要求,讓他承擔不講道理的責任。」
就這樣,藺相如帶了和氏壁出使秦國。秦王得知他來後,沒有按照正式的禮儀在朝廷上接見他,而是非常傲慢地在三個臨時居住的宮室里召見藺相如。他接過璧後,非常高興,看了又看,又遞給左右大臣和姬妾們傳看。藺相如見秦王如此輕蔑無禮,早已非常憤怒,現在又見他只管傳看和氏璧,根本沒有交付城池的意思,便上前道:「這璧上還有點小的毛病,請讓我指給大王看。」
藺相如把璧拿到手後,馬上退後幾步,靠近柱子站住。他極度憤怒,頭發直豎,頂起帽子,激昂地說:「趙王和大臣們商量後,都認為秦國貪得無厭,想用空話騙取和氏壁,因而本不打算把璧送給秦國;聽了我的意見,齋戒了五天,才派我送來。今天我到這里,大王沒有在朝廷上接見我,拿到壁後竟又遞給姬妾們傳觀,當面戲弄我,所以我把壁取了回來。大王如要威逼我,我情願把自已的頭與璧一起在柱子上撞個粉碎!」在這種情況下,秦王只得道歉,並答應齋戒五天後受璧。但藺相如預料秦王不會交城,私下讓人把壁送歸趙國。秦王得知後,無可奈何,只好按照禮儀送藺相如回國。
I. 頭發看上去像個帽子怎麼辦
將頭發修起來
重新換個發型
J. 問:法官在開庭審查案件時頭上戴個帽子是什麼意思
這是沿襲英國的傳統習慣的!
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戴假發是英國法庭最有特色的傳統之一,在一些受英國司法制度影響深遠的前英國殖民地地區,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具有不列顛特色的文化烙印,比如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英國的法官和律師為什麼要戴假發呢,許多研究歷史的人提出了種種不同的解釋,但都很難說服所有的人。
有人說,在中世紀時,過度的勞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員們過早地掉光了頭發,為了在公眾面前掩飾自己的「聰明絕頂」,假發遂流行,約定俗成成為英國法庭的一景。
有人說,法官戴假發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而律師戴假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掩飾和保護作用,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辯護結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認可。但這與其說是合理的解釋,不如說是與律師有過節的人編出來詆毀他們的笑話。因為根據最近的一份調查表明:有57%的律師對戴假發表示不滿,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發套造價非常昂貴卻很不衛生,一般一頂假發就要用一輩子,有一個律師世家有一頂發齡達94年的老古董,傳了四代人,堪稱傳家之寶。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於十二世紀,當時並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發與普通假發是有區別的。在英格蘭,司法假發的每一邊有三個捲曲而王室人員卻只有兩個,這是否代表著一種很微妙的隱喻意義不得而知。但蘇格蘭人卻老愛和英格蘭人鬧別扭,因為在蘇格蘭,情況剛好顛倒過來,王室人員用三個捲曲的假發而司法人員只有兩個捲曲。
假發的製作成本昂貴在於人工而不是材料,因為馬鬃的取得並不難,而假發的製作可是個精細活,而且沒辦法通過機器或生產流水線進行批量生產。
生產一個假發需要一位熟練的工匠花大約44個工時的勞動,包括編織和打卷。成品一般有四個顏色:白色、金黃色、淺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國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區,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國本土,金黃色和灰色最為流行。
一般一個法官的假發要超過1500英磅(摺合人民幣約18,000元,哇噻,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發,也不低於300英磅。
一般人寧願忍受生虱子,也不會像女士們更換帽子一樣經常換假發,其原因並不在於捨不得買多頂假發。而是基於一種說法:假發戴得越久,越老越臟,顏色越深,說明你吃法律飯入行的時間越長,而在司法界,資歷和年齡可是個寶,如同醫院老醫生最吃香一樣。從某個意義上,頭齡越老的假發也就成為律師們招攬生意的百年老字型大小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發則是富有審判經驗的招牌。
一位法學院學生在取得律師資格之後,家人或朋友給他的最好的禮物就是由某位名家製作的假發。許多從事假發製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業,甚至是世家,其製作假發的歷史,比某些英國貴族的家族譜系還長。
定製假發也是一個需要耐心等待的過程,因為許多名匠的預約期已經是在幾年之後,即使能馬上定製,在製作過程中,你的腦殼需要至少被尺子量過十二次,這並不是匠人們故意折騰你,而是精緻工藝的要求。
當然你也可以買一個現成的,但畢竟不如量體裁衣般溫柔地吻著你那聰明的腦袋,更何況隨便買來的假發在許多法律人看來,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個莊重的宴會一樣無禮。英國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稱,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確甚至刻板,強調的是穩定與平衡,而對個性化的東西兼容性較小。
許多假發匠人世家對於每一個售出的假發都有記錄,要求購買者簽名備案,幾百年下來,在這些記錄中可以找到許多名人的親筆簽名,因為許多知名政治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從事律師工作的。
假發的保管也是個細致活,一般每一套假發都配有一個通風的鐵盒子或木盒子,有些盒子甚至是另一件獨立存在的藝術品,價值遠超過於假發本身。最早時,在英國人頭上還經常長虱子的年代裡,假發在保存時會被撒上一些葯粉,用來防虱子。
最後一個與中國有關的問題是:在很長的時間內,假發所用的原材料馬鬃絕大部分來自於中國,這也是鴉片戰爭前中英貿易中中方出口商品中除茶葉外的一項重要交易品,因為歐洲馬匹的鬃毛不易進行紡織而且容易折斷,而鬃毛在生產過程中需要不斷的漂白和清洗,也只有中國馬所產的鬃毛能經歷過種種考驗。
提起英國的法官或律師,腦海里自然而然的浮現出那灰白的稍帶捲曲的假發。對於英聯邦的法制傳統之外的人,雖然假發已成為英聯邦法律人符號特徵,但這樣的裝扮並不會油然生出庄嚴肅穆的威風,相反,常常是一種怪怪的感覺,讓觀者不時的替他們捏著一把汗,擔心會不會隨著大律師頗有風度的鞠躬而滑脫下來,當庭出個洋相。美國第三任總統托瑪斯?傑斐遜就曾說,「(英國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窺視的老鼠」。這個儀表還嚇得一個出庭作證的孩子大哭不止,導致英國專門審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特別法庭完全取消了假發。
假發的歷史可謂源遠流長,古埃及和古羅馬帝國的文獻就有相關記載。然而在歐洲上層社會的流行,一般認為是1620年前後,路易十三為了掩蓋自己的禿頂而戴假發,引起經常出入宮廷的貴族效仿,隨後風靡歐洲,以至於連婦女都戴著各式的假發出席社交場合。到十七世紀六十年代,這一時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傳到英倫三島。十七世紀的英國人薩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記,真實的記錄了假發在英國流行的歷史。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國王和公爵都將戴假發的傳聞,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將頭發剃光,定作了假發。佩皮斯寫道:「告別自己頭發還是有些許傷感,但一切結束了,我就要戴假發了」。由此可見,假發在英國流行,榜樣起了很大的力量。
榜樣之外,假發的流行還有一個原因。據壟斷英聯邦假發行業的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工廠(Ede & Ravenscroft)介紹,由於十七世紀的歐洲缺乏供暖系統,人們不便洗熱水澡,為了防止寄生蟲的滋生,最好的辦法就是留短發而以長長的假發替代。
早期的假發使用人的頭發製作,如債務人用頭發抵債、甚至是死人的頭發。那時的法庭上,各種假發的氣味混合簡直令人窒息,使得法官們出庭有時不得不自帶一束鮮花來稍稍化解一下。這種狀況直到1822年漢弗萊?拉芬斯克洛夫(Humphrey Ravenscroft)發明了利用馬尾製作假發的工藝才結束。
英聯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參加重大典禮活動都佩帶假發,完全是當時的流行使然,並沒有任何強制性的法律規定。數百年過去了,假發不再時髦,卻成了法律人遵循傳統的守舊形象。而且假發不衛生、太熱、扎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然而要說改變也很難。人們習慣性的將假發與地位、身份乃至正義聯系起來。事務律師獲得出庭權以後,就因為沒有戴假發的資格而向上議院提出了好幾次不成功的陳情,而不少被告人也優先選擇可以佩帶假發的出庭大律師為他們辯護,據說是否戴假發還直接關繫到對陪審團的說服能力呢!
查理二世的時代雖然早已過去,但看起來當初的時尚--至少在假發這一點上--仍然從墳墓中伸出手來牢牢的束縛著當代的英聯邦法律人。澳大利亞在70年代為了順應家事法庭(Family Court)減少形式,增進和諧的潮流,取消了假發。但到1987年,據說是由於發生了多次針對司法人員的襲擊,於是又恢復了假發。筆者以為,澳大利亞的這一做法,更多的是傳統心理作怪,或者說是傳統論者為了保住頭上的假發,拿這些襲擊說事兒而已,絕對難說是對症下葯。因為在英國,1992年取消青少年特別法庭中司法人員佩戴假發的慣例後,似乎並沒有類似澳大利亞的惡果發生。2003年,英國又進行了一次是否取消假發的調查,發現多數資深法官和事務律師希望取消假發,而下級法官和出庭大律師則堅持傳統。更有68%的公眾希望法官---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佩戴假發,說明假發在英國民眾代表司法正義的符號作用仍然很強。
爭論歸爭論,假發看來不會很快地在英聯邦的法庭上消失。唐納德遜勛爵(Lord Donaldson)的一句話概括了這場爭論, 「既然假發至少過時一個世紀了,那也不用急著取消。」
正義需要通過儀式體現出來,正是通過這種鮮明而具體的符號意象和強烈的心理暗示,假發喚起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和對正義的希冀。然而,建構現代司法文化乃至法律文化的沒有捷徑。以薩維尼為代表的德國歷史法學派認為人民自身在緩慢的促進法的成熟,法律除了認可這一歷史創造的成果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角色。歷史法學派不再是主流,但法律現象中少不了歷史的積淀。中國律師袍可說是已經夭折了吧?至少在地方上,今年以來著律師袍出庭的現象可說是鳳毛麟角,這或許是必然的結果。當初的決定更多的是應景成分,沒有顧及到歷史、文化的因素。筆者以為,正是使英聯邦法律人頭頂上的假發揮之不去的那種力量,讓中國的律師袍迅速地離去,消失在歷史的隧道中。 我也是學法律專業的 大致就是這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