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戲法」是體育領域術語,是指在足球比賽中,一名隊員3次將球踢進對方球門,但不包括在決定比賽勝負的點球大戰中的進球。另外,「帽子戲法」的應用范圍不只限於體育領域,人們還用它形容連續3次的成功。
帽子戲法最早出現在1858年。當年,板球手HH·斯蒂芬森連續3次擊中門柱得分而被獎勵一頂帽子,是第一個獲此獎勵的板球手。「帽子戲法」(英文為hat-trick)作為一個專用詞出現在印刷品中是在1878年。後來,「帽子戲法」被廣泛應用於體育比賽中。
「帽子戲法」的技術原理:
帽子戲法本為一種魔術,指演員從帽子中變出鴿子等(一般以三隻為限),最早源於劉易斯.卡洛爾的童話《愛麗斯漫遊奇境記》。現為足球用語,指一名球員在同一場比賽中連進三球,意為和魔術師變戲法差不多,令人驚奇和贊嘆。
如德國隊11號克洛澤上演了歷史上第38個「帽子戲法」,而在1954年世界盃共出現了8次「帽子戲法」,為歷史之最。
『貳』 帽子戲法 在生活中是什麼意思
在現代足球中,一個球員在一場比賽中獨中三元被稱作Hat-trick,就是帽子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