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警察和一些執法人員為什麼要戴帽
完整的著裝方式:帽子,標志服,警銜,肩章,編號,胸牌,武裝帶。像交警還要必須帶白手套穿反光背心執法,這是一種很必要的執法證明,戴帽嘛,帶也可,不帶也可,交警必須帶。還要補充一點,帽子是看不出級別的,都一樣,部隊的能看出,如圖
B. 請問這是什麼單位的制式帽子
道路運政執法人員的制服帽子
C. 警察在執行任務中只戴帽子不穿警服的可以執法嗎
不可以執法。
警察執法著裝
警察執法時,穿制式服裝,可以不出示執法證件嗎查看全部2個回答
警察執法時,穿制式服裝,可以不出示執法證件嗎
我來答
漂亮的大肥臀
LV.11 2018-08-17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由此可見,行政處罰法要求執法人員執法時出示身份證件,而人民警察法規定警察執行公務時有兩種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另一種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證件。行政處罰法與人民警察法就執法人員執法時是否應當出示身份證件規定不一致。
D. 警察只穿警服不戴帽子有權執法嗎
【警察執法需要出示警察證嗎?】 有人提出警察也要出生執法證,但他們忘記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就是說:警察在一般情況下,身著制服、佩帶警銜、警號,並不需要出示證件,只有在便衣情況下執法時才需聲明並出示警官證。《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由此可見,行政處罰法要求執法人員執法時出示身份證件,而人民警察法規定警察執行公務時有兩種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另一種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證件。
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E. 城管規定
如果城管部門沒有證據證明你發傳單影響環境衛生,他們依法是不能對你處罰的。城管的作法明顯不對。
F. 警察把帽子摘掉拿在手上敬禮阿是什麼意思
我國以前軍人和警察未戴帽子只能行注目禮,戴著軍帽必須行軍禮,現在未戴帽子也可行軍禮,斷沒有戴著軍帽再脫下行軍禮的。國外有脫帽禮,但也只是脫下帽子鞠躬或屈膝禮,不行軍禮。
G. 警察執法時可以不戴帽子嗎
【警察執法需要出示警察證嗎?】
有人提出警察也要出生執法證,但他們忘記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就是說:警察在一般情況下,身著制服、佩帶警銜、警號,並不需要出示證件,只有在便衣情況下執法時才需聲明並出示警官證。《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由此可見,行政處罰法要求執法人員執法時出示身份證件,而人民警察法規定警察執行公務時有兩種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另一種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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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警察執法中,必須要敬禮嗎
需要。
根據《執勤執法工作規范》,交通警察在查處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時需要向駕駛人敬禮。同時,警察在執法過程中身著制服即身份表明,駕駛人有義務配合警察的正常執法工作。
(8)執法人員敬禮帽子擴展閱讀
執勤執法行為舉止
第十八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應當規范行為舉止,做到舉止端莊、精神飽滿。
第十九條 站立時做到抬頭、挺胸、收腹,雙手下垂置於大腿外側,雙腿並攏、腳跟相靠,或者兩腿分開與肩同寬,身體不得倚靠其他物體,不得搖擺晃動。
第二十條 行走時雙肩及背部要保持平穩,雙臂自然擺動,不得背手、袖手、搭肩、插兜。
第二十一條 敬禮時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並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手心向下,微向外張,手腕不得彎屈。禮畢後手臂迅速放回原位。
I. 城管制服胸牌、領花怎麼戴
城管制服胸牌的戴法是帶字(城管執法)的胸牌佩戴於外衣左胸處。領花戴法是領花圓頭向外,尖頭朝里佩戴於外衣領。
(9)執法人員敬禮帽子擴展閱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2010式城管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以下簡稱城管制服及標志)的管理,保障和維護城管制服及標志的專用性和嚴肅性,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城管制式服裝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的統一式樣服裝,包括春秋裝、夏裝、冬裝、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規定所稱標志標識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制式服裝時佩戴的專用標志,包括帽徽、肩章、領花、胸牌號、胸徽、臂章、領帶夾等。
第三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執法局)監制,並組織實施管理。
第四條 每名執法人員城管制服及標志配發標准:
(一)城管制式服裝:
1、冬裝:冬季常服套裝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內襯衣4件;
2、春秋裝:春秋常服套裝2套、作訓服2件、作訓帽2頂;
3、夏裝:夏季長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夾克襯衣3件、夏褲4條;
4、帽子:夏季帽子2頂;春秋冬季帽子2頂、
5、鞋:皮涼鞋1雙、單皮鞋2雙、棉皮鞋1雙。
6、其他:領帶2條、腰帶2條、頭盔1個、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標志標識:
帽徽2個、硬肩章2套、軟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領花2對、金屬胸牌號2個、絲織胸牌號4個、金屬胸徽2個、絲織胸徽4個、臂章2個、領帶夾2個。
第五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換發周期為:
(一)夏裝每三年換發一次,春秋裝、冬裝每四年換發一次。
(二)鞋子每兩年換發一次,帽子每三年換發一次。
(三)領帶、腰帶每兩年換發一次。
(四)標志標識每四年換發一次。
參考資料:網路——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
J. 交通局制服及帽子等上面的標志是什麼含義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徽標是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標志,由國徽、方向盤、錨、纜繩、橄欖枝和綬帶六種元素組成,顏色以深藍綠色、金黃色為主。深藍綠色是交通運輸的標准色,取自江海和公路的自然色;國徽是國家的象徵和標志;方向盤代表公路交通和正確的前進方向;錨代表水路交通,寓意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公平;纜繩寓意依法行政和服務的本質屬性;橄欖枝象徵和平、安定和正義;綬帶象徵神聖和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