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師沒收學生東西!
找班主任
沒用就找學生處
不管就報警 說他侵佔你的私有財產
㈡ 關於老師沒收學生物品
不會讓你退學的 他們沒有這么大的權力 作為過來人來講呢 老師也是為你的學習好 而且千萬不要和老師硬碰硬 無論你多麼厲害 最後失敗的絕對是你 千萬要相信我噠 在這一點上 如果老師和你們的同學關系好的話 軟磨硬泡很管用 如果說不好的話 也不能和她正面交鋒 最後一定是學生吃虧 那就叫家長來 頂多說服教育一頓 總之 態度好些 問題就好解決了 千萬不要耍性子無論對家長還是老師 一般情況下 現在快放假了 態度好些 老師會還給你的 除非老師拿走用 愛佔人便宜的那種 你可以讓家長找校長 懲罰這樣的老師
㈢ 老師沒收學生東西算什麼
廢話!當然性質不同!你沒錯他會沒收你東西嗎?搶劫的可是不管你是誰的,只看你好不好欺負。別跟我說老師喜歡你的東西又看你好欺負就沒收了,我不信。
搶劫犯搶錢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老師靠沒收學生東西能發財嗎?他還不是要幫助你改正錯誤?最後照樣會把東西還給你。你個龜兒子,父母供你吃供你喝供你讀書,淘氣就算了,還跟說老師是搶劫?給我滾!
㈣ 法律問題,關於老師沒收學生東西
1 以侵佔罪起訴..
2 理由:上課老師收起手機,是代為保管,課後學生和家長多次索要,老師不予返回,就構成侵佔罪..
3 依據:《刑法》條文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確定罪名的司法解釋,上述行為所觸犯的罪名是侵佔罪。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4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老師侵佔的不是單位財物,因此不能以職務侵佔罪起訴,
㈤ 老師沒收學生東西的問題
一般是合法的.因為他在盡職,維護別人受教育的權力(你的東西影響了別人正常學習),二行使你的監護人負與的保障安全健康的權力(你可能影響到安全),三保證你直接或間接受教育的權力(你的所有物可能影響你正常接受教育)四........不說了打字太慢
㈥ 老師沒收學生東西,誰給的權力!
這事吧,從沒收別人財產的方面來想,似乎老師違法了但是從教育學生的角度來看,老師應該是正確的這種小貼紙,即使老師沒收,似乎也不能自己拿回家去貼,或者擺攤賣吧。我也沒有學過教育心理學,所以一直迷惑的就是「沒收」是教育的手段嗎?我上學的時候也曾經被老師沒收過東西,那時年少貪玩,不過沒看到哪個老師沒收手機、筆記本電腦這類貴重物品。
㈦ 關於老師沒收學生東西
先禮後兵了,先去找找老師說說好話,最近表現好點,一般老師就會還給你們了,在一個叫家長來學校直接拿。再不行只能去舉報了,必定老師沒有權利沒收東西的
㈧ 老師沒收學生的物品是否違法
把社會上的一般性法律簡單用到學校,這是不正常的,對學生的教育和教學秩序的穩定有害。例如學生在校期間未婚同居,懷孕並不違法,但學校不可能不以校紀處罰。沒收學生的物品,關鍵是什麼物品?從對學生、家長、學校負責而言,該不該沒收?例如危險品、黃色書刊等。當然沒收後應交還學生或家長(當然有的須銷毀)。
㈨ 老師沒收學生東西
你覺得是侮辱,老師們可不覺得。各個人立場不同,你也可以說是在侮辱你,如果你非要這樣認為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