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規定的,哪可不是瞎來的,孝帽有五種,分別:單邊孝帽,穩圈子孝帽,三角孝帽,方片孝帽,七節子孝帽。現在年輕人懂的很少了,
2. 喪事禮儀注意什麼
1、服裝:男女均應穿黑色或藍色等深色的服裝,男士可內穿白襯衣或暗色調的襯衣,女士不應塗口紅,不可戴亮色調的圍巾。
2、飾品:盡量不要佩戴飾品,如需佩戴可考慮素色的飾品或盡量不要外漏,千萬不要外漏佩戴黃金,這是對死者的極大不尊重。
3、慰問句:關懷和安慰對於死者親屬是很必要的,一些過當的舉重如嚎啕大哭應盡量避免,在措辭上也應注意,作為慰問句語,一般可以這樣說:「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令我很悲傷,請節哀」或「這次的事情太突然了,請保重好身體」。
4、措辭及舉動:在葬禮上一定要注意用語,不要出現「死」「慘」等使人聯想到不幸的詞彙;葬禮時肅穆的弔唁者應收斂,不要高談闊論。帶著兒童的,不要讓孩子嬉笑打鬧,說話聲音盡量壓低,舉止輕緩穩重,才能顯示出誠意。
(2)喪葬送紙時帽子散了擴展閱讀:
弔唁的禮物選擇:
1.在追悼會上人們常常送的就是一些禮金,這是一種約定俗稱的交往禮物,又是你的一份心意,畢竟在開追悼會的時候總是需要花費和開銷的,你的禮金能夠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記得,這個禮金千萬不能用紅紙包裝,最好用白色或素色紙封套包好,在封皮上寫上「奠儀」、「帛金」之類的黑字並署名。
2.挽幛、挽軸、挽額也稱禮幛,題詞不拘形式,通常以四字為多,多是直寫,橫寫的稱「挽額」
3.祭奠禮品如贈送香燭紙錢、鞭炮、「三牲」、果品之類的祭祀用品,並隨祭品附送禮單帖。
4.花圈或花籃。鮮花或紙花均可,上寫有挽帶,有上下款,上款寫對死者的稱謂和極簡短的悼詞,表示對死者的懷念。不過送的花也有些講究,因為每種花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不同的,總的來說送追悼的花,主要以黃色和白色為主,千萬不要送那些過於鮮艷的花。能送的花主要有:
(1)黃菊和白菊扎在一起表示肅穆哀悼。
(2)白菊表示真實的哀悼。
(3)翠菊表示追念和哀悼。
(4)黃色和白色的康乃馨表留戀之意,讓逝者走好。
(5)白色大麗花可布置靈堂、靈車,寄託哀思。
(6)白百合在印度寓意對亡靈的哀悼。
3. 辦喪事時,系在身上的白色帶子叫什麼
辦喪事時,系在身上的白色帶子叫孝布。
喪事習俗之成服
成服即穿孝,或稱戴孝。古稱「尊禮成服」,其基本「禮」是五服制度。喪服制度即表親族關系之遠近親疏,又表其權利和義務關系。古來對喪服材質、式樣、服喪時間有嚴格的規定。書香門第、豪門富戶多嚴格遵循服制,而貧寒之家參考此制又另有習俗。
所謂五服,即斬衰(cui崔)、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斬衰,喪服以粗麻布製成,左、右、下邊均不縫,服期3年。適用於子、未嫁女為父母,媳為公婆,承喪孫為祖父母,妻、妾為夫。齊衰,喪服以粗布製成,緝邊縫齊。繼母、慈母齊衰3年;孫為祖父母、夫為妻齊衰一年;曾祖父母,齊衰5個月;高祖父母,齊衰3個月。大功,喪服用熟麻布製成,服期9個月。適用於堂兄弟、未婚堂姐妹、已婚姑、姊妹、侄女及眾孫、眾子婦、侄媳等,已婚女為伯叔父、兄弟、侄,未婚姑、姐妹、侄女等亦服大功。小功,喪服用熟麻布製成,較大功稍細,服期5個月。適用於本宗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外祖父母,舅父、姨母等。緦麻,喪服用細麻布製成,服期3個月。適用於本宗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姐妹,表兄弟、岳父母等亦適用於此服制。另服喪期間有杖期(ji幾)不杖期之說。杖系居喪所持之棒,期即一年之喪。如嫡子、眾子為庶母服杖期;夫為妻喪,父母不在服杖期,父母在服不杖期。
通常人家在喪禮中所著孝服,亦據與死者關系親疏、輩份有別。孝服包括冠、服、鞋及孝衫等。喪服中冠即孝帽,分兩種:一種是用穀草紮成一個圈,圈上扎十字交叉的架兒,用白紙剪穗條纏起來,再綴上核桃大小的棉花球;另一種用麻布或粗白布縫成口袋形並從後邊留一個2寸長的口子,戴頭上後再繫上「包頭」。包頭系用白布疊成4指寬的帶子,長短尺碼不等,一般為6尺。男的系在孝帽外邊,活扣兒在左;女的直接系在頭上,活扣兒在右,有的以死者性別區分左右。系扣餘下部分自然下垂。兒子兒媳的包頭系在腦門上兩邊耷拉著。送紙及送葬時,包頭散開蒙在頭上。身上裡面穿素服,外邊穿「孝衫子」。孝衫子系用麻布或粗白布製成,邊兒散著不縫,無扣,身長到腳。有的不剪開再縫在一起,而乾脆用一塊白布披在身上,腰帶均由麻繩代替。布鞋均用白布鞔起來,祖父母、父母均亡則全鞔(有的後跟留一三角形露鞋面),一在世一亡故則鞋後跟留點縫隙,其他關系均留縫隙,且關系越遠,留口兒越大。「入土為安」後,孝衫、孝帽、包頭卸下,鞋外鞔的白布不拆,留存時間基本與前述「五服」服期同。喪禮中只有姑爺喪服與眾不同,是將「包頭」系在腰間,孝帽掖在「包頭」下。民國前,有的在喪禮後一年中,亡者兒穿麻衣,女穿黑衣沿白邊,綴白扣,白腿帶扎腿,腰系白腰帶。小孩與死者超過三代,只系白布條或黃布條。
4. 辦喪事得講究
1. 指路:親人離世,需要舉行相關儀式」指路」。在這個過程中,同時舉行相應活動,讓逝者認為這個地方是沒有灰塵,是享福的。
2. 喪服:逝者通常都穿白布衫、藍褲。人們認為白色象徵純潔,藍色是民族本色。布需要用平紋,不穿棉衣。子女親手給逝者穿衣。逝者遺物,包括衣服、生活用品等,都要焚燒掉,不能遺留。
3. 停靈:在民間停靈時間,一般不要超過3天,然後在殯儀館舉行追悼及告別儀式。但部分地區,讓當地的」先生″,根據逝者的生辰八字,測算合適的日子舉行追悼儀式。
4. 出殯:過去出殯時,親屬披麻戴孝,靈車上遺體腳朝前。現在出殯有所不同,因殯葬改革,遺體需要火化。火化後,把逝者骨灰及碎骨裝入布袋中,最後裝入骨灰盒,一般是將骨灰盒的正面朝前。
5. 死牲:過去習俗,死了人,根據窮富不同,都要死牲祭獻,大至豬牛,小至雞。逝者如年歲較髙,供品被視為福物,可以分給親屬。祭獻的雞,多留給幫忙送靈下葬的親友出殯回來後食用。
6. 合葬:夫妻合葬的講究,是男在左,女在右,蒙古族相反。若有小輩合葬一起,小輩則在西側,長輩在東側。部分地區,夫妻合葬如有一方先逝去下葬,另一方逝去下葬時,需要將者骨灰盒請出,見面祭拜後,再同時下葬。
7. 朝向:過去都是遺體土葬,朝向是南北豎向,現在骨灰盒是面南背北。也有部分地區參照過去習俗的南北豎向安葬,引用」百年好合」,代表永恆的安詳。
8. 焚燒:傳統習俗,是焚燒元寶、黃紙、紙質生活用品(如:汽車、房子、電視、空調等);
9. 服喪:古時的守孝習俗,近代更變為祭七(祭七:指的是頭七至五七、或七七)。在家設置靈堂,祭百日和周年。服喪期間,需要穿素服,食素食。
5. 參加葬禮,著裝有哪些忌諱和講究
黑色是哀悼的顏色,人們常穿黑色衣服參加葬禮。
中國傳統以白色為孝服,去探望時別談開心的事,別大聲喧嘩、別大笑。喪服是黑色的,孝服是白色的。自古就有披麻帶孝一說。黑色是參加葬禮的人穿的,表示哀悼。白色是死者晚輩穿的真正的孝服。這本是中國人喪禮的傳統禮規習俗。
不宜穿著的服裝是發亮的深色服裝是絕對不能穿的,晚禮服、運動服、休閑服、洋裝也是屬於不夠嚴肅的服裝,因此是不可以穿的。
(5)喪葬送紙時帽子散了擴展閱讀:
中國古代是講究喪禮著裝的,親人去世時,要穿孝服。長輩去世,子孫要披麻戴孝。即身披麻布服,頭上戴白布,表示沉痛和哀悼。
披麻戴孝一類喪服涉及到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喪服制度。這種制度有個明顯的特點,那就是等級制。按照親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服裝。在三國兩晉時期開始確立了五服制度,根據血緣親疏遠近的不同規定了五種不同的喪服,服制分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和緦麻,其服喪期限的長短、喪服質地的粗細及其製作均有不同。
按規定,血緣關系越親、服制越重;血緣關系越疏、服制越輕。在喪葬上,中國人忌穿華麗衣服,家庭成員會披麻戴孝,稱為「上孝」。孝服的顏色是白、黑、藍和綠。兒子、媳婦、女兒的關系最親密,要穿棉製的白色衣褲。戴孝則是在衣袖上端戴上孝布,如果死者是男性,則戴在左袖,女的則在右袖。
中國傳統喪服的第二個特點是白色。中國古代喪服自周代起,用素服(素衣、素裳、素冠等),均取白色。燕國太子丹為荊軻送行時,送行者全是白衣白帽,實際上含有送終的意思。白布喪服,現在還流行於某些地區的農村。孝服是白布衣服或麻布衣服。
至親的頭上會披上一塊大的白布。鞋子上也要縫上白布。一般的友人、鄰居束上一根白腰帶,肩上披著一根白布。
6. 出席喪事回家時往床上放一根折斷的筷子怎麼回事
碗和筷子可以用開水煮以達到消毒作用,一般只用在喪事上,因此結婚時不能使用白花作為裝飾。
這里介紹的主要是近代江蘇各地的喪葬制度。
1.領路經。病人或老人將死,預先請尼姑至床前念領路經。從寢室到大門一路插上蠟燭。人在臨死前須將其床上蚊帳取起,否則以為人死後將會落入「網屍城」。將小塊銀子放在死者口中,稱為「含口銀」,據說是怕在陰間因為飲孟婆湯而迷了心。要將死者移至堂屋之中的停屍床上,頭南腳北面朝天,大開家中的門,以利死者靈魂離去。親生兒女在老人斷氣前後燒錫箔壽紙,叫「引路錢」。門口燒紙轎、草鞋,庭中燒錠庫以及死者生時衣服數件(但要除去皮衣,否則死者來世將變成犬馬)。
2.在吳地,人死後以水抹身,富者以綢綾十三件,貧者以布衣七件給死者穿上,都是有扣而無紐。在蘇北地區如高郵,是在死者停止呼吸前穿壽衣,又叫老衣。壽衣講究「五領三腰」。「五領」為五件上衣,即襯褂、棉襖、棉袍、罩衫、馬褂;「三腰」為三條褲子,即襯褲、棉褲、罩褲。女喪改棉袍、馬褂為大棉襖、夾襖,改罩褲為裙。有家人守夜。死者頭前供一碗生米飯,叫做「倒頭飯」。頭前足下各點一盞油燈,叫「引路燈」(在吳文化區域如崑山等地,死者腳邊點燃的燈稱為「長明燈」或「幽明燈」)。死者臉上蓋張黃紙,叫蒙臉紙。至夜請僧尼禮懺,稱為「轉斂」。
3.喪服。上輩或平輩人死要戴孝,下輩人死不戴孝。兒子披麻戴孝:頭戴麻布帽(有的帽後垂麻絲),帽子左右兩角掛棉花球,用白布做成袍子穿在身上為孝服,鞋面上蒙上麻布,腰中扎一條反搓成的稻草繩子。女兒和兒媳披發扎麻,穿白布衫裙,腳蹬麻布蒙面布鞋。孫輩帽上縫一小塊紅布。死者同宗每人發孝帽一隻,女發孝巾一條,名曰「散孝」。家有喪事要「變白」,服飾及傢具物件凡是紅色的,一律搬開或用白紙蒙上。門上貼兩張寬十厘米左右的白紙條作訃告。
4.「吃倒頭飯」。孝子招待親友一律素食,叫做「吃倒頭飯」(吳地稱為「吃豆腐飯」)。死者年齡大,且生前吃葷,在喪事辦完後,最後一頓用酒招待,叫做「謝紅」。
5.引路焰口。喪事須按風水先生的安排辦事。家人要請和尚超度亡靈,叫做「引路焰口」。有的請道士做道場,驅邪捉怪。
6.大小殮。大殮和小殮無大區別,只是小殮不釘尾,不合棺縫。棺木要由族長和孝子的母舅殮收,得其同意後方可入殮。入殮要按風水先生確定的時刻,禁忌屬相的人在入殮時必須迴避。大殮在死後二三日,預先小殮。棺內放石灰墊襯。屍將入棺時,先檢屍衣之珠玉,然後由孝子捧頭納入,用水抹屍面,並灑酒屍口。屍體用紅線正位人棺,身下墊以銅錢 (有的用紙錢),伴以死者生前心愛之物作陪葬晶。入殮後,子女親友繞棺一周向死者看最後一眼。接著置登升柩,由孝子磕「四方頭」。在蘇北,蓋棺時,棺釘用子孫兒媳頭發纏繞,隨釘釘入棺內,叫做「挽釘」。「封釘」,男喪由族長執斧,女喪由母舅操柯。孝子必給執柄者以彩帛或封釘禮金。
7.做七。死後每七日,請僧侶道士禮懺誦經,共七次,稱為「做七」。
8.回煞。回煞俗稱接眚,又稱撇青,在死後十餘日內進行。這天,先將寢室中鋪設恢復當日死 者氣絕時之原狀,然後以死者衣服放在床中,衣服整齊,幻為人形。屋內要懸掛尖嘴雞爪、形狀可怖的眚神於其側,設三牲祀之。
9.出殯。殯葬有三種形式,一是停柩三年後殯葬,二是擱置「六七」即死後第四十二天殯葬,三是入殮後隨即殯葬。一般入殮後三天內安葬。殯葬時間、地點由風水先生確定。親友子女隨棺送葬。子女手執「哭喪棒」(尺許長的柳樹棍)。送葬路上一路丟「買路錢」。挖長方形坑,坑內燃燒稻草,叫「暖坑」;再將銅錢或紙錢放在坑內四角和中央,然後棺材入坑,叫「登位」。子孫兒媳們用衣襟兜些土放在棺木上,叫做「羅裙兜土」;接著揮鍬填土,做成圓錐體似的土堆,有的在墓前立碑。孝子將手中的哭喪棒栽在墳前,子、孫、重孫各栽一排。不久,柳樁做的哭喪棒會發芽吐枝,若枝繁葉茂,則象徵子孫繁盛,家業興旺。這些樹後代不得砍伐。殯葬後,在墓前後左右燒些紙錢給野鬼,名為「和鄰紙」;再為死者燒「安位紙」,最後燃放鞭炮。回家路上不許回頭望,忌走回頭路。到家門口,送葬人從點燃的紙錢上一躍而過。
10.燒七。歿後每隔七日舉祭一次,稱「燒七」或「做七」,共七次。逢七時,全家團聚靈前,設食供奉,或請僧道誦經。「六七」時,親朋好友前來追悼,孝子請僧尼做佛事,或請道士齋醮,焚紙制冥房和用具。出嫁女兒辦飯菜供奉亡靈,名為「換飯」。七期之翌日逢農歷初七、十七以及二十七,則此日為「犯七」,家人以為死者靈魂回歸,預將湯罐水缸空壇之口全部蓋好,恐其墜入;又將枕簟被褥鋪好供其服用,謂之「閉殃」。欲辦喜事之家需抓緊在「六七」之內完婚,叫「七內招」,否則必須三年之後才能辦喜事。
11.百祭日。死者死後一百天舉行祭奠叫「百祭日」,死後一年舉行祭奠叫「做頭周年」,此後每年紀念日叫「燒周年」。喪者之家春聯第一年為白紙,第二年為綠紙,第三年為黃紙。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影響並支配民間喪葬習俗的觀念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靈魂不滅和祖先崇拜的觀念,而其中佛教和道教中的陰間和來世想像對喪葬中的許多習俗有深刻影響;二是儒家所提倡的孝道觀念,這種中國特有的儒家倫理思想在喪葬上的反映就是上述繁縟的喪葬禮俗,其中有不少封建迷信色彩。
7. 喪事在白帽上貼紅紙是什麼意思
三是在馬上提紅是什麼意思?這是為了嗯,農村分為了避邪的意思就是
8. 唐山民間喪葬紙紮上輓聯、挽幛怎麼寫
看你寫哪裡了,這個很多的
9. 請問滿族旗人喪葬時候兒子帶的孝帽子是什麼樣子的,因為家裡老人走了
滿族喪葬習俗
滿族喪葬習俗 滿族喪葬中,有所謂「燒飯」之禮俗。遼金時女真人就有將「其祭祀飲食之物盡焚之」的燒飯之俗。沈陽滿族沿襲此俗,富貴人家還有將生前所御狗、馬焚燒的。以後,努爾哈赤、皇太極等統治者一再告誡要節省食物器用,除燒飯外,也不再焚燒狗馬,只將生前所用狗、馬率至墳前火堆旁,用鞭棍催打狗馬從火堆上奔跳過去就可以了。
努爾哈赤、皇太極時期的喪葬,仍有殉葬之惡俗。此俗亦系沿襲自遼金女真奴隸主貴族「生焚所寵奴婢、所乘鞍馬以殉」(《三朝北盟會編》卷三)的故俗。努爾哈赤死,有大妃烏喇納喇氏、庶妃代音察、阿跡根三人從殉,雖然其中不無政治斗爭的需要,卻反映著殉葬的陋俗;皇太極死,亦有二個親信侍衛從死。此惡俗,在滿族入關後逐漸消失,沈陽滿族以後也不再保留此俗。
入葬後,喪家門外不設殃榜(一般漢族在門外設殃榜。所謂殃榜,是由陰陽算命先生開列的含殮日、生辰日、回煞日、避忌日),三日領魂不返家,寄送土地廟。服喪期間,喪家男女以白布袍帶為喪服。葬前,帶垂至前胸;葬後,男挽於腰間,女戴「包頭」。百日內,起居不釋白,男截發,冠不綴纓;女剪發,頭不戴簪花。
清帝王因政務繁忙,受漢族影響,皇太極之喪規定「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釋服」。老皇帝死,新皇繼位,雖在喪期,臨朝大典時仍要求官員「冠宜綴纓」。
一般滿族人家,百日內起居不釋白。至百日,備香楮祭品到墳前敬奠,脫去孝服,稱之「釋服」。三年內,男不穿紅衣,女不戴簪花,保留著滿族的古制。
滿族有清明上墳插「佛托」之俗。此「佛托」大多為柳枝插上苞米核子,上貼五彩紙,插在墳上,意為「墳花」,寄託哀思。
進入二十世紀,喪葬舊制有所改革,一個時期曾襲用漢俗,但喪服之制仍保留下來。解放後,又能了進一步的改變,現在喪葬舊制已不見了,代之以火葬和追悼儀式。
未出嫁且未梳頭的女兒、孫女,用長孝帶圍一寬箍,結於頭後,下垂脊背。至於孝服的吐邊、收邊,與旗籍大致相同。
旗人喪服和漢人喪服 喪禮在北京有種種的分別,喪服也因之有了不同。滿蒙喪服最輕(內務府三旗尤輕),漢軍較重,漢人最重。以前是一望便知是某族人的,近年旗人羼合漢禮,才漸漸不易區別。
滿蒙的喪服
旗族人因大小有個一官半職,雖只是一名"馬甲",只有二兩銀子錢糧,也不免有些官派,喪服便也官樣起來。滿蒙旗族男子喪服,穿"四開啟孝袍子"(啟念作"器兒",即會典所謂袍幾裾),小領鈕扣和大褂一樣,除左右開啟外,前後還有兩開啟和袍褂的袍子一樣。父母以至祖、曾等直系尊親穿"大庄粗布"孝袍,衣邊外吐,謂之"吐邊孝"。不釘鈕扣,只釘布條,系粗布孝帶。頭戴青布小帽,只安青線帽頂,不用白帽結,足穿青布靴(後改青布鞋),鞋上也不蒙白布。孝服至輕,除孝袍吐邊外,幾乎看不出是親喪來。本族人丁,孝袍用"絨花粗布"縫制,唯胞侄為胞叔服孝也應穿大庄粗布孝袍,一切全和兒子為父母穿孝一樣,分別只在領子。子用白領,侄用青布領。凡穿絨花粗布孝袍的,可以不系布條而釘紐袢。外甥為舅父母、姨父母,親家兒對親翁母,婿對岳父母皆應穿漂白洋布孝袍,是為孝服中最輕的。但如甥舅和翁婿本人家中已無尊長老親,也可穿絨花粗布孝袍。以前穿漂白洋布孝袍的,紐袢全用廣扣銅鈕扣。婿為岳父母服喪並穿石青馬褂(綢布均可),腰系涼帶,帶活計(即"跟頭褡褳"、"表絹"、"扇套"等物)。
甥婿所穿洋布孝袍,皆用藍綢卷頭、挽袖,甥婿的區分,只在馬褂的有無。以前辦喪事並沒有遞送紙花的辦法,一律全送孝帶。至親送絨花粗布孝帶,遠親或朋情友好送漂白洋布孝帶,所以早年到人家弔祭,該穿孝袍的全散腰不系帶,只等在靈前行過禮後喪家必用銅茶盤,雙手送過孝帶來,並說"您給免免罪",謂之"遞孝"。朋情不穿孝袍的也遞孝帶,至親過"探喪"的,在人死未大殮以前來探喪時,即送過孝帶。喪家富足還有對至近戚友送孝布的辦法。朋友穿孝沒有一定規矩,只看感情。其中義子為義父母穿絨花粗布孝袍的佔多數。
滿蒙旗族婦女的孝服,近年尤其不可多見,孝袍和男子沒有大的分別,只孝袍不留開啟,孝帶系在腰中,並由肩上背過背後(以死者的性別分男左女右)。旗族婦女因都梳"兩把頭",所以有"拆頭撂辮"和"不拆頭撂辮"的分別,又有"拆頭撂單辮"和"拆頭撂雙辮"的不同。婦女最重的孝服是為自己的丈夫穿孝。夫死,妻應摘去兩把頭,拆開頭□和燕尾,另扎一個大把,用青線扎把,將大把分為兩綹,編成兩個小辮,辮梢散開不系辮繩。頭把上安白骨扁方(內務府人用銅扁方),長只三四寸,用發繞住將辮撂在腦後,然後用大庄粗布包頭帶子將頭上纏好,結於頭後用針卡住,所余帶子頭即垂在身後,太長的可以拴在腰帶上,這叫作"拆頭撂雙辮"。兒媳為翁姑服喪也同樣拆頭撂辮,只撂一個辮,可以用青頭繩系辮梢,翁死撂左辮,姑死撂右辮,這叫作"拆頭撂單辮"。扁方可用銀或白銅質而較長一點的(扁方以骨質為孝重,銀、銅以短為孝重)。侄媳及近族女性用長兩把頭扁方,並可戴耳挖首飾。耳環也有區別:妻光耳,媳系青線,侄媳可以戴白銀圈。
所有拆頭撂辮的,在接三之日,娘家人必要在此伺候,等送三走後,即由娘家人代將撂辮梳上,至接三次日,再將辮子撂下,只妻子不再撂下雙辮,只撂左邊單辮。其餘諸人也照舊撂下,只等出殯下葬之日在塋地梳上,便永遠不再撂下,專候百日脫孝(侄媳六十日或五七、三七不等)。極遠族媳輩孝妝不拆頭撂辮,仍梳兩把頭,將左或右一把拆開(系指頭發兩把頭)以死者男左女右為分,梳一小辮。頭上用絨花粗布作包頭,白頭首飾。親家媳婦和甥婦用漂白洋布盤倆雙十字,交叉在兩把頭上,腦門不圍箍,戴點翠首飾,也可以用青布將黃首飾包紮代用。內侄媳婦不拆頭也不撂辮,但用絨花粗布包頭,作交叉十字,並將腦門箍著,以示和撂辮及洋布的區別。凡拆頭撂辮的,都應有跪靈陪孝的義務,甚至出殯後各回自宅也按著定製穿孝。
旗籍的喪禮由清中葉以後事事講排場,禮節儀式雖極其隆重,哀痛的表示較比漢人卻薄得多了。孝子除孝服外,內衣是不注意更換的。孝期是為母親服三年喪,為父親服二十七個月喪。只在百日之內穿孝袍,過百日即換青衣,以至除服,並沒有穿白一年、穿灰青各一年的喪制。尤其出閣的閨女,孝服更輕,和甥婦差不多,外孫也不跪靈,這個原因是根據清代帝室對於外戚"尊而不親"的緣故。
漢軍八旗編入的成份很復雜,大部是明代居住滿洲的漢人及入關後編入的河北、山東各地的漢人。此外還有清真教入漢軍旗的(如黃、馬、金、鄧等八家回民),俄國阿拉巴金人、朝鮮人、安南人、金川人等都包括在漢軍旗內。因此,漢軍旗人的喪禮在清初時各自不同。沿至清末除回八家尚守天方教禮,俄羅斯牛錄下旗民還守東正教禮外,其餘的和滿蒙旗已大致一樣了。
沈陽滿族之家,有祭祀或喜慶事,要殺牲吃福肉,要請親朋作客,讓於南炕上坐。家人要將福肉敬獻尊長客人。肉是白煮,不準加鹽,特別嫩美,客人用刀片吃,佐以咸、酸菜、醬。客人進門向神主叩頭,轉身入座吃福肉,吃完就走不準道謝和擦嘴,否則是對主人不尊重。農村有年節殺牲祭祀請親朋賓客吃福肉之習。供方子肉為四時吉慶;供魚為吉慶有餘;供粉花是保佑後輩發家;供大蔥要剪去蔥根,紮成一把,標志著本家後輩聰明伶俐,光宗耀祖。
滿族的喪葬風俗是怎樣的
一、滿族的喪葬風俗概況:
滿族歷史悠久,可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肅慎人,其後裔一直生活在長白山以北、黑龍江中上游、烏蘇里江流域。滿族主要分布在中國的東三省,以遼寧省最多。報廟、燒飯。這是滿族舊時的喪葬習俗,過去,滿族宗教有家廟,廟內藏有家譜書,人死後,不放在炕上,而是立即在炕下架三塊木版,將屍體頭朝西放在上面,然後是報喪,同時佳人在家譜上死的名字旁畫一道黑杠,就算市「報廟」了。送喪後,再墳前擺供桌、燒紙、燒酒,然後,將饅頭、肉菜一起燒掉,為止「燒飯」。「燒飯」有周年之俗,葬後七天,四十九天,百天,周年各燒一次,連續燒三年。
二、滿族的喪葬治喪流程:
① 備材:
在老人50歲以上時,子女為老人上山砍木頭,一般是果松(紅松),請木匠做兩口韃子荷包(棺材)准備著,俗稱「旗材」。城市裡一般都不備材,人死後,直接到棺材鋪購買。
② 喪儀:
早期滿人講究喪禮。當家中死者彌留之際,便更易新衣,俗稱「穿壽衣」。靈床放在南炕前,頭西腳東。斷氣之際,全家老小不許哭喊,靜靜地等候老人安靜離開人世。人死後,白布(紙)蒙臉,用白線綁住雙腳,這叫絆腳絲(入殮時打開),還讓死者兩手攥兩個硬幣,表示死後有錢花。還要把一隻公雞用手捏死,放在死者頭前,叫做「倒頭雞」。這時大家開始哭啼,哭得有聲有韻,哭的內容都是死者生前的優點好處,這叫「哭九場」。滿族長輩人去世,兒女穿白色孝衫。孝衫一般過七天後才脫下,等到百日後再穿孝衫上墳燒紙,然後脫孝。
③ 掛布幡:
老人一咽氣,首先在院子西南處堅起一個七米長短的木桿子,木桿頂端懸掛大紅布幡,俗稱「魂幡」。布幡一經懸掛出去,親朋故里紛紛而來。在靈前叩頭之後,男左女右,分列兩旁,直到夜間。直近親友還要輪流在靈前「守夜」。「守夜」的人不能睡覺,天冷時攏火堆取暖。喪家要准備酒和食品,供「守夜」的人飲用。
④ 入殮:
擇吉日吉時舉行入棺儀式。棺材放在南窗下,棺內糊紙,然後把篩過的土鋪在底層,土上再鋪一層黃紙,放上七個銅大錢,這叫「墊背錢」。屍體從屋裡抬出時,不準天日照死人,不準從房門抬出死人,因為房門是活人走的,忌諱死人經過。所以入殮處,用遮蓋物支上棚。屍體由窗戶抬出,長子抬頭,其它兒子抱腳,裝入棺材叫入殮。
⑤ 停靈:
停靈要根據家庭經濟情況而定。人死停靈一七、三七、五七、七七不等。生活富裕的家庭,長輩人死可停靈七七四十九天,生活困難的家庭人死後隨時出殯。近些年一般都停靈三天,分大三、小三。小三指晚上死時就算一天,大三指晚上死不算一天,而且入殮和出殯同時進行。停靈時,「孝子」不能離開靈棚,朝夕守靈。
除合畝制地區不許為老人備棺材外,其他黎區有為老人備棺習慣。
⑥ 出殯與下葬:
滿人出殯必擇單日,說雙日出殯意味死雙人,不吉。那天一早,要派人到祖墳地「打井子」,先由外姓人把鍬土取出放在一邊,准備下葬時使用,然後大家一齊往下挖,挖到二尺八寸深,就不往下挖了。靈柩發引叫「出殯」。出殯伊始,首先要把布幡從木桿上取下來,孝子或孝孫舉起布幡走在靈柩前面,作為引路。起靈後,摔喪盆子,吹喇叭,紅布幡在前頭引路,各種紙扎物(紙人紙馬等)跟在後面,一邊走一邊撒紙錢。到達墓地,先在地上橫放兩根短圓木,將靈樞落在短圓木上。之後,大家開始搶撕那塊布幡,由於人多,以禮都應得上一塊,因此撕得很碎。生前養的獵狗和弓箭,也要在火中焚化,將骨灰埋在靈前腳底下。
三、滿族的喪葬習俗:
滿族先人早期認為人死有靈魂,靈魂是不死的,進而又認為靈魂就是鬼魂,具有一種超人的力量,能保護或危害活人。因此,其喪葬習俗已由拋屍於野、「不封不樹」,進而有了墓葬、土葬以保存屍體。肅慎、挹婁人時,無停屍之儀,無哭喪之禮,無服喪之制,「貴壯賤老」。到了勿吉時,已發展為「其父母春夏死,立埋之」,並且已於「冢上作屋,不令雨濕」,開始重視親情了。這時的滿族先人還實行火葬、天葬、水葬。但大多還是土葬。靺鞨時,「死者穿地埋之,以身襯土,無棺斂之具,殺所乘馬於屍前設祭」,殺馬為祭,對死者是最厚重的祭祀。渤海時仍主要是土葬,少有火葬,並承襲了「冢上作屋」的封土為冢的舊俗。與勿吉人「交木作小槨」不同的是大多採用封土石室墓,還有石棺墓。這時的葬法也較復雜了,不僅有單人葬、二人合葬、多人合葬;有一次葬、二次葬;有仰身直肢葬,也有屈肢葬。頭足方向也不一,但以頭南足北、仰身直肢合葬、二次葬居多。金代女真人葬俗突出的特點是火葬,在墓穴內將屍體火化,把骨灰裝入木棺,再將木棺、骨灰、陪葬品一同加以焚燒,之後封土成墳。這種葬法多為單人葬或夫妻合葬。
滿族喪葬風俗繼承了女真人的主要喪葬儀式。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在葬儀上又產生了許多新的禮儀。
① 停屍:
停屍。人死後的第一個儀式,是把屍體放置在規定的地方。人氣絕後,要為其穿「壽衣」,用棉不用皮,亦不用緞,即忌「斷子」之音意。因滿族以西為貴、為尊,將屍體停放於西屋地中央,頭西腳東仰卧。靈床以三塊板架成,順炕沿而放。老年人與炕平,中年次之,小孩最低。死者以白布蒙臉,紅繩拴腳,明鏡壓胸,身蓋印有梵文的陀羅經被以防「炸屍」。靈床前放幾碗米飯,用筷子插在中間一碗上,稱為「倒頭飯」。足下點燈一盞,曰「長明燈」,照幽冥之路。
② 哭喪:
死者親人,「子居屍左,女居屍右」,鋪草坐地。哭喪時,要在靈床前燒化紙錢,曰「燒倒頭紙」。
③ 報喪:
死者屍體安放後即派晚輩人通知親友,謂之「報喪」,報喪時要叩頭。親友往吊,謂之「探喪」。今多隻派人送信,而不叩頭,或打電話通知。滿族報喪還懸掛紅幡,這是舊俗,早已不用。今多是穿白孝服,戴白孝帽,結白孝帶。過去掛紅幡時,夫妻先死者的紅幡在墓地去掉黑頭、黑穗後收藏待後死者時再用。這時的紅幡在墓地上眾人搶回給小孩做兜肚,保小孩平安。
④ 入殮:
即裝屍入棺。滿族的棺叫「旗材」,外繪彩畫,內底鋪穀草、栗樹枝。清中期以後,滿族亦學漢俗,屍體含口,即口中含乾隆錢,貴族含珠玉等。含殮之後,由長子用筷子夾著濕棉團擦拭死者眼等,為「開光」。入殮前夕有「守夜」之俗,終夜不睡。
⑤ 祭奠:
請死者之靈享用祭品,以表達對死者的哀思,家祭開始是燒倒頭紙、點長明燈。支靈棚,搭靈床,棺殮。搭席棚宴賓客,安桌椅待親友。一日三祭,早晚供飯,午供果。
⑥ 送漿水飯:
停屍三日每晚要到土地廟為死者送漿水飯,因死者之靈魂暫住在土地廟里。
⑦ 辭靈:
出殯前的頭天晚上要「辭靈」,即死者親人、朋友、子女給死者叩頭行禮送別。
⑧ 出殯:
這要選吉時起柩,棺從窗出,不走門。在入關後,亦從漢俗走門,只把窗打開。而今時已不講究這些舊俗了,只在口頭上還有忌諱。送殯前要摻釘,即用3根長鐵釘將棺蓋釘牢,左l右2,孝子媳婦們要跪喊:「爹(或媽),往左(或往右)躲釘子!」由靈堂起棺後,第一個儀式是孝子摔喪盆,摔畢發引。舁棺,親王、郡王、貝勒用80杠夫,其他貴族用60人杠;平民百姓僅用32人杠,最少者24人杠。送殯隊伍,長孝子在棺前,其他孝子、孝孫隨後,一同哭著前進。孝眷們在棺後哭送。隊伍前是撒紙錢人、執孝幡的舉紙人(稱之為金童、玉女)。死者男性,扎紙馬,女性扎紙牛,而今則扎家電用器、轎車等。
送葬隊伍經過街鄰院門時,鄰人要在院門撒上草木灰一道,以擋住鬼靈。如遇河,要將棺柩暫放於事先備好的二支短圓木上,抬杠人換鞋靴或脫光腳抬杠蹚過河。而孝子孝眷則需跪地,喊說:「爹(媽)過河了!」
到了墓地,仍將棺放於備好的2根短圓木上,將挖好的墳坑清理一下,坑底前後各一道小土楞子,過去用銅錢今用硬幣,一角扔一枚,再掐幾小塊餑餑屑扔墳坑裡,這時才下棺,看好向,頭上腳下,落葬,長孝子抓第一把土撤棺上,然後大家動手將棺埋起。燒紙匠活(幡、人、牛馬等),孝子婦哭祭一番。喪家宴賓客。
喪者落葬以後,三天要「圓墳」,即三天後親友去修墳。喪家還要為死者「燒七」,即七天後燒第一個「七」,去墳地為死?者火化紙錢,連燒七個「七」。到一年要燒周年,連燒三個周年。今往往只燒第三個周年。喪葬儀禮全部結束。
在服喪期間,死者的家族、親屬為表示哀悼死者而要穿喪服。男子腰系白布帶,婦女戴包頭,孝子也戴包頭,白布寬30多厘米,折一端縫聯而成。一個老人去世,腰帶及包頭帶都是一長一短,二老雙亡則一樣長短。孫子輩帶子頭上加一紅布條,重孫輩加兩條紅布條。今則將紅布條改成小塊紅布,稱為「花孝」。婦女服喪期間,鞋面上蒙淺灰色布面。喪服要穿百日,百日不剃發。
滿族服喪諸俗,以「百日不剃發」最為重要,視為「祖制」,違者要受到最嚴厲的制裁。摘冠纓、截發、去飾、百日不剃發等,成為國俗,臣民必須遵從。
滿族葬俗,在清前及清初,傳承金代風俗,多實行火葬或風葬,這與其八旗的軍旅生活分不開。入關後由於受漢族文化影響等原因,視火葬為不孝。僅「橫」死(不正常死亡者)者火葬。此外,皆實行土葬。
戴白紗布。出殯時,靈架蓋單上放白布或白頭巾,以示死者的性別。男性,放白布,女性,放白頭布。抬靈架出門時,先出腳後出頭,然後改變方向至墓地。
下葬時,送葬者每人抓一把土,信中到一起放在死者的胸前,以示與遺體告別,誦《古蘭經》,然後埋葬。此後,還要舉行40天祭和周年大祭,以表示對死者的哀悼,塔塔爾族把這種活動稱作「乃孜爾」(條禮)。服孝期間不做飯,由鄰居送給他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