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清朝的帽子
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二為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志,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蘭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到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後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如此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新疆叛亂的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范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而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因國庫空虛,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為7000兩實銀,藍翎為5000兩實銀!
頂戴花翎分等級 一頂官帽一把毛除了補服外,各級官員還分「頂戴花翎」,「頂子」也是區別清朝官員品級的重要標識。「頂戴」分朝冠用及吉服冠用兩種。朝冠頂子共有三層:上為尖形寶石,中為球形寶珠,下為金屬底座。吉服冠頂子比較簡單,只有球形寶珠及金屬底座兩部分,底座用金的,也有用銅的,上面鏤刻花紋。頂珠的顏色及材料有多種,反映不同官員的品級,按照清朝禮儀:一品官員頂珠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陰文鏤花金,九品陽文鏤花金。頂無珠者,即無品級。如果清朝官員犯法,就要把頂戴花翎拿下,表示解除他的一切職務。在現在的許多電視劇里,看著扮演清朝官員們戴的『頂戴』,其實有許多錯誤的地方。他們戴的頂戴上面的翎子只有一根孔雀毛,這樣的翎子在清朝是不會出現的。當時的翎子是藍翎裡面加上孔雀毛,分出單眼花翎、雙眼花翎、三眼花翎幾個檔次,按照立功的大小來賞賜幾眼翎子,所謂眼就是孔雀毛上的彩暈,而且孔雀毛也不是一根,是厚厚的一把。尺寸圖案規定嚴私自改變必重罰清代皇家宗室的補服和補子,均是由南京、蘇州、杭州即江南三織造訂做進貢的,用料講究,做工精良,尺寸、圖案都有嚴格規定,官員不能私自改變身上與其品級相對應的官服。
② 清朝朝廷人員的帽子是用什麼做的
禮帽分二種:
一為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
二為涼帽,涼帽的形制,無檐,形如圓錐,俗稱喇叭式。材料多為藤、竹製成。外裹綾羅,多用白色,也有用湖色、黃色等。上綴紅纓頂珠。頂珠是區別官職的重要標志。
清代男子的官帽,有禮帽、便帽之別。禮帽俗稱「大帽子」,其制有二式:一為冬天所戴,名為暖帽;一為夏天所戴,名為涼帽。暖帽的形制,多為圓型,周圍有一道檐邊,材料多為皮製,也有用呢制、緞制及布制的,視其天氣變化而定。顏色為黑色為多。皮毛之類也有分別。最初,以貂鼠為貴,其次為海獺,再次為狐,其下則無皮不用。由於海獺價格昂貴,後用黃狼皮染黑代替,名為騷鼠,時人爭相仿效。康熙年間,一些地方出現一種剪絨暖帽,色黑質細,宛如騷鼠。由於此類價格低廉,一般學士都樂於戴用。暖帽中間還裝有紅色帽緯,或以絲制等。帽子的最高部分,裝有頂珠,材質多以紅、蘭、白、金等色寶石。頂珠是區別官職的重要標志。按照清朝禮儀:一品官員頂珠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陰文鏤花金,九品陽文鏤花金。頂無珠者,即無品級
③ 第一個帽子誰發明的
是黃帝
傳說隆冬季節,黃帝派胡曹、於則兩人率眾進山狩獵。那時天氣特別寒冷,
獵人們腰纏獸皮,赤腳露頂左波於高山密林之中。當他們滿載而歸時,氣溫聚降,胡曹部眾竟有20多人耳朵被凍掉,於則帶領的
30多人,半數以上雙腳凍爛,無法行走。兩位頭領在愁苦之際,胡曹隨手拾起一塊石子,向樹上的一個空鳥巢擲去,擊落鳥窩,
正巧落於一個人頭上。由於鳥窩是用鳥羽和細軟材料織成的,質地柔軟,極富保暖性,此人頓感暖意融融。其他人紛紛效仿,頃
刻鳥巢蓋頂,無一例外。這就形成原始的帽子雛形
帽子
帽子有遮陽、裝飾、增溫和防護等作用。因此種類很多,選擇亦有講究。
首先要根據臉型選擇合適的帽子。人的臉型主要有方型(國字臉)、圓型(圓臉)和尖型(尖臉)三種。
圓臉戴圓頂帽,就顯得臉大、帽子小。如戴寬大的鴨舌帽就比較合適。尖臉的人戴了鴨舌帽就顯得臉部上大下小,更顯瘦削。因此戴圓頂帽比較合適。國字臉的人戴所有的帽子都比較合適。
其次要根據自己的身材來選擇帽子。身高的人帽子宜大不宜小,否則給人頭輕腳重的感覺。身矮的人則相反。個子高的婦女不宜戴高筒帽,否則給人的感覺是「又」長高了。個子矮的小姐不宜戴平頂寬檐帽,會顯得個子更矮。戴帽子和穿衣服一樣,要盡量揚長避短,既使自己戴了滿意,又要使人看了雅觀。帽子的形式和顏色等必須和衣服、圍巾、手套及鞋子等配套。戴眼鏡的女士們,不要戴上面有復雜花飾的帽子,不宜將帽子遮住額頭,帽子要高一些,這樣能顯出你的瀟灑風度和高雅氣質。
④ 清朝的官員帽子 統一嗎
清朝頂戴花翎
清代改冠制,替以禮帽。禮帽分二種,一為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
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頂(亮白色),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二為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志,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蘭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到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後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如此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新疆叛亂的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范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而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因國庫空虛,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為7000兩實銀,藍翎為5000兩實銀!
⑤ 帽子是誰發明的
在中國據說是華夏始祖黃帝首先發明了帽子。奴隸社會時期帽子一開始只是在官僚統治階層普遍使用,不是為了防熱御熱,而是它的裝飾和標識作用。象徵著統治權力和尊貴地位。這是的帽子應該叫「冠」和「冕」,只有帝王和文武大臣可以戴帽子,標示其地位和權力的大小,形成一種科層官僚秩序,就是所謂的中國古代冠冕制度,《釋名》曰「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可見只有士以上的人才可以帶帽子,其他平民百姓都沒有戴帽子的權利。最初的時候皇帝戴的叫「冕」,士大夫戴的叫「冠」,後來互用,皇帝戴的一律叫「通天冠」當然還有其他細化的規定。春秋戰國時期,像孔子,孟子這樣的大學者也不能戴帽子,而是用「帕頭」裹頭,而且教育學生要樹立「軒冕之志」,軒是車子,冕是帽子,就是當官走仕途,可見當時坐車子和戴帽子是官員僅有的的特權。一般平民老百姓只可以用「巾」把頭發束起來,窮人可以說是披頭散發或者用麻繩把頭發束起來。 帽子作為統治階級內部地位和權力的標示和象徵,雖經歷朝歷代的轉變,可以一直沒有改變過,樣式起了很大的變化,但是權力和地位的象徵標識更加細化,更加精確,直到清朝結束,民國建立才被取消。 隨著社會的發展,到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動亂,冠冕開始流行於民間的儒人雅士。晉人陸機《幽人賦》中有「彈雲冕以辭世,披霄褐以延佇」。這時北方的胡人帶來一種真正的「帽子」,「皮帽」,但是因為普遍「漢化」並沒有流行起來。隋唐時期,社會生產力發展,社會風氣逐漸開放,特別是盛唐時期的開放風氣,帽子特殊象徵逐漸淡化,但是仍作為一種地位的象徵逐漸下流向於民間:一般的讀書人和有錢商人及其子弟可以戴帽子,但是仍有區別,有規定的樣式,有典型的書生帽和商人帽,在五代和宋時期比較流行。一般老百姓還是用布把頭發束起來包裹起來,叫「方巾」。元朝時,期北方游牧民族的帽子開始逐漸流行中原,有皮帽,氈帽,元朝皇帝戴的帽子也有也是珍貴的皮毛做的上面鑲有珍珠。明朝的建立,又恢復了漢人的「冠冕」制度。清朝入主中原以後,帽子可以真正流行起來,上至皇帝,下至貧民都可以帶帽子。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西洋文化的傳入,西洋的帽子文化傳入才使「帽子」在社會上普遍流行起來,上至官僚商人,下至車夫乞丐,在影視劇中可以看到出席宴會頭戴高貴禮帽的紳士以及頭戴氈帽拉黃包車的車夫,甚至用帽子放錢的乞丐。帽子普及了,它的實用價值開始起作用。 在古代女人可以說不戴帽子的,女子十五歲便束發戴笄,用「巾幗」在後面挽頭發或者把頭發包紮定型。當然除了一些少數民族的節日慶典時戴帽子,但那隻是一種裝飾品。古代戴帽子的女人有兩種一時皇後貴妃和公主之類的貴族婦女,有戴「鳳冠」「花冠」之類的特權。還有一些有官位的侍女也戴帽子,也是權力和地位的象徵。唐朝時曾在上層貴族婦女中流行過從胡人那兒傳過來經過改進的帽子叫「帷帽」,四周有紗縵圍繞,用來防沙,「遮臉」,防止陌生男人偷看自己的「女人」,相當於今天的伊斯蘭地區婦女的黑紗。中國女人普遍帶帽子的傳統是從清末開始的,是學習西洋女性的,各種涼帽,擋風帽,起初也可以說是一種地位的象徵,後來體現的便是徹底的裝飾品和實用價值。 從帽子的起源和演變,完全體現的是男權社會權力和地位,以及這種歷史發展和逐漸瓦解的歷史。 關於帽子的文化,我們可以分為兩大派,一是官僚文化可,以用「烏紗帽」概括。唐人杜佑《通典》雲「隋文帝開皇初,嘗著烏紗帽…」,烏紗帽後來就成為中國官僚文化的象徵。另外是民間文化,可以用「綠帽子」概括。 「烏紗帽」文化有:軒冕之志,樹立當官的理想;冠冕堂皇,庄嚴正大,很有氣派;彈冠相慶,相互祝賀高升;衣冠楚楚,很有氣質和風度;衣冠禽獸,貌似高尚的虛偽小人;怒發沖冠,發怒到極點;張冠李戴,顛倒了地位。沐猴而冠,比喻小人的無知無禮的丑態。這些成語可以說很很好地體現了「帽子」的權力,地位,正統,美好的象徵意義,跟統治階級,跟男人聯系在一起,可以說是帽子中的官僚文化,男權文化。 「綠帽子」的民間文化,只有跟女人聯系在一起,是作為女人對男人的「不忠」,對男人地位的挑戰的反面教材來出現的,也是對女人的警告,不要給丈夫戴「綠帽子」。 從帽子的歷史演變來看,中國最初的冠冕不能算作是「帽子」,帽子是從胡人那兒傳入中原以後,經過改進才流行起來的。現代帽子則是從西洋直接傳入的。 在現代社會「帽子」可以說在向歷史的「反方向」發展,不再是地位和權力和象徵,成為一種裝飾品和防熱禦寒的工具,戴一種新潮的帽子成為時尚女性的一種追求美的體現,男人反而很少戴帽子,最多是休閑帽子。 不可否認的是帽子在一些特殊行業和狹小領域仍舊是一種象徵和標識別,甚至是權力的象徵,比如軍帽和警帽和醫生護士戴的白帽子,學位帽,宗教人士帶的帽子等。安全頭盔則是專業護頭用的
⑥ 清朝皇帝戴的叫什麼帽子,為什麼要這么設計
清朝皇帝戴的叫夏朝冠。因為滿族人前身是女真族,源自金人在帽上裝飾頂珠習慣,再由元人的鈸笠冠演革而成的。
皇帝夏朝冠:冠形作圓錐形,下檐外敞呈雙層喇叭狀。是由一種滿洲人稱為「得勒蘇」的草桿編成,此草產在清人興起的東北地方,清廷特稱其為「玉草」;帽上面鋪飾朱緯,頂平覆錦,植冠頂,冠額綴金佛,後飾舍林;冠形斗笠狀,有短冠檐平敞。
以紅紗或紅織金為里,外層綴朱緯,內層安帽圈,圈上綴帶。冠前綴金累絲鏤空金佛,金佛周圍飾東珠十五顆,冠後綴金累絲鏤空舍林,有東珠七顆。冠頂部再加金累絲鏤空雲龍,嵌大東珠寶頂。
清代凡由內務府發交江南江寧蘇州二府、浙江杭州府及兩淮織造司、局織造的御用冠服、妃嬪暨皇子、公主朝冠朝服,均依禮部定式或皇上命題由內務府或如意館畫師繪制重彩工筆小樣和墨線勾勒局部加彩的衣服裁剪大樣,交總管太監呈皇帝御覽。
或經內務府大臣直接審閱後連同批准件送發織造,織成匹料後再送到裁作、綉作、衣作分別在衣料上綉花、裁剪、縫制。
完成之後,凡上用者陸路運送進京,宮用者水運進京,於限期內送交內務府廣儲司的緞庫驗收,這些小樣都附有白紙或黃紙墨跡題簽,有些並署有畫畫者的真實姓名,如「臣沈振麟恭畫」、「臣謝醇恭畫」、「臣沈世俊恭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