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清朝妃嬪衣服製作圖
女服服飾:
朝服:皇後的朝服則是朝裙、朝袍、朝褂,三件方為一整體。
吉服:由外褂與袍組成。
清代後妃朝服
清代後妃服飾 皇後的朝服由朝冠、朝袍、朝褂、朝裙及朝珠等組成。朝冠,冬用薰貂,夏用青絨,上綴有紅色帽緯。頂部分三層,疊三層金鳳,金鳳之間各貫東珠一隻。帽緯上有金鳳和寶珠。冠後飾金翟一隻,翟尾垂五行珍珠,共三百二十顆,每行另飾青金石、東珠等寶石,末端還綴有珊瑚。朝袍以明黃色緞子製成,分冬夏兩類,冬季另加貂緣。朝袍的基本款式是由披領、護肩與袍身組成。披領也綉龍紋。朝褂是穿在朝袍之外的服飾,其樣式為對襟、無領、無袖,形似背心。上面也綉有龍雲及八寶平水等紋樣。本圖為清代乾隆帝孝賢純皇後朝服像。
清代貴妃朝服
清代後妃服飾 皇後的朝服由朝冠、朝袍、朝褂、朝裙及朝珠等組成。朝冠,冬用薰貂,夏用青絨,上綴有紅色帽緯。頂部分三層,疊三層金鳳,金鳳之間各貫東珠一隻。帽緯上有金鳳和寶珠。冠後飾金翟一隻,翟尾垂五行珍珠,共三百二十顆,每行另飾青金石、東珠等寶石,末端還綴有珊瑚。朝袍以明黃色緞子製成,分冬夏兩類,冬季另加貂緣。朝袍的基本款式是由披領、護肩與袍身組成。披領也綉龍紋。朝褂是穿在朝袍之外的服飾,其樣式為對襟、無領、無袖,形似背心。上面也綉有龍雲及八寶平水等紋樣。本圖為清代乾隆帝慧賢皇貴妃冬朝服像,頭戴冬朝冠,外穿冬朝褂,內穿冬朝袍,周飾貂皮邊。
清代女龍袍
清代服飾 清代女龍袍為圓領、右衽、大襟、左右開氣、袖有袖身、接袖、綜袖、馬蹄袖端的明黃色的長袍。領與接袖、中接袖、袖端為石青色。紋樣有三種類型:第一類為飾金龍九條,間以五色雲紋及福、壽紋,下幅飾八寶立水,領托前後正龍各一條,左右及交襟處飾行龍各一條,袖相接處飾行龍各二條。綿、夾、裘根據季節而定。皇貴妃龍袍與此相同為黃色,貴妃及妃龍袍用金黃色,嬪龍袍為香色。第二類為織綉五爪金攏八團,兩肩、前胸、後背飾正龍各一條。襟飾行龍四條。下幅飾八寶立水,其它與第一類龍袍相同。第三類為下幅無紋樣,其它與第二類龍袍相同。本圖為內蒙古榮憲公主墓出土清代榮憲公主黃緞穿珠綉八團龍有水女袍。
清代龍褂
清代宮廷服飾 清代龍褂,樣式為圓領、對襟、左右開氣、袖端平直的長袍。龍褂只能為皇後、皇太後、皇貴妃、貴妃、妃、嬪服用。皇後龍褂紋飾,據文獻記載有兩種類型,北京故宮所藏實物,則有三種類型,均為石青色:第一種飾五爪龍八團,兩肩、前胸後背各一團為正龍,前後襟行龍各兩團,下幅八寶、壽山水浪江涯及立水紋,袖端各兩條行龍及水浪紋。第二種只飾五爪金龍八團,下幅及袖端不施紋樣。第三種飾五爪金龍八團,下幅加水浪江涯、壽山、立水紋。皇後、皇太後、皇貴妃、貴妃、妃龍褂與此相同。嬪所穿龍褂,兩肩前後正龍各一條,襟變四龍。此圖為清代乾隆石青緞綉五彩金龍有水八團紋龍褂,為第一類。
清朝服飾-清代女裝
清朝服飾
清代女裝,漢、滿族發展情況不一。漢族婦女在康熙、雍正時期還保留明代款式,時興小袖衣和長裙;乾隆以後,衣服漸肥漸短,袖口日寬,再加雲肩,花樣翻新無可底止;到晚清時都市婦女已去裙著褲,衣上鑲花邊、滾牙子,一衣之貴大都花在這上面。滿族婦女著「旗裝」,梳旗髻(俗稱兩把頭),穿「花盆底」旗鞋。至於後世流傳的所謂旗袍,長期主要用於宮廷和王室。清代後期,旗袍也為漢族中的貴婦所仿用。
旗袍或短裝有琵琶襟、大襟和對襟等幾種不同形式。與其相配的裙或褲,以滿地印花、綉花和襇等工藝手段作裝飾。襟邊、領邊和袖邊均以鑲、滾、綉等為飾,史書記載,鑲滾之費更甚,有所謂白旗邊,金白鬼子欄干、牡丹帶、盤金滿綉等各色,一衫一裙鑲滾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鑲條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綾綢,新時離奇,變色以後很難拆改。又有將羊皮做襖反穿,皮上亦加鑲滾,更有排須雲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滿族婦女與男人的裝扮相差不多,不同之處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辮。滿女不纏足不著裙,衣外坎肩與衫齊平,長衫之內有小衣,相當於漢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稱「烏龍」。旗裝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點外,不同時期的組合特徵仍比較鮮明。
康熙年間:貴族婦女流行一種身著黑領金色團花紋或片金花紋的褐色袍,外加淺綠色鑲黑邊並有金綉紋飾的大褂。襟前有佩飾,頭上梳大髻,也有包頭巾樣式。侍女是著黑領綠袍,金紐扣,頭上飾翠花,並有珠璫垂肩。
乾隆年間:婦女著鑲粉色邊飾的淺黃色衫,外著黑色大雲頭背心。裙邊或褲腿鑲有黑色綉花欄干,足著紅色弓鞋。也有著朱衣,袖邊鑲白緞闊欄干,足著紅色綉花鞋。也有的著鑲有黑邊飾的無領寶藍色衣者,襟前掛香牌一串,紐扣上掛時辰表、牙簽、香串等小物件。也有的在衣服外面結桔黃色帶子,垂在腰胯兩側與衫齊,帶子的端頭有綉紋。也有的著白紗汗衫,黑褲紅腰帶、紅肚兜,鞋後跟有提舌。
嘉慶、道光年間:女子多著低領藍衣紫裙,裙子鏡面和底邊均鑲黑色綉花欄干,袖口鑲白底全彩綉牡丹闊邊。也有的袖口和衣服裙子鑲闊欄干,裙帶垂至膝下,肩有鑲滾雲肩。也有的著團花綠衣淺紅色裙,裙的鏡面上綉少許折枝花數朵,披雲肩垂流蘇。
清朝服飾
同治年間:流行藍緞地鑲闊邊的綢褲帶,帶寬一丈或數丈,帶端有綉紋。無論著裙著褲均有系帶的習俗。腰帶系後垂至膝下為尚。
光緒中期:婦女衣裙漸短,袖子漸寬,帶長過膝露出約一尺有餘,走動時隨風飄擺,也有將流蘇縫於帶端,擺動時呈現異樣效果。服色以選用湖藍、桃紅為多,也有寶石藍和大紅等色。
光緒末年:婦女的衣服身長過膝,採用大鑲滾裝飾,裙上有時加十六至二十條飄帶,每條帶尾繫上銀鈴,步行時有響聲,甚為風趣。衣襟前掛有金或銀制的裝飾物,如耳挖子、牙剔子、小毛鑷子等。有的還掛有梅檀一類的裝有香料的小香囊。也有的系著內裝香脂粉的綢緞或緙絲製成的小鏡袋。與此同時,上海流行一種新裝,這種新裝不但在袖邊,也在臂肘上飾以鑲滾,衣服較前窄且長,褲子也相應地窄了一些。並配以三至四對手鐲。如此新裝,確實將婦女們的形象裝扮得更加清秀和嫻靜。這種在原有基礎上稍加變化的新形式,在當時就是時髦的新潮裝。清末流行衣袖裡面裝假袖口,少時一、二幅,多時二、三幅。這種裝束,一則為了顯示身份和富有;二則為加強旗裝封閉形式的風格特色。假袖口不但用料考究,裝飾布局也追求與旗袍相同,由此整體服飾更增加了華麗的效果,也加強了裝飾的層次感。假袖口一層層連接起來,顯現出窄袖的修長感覺。
宣統至民國初年:這個時期婦女的衫褲比光緒末年更窄小,衣領卻增高,甚至可以掩住面頰,如同馬鞍形狀。這個時期的鑲滾裝飾較前簡單得多,但襟前仍然系掛裝飾物。清代女子服裝,有公服、禮服和常服。公服是自皇後至七品命婦規定的服制;禮服在民間指的是吉服或喪服。婚喪嫁娶及壽日的衣服,宮廷中是按命婦的品級規定的;常服形式多,變化服用也自由得多。
清朝服飾-女裝便服
清朝服飾
從《大清會典》和《大清通禮》的記載中得知,婦女日常用衣有嚴格規定,並受法律限制。當然由於它不受品級約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種類較多。服用也隨意得多。只是對奴僕、優伶、皂隸限制不得使用絲、絹、紗、綾、緞、紬和羅等檔次較高的原料制衣,也不得使用細皮、細毛和石青色原料制衣,不得隨便使用珠、翠、金、銀、寶石等貴重的裝飾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繭紬、貉皮和羊皮等較粗質地的低級原料。在當時如出現「時式裝」,則首先在貴族中間服用,在帝制統治時期,人們的衣妝不輕易改變,至於「奇裝異服」就更不允許存在了。
明代較多使用的紐扣,主要用在禮服上,常服很少使用,明末時才有所普及。滿人入關後開始普遍使用紐扣,成為制衣的必備之物。民間用紐扣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響,同時也受到國外商品輸入的影響,因此逐漸在衣服的領邊和襟邊普遍使用。明代以前衣領大多是交領、對領和圓領、自清代旗裝用紐扣以後,衣領的形狀開始發生明顯的變化。出現了清代以前從未有過的立領、襟邊不外露,內衫也與前不同,大鑲大滾的工藝邊飾更是不一般,因而對裁剪縫紉技術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古代服裝十分崇尚「官樣」和「內家樣」,一般出新樣都首先來自這些式樣。乾隆以後,由於通商口岸開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樣慢慢出現,兩廣和蘇杭一帶成為"時式新裝"的發源地;道光之後花樣愈出愈新,但是新時興的服裝式樣雖多,卻只能在貴族之間流行,平民不能隨意模仿。自乾隆、嘉慶以後,不少旗女仿效漢服,在原來窄長的衣衫外面加上寬大袖子的馬褂,或加寬衫袍的衣袖,並學纏足等陋習,引起仁宗和宣宗動怒,連續下諭禁止,並申明滿洲八旗、蒙古、漢軍督統、副督統隨時詳查。違者治罪,一並嚴懲絕不寬大。
清朝服飾-女裝禮服
清朝服飾
分吉服和喪服兩類。宮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規定:皇太後、皇後、皇貴妃和貴妃的吉服冠採用熏貂並綴朱緯(一種圖案);龍褂色為石青有綉文;龍袍色用明黃,皇子福晉、親王福晉的吉服冠用熏貂,頂用紅寶石。皇子福晉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綉文;皇子福晉蟒袍用香色,通綉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著補服隨夫品級,補子的形制為方,清末品官的命婦有用圓形補底。
一品文官綉鶴;二品綉錦雞;三品綉孔雀;四品綉雁;五品綉白鷳;六品綉鷺鷥;七品綉雞;八品綉鵪鶉;九品及未入流的綉練鵲。武官一品綉麒麟;二品綉獅子;三品綉豹;四品綉虎;五品綉熊;六、七品綉彪;八品綉犀牛;九品綉海馬。無品級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補子,紅裙,衣袖口邊鑲綉可隨意。而妾只能用粉紅色和淡藍色。清代命婦的鳳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為主要裝飾),霞帔、蟒襖沒有規定。總之,清朝命婦的各種品級均以綉蟒為裝飾。這一點與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婦大衫不綉蟒,而只綉雉(瞿)、孔雀、鴛鴦和練鵲。
清朝服飾-女裝喪服
自古以來,喪服也被列為禮服之類。喪服可分兩部分:一種是後輩人為長者預制的「壽衣」;一種是在喪禮上人們的著裝。官者服用「壽衣」是按品級穿戴,平民婦女則用元青或藍色大褂。出席葬禮者要按照月份分別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細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喪服。在著喪服期間女人不得戴有色鮮花,不可塗抹脂粉,也不得穿絲綢衣服,不得使用鮮艷色彩,只准採用白、灰、黑、藍幾色。這些是喪禮的一般規定,根據地區習慣還另有不同。南方比較遵守古禮,比如女人用粗衣時邊緣不縫,腰下系麻裙,頭上用一條麻布縫綴一側,呈風帽形狀,戴帽後布的兩端一邊長一邊稍短;北方則將白布紐結包在頭上,在不綴邊線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輩留黑色跟,祖輩留紅鞋跟。
清朝服飾-女裝公服
清朝服飾
是宮廷中上至皇太後,下至皇貴妃的正式官樣服裝。其朝服朝褂的具體規定和配套的各種珠寶飾物在《大清會典》圖卷中和《大清通禮》卷中都有記載,下面簡要介紹一二。皇太後和皇後的冬朝冠為熏貂。上綴朱緯,頂三層。飾有珍珠、金鳳、寶石、珊珊等飾物,冠後有護領,垂明黃帶;夏朝冠為青絨。
皇太後和皇後的金約(用金做成的飾物),上綴青金石、綠松石、珍珠、珊珊等為垂褂物。皇太後和皇後的耳飾左右各三,由金龍銜一等珠:皇貴妃和貴妃的耳飾,宮中貴人耳朵扎有三個孔,配戴三副耳墜。皇太後、皇後、皇貴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緣,以立龍、正龍和萬福萬壽為綉衣圖案。領後垂明黃絛,飾以珠寶;也有以正龍、行龍或立龍和八寶平水為圖案綉文。
皇太後和皇後、皇貴妃的冬朝袍用明黃色、披領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緣,並有金龍、行龍、正龍以及八寶平水等圖案綉文。皇太後和皇後的領約,以縷金鑄之,以珍珠、綠松石、珊珊為飾。皇太後和皇後著朝服時胸前掛有三盤朝珠。著吉服掛一盤朝珠,均為珍珠和珊珊等高檔飾物;皇貴妃、貴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為飾。這種朝珠共計一百零八顆,分四部分,以三顆大珠間隔,每個部分二十七顆。皇太後、皇後和皇貴妃配有綠色采,絛用明黃色,綉文為五穀豐登。皇太後、皇後、皇貴妃、貴妃、妃和嬪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龍緣,紅織金壽字緞和石青行龍庄緞;夏朝裙用緞紗,圖案與冬裙相同。
B. 簡易帽子製作方法
簡易的帽子製作方法有很多。有的人就幾根豎條或者是草就可以編製成簡易的帽子了。
C. 如何簡單的手工製作皇帝的帽子和大臣的帽子,緊急需要!!!!!!!!!
皇上的帽子:拿一個杯子,把杯子弄成金色的。然後把一個適當的紙板貼在杯子上方,弄成金色的就好了。
大臣的帽子:拿一個杯子,中間相對戳一個洞,串上(一次性)筷子,把杯子弄成金色的。
我就是這樣的,不太好看,可只有這個辦法了。
D. 清朝阿哥帽的製作方法
清朝改歷代的朝冠為禮帽,禮帽又稱為「頂戴」或稱為「頂子」。禮帽分為兩種,一種為夏天戴的涼帽,另一種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涼帽為喇叭形,無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湖色或黃色,上綴紅纓頂珠。暖帽為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絨線所製成的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一般官員只可用黃貂,高等的可以用黑貂,只有皇帝可以用紫貂。
清用以區別官員品級的帽飾。以紅寶石為最高,依次為珊瑚、藍寶石、青寶石、水晶、硨磲、素金、鏤花陰文金頂、鏤花陽文金頂。革職或降職時,即革除或摘去所戴頂子。朝冠與吉服冠在三品以上略有區別,如紅寶石僅用文武一品官朝冠,吉服冠用珊瑚。進士、狀元朝寇特用金三枝九葉,舉人用金雀,生員用銀雀;朝服則舉人以上用素金,與七品官司同,生員用素銀。僭用帽頂有厲禁,對八九品原用鏤花陰、陰文金頂者,如因軍營保舉及捐納得虛銜者,雖居微職,亦可依其虛銜戴頂子。
清朝皇帝的朝冠有冬夏之分,是皇帝在朝會、祭祀時戴的禮帽。冬朝冠面為熏貂和黑狐,夏朝冠面為玉草。無論冬夏朝冠皆帽檐上仰,覆以珠穗,正中飾三層金頂,每層間飾以一等大東珠一顆,環繞金頂周圍,飾以四條金龍,龍的頭上、脊背各鑲嵌一顆一等大東珠,四龍口中各銜一顆大東珠,帽後飾一等東珠七顆,皇帝的朝冠上共飾有二十二顆大東珠。
頂戴指代表官階的頂珠,不同的頂珠質料和顏色代表不同品級,清政府規定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一品為紅色明玻璃,二品為紅色涅玻璃,三品為藍色明玻璃,四品為藍色涅玻璃,五品為白色明玻璃,六品為白色涅玻璃,七品以下仍然用金色頂戴。
在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琺琅或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藍翎兩種。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又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說明功勛越高。
順治十八年(1661年)的《大清會典》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
後制定:貝子和固倫額駙(即固倫公主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即和碩公主的丈夫)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必須是滿洲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單眼花翎。
藍翎為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藍翎一般都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
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
E. 如何簡單製作清朝皇帝的帽子
拿長方形的紙做個尖帽中間加個絨球四周折一下
F. 清朝皇帝帽子製作圖解
這種帽子,正好能夠與滿族的剃發蓄辮習慣結合,避免受涼. 大體上分三種:便帽,就是便衣出行的布帽; 禮帽,禮帽又分兩種:夏天帽 冬天帽 另外,滿洲八旗兵的帽子,有用鐵皮製作的,八旗兵攻城時,頭稍微一低,帽子就可以把整個身體遮住,用來擋箭.
G. 古代帽子怎麼製作啊
古裝帽子的製作工藝會有很,不同的帽子,從布料到選擇不同的製作方法,要根據歷史和帽子的形狀會不同。在這里是很難說清楚的,製作工藝有滿胎,紗胎 制模等。
H. 清朝官員帽子怎麼做
清代改冠制,替以禮帽。禮帽分二種,一為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
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頂(亮白色),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二為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志,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蘭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到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後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如此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新疆叛亂的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范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而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因國庫空虛,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為7000兩實銀,藍翎為5000兩實銀!
I. 皇帝侍從的帽子製作方法,用紙做,最好是圖解,然後不要太難,不要太簡單,重賞
非常非常簡單。
你把紙捲成一頭尖一頭大即可
J. 清朝皇帝的帽子要用手工做出來
清朝改歷代的朝冠為禮帽,禮帽又稱為「頂戴」或稱為「頂子」。禮帽分為兩種,一種為夏天戴的涼帽,另一種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涼帽為喇叭形,無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湖色或黃色,上綴紅纓頂珠。暖帽為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絨線所製成的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一般官員只可用黃貂,高等的可以用黑貂,只有皇帝可以用紫貂。
清用以區別官員品級的帽飾。以紅寶石為最高,依次為珊瑚、藍寶石、青寶石、水晶、硨磲、素金、鏤花陰文金頂、鏤花陽文金頂。革職或降職時,即革除或摘去所戴頂子。朝冠與吉服冠在三品以上略有區別,如紅寶石僅用文武一品官朝冠,吉服冠用珊瑚。進士、狀元朝寇特用金三枝九葉,舉人用金雀,生員用銀雀;朝服則舉人以上用素金,與七品官司同,生員用素銀。僭用帽頂有厲禁,對八九品原用鏤花陰、陰文金頂者,如因軍營保舉及捐納得虛銜者,雖居微職,亦可依其虛銜戴頂子。
清朝皇帝的朝冠有冬夏之分,是皇帝在朝會、祭祀時戴的禮帽。冬朝冠面為熏貂和黑狐,夏朝冠面為玉草。無論冬夏朝冠皆帽檐上仰,覆以珠穗,正中飾三層金頂,每層間飾以一等大東珠一顆,環繞金頂周圍,飾以四條金龍,龍的頭上、脊背各鑲嵌一顆一等大東珠,四龍口中各銜一顆大東珠,帽後飾一等東珠七顆,皇帝的朝冠上共飾有二十二顆大東珠。
頂戴指代表官階的頂珠,不同的頂珠質料和顏色代表不同品級,清政府規定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一品為紅色明玻璃,二品為紅色涅玻璃,三品為藍色明玻璃,四品為藍色涅玻璃,五品為白色明玻璃,六品為白色涅玻璃,七品以下仍然用金色頂戴。
在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琺琅或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藍翎兩種。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又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說明功勛越高。
順治十八年(1661年)的《大清會典》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
後制定:貝子和固倫額駙(即固倫公主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即和碩公主的丈夫)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必須是滿洲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單眼花翎。
藍翎為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藍翎一般都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
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
清代一般的盔帽,無論是用鐵或用皮革製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後左右各有一梁,額前正中突出一塊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盤,盔盤中間豎有一根插纓槍、鵰翎或獺尾用的鐵或銅管。後垂石青等色的絲綢護領,護頸及護耳,上綉有紋樣,並綴以銅或鐵泡釘。鎧甲分甲衣和圍裳。甲衣肩上裝有護肩,護肩下有護腋;另在胸前和背後個佩一塊金屬的護心鏡,鏡下前襟的接縫處另佩一塊梯形護腹,名叫「前擋」。腰間左側佩「左擋」,右側不佩擋,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圍裳分為左、右兩幅,穿時用帶系於腰間。在兩幅圍裳之間正中處,覆有質料相同的虎頭蔽膝。清代八旗兵的甲胄,用皮革製成。此服供大閱兵時穿用,平時收藏起來。清代除滿八旗外,在蒙古設蒙古八旗,在漢族設漢八旗,參加大閱兵的實為二十四旗。
清代一般的盔帽,無論是用鐵或用皮革製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後左右各有一梁,額前正中突出一塊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盤,盔盤中間豎有一根插纓槍、鵰翎或獺尾用的鐵或銅管。後垂石青等色的絲綢護領,護頸及護耳,上綉有紋樣,並綴以銅或鐵泡釘。鎧甲分甲衣和圍裳。甲衣肩上裝有護肩,護肩下有護腋;另在胸前和背後個佩一塊金屬的護心鏡,鏡下前襟的接縫處另佩一塊梯形護腹,名叫「前擋」。腰間左側佩「左擋」,右側不佩擋,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圍裳分為左、右兩幅,穿時用帶系於腰間。在兩幅圍裳之間正中處,覆有質料相同的虎頭蔽膝。
皇太後和皇後的冬朝冠為熏貂。上綴朱緯,頂三層。飾有珍珠、金鳳、寶石、珊珊等飾物,冠後有護領,垂明黃帶;夏朝冠為青絨。
清代改冠制,禮帽分二種,像斗笠樣的是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另一為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
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二為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志,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藍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倒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後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如此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新疆叛亂的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范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
皇後、皇太後朝冠亦以一、二、三等東珠為主要飾物。完頂為三隻重疊的金鳳,鳳間飾三顆一等大東珠,每隻金鳳的頭部、翅膀各飾二等東珠三顆、三等東珠一顆,金鳳的尾部各飾小珍珠十六顆,三隻金鳳的口中各銜三等東珠一顆。朝冠的檐部綴七隻金鳳,每隻金鳳各飾二等東珠九顆、小珍珠二十一顆,貓眼石一顆。冠後部飾金金一隻,貓眼石一顆,小珍珠十六顆。金尾垂珍珠橫二排豎五行共三百零二顆四等東珠。 皇帝、皇後、皇太後、皇貴妃及妃嬪以至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官員皆可穿朝服、戴朝珠。但根據等級身份不同,朝珠的質地亦不相同。只有皇帝、皇後、皇太後才能佩戴東珠朝珠,東珠朝珠由108顆東珠串成,每27顆東珠又用4粒紅珊瑚結珠等距間隔出上、下、左、右四部分,其上部結珠呈葫蘆形稱「佛頭」。佩戴朝珠時,佛頭垂於背後,並用黃絛帶連接一組玉飾,稱做「背雲」。朝珠垂在胸前的左右紅珊瑚結珠處,分別飾一串和二串綠松石珠串,稱為"紀念"。朝珠的構成,有著深刻的含義。108顆東珠代表一年十二個月,四個紅珊瑚結珠象徵春、夏、秋、冬四個季節,下垂於背後的佛頭、背雲,寓意"一元復始",三串綠松石紀念表示一月中的上、中、下三個旬期。皇帝穿朝服時戴一盤東珠外,還在兩肩斜 持兩盤紅珊瑚結珠,以示身份特殊。
清朝官員帽頂鑲嵌天然野生珍珠(主要是東珠),但珍珠數量有嚴格區別,即官銜愈高,珍珠數量愈多,但最多不超過9顆,具體規定:親王朝冠飾東珠9顆,郡王朝冠飾東珠8顆,貝勒朝冠飾東珠7顆,貝子朝冠飾東珠6顆,鎮國公朝冠飾東珠5顆,輔國公朝冠飾東珠4顆,侯朝冠飾東珠3顆,伯朝冠飾東珠2顆,子朝冠飾東珠1顆,其餘非高官厚祿的沒有資格使用東珠。 官員戴的官帽又稱大帽,共有兩種:一為冬季所戴,稱「暖帽」;一位夏季所戴,名「涼帽」。根據規定,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後來北洋艦隊則較為特殊,一年四季均為暖帽)。暖帽多為圓形,周圍有一道檐邊,材料多為皮質,也有緞質、呢質、布質,視氣候而變,暖帽中間裝飾有用紅色絲絛編成的帽緯,俗稱「紅纓」。帽緯之上裝有頂珠,按品級而異,無品則無頂。涼帽為圓錐形,用藤、竹、篾席、麥秸等編成,外裹綾羅,顏色多為白色,也有湖色及黃色。涼帽頂上也裝有紅纓、頂珠,制同暖帽。另,凡戴官帽,都需在頂珠之下,裝一支兩寸長的翎管,用來安插翎枝。花翎用孔雀翎毛做成,俗稱孔雀翎,藍翎則用鶡羽製作。
清代用以區別官員等級的帽飾。通常皇帝可賞給無官的人某品頂戴,亦可對次一等的官賞加較高級的頂戴。例如總督為從一品官,賞加頭品頂戴,即等於按正一品待遇。戴亦作帶。
清初雍正八年以前,頂戴定製如下:
一品用紅寶石頂,二品用珊瑚頂,三品用藍寶石頂,四品用青金石頂,五品用水晶石頂,六品用硨磲頂。後來因為用玻璃代替了寶石,所以稱呼上,也相應地發生些變化。如稱一品為亮紅頂,二品為涅紅頂,三品為亮藍頂,四品為涅藍頂,五品為亮白頂,六品為涅白頂。至於七品的素金頂,也被黃銅所代替了。
朝珠,是清朝禮服中的一種佩飾。按清《會典》規定,自皇帝、後妃到方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皆可掛朝珠。但京官、軍機處、輸詹、科道、侍衛、禮部、國子監、太常寺,鴻臚寺等處所屬的官員,不分品級一律可戴朝珠。
王公大臣,除不許用東珠或珍珠朝珠以外,任何質料不限,諸如,珊瑚、瑪瑙、象牙、翡翠、蜜臘、琥珀、碧璽……等,總之,都是用名貴的材質做所。
只有皇帝才能用東珠和珍珠作為朝珠。
諸王用珊瑚朝珠,珍珠紀念。一品大臣也用珊瑚朝珠,五色紀念。文職五品、武職四品以上,允許用雜寶諸香朝珠,珊瑚寶石紀念。雍正六年,特准內務府六品主事等官員掛朝珠。乾隆二年,特准翰林院修撰、編修、檢討一體懸戴素珠。五年,准京官禮部司務、太常寺博士、典簿、讀祝官、贊禮郎、鴻臚寺鳴贊、光祿寺署正等掛素珠,但平時不準用(後來可以)。
武職後來改制也比較復雜,五六品侍衛等等也可用。
宮內太監,有頂戴就有朝珠,不過如果不是御前太監必須當差超過三十年才能得到頂戴;御前太監必須自幼凈身入宮才能充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