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頂戴花翎
清代改冠制,替以禮帽。禮帽分二種,一為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
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二為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志,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遏帷保
Ⅱ 清朝的官服有兩種帽子.都是什麼時候佩帶
元寶狀為暖帽,草帽狀為涼帽。
夏常服冠:涼帽/___\ (斗笠形)
每歲農歷三月十五日改御夏朝服,夏式帽冠也稱為涼帽,夏帽冠檐並不上折而敞直,夏季官帽用的村料和尺吋多變, 績玉草或藤絲、竹絲為質,帽表裹以羅絹,帽體呈圓形,外罩白布, 帽身覆有織網,紅紗綢里,黑地織金包緣,緣上有黑帶圓邊, 上綴朱緯,朱緯以紅絲織成,以紅線縫在帽冠上,帽前緣飾有東珠一顆,
冬常服冠:暖帽\___/ (倒梯形)
每歲農歷九月十五日或二十五日改御冬朝服,冬式帽冠也稱為暖帽, 冠檐反折向上圍著帽頂, 以薰貂、青絨或黑貂皮毛製成(一說是海獺、海狸或黃鼠狼皮毛薰染而成) ,上綴朱緯,朱緯以紅絲織成,但較為短小,帽體呈圓形,粗厚紙圓邊為質,外罩黑布及圍上青絨在外,紅紗綢里,帽胎兩側縫上系帶。
這類帽式均為清朝高級官員日常戴用。
Ⅲ 清代官服具體有哪些和前代不同
清代服飾是滿族入關後,強行推行的游牧民族服飾。在中國服裝演變中是變化較大的一個時期。清代官服的產生,是我國歷代官服制度的延續和發展,是在堅守其本民族舊制度基礎上並參照了漢族服飾制度後加以發展的。清朝政府在制定服裝制度時,既保留了漢族服裝制度中的某些特點,又不失其本民族的習俗禮儀,是中國歷史上服裝制度最為龐雜和繁縟的時期,它的條文規章也多於以前任何一代。了解清代民俗與社會,應從清代的衣、食、住、行開始。
官服,也叫章服,一般是指封建社會中包括皇帝、後妃、王公大臣以及各級官員在內的,所謂按章規定,籍以明辨是非等級的服飾。官服制度,是隨著階級的分化而出現的,在我國已有幾千年的歷史了。從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雖然不斷改朝換代,但是,作為一種維護和鞏固統治秩序的典章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即官服制度來說,卻始終在歷史的因襲中流傳下來,直到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
一、 我國官服的沿革
我國官服(也叫章服、冠服)制度的歷史是從人類社會出現等級差別時就產生了,它是等級差別的另一種形式。堯舜時期的等級分明程度就像人們所穿的衣裳一樣,上下不可顛倒。衣為上,上則天,天則尊;裳為下,下則地,地則卑。推而論之為,天子為上,庶民為下,因而天子與庶民的關系就如同衣和裳的關系一樣,上下不可亂來,這種比喻在今天看來,是幼稚可笑的,可在當時的統治者看來,那種在「名位不同、禮教異數」的社會制度里,這是天經地義的法典,不容更改。所以,我國從奴隸社會開始,從天子到庶民,無論衣、食、住、行,便都有成套的並嚴格的規定,這便是我國歷代相延、流傳有序的禮制中一種旨在明辨等級,區別尊卑、區別官階的制度。而各朝的官服制度,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歷代封建統治者認為,只有把社會上的人分成若干個等級,方能鞏固其統治地位。這種理念也一直伴隨封建社會各個統治時期。
二、 清代官服制度及其特點
清代官服制度,是我國歷代官服制度的延續和發展,是在堅守其本民族舊制基礎上並參照了漢族服飾制度後加以發展起來的。從我國服裝歷史角度觀察,清代官服制度是最為龐雜、繁縟,條文規章也多於以前任何一代。總的看來,清朝政府在制定服制時,既保留了漢族服制中的某些特點,又不失其本民族的習俗禮儀。例如:以中國傳統的十二章紋(十二種傳統圖案)作為袞服、朝服的紋飾,以綉有禽獸圖案補子作為文武官員職別的標志,以金鳳、金翟紋飾作為後妃、命婦冠帽和服裝上的裝飾,而廢棄了歷代以滾冕衣裳為祭祀之服,以寬袍大袖的絳紗袍服為朝禮之服,以通天冠、粱冠等冠、帽為官帽的傳統制度。形成了清朝獨具特色並有濃郁民族色彩的冠冕衣裳制度。清代官服特點如下: 1、 頂戴與花翎 清代男子的冠帽,有禮帽、便帽之分,禮帽,俗稱「大帽子」,其制有二式:一為冬天所戴,名曰暖帽;一為夏天所戴,名曰涼帽。暖帽,多為圓形,周圍有檐邊。多用皮、呢、緞製作。大多為黑色。涼帽的造型無檐邊,形如圓錐,俗稱喇叭帽。如果是官員佩戴這兩種帽形,一定要有頂珠和花翎。清代冠帽上的頂珠和花翎,是區別清朝官員品級的重要標志,也是清代官服制度中特有的一種「標識品序」的方法。頂戴花翎,俗稱為「頂珠」、「頂子」, 是指那些當時有官爵者,所戴冠頂鑲嵌的寶石而言,清代的冠分為「朝冠」和「吉服冠」兩種。朝冠是為在職朝臣在朝受事或典祭禮儀之時戴用;吉冠是為一般禮儀時戴用。冠上的頂珠顏色及材料有多種,反映不同官員的品級。按清代服制規定,一品官要用紅寶石,二品用紅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等到了乾隆皇帝以後,這些「頂子」基本上是用透明或不透明的玻璃代替了。冠上無頂珠者,即無品級,也稱「未入流」。如果清朝官員犯法,在革去官職的同時,必須將帽子上頂珠取下,表示已不帶官職。所以在清朝,只要一提到「頂戴花翎」便意味著「功名」和「前程」。因而在當時的社會上,這是一種官宦顯赫的象徵,就連那些沒有官職的滿洲貴族,也對此垂涎三尺,以致出現不惜重金向州、官、府、縣活動,想方設法弄個「頂子」,捐個「前程」來抬高身份,烜赫眼前。當時朝廷為了解決一部分財政開支的不足,也主動採取這種「開捐」的方法來「開辟財源」,實行捐官,這種捐官的弊政自乾隆年以後就已出現,到道光咸豐之時,已經成為定製,遍及全國。各州、府、縣每年均可按季節或某一事由進行「開捐」,只要捐者肯於出價,適合衙門的要求,用錢便可捐到一定品級的官銜,盡管他們所捐的官銜既無實權也無實職,也不拿俸祿,卻可以穿所捐品級的官服,光宗耀祖,榮耀鄉里。進而藉此危害地方者也不在少數。這種公開賣官鬻爵的行為充分暴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與黑暗。 關於花翎,因為是插戴在朝冠或吉服冠上的,又與頂子相聯,所以,人們便常常把它們放在一起,稱為「頂戴花翎」。只有頂戴與花翎在一起時才表示該官員的完整「功名」。花翎是指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俗稱眼。戴時,是把有藍翎和孔雀翎配在一起的小束翎子用紅線將翎根捆紮在一起,然後將它插進帽子的翎管之中,翎管是用翠或玻璃作成,是長約7cm的圓形小管,頂部有孔,用紅絲繩系在冠頂上。 清代初年,帶花翎並不是品級標志,而只是作為一種特殊的賞賜,象徵著一定的榮譽。直到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對此項內容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帶花翎,只有貝子以下,才可以戴,並且還明確規定,貝子應戴三眼花翎,就是三個目暈連在一起的花翎,國公應戴雙眼花翎,五品以上官員可戴單眼花翎,即一個目暈。至於六品官員以下,一律要戴無「眼」的藍翎。藍翎,是鶡的羽毛,鶡是鷙鳥中比較兇殘的一種天生好鬥的鳥類,漢代時就用此鳥的羽毛作為武士冠頂上的裝飾,象徵勇猛與力量。鶡的羽毛無暈,而且顏色閃藍光,因而清朝它叫藍翎。按規定的服制,藍翎比孔雀的花翎為低。2、遵禮著裝 滿族入關以後,首先令漢族人剃發易服,「衣冠悉遵本朝制度」,若有服飾「仍存明 制,不隨本朝之制者,殺無赦」。這一強制性活動的范圍與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在制定民服制度以後,對於清朝的各級官員的服裝也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到了乾隆初年,服裝制度已經相當完善,並繪圖載入到清代《會典》之中。皇帝、後妃、王公大臣及文武百官,所穿用的官服,除了日常服及出行用服以外,基本上被分成了三大類,即禮服、補服和吉服。 禮服:包括朝服、朝冠、端罩(一種裘皮馬褂)、袞服、朝袍、朝裙、龍褂等。 補服:屬於禮服的一種,是清代文武官服中最重要的一種,穿用場合很多。官職與官位的標識是用胸前和背後的補子圖案加以區分的,一般採用方形,長寬在40厘米左右。按《大清會典圖》規定,文官圖案要綉禽鳥類,武官圖案綉獸類圖案。例如,文官一品圖案綉仙鶴,二品官綉錦雞,三品官綉孔雀,四品綉雲雁等。武官一品麒麟,二品是獅子,三品是豹,四品是綉虎圖案等,使人一望便知其官位。 吉服:包括吉服冠、袞服、龍袍、龍褂、蟒袍等。無論是穿禮服還是吉服,凡是符合佩帶朝珠、朝帶或花翎的官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官員有資格使用),一律要佩戴之。總之,凡遇禮儀之時,參加者無論是皇帝、後妃、還是文武群臣,所穿服飾,一律要按禮節制度而行,按章守法,否則以失禮罪之。按清朝的服制,龍袍只限於皇帝,而一般官員以蟒袍為貴。皇帝的龍袍屬於吉服的范疇。中國歷代器物和服裝上都出現過龍的形象,但到了清代用「龍」做天子服裝上的裝飾和作為皇室器物上的圖案,已達到了十分成熟和完美的程度。清代皇室服飾中龍的圖案有以下幾種: 團龍,即以龍的正面形象組成團花裝飾,有單龍或雙龍圓形圖案。用在皇帝的龍袍上,團龍圖案一般用於袍服的前胸、後背,以此表現「真龍天子」至高無上的地位。 雲龍,是一條或二、三條巨龍在雲紋中轉動的姿態。由於雲紋是用刺綉表現,綉線有深有淺,宛如龍身在浩瀚的雲海中,富貴翱翔。由於圖案變化生動靈活,故這種雲龍多在龍袍、室內織物中表現。也經常在建築、器物上出現。 行龍,這種龍形圖案,多作行走狀,表現得極為健壯有力,一般多為服裝織物中的雕綉和建築圖案表現。在龍袍面料中表現為與海浪圖案融合在一起的」海水龍」、與穿枝蓮、吉祥牡丹結合在一起的「穿花龍」,這些都是在清代的織物中特有的表現。 「龍」在中國古代,取其奇數為吉祥如意的含義。清代在服裝、建築、器皿上應用不同的龍作裝飾是一種繼承和發展。奇數龍圖案除了應用在龍袍上外,還常常出現在建築上,如九龍壁、九宮格龍圖案、九九間宮殿龍飾等,都是以九龍做裝飾,顯示出統治者的赫赫權位。 蟒袍,又叫「花衣」是清代官員及其「命婦」穿在外褂內的專用服裝,並以蟒數及蟒爪數量區分等級。但民間習慣將五爪龍形蟒稱為龍,四爪龍形蟒才稱為蟒,實際上「龍」和「蟒」的造形基本相同。只是頭部、尾部、火焰等處略有差別。袍服中除蟒數、蟒爪以外,還有顏色的禁忌。如皇太子用杏黃色,皇子用金黃色,而下屬各王等官職不經「賞賜」是決不能穿黃色的服飾。否則,就犯欺君之罪也是格殺勿論的。 4、朝珠與朝帶 朝珠與朝帶,是清朝禮服中的一種佩飾,,自皇帝、後妃到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皆可掛朝珠,是一種身份的象徵。而軍機處、科道、侍衛、禮部、國子監等所屬的官員,不分等級一律可掛朝珠。這也是我國古代王公貴族,佩玉之風的沿襲。也不可排除一種宗教信仰的原因。滿族信仰薩滿教和佛教,朝珠,有如佛家用的「念珠」。清代的朝珠,共有一百零八顆,用四個大珠將其分成四分,稱為「分珠」,象徵四季變化,在朝珠上還有三串小珠,稱做「紀念」。紀念上還有三個小分珠,據說是象徵一個月里,上中下三旬的三十天。朝珠是高級官員區分等級的又一種標志。 所謂朝帶,是一種用四塊金屬版為裝飾,銜接絲帶的腰帶。清代官員穿公服時要穿官靴,多為方頭靴,穿便 服時穿黑布鞋。靴與鞋的造型式樣有雲頭、雙梁、扁頭等樣式。另有一種公差等人穿的一種官靴,叫「爬山虎」快靴,底厚筒短,便於出門時跋山涉水。 總之,我國的官服制度與清代官服是建立在「人分五等,衣分五色」的舊時代的產物,是封建宮廷對統治制度的維護手段之一,隨著封建王國被推翻,封建的服飾等級制度逐漸在人們的觀念上土崩瓦解了。
三、 清代官服的文化蘊涵
其實,清代官服,我們並不陌生,它的獨特款式造型及色彩,我們今天都可從一些當代的文學作品、美術作品、戲劇、電影、電視劇中看到。它和清代的其它服飾一樣,是以濃郁的滿洲民族特色和獨特的裝飾風格,在我國歷史上曾經盛行過近三百年。清代的官服的制定與沿革是與滿族的習俗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它是以滿族服飾為基礎,有採納了漢族服飾中的某些元素發展而來的。因此,它引起了我們今天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及服裝史學等多方面學科研究的注意和興趣,從中可以窺見,滿族文化發展的歷史軌跡和民族之間的互相影響以及我國服裝發展、演變的規律。研究清代服飾及官服沿革與文化,也為電影、戲劇、美術界、歌舞等文化領域,提供詳實的背景材料和形象資料。 清代官服的繼承與演變,說明了清代不單繼承了漢族在歷史上衣著的長處,而且還把自己民族經歷過檢驗、實踐、證明既合於生活需要,又有民族特色的東西保留下來。它把繼承、改造、創新、有機地融合在一起,為中華民族的古代服飾開拓了一個新的境界。在清代服飾沿革中,盡管在民族「易服」上,他們為了鞏固其在全國的統治地位,推行了一套強硬的政策,但是在二百多年的實踐證明,這種長袍馬褂和短衣式的服裝結構,是有生命力的,從一定意義上說,也是對漢族傳統服裝的一種補充和發展。從衣著特點和傳播的持久性來分析,它是以新代舊的一種進步,是時代進步的一種反映,是時代進步的產物。可以說這種變革,已經形成我國傳統服制的又一次飛躍,是歷史上繼戰國時代的「胡服騎射」、「開放唐裝」之後的第三次明顯突變。所以說這種改革是起到了推進服飾演變的積極作用。 滿裝官服的長袖窄衣與歷代數千年的寬袍大袖和拖裾大冠形式相比,形成了鮮明反差和對比。
Ⅳ 清朝的官員為什麼有兩種帽子
涼帽:夏天大臣們在宮中所戴的官帽,又竹藤製成,散熱性好,且不易生蟲,還能防曬防雨。
電視劇中的和珅就帶著這種夏季涼帽。
暖帽:冬天大臣們在宮中所戴的官帽,四周有翻起,形成雙層結構,非常暖和。
便帽:也稱瓜皮帽,由六瓣合縫,有六合一統之意,這種便帽樣式眾多,由平頂尖頂,軟頂硬頂之分,不僅清朝官員可以戴,老百姓也可以戴。
和珅經常隨著皇帝微服私訪,二人所戴的就是這種便帽。
除此之外,根據官帽上的頂珠形狀不同,官帽也分兩種,一種是上朝時所帶的朝冠,另一種是大臣們平時在宮中佩戴的吉服冠,顧名思義,吉服冠便是穿吉服時所佩戴的,而吉服就是大臣們在宮中穿的衣服。
Ⅳ 清代官員的冠帽分為哪兩個部分
清代男子的冠帽可分為兩種,一種為禮冠,一種為便帽。禮冠又稱大帽子,其制有二:一為冬春所戴,叫暖帽;一為夏秋所戴,叫涼帽。按禮部規定,換季之日須統一,每年三月、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屆時由禮部奏請。
暖帽一般多做成圓型,周圍有一圈朝上翻卷的檐邊。檐邊的材料多用皮製,也有用呢、絨為之者,視氣候變化而定。顏色以黑色為多。所用皮毛,也有分別。據清代葉夢殊《閱世編》記,最初以貂鼠為貴,次則海獺,再次則狐,其下者濫惡,無皮不用、由子海獺價格昂貴,故有以黃狼皮染黑而代之者,名曰騷鼠,時人爭相戴之。
康熙年間,江寧等地新制有一種剪絨暖帽,色黑質細,宛如騷鼠。由於價格更為低廉,一般學士都樂於戴用。在暖帽的頂部,裝有紅色帽緯,或以絲制,或以緞裁,帽緯之中則裝以頂珠。
涼帽之式,如同斗笠,呈喇叭形。喇叭口初尚扁而大,後尚高而小。它的具體做法是用玉草(俗稱德勒蘇草)或白草編織成圓錐形帽胎,也有用藤、竹、蔑席或麥秸編織的,外裹白色、湖色或黃色的續羅,邊緣另用石青色織金邊鑲沿。
冠內綴有圓箍,圓箍的兩旁垂以緞帶,使用時縛於額下,以免滑墜。冠前另以金佛為飾,後面綴有舍林。在涼帽的頂部,也裝有頂珠及紅緯,制同暖帽。
禮冠之中,又有朝冠和吉服冠的分別。它們的區別主要在冠頂:朝冠的頂部一般制為三層,上為尖型寶石,中間有球型珠寶,下面是金屬底座。吉服冠頂比較簡單,僅有球型珠寶及金屬底座兩個部分:底座有用金的,也有用銅的,上面鏤刻花紋。在底座和頂珠的中心,都鑽有一個5毫米直徑的圓孔:從帽子的底部伸出一根銅管,然後將紅纓、翎管及頂珠串上,再用螺紋小帽旋緊。
頂珠又叫頂子,以顏色及材料的不同,來區別戴冠者的品級:
朝冠頂子,文武一品官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文三品用珊瑚、武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碑璨,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陰文鏤花金頂,九品用陽文鏤花金頂,未人流者,同文九品。
吉服冠頂子,文武一品官用珊瑚,二品用鏤花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陣碟,以下官品的頂子質料與朝冠相同。官員若觸犯法律,在被罷免之時必須將帽子上的頂珠取下,表示已不帶官職。
在頂珠之下一般還裝有一根兩寸長的翎管、用以安插翎枝,質為白玉、翡翠或琺琅,也有用料器製成的。翎枝一物,源自明朝,當初多插在遮陽帽上,染天鵝翎為之,貴者三英(枝),次者二英,再次英。
清朝的翎枝,有花翎、藍翎兩種。花翎是用孔雀的翎毛製成的,俗稱孔雀翎。其制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所謂「眼」,是指翎毛尾梢的一圈鮮艷的斑紋。按清朝禮儀,冠上所插翎枝,以翎眼多寡辨別等級。
孔雀翎中,以三眼最貴,惟宗室貝子可戴;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戴二眼;內大臣,一等、二等、三等侍衛,前鋒、護軍參領,諸王府長史,一等護衛戴一眼。藍翎則以鵲羽所制,其七無眼,貝勒府司儀長,王府、貝勒府二、三等護衛等戴藍翎。
明清兩朝的翎枝差別,主要在它的裝法:明朝是將翎枝插在帽頂中間,呈直豎狀,而清朝卻將翎枝拖垂於腦後。
在清朝初期,花翎極為貴重,很少有漢人和外任大臣插戴。隨著時間的推移,凡有軍功的人,幾乎都能得到賞戴花翎的待遇。道光以後,這種禮儀已不甚嚴格,與花錢捐官相適應,也可花錢捐買花翎、藍翎,甚至可以隨意選戴。
清代官吏外出遇雨,另有雨帽。這種雨帽多製成尖頂,形如覆鍋,以細竹為胎,外蒙油絹、油紙或具有防水性能的羽緞,也以顏色辨別等差。如乾隆朝規定:一至三品官用全紅色,四至六品官用紅色,加青邊,七品以下用青色加紅邊。皇帝身邊的侍衛、起居注官,及奏事處、批本處的行走人員,即使不夠下品品級,也可假借三品待遇,使用全紅色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