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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騎士帽子

發布時間:2021-06-08 22:10:05

❶ 古代歐洲皇帝加冕、冊封皇後、冊封騎士的相關內容、禮儀

費了些時間,找到下面的資料,但願能幫點忙

所謂騎士禮儀,即騎士階層的儀式和禮節。騎士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階層,必然以其特殊的禮儀將自身與其他階層區別開來。尤其是禮儀中的儀式部分,在騎士制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由於禮儀是社會觀念的反映,中世紀西歐佔主流的思想是基督教,因此在騎士禮儀及騎士觀念中留下了深深的基督教印記。
(一)騎士之子洗禮儀式。 按封建法律傳統,騎士身份是可以繼承的。因此,騎士的兒子尤其是長子,在一出生時就具有了騎士候選人的資格,於是形成了騎士之子初生時的洗禮儀式。該儀式一般分三個過程。 世俗洗浴。騎士之子一出生,立刻在其父親的指揮下對嬰兒進行洗浴,這是出於讓騎士父親回想起很久以前他身為騎士候選人時的誓言。浴畢,嬰兒被以雙手並於身體兩側、雙腿並攏的姿式縛住並包裹,其上覆以華美的長袍。 宗教洗禮。這種洗禮不僅是使嬰兒成為一名基督徒,更重要的是,「當他被從神聖的洗禮盤中抱起時,他不僅成了一名基督徒,而且在其內心深處已成為基督教騎士 。」(註:布瑞福德·B·布魯頓:《中世紀騎士與騎士制度》,第297頁。)宗教洗禮之後,舉行包括諸如唱歌、跳舞、宴會、游藝等慶典活動,馬上比武大會也經常為騎士的新生兒召開,參加活動者往往贈給該嬰兒以禮物。
(二)騎士侍童成為騎士侍從儀式 立志成為騎士的少年在14歲時要舉行一種儀式,獲取成為騎士侍從的身份。騎士 侍從是有實力的騎士的隨從,無論在戰時還是平時,騎士侍從總要伴於主騎士左右。事實上,按照與主人的親密程度、職責大小,侍從又分為高低不同的等級。其級別分為:貼身侍從、典禮侍從、餐桌侍從、酒會侍從、配膳侍從,等等。 騎士侍童成為騎士侍從的儀式一般是這樣的:少年由其父親領至神父面前,他們每人手中拿著一根神聖的小蠟燭。神父為將由少年單獨擁有的劍和腰帶祈禱、祝福。隨後,為他佩帶上象徵騎士侍從身份的劍。
(三)騎士授予儀式 騎士授予儀式是確認騎士身份的儀式。在騎士縱橫的整個中世紀時代,它一直是 騎士制度中具有權威性的儀式,成為每一名騎士人生中最重要的時刻。關於騎士授予儀式,已有文較詳談及,在此不再贅述。 需要指出的是,該儀式的舉行時間除了在一些基督教節日、朝聖或貴族家庭中進行重大活動時之外,還有兩種情況:一是在戰役前或激戰後,該種情況在14、15世紀屢見不鮮。例如1337年,英法戰爭即將爆發時,英方在3月11日為20名騎士舉行了授予儀式。二是國王或大封建主在旅途過程中。這種情況的第一次記載發生在1354年9 月31日,查爾斯四世授予弗朗西斯為騎士。當時,德皇騎在馬上,用手拍著佛朗西斯的脖子說:「成為一名好騎士,忠於帝國」。然後,兩名查爾斯的隨從貴族為他安上了馬刺(註:理查德·巴伯:《騎士與騎士制度》,第41、42頁。)。
如果說騎士的各種儀式是騎士制度規范化的一部分,那麼,騎士禮節則是騎士制度生活化的一部分,這涉及騎士的衣食住行。例如,騎士要穿著整潔,在領主及貴婦面前保持禮數;站時不要抓撓身體或倚靠著柱子;在讓他坐下前不要坐下,騎士侍從不允許與一個騎士共同入座,即使這個騎士是他的父親也不行;用餐時「不能用肉直接去蘸鹽碟里的鹽,不能把鼻涕擦在桌布上,不能用小刀剔牙」;出行時「要高貴莊重地走路,不得向動物投擲樹枝或石塊,不得喚狗咬人,要禮貌待人」;平時「要參加教堂里的宗教活動,要俠媚婦女,要服從主人的命令」(註:約瑟夫·斯瑞:《中世紀詞典》(Jospe.R.Strayer,Dictionary of the Middle Ages),紐約1982年版,第660、661頁。),等等。雖然涉及這方面的史料更加模糊而破碎,但我們仍能從近代以來的西方禮節中窺其一斑。 由此可見,盡管騎士的儀式、禮節有著世俗的成分,但人們更多體驗到的是基督教氣息。宗教性滲透到騎士的生活之中,極大地影響了騎士階層的思想觀念。「一個人如果不是基督徒,沒有接受過洗禮就不能成為騎士」;「沒有信仰,你就不能很好地履行騎士的義務」(註:萊昂·高梯:《騎士制度》(Leon Gautier.Chivalry),紐約1968年版,第10頁。)。

實際上,羅馬教皇從來沒有真正實現對帝國西部的直接統治,但教皇從來沒有放棄統治帝國西部的夢想,並且經常借為世俗君主加冕的方式努力實現著他的夢想。中世紀由羅馬教皇主持的加冕禮有兩次最為著名,一次是公元800年,教皇利奧三世為法蘭克國王查理加冕並稱他為「羅馬人皇帝」,另一次是公元963年,教皇約翰十二世為德意志國王奧托一世加冕,同樣稱他為「羅馬人皇帝」。聯繫到先前的「雙劍論」和「君士坦丁的贈禮」,不難看出教皇借加冕及所贈予的頭銜所表現出的意圖,即教皇自認為代表上帝把統治帝國西部的權力轉贈給了世俗君主,實際上是扶持世俗君主作為西羅馬帝國的皇帝。教皇對世俗君主的加冕,一方面是對君權神授理論的實踐,另一方面也將世俗權力置於教會的從屬地位,尤其是置於教皇之下。

❷ 爵士帽的爵士帽

爵士帽也叫做巴拿馬帽,原產地是厄瓜多。在十九世紀中葉,巴拿馬已經是美洲西岸及歐洲之間的一條主要通道,厄瓜多商人自此路出口草帽去歐洲。這些草帽非常受那些在「尋金熱」期間,經過巴拿馬到美國加州的歐洲人歡迎,因此,雖然帽子的原產地是厄瓜多,人們仍稱之為「巴拿馬帽」。
爵士帽爵士帽也叫做巴拿馬帽,原產地厄瓜多。在十九世紀中葉,巴拿馬已經是美洲西岸及歐洲之間的一條主要通道,厄瓜多商人自此路出口草帽去歐洲。這些草帽非常受那些在「尋金熱」期間,經過巴拿馬到美國加州的歐洲人歡迎,因此,雖然帽子的原產地是厄瓜多,人們仍稱之為「巴拿馬帽」。其實,草帽的起源可追溯至西班牙人統治美洲前數個世紀。
好萊塢明星都非常哈的帽子,先不說嘻哈男,隨著中型風、MIX風的流行載道,爵士帽幾乎成了人人必備的扮靚訣竅。就這么一頂帽子,可以讓你再平庸的打扮都變身成在街頭被狗仔偷拍到的大明星哦! 禮帽的由來
一種西式氈帽。1850年,美國人W.鮑勒爾首先以硬毛氈製成黑色圓頂硬禮帽,稱鮑勒爾帽,被男士用於正式社交場合。後傳入美國作為常用禮帽,稱德比帽。
禮帽的種類
爵士帽禮帽有大禮帽、小禮帽之分。大禮帽帽冠較高(約14~19cm),如英國伊頓學院學生戴的伊頓帽;小禮帽最初為德國男用帽,又稱漢堡帽.清朝末年,禮帽傳入中國。民國初年常見於禮儀場合,因此稱禮帽。中國採用傳統工藝製作禮帽,先將羊毛擀壓成氈坯,再盔燙成帽胎,整理、裝飾成帽。盛錫福生產的禮帽毛質松軟、色澤均勻、持久耐用,曾遠銷世界各地。
19世紀70年代之後,用於一般場合的西式氈呢帽不拘一格,稱便禮帽,其中女士禮帽有斐多拉帽、布列塔尼帽、騎士帽等.由裘皮、軟呢、絲絨等仿製的禮帽,俗稱布禮帽或縫制禮帽。用草緶、竹蔑等編結而成的,俗稱草禮帽,屬草帽類。其中金絲禮帽(採用絲絨緶)以雅緻著稱。
與禮帽的關系
爵士帽其實是由禮帽中演變出的分支,但爵士帽可以添加褶皺原素,很活,也可以很多遍,而我們一般指的禮帽是不添加褶皺原素的,在材質上爵士帽更隨性一點 1 ,以知性風為主,穿著貼身的衣褲,和佩穿鞋子、圍巾、手袋做整體搭配
2,上衣和褲子不必要太花哨,T桖和牛仔(貼身)也能戴出不一樣的時尚感覺
3.以為爵士帽就是帥氣的象徵。錯,有時候給甜美系女生戴著,也別有風味

❸ 誰能給我講講歐洲騎士

圖請見網頁:http://www.yikenbbs.com/n3/33.htm
不過好象沒介紹中國的。

世界古代騎兵圖

作者-騎士公會

波斯薩珊騎兵,公元前3世紀

英國准槍騎兵
很長一段時間內,英國重騎都發展緩慢,以至於16世紀時,英國人驚訝地發現他們沒有能與大陸國家抗衡的重騎兵,於是緊急從米蘭(好像是)購進2000多套日耳曼步兵甲武裝他們的騎兵,稱之為准槍騎兵。這種騎兵只能勉強算作重騎兵,其實應該算中型騎兵
哥特騎兵,典型的維京風格。

加洛林重騎
加洛林重騎,裝備都是自己找,8世紀歐洲重騎的代表。

拜占庭重騎兵
拜占庭重騎興盛於查士丁尼一世時期,在貝利撒留和納爾塞斯的指揮下,他們曾取得過輝煌的勝利。重騎兵的騎手們,身上披著鎧甲,使用長矛和弓箭。實行這樣一個突變,很明顯,是想使每一個經過嚴格訓練的軍人,同時兼有機動的「射擊力」和「沖擊力」。西方軍史學者將這種騎兵稱為「雙重功效騎兵」,即指那些能夠在遠距離殺傷敵人,也可以在近距離發起突擊的騎兵。在拜占庭重騎之後,只有17世紀的重裝火槍騎兵具有這種功能(包括以後的胸甲騎兵)。最能體現這種騎兵優勢的我認為是553年的卡西林納姆會戰。此次會戰的對手是法蘭克人,基本都是步兵,裝備頭盔、椴木大盾、長劍、標槍和戰斧,其中標槍和戰斧都可以用於投擲(就是《帝2》里的擲斧兵)。法蘭克步兵有種戰法是當標槍插在敵人盾牌上時,沖上去踩這槍柄把敵人的盾牌拽下來,再把敵人解決。這些法蘭克人都是些富於攻擊性的老練戰士。拜占庭方面,有步兵、下馬重騎、重騎兵和輕騎兵(主要是匈奴騎射手)組成,指揮是納爾塞斯。交戰時,騎兵埋伏在兩翼,正面為步兵集群,其中後幾排為下馬重騎。法蘭克人首先突破了前幾排拜占庭步兵,但隨著下馬重騎加入戰斗,法蘭克人的進攻受阻。我個人認為這可能是納爾塞斯的戰術安排:讓法蘭克人膠著於正面戰場,好為拜占庭重騎兵從兩翼包圍爭取時間。當法蘭克人發現時他們已經被拜占庭重騎兵包圍,但這些老練的步兵立即擺出密集防禦陣形,准備抵抗拜占庭重騎兵的沖鋒。但是拜占庭重騎兵並沒有發起沖擊,而是用弓箭狂射。本來,如果法蘭克人疏散陣形,是可以減少被弓箭殺傷的,可他們害怕自己隊伍一旦分散,拜占庭重騎兵就會提起長槍沖鋒。結果在這樣的猶豫中,法蘭克人遭到了巨大的損失,最後敗退。
11世紀前,拜占庭重騎兵一直是近東最強大的軍隊,他們的防禦力可能是中世紀騎兵中最強的。雖然數量不多,但他們都經過嚴格訓練,並且有其他兵種的配合。而且拜占庭重視騎射,除了重騎兵會騎射術外,還有不少輕裝騎射手,如早期的匈奴騎兵。
下面這張便是11世紀的拜占庭重騎兵。

阿拉伯的輕騎兵

諾曼騎士
中世紀早期的諾曼騎士,裝備上的主要進步是用面積很大的鴛形盾代替了小圓盾。

諾曼騎兵,公元11世紀

阿瓦爾騎兵,7世紀

16世紀的典型全身甲

塞爾柱突厥輕騎兵
塞爾柱突厥輕騎兵,活躍於中亞,是拜占庭的眼中釘。

十字軍騎士
再來一張十字軍騎士。可以看出中世紀歐洲騎士的盔甲,是以魚鱗甲和鎖甲為主,圖中這種帶護鼻的尖頂盔是當年維京擴張時在歐洲推廣的。另一種流行的頭盔就是水桶盔。

法蘭西騎士
14世紀的盔甲已具備了全身甲的雛形:帶活動面罩的頭盔、胸甲、護臂、護腿等防護裝具已經出現,但各部分間仍以鎖甲相連,這是一個薄弱環節。
下面這幅圖就是當時的法蘭西之花,帶戴著有錐形面甲的頭盔(它有個搞笑的名字叫豬頭面甲)。

馬穆魯克

羅斯騎兵
下面是13世紀的羅斯騎兵。基輔羅斯與拜占庭相鄰,各方面都受到它的影響,從騎兵裝備來看,尖盔、大盾、魚鱗甲,都能見到拜占庭騎兵的痕跡。在戰術上,羅斯騎兵不僅學習拜占庭,也向他們的中亞對手學。在基輔羅斯強盛時期,它的軍隊成為抵擋中亞游牧勢力向拜占庭和歐洲滲透的一道屏障。其實我覺得羅斯騎兵在對付游牧騎兵時還是有經驗的,他們與勇猛的突厥部落(如佩奇聶格、波洛伐奇等)沒少交手。13世紀,由於連年內戰,國家幾乎崩潰,又遇上當時勢頭正猛的蒙古人,結果大部地區被蒙古佔領。不過在這一時期,羅斯騎兵在楚德湖仍然擊退了條頓騎士;北方,在諾夫哥羅德也擊退了瑞典人。

步兵侍從
步兵打扮的侍從,但從靴子上的馬刺可以看出他還是騎兵。
侍從分兩種,一種是高級侍從,常年跟隨騎士,在戰場上是要一起參加戰斗的,這種侍從能夠升級為騎士,當然也有不少因為費用問題而終生擔任侍從;另一種是初級的,多為一些沒經驗的年輕人,擔任相當於勤務兵的工作。

勃艮底騎射手
15、16世紀的勃艮底騎射手,曾是大膽查理手中的王牌

義大利雇傭兵
15世紀中葉的義大利雇傭兵,身著米蘭式全身甲。米蘭是當時歐洲鎧甲製造中心之一,通過雇傭兵,米蘭式全身甲也被介紹到歐洲各地。圖中這名騎兵的頭盔形式較簡單,米蘭式也有帶活動遮面甲的頭盔。

蒙古騎兵
蒙古汗國和元代軍戎服飾以精巧著名。蒙古高原氈帳諸部未被成吉思汗統一之前曾用過鮫魚皮甲胄、翎根甲,後來則用以牛皮為里的銅鐵盔甲。
在彼德堡宮中藏有蒙古騎士遺存的甲胄,內層皆以牛皮為之,外層則滿掛鐵甲,甲片相連如魚鱗,箭不能穿。在描自元代居庸關瀛台上的浮雕中就有羅圈甲、魚鱗甲和柳葉甲。《黑韃事略》:"其軍器,有柳葉甲、有羅圈甲(革六重),有頑羊角弓,有響箭,有駝骨箭。"
關於蒙古騎兵的精良的軍器裝備,在有關歷史文獻中以及有關元代出土文物均有明確記載。據普蘭諾.加賓尼記述,蒙古騎兵裝備有:2至3張弓、3個裝滿了箭的巨大箭袋、一把斧,還要帶拖兵器的繩子。領兵者要挎一種其尖端尖銳但只有一面有刃的彎刀,將其裝在精美的刀鞘里。他們所騎的馬均有護身甲,有些兵士的馬也有護身甲。
馬匹的護身甲由5個部分組成,在馬的兩側 各有一片甲,一直蓋到馬頭;另一片甲放在馬的臀部,和兩側的甲片系結起來,這片甲片上留一個洞,以便馬尾從洞里伸出來;另一片甲在馬的胸部。在馬額上他們放一塊鐵板,把它系結在兩側的甲片上。
蒙古騎兵的胸甲是由4個部分組成,一片是從大腿到頸,根據人體的形狀來製作;另一片從頸到腰部,同前部的甲片連接起來,每一邊肩上固定一塊鐵板。他們每一條手臂上也有一片甲,從肩覆蓋到手腕,在每一條腿上面覆蓋著另一片甲。所有這幾片甲都用扣環連接在一起。
頭盔的上部分是用鐵或鋼製成,但保護頸部咽喉的部分是用皮革製成。
根據普蘭諾·加賓尼介紹,蒙古騎兵的甲胄,製法極為精巧,就拿柳葉甲為例,他們先製成寬一指長一掌的若干鐵片,在每一個鐵片上鑽8個小洞。他們放置3根堅固而狹窄的皮帶作為基礎,然後把這些鐵片一一放在另一塊鐵片上面,因此這些鐵片就重疊起來,他們用細皮線穿過上述小洞,把這些鐵片捆在3根皮帶上。在上端他們再繫上一根皮線,因此這些鐵片就很牢固地連接在一起。就這樣,他們用這些鐵片製成一根鐵片帶,然後把這些鐵片帶連接在一起,製成鐵甲的各個部分。他們把這些部分連接起來,製成保護人身和馬匹的鐵甲。他們將鐵片打磨得十分光亮,以至能夠在鐵片上 映出人影。
據《中國古代服飾史》記述,元代有一種翎根鎧,用蹄筋,翎根相綴而膠連的甲片,射之不能穿。還有象蹄掌甲。蒙古騎兵多為帶盔。另有一種胄作帽形而無遮眉,但在鼻部作一個極大的護鼻器,其狀頗怪。
蒙古民族的軍隊之所以能稱霸於歐、亞二洲者,實全恃其精良的騎兵。

槍術比賽盔甲
16世紀的槍術比賽盔甲。16世紀是全身甲發展的頂峰時代,全身甲良好的防禦能力顯示出其對抗火器的潛力,為17世紀發展四分之三甲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拿破崙時代的騎兵

西班牙輕騎兵
16世紀的西班牙輕騎兵,手持帶有摩爾風格的圓盾。偵察任務一般由輕騎兵擔任,但在西班牙,這一工作也常常由全身披掛的重騎兵來干。

德國僱傭軍——黑衫騎士
接著來。16、17世紀的德國僱傭軍——黑衫騎士。
16世紀,紐倫堡出現了第一支燧發槍——轉輪槍,我覺得這對騎兵來說應該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刻,從此騎兵的作戰方法便開始發生重大變化。隨著燧發槍的誕生,騎兵終於擁有了能夠在飛馳的馬背上射擊的火器。轉輪槍誕生之初,並不是作為軍隊的制式裝備(這很正常,事物的發展總要有個過程吧),只是一些貴族騎士用作防身武器,最先大量列裝轉輪槍的騎兵,可能正是這些黑衫騎士。作為僱傭軍,他們的裝備很雜,幾乎不存在裝備制式的問題;又由於以戰爭為業,使他們很快認識到轉輪槍的價值,因此,轉輪槍能夠迅速在他們中間傳播開來。
黑衫騎士的盔甲沒有統一標准,個人按習慣裝備。即有如圖這種披一件簡單的鎖甲,也有穿全身甲的,但他們幾乎都配備有多把轉輪槍,少則四五把,多則七八把,儼然一座火葯庫。

匈牙利輕騎兵
16世紀的匈牙利輕騎兵,其使用的武器就是戰錘,這讓他在近戰中能與重騎一較長短。他的盾牌屬淚滴形,這種形式流行於東歐、巴爾乾和土耳其。

16世紀Stradiotti輕騎兵
Stradiotti被組織成100-300人不等的小單位,分布在各個城鎮,潛伏在土耳其人可能入侵的路線上。他們的行動快速果斷,成功阻止了西羅馬的厄運在威尼斯重演。隨後,義大利眾金融城邦如米蘭、熱那亞、比薩、希耶那都組織了這種輕騎兵部隊,統一稱為Stradiots。成員除希臘人和阿爾巴尼亞人外,還增加了克羅埃西亞人和匈牙利人。
這些雇傭兵在此後的義大利戰爭中大放異彩。1495年在Fornovo,2000名Stradiots從後方突襲,全殲了法國人的後勤和後衛;1509年在Agandello,輕騎兵最大的一股包括多達3000名Stradiots;1525年在Pavia,500名Stradiots從法軍左翼突入,從而贏得了正常戰役的勝利。當然,雇傭兵的忠誠總是維系在金錢上,沒錢支付工資的城邦就得用另一種方式賠償。1480年,那不勒斯的1500名土耳其籍雇傭兵嘩變,在城中大肆劫掠後離去。
他們的裝備很雜,因為來自不同國家,只有克羅埃西亞人堅持使用當地的一種寬刃劍叫sciavona,別的雇傭兵則有什麼用什麼,盔甲混合了東西方的特色。長矛是標准配備,此外有人用東方的合成弓,有人用威尼斯產的槍弩;有人用西班牙式的直劍,有人用敘利亞風格的馬刀。當時的義大利是民族的大熔爐。

中國騎兵
其實中國是有重騎兵的,從漢代以後,各朝都有重騎兵,只不過在軍中所佔比例不同。當然,如果按史書上把重騎兵定義為人馬都披甲,那倒是數量有限,但僅就騎兵本身的護甲來看,超過10公斤的好像並不少,這已經可以稱為重騎兵了,只是在盔甲上沒有發展出整體式防護裝備(除了明光鎧)。
秦朝時,騎兵所佔比例很少(1:100)常常擔任突擊、迂迴、斷糧、追擊等任務,同時為加強主力部隊的的機動性,也改良了戰車 ,減輕了其重量 將車騎編組在一起,使「輕車銳騎」配合戰斗。騎兵部隊從屬於作為全軍主力的戰車部隊,保護戰車部隊的側翼。
秦末農民起義和楚漢之爭中,騎兵在戰爭中發揮了更大的作用,並在部隊中普遍設置了專門統率騎兵的各級指揮官。劉邦就專設一隻精銳騎兵部隊--郎中騎兵。但戰車仍佔有一定地位,雖然其作用日益縮減,當時還是把戰車列於百兵之首。
漢初的騎兵已經自成方陣,具有獨立的戰鬥力,但在著裝方面與步兵區別不大,大多還是足踏麻鞋(沒有馬靴),也未有馬鞍(只有厚墊)和馬鐙,只有一部分騎兵披甲(佔8%)。
隨著民族矛盾的日益激化,(128BC~119BC)漢匈之間發生好幾次重大戰役,每場動員騎兵都常近二十萬騎。當時的戰車已經只用於保障營地安全或後勤運輸,而騎兵已成為部隊的主力,並裝備了相應的騎兵裝備,高鞍的產生能更好的發揮騎兵兵器的威力。另外,步兵已不同於奴隸社會時的徒兵,也有精良的裝備,同時由於步兵的負荷重量問題,為執行不同的任務需組建相應的步兵作戰單位 ,裝備的兵器也要求多樣化。
由於軍隊中包括了不同的兵種,同一兵種還有裝備不同的作戰單位,指揮人員要在戰斗中根據敵軍的長短處及地形的變化來部署不同兵種的部隊,要注意不同兵器的配合使用,長短結合,相互支持,藉以發揮兵器的最大威力。 漢代已經相當注意陣型的使用,當時流行「八陣」,《文選》注里講為:方陣、圓陣、牡陣(還有個與牡相對應的不會讀)、沖陣、輪陣、浮沮陣和雁行陣。(121BC)李廣的四千騎兵與匈奴的四萬騎兵遭遇,就使圓陣用弓弩抵抗了兩天,支持到救兵到來。
李陵以步對騎的戰斗中,所列陣型就是「前行持戟盾,後行持弓弩」,也是種防禦陣型。而進攻陣型,則常是步兵居中,騎兵兩翼,便於包抄。
漢代的武器生產直接控制在國家手中。漢朝為保證軍隊有充足的武器供應,一方面設置管理武器製造業的專職官員,太僕屬下的「考工令」,專門負責兵器生產。另一方面設立規模很大的「武庫」。有考工令負責督造的各種武器,都送到武庫來儲藏,並從這里分配到有關單位。(武庫每座庫房長100~200米,牆厚達4~8米,兵器分類存放)武帝開始,冶鐵業歸政府經營,在全國各地設立四十幾處鐵官,不但推廣了鐵器的使用,也促進了冶鐵技術的發展,西漢達到「百煉剛」水平。
漢代常使用的兵器,也就是大量正式裝備部隊的兵器,遠射主要是弩和弓,格鬥有戟、矛、刀、劍,防具是鎧甲和盾牌。還有種叫鉤攘(為金屬旁的)。 弓箭,騎兵不可缺少的兵器,漢軍中普遍裝備的是復合弓。另外,漢代的遠射兵器里,弩的使用似乎比弓還要廣泛,有手張弩(擘張)和腳踏弩(蹶張)之分,騎兵只能使用手張弩。 和強弩被視為漢軍最精良裝備的還有長戟,漢代最主要的格鬥長柄兵器,騎步都離不開它。而與長戟同樣重要的,還有矛,都大量使用,也都已經是鋼鐵製品了。 短柄兵器 是刀和劍,出土的鋼劍中有的可長達124CM,刀是漢代開始興起的,戰國時期還未出現,漢初時鐵劍仍是主要短柄兵器,但刀出現後,就逐漸的把劍排擠出去了,成為廣泛使用的兵器。 漢初的防具主要仍是鎧甲和盾牌。盾牌有木製、皮製和鐵制,常見的樣式為底緣齊平,上端由兩重弧線組成葫蘆形,中脊隆起的形狀,大約相當士兵的三分之一身高(50~60CM) ,後來在鐵盾上再安裝上上下兩個利鉤,就成了一種新型兵器--鉤攘,可攻可守。漢代的甲胄主要是「玄甲」,也就是鐵鎧 ,它逐漸完善並排擠了傳統的皮甲,由甲片鑲嵌而成,而當時所使用的鎧甲片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大型長條甲片(某出土的高23.4CM,寬4.4CM),也稱甲札,其高度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變短;第二類甲片比第一類小得多,形狀也更接近正方形(高4.6~5CM,寬2.7~3.4CM,重10克),一般下緣較為平直,上緣兩角成圓弧狀;第三類,體型最小,更接近正方形,高不及4CM,寬不到2.5CM,這種甲片的另一種樣子是作成槐葉或柳葉形狀。用上面三種甲片可編成兩類鎧甲,就是由大型長條甲札編成的札甲和用中小型甲片編成的魚鱗甲 ,另外札甲中又有無披膊和披膊之分,騎兵大多使用無披膊的。皮甲成為鐵甲的配角,但仍作為重要的輔助性防具。
重裝騎兵出現在戰場時,正是以部曲私兵為軍隊核心的時代,是從東漢末年開始,經魏晉十六國到南北朝時期。當時,氏族門閥制度和氏族軍事組織結合在一起,豪強世族擁有大量私人武裝。那些部曲既是依附農民,又是豪強世族的私人武裝。這種特殊的人身依附關系,從東漢末年開始惡性發展,到魏晉以後日益加劇,也就影響了當時封建軍隊的組成等方面,當時帶兵的將領都出身豪門世族還擁有自己的私兵部曲,還往往擁有大量的鎧甲和兵器,這些裝備精良的私人部曲,就形成了他們統率的軍隊的核心。這樣一來,自然引起軍隊的組成、指揮和兵器裝備的一系列變化。早期的私人部曲還不一定是騎兵,更不一定是重裝騎兵,私人部曲以甲騎具裝的面貌出現,與五胡亂華時的那些來自北方和西北地區的游牧民族有關。這些民族,進入中原以前都是游牧經濟,擁有優良的馬匹,軍隊又都是騎兵,同時往往還保留著氏族軍事組織的形式。進入中原以後,就與豪強世族聯合起來,自然門閥部曲制度和氏族軍事組織制度也就結合起來,自然又促使軍隊的核心發生變化,終於出現了人馬都披甲的重裝騎兵--甲騎具裝。
據《唐六典》記載,有明光、光要、細鱗、山文、鳥錘、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鎖子、馬甲等十三種。其中明光、光要、鎖子、山文、鳥錘、細鱗甲是鐵甲,後三種是以鎧甲甲片的式樣來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則是以製造材料命名。可見,鎖子與山文是並列的兩種鎧甲。
重裝騎兵所需要的各種武器裝備,可分為四類:一是完整的馬具,二是馬甲--具裝,三是騎兵鎧甲,四是戰斗兵器。當時的馬具中,馬鞍在東漢是製作就相當精緻了,西晉時又有了馬鐙(不過西晉時馬鐙似乎只是用來踩蹬上馬的,騎馬時並不用),這樣,控制馬匹就相當容易了。而具裝呢,通常又可分為保護馬頭的「面簾」,保護馬頸的「雞頸」,保護馬胸的「當胸」,保護馬軀的「馬身甲」、保護馬臀的「搭後」和豎立在馬臀部的「寄生」(似乎是為了保護騎兵後背用的)。騎兵鎧甲是西漢時那種無肩札甲發展過來的「兩當甲」(腋下不連接,所謂「一當胸」「一當背」,在肩上用帶扣聯),到南北朝時,又常常加上護肩的「披膊」,與兩當甲同時的還有另種較名貴的鎧甲,那就是「明光甲」(這種甲的特點就是胸背處各有兩面大型金屬圓護)。最後是兵器,魏晉南北朝時期騎兵使用的兵器,遠射的還是弓和弩,格鬥的是戟,銷(邊旁是矛)和大刀,騎兵們使用擘張弩,不過更多的是使用弓箭,而格鬥武器,戟逐漸被銷所代替,再後來則是刀銷並用,注重劈砍了。盡管甲騎具裝是當時軍隊的核心,但從數量上還是遠少於一般步兵
明代騎兵所配火器,多為三眼銃或五眼銃,我以為其戰法近似歐洲龍騎兵,即乘馬機動,靜止射擊,因為火門槍無法在顛簸的馬背上點放。當然,不排除經過長期訓練後,騎兵能在跑動的馬背上開火,但那樣的話,訓練成本就很高了。

趙國騎兵
戰國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復原圖。所謂胡服,實際上是西北地區少數民族的服裝,它與中原地區寬衣博帶式漢族服裝有較大差異,一般為短衣、長褲和革靴,衣身瘦窄,便於活動。趙武靈王是最先採用這種服裝的人,他是中國服飾史上最早一位改革者。短衣齊膝是胡服的一大特徵,這種服裝最初用於軍中,後來傳入民間,成為一種普遍的裝束。

瓦拉幾亞騎兵
他們大多是輕裝騎兵,衣著類似俄國人或匈牙利人,留圓鬍子,高高的皮帽上綴著羽毛,少數人有鎖子甲和小圓盾。裝備與馬術基本是向土耳其對手學的,除了訓練戰馬漫步、小跑、疾馳之外,羅馬尼亞人發明了獨一無二的馬術:一般的馬總是四蹄交替前進,他們的坐騎可以同時邁出一側的兩條腿,就像駱駝一樣。這種惡形惡狀的習性至今還能在羅馬尼亞山民的牲口中看到,其用途不明。從16世紀末期開始,瓦拉幾亞騎兵成了雇傭兵。一部分在土耳其軍隊中服務,一部分效忠於土耳其的敵人--波蘭、匈牙利和俄國。他們用牛頭做標志,以中隊(sotnia,在俄語中是百的意思)為單位,波蘭軍隊中最多曾有20個這樣的中隊。與土耳其人一樣,他們在很長時間內拒絕使用火器,裝備長矛、馬刀、合成弓。

莫斯科Boyar騎兵
十五世紀後半期開始,俄羅斯軍隊的成分漸漸由武裝農奴變為世襲貴族(Boyar)。
這種貴族組成的騎兵部隊,十六世紀末大概數量在25,000人左右,當然只是指常備軍。一旦需要,這支隊伍隨時可擴充至40,000到50,000人。他們使用的裝備具有濃烈的東方特色:外面穿鎖子甲,拜占庭風格的尖頂頭盔,前臂戴著護臂。貴族的鎧甲上常常鑲金嵌銀,裝飾著毛皮和寶石;扈從則沒有這些防具,穿著打泡釘的衣服,勉勉強強能抵擋弓箭。他們使用的武器有長槍、標槍、彎刀、釘錘,到十六世紀末期逐漸開始裝備手槍,但最基本的武器還是合成弓。
俄國人騎馬的姿勢類似今天的賭馬比賽,馬鐙高,雙膝也收得高。這樣的姿勢很適合射箭,卻不利於抗擊長槍的沖擊。並且,俄國馬相對來說體型較小,所以俄國騎兵盡量避免正面突擊,採用的戰術更多是突襲或以多取勝,將敵人包圍起來,從四面射擊而不用正面交鋒。與歐洲的騎兵部隊相比,俄羅斯騎兵的編織比較鬆散。百人為中隊,千人為團。若干個團組成騎兵師(polk),全軍六個師,分成前衛(perodovoi polk)、左翼(levoi polk)、右翼(pravoi polk)、主力(bolsoi polk)、預備隊(smorozevoi polk)和斥侯(ermaulni polk)。每個師使用不同顏色的矛旗,但圖案多為聖喬治十字。

18世紀伊朗騎兵

1807年法國擲彈兵

波蘭翼騎兵(或者說風騎兵)
13世紀,波蘭人面對的主要敵人有兩個:西北面的條頓騎士和東面的蒙古人。面對東線開闊的地形和機動的蒙古騎兵,波蘭軍不堪一擊,1241年連當時的首都克拉科夫都讓蒙古人給洗劫了一道。從14世紀起波蘭的主要敵人是西邊的條頓騎士,15世紀的13年戰爭是波蘭崛起的開始。通過這場戰爭,波蘭不僅驅逐了條頓勢力,同時也鍛煉了一支軍隊。15世紀波蘭軍隊的組成情況:典型的幾種作戰單位
1、騎士。裝備全身甲,戰馬也披甲。與當時西歐各國騎士裝備相當。兄對當時的全身甲應該清楚。
2、槍騎兵。裝備半身甲(雖未經考證,我分析是指只有上半身防護的盔甲),戰馬不披甲,輔助騎士進攻。
3、弩手,裝備胸甲。
4、劍士,裝備頭盔和盾牌。
另外還包括大炮等火器部隊,用於打攻堅戰。
大約在1526年,波蘭人成立了一支專門用來對付韃靼蒙古突騎的常備軍,到1563年,這支軍隊已經發展到超過4000人,而且絕大多數是騎兵。到1576年時,騎士就僅占騎兵部隊的7%了。除了由Hussar和騎士組成的重騎兵外,騎兵部隊還包括中型和輕型騎兵(哥薩克),他們裝備火槍和復合弓。
西吉斯蒙德三世(1589-1631)期間,為了維持國防需要,除了隸屬國王的常備軍外,還有其他幾種類型:
大貴族的私人軍隊,這在當時還不少;另一種軍隊是哥薩克,在南方他們的隊伍超過了四萬人,是波蘭常備軍的一個重要補充,因為波蘭給哥薩克注冊的問題也常引起矛盾。只有經過注冊的哥薩克士兵才被軍隊接受領到軍餉,這就引起未注冊者的不滿,注冊者對其中的很多約束也不高興,所以盡管哥薩克長期為波蘭服役,但叛亂卻經常發生。
17世紀初,波蘭的軍隊主要由騎兵跟他們的指揮官組成。波軍的戰術風格顯得很豪放,注重在野戰環境下消滅敵人的有生力量,而不是在攻堅戰中解決敵人(顯然,因為這個目的騎兵佔了軍隊的多數)。

回19世紀法國胸甲騎兵軍官

帝國胸甲騎兵 1630年
當時的中歐,從荷蘭到波蘭之間的廣袤疆土中,散布著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統治下的眾多半獨立聯邦,一直以來聽命於維也納的君王,史稱神聖羅馬帝國。嫡系的士兵為了與地方部隊相區別,在腰部或肩上披一條鮮紅的綬帶,在頭盔或帽子上插一段橡樹枝。他們驕傲的自稱Imperialists,帝國軍。
帝國胸甲騎兵也放棄了笨重的長矛,代之以兩把手槍。此時的鎧甲去除了多餘裝飾的部分,重點加強胸、背和頭部的防護,由於冶煉技術的進步,總體重量反而有所增加。現存最重的鎧甲收藏於奧地利,足有42公斤。這些盔甲表面不再修飾,也不像過去那樣要求密不透風,因為最大的威脅已不再是近身的刀劍,而是日益精確的火槍。

瑞典騎兵 1632年
三十年戰爭開始於1618年,以「擲出窗外事件」為標志(皇帝的欽差被捷克新教徒扔出窗口)。1630年,偉大的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as Adolphus)率領15000人的瑞典部隊在波美拉尼亞(Pomerania)登陸,兩年時間內橫掃德境未逢敵手。1632年當他在呂岑戰死後,他的部隊狂熱報仇,贏得了會戰的勝利,那時候已經有十五萬人在瑞典的旗幟下戰斗!
當時的歐洲共有四種典型的騎兵,最重型的是穿四分之三甲的胸甲騎兵,古斯塔夫認為,相較其表現來說,這種騎兵太過昂貴;輕騎兵在與火器的對抗中已顯得力不從心;火繩槍騎兵主要為胸甲騎兵提供火力掩護,數量較少不能獨當一面,價格也較高;倒是龍騎兵,古斯塔夫認為這種騎馬的步兵有更大的潛力。
於是瑞典騎兵部隊就兩種騎兵組成:龍騎兵取代了火繩槍騎兵,提供延伸的火力掩護;輕騎兵則成為突擊的主力,裝備劍和手槍。當然也有少數的瑞典貴族穿著胸甲,但不足以引起整支部隊的面貌。
這樣,瑞典騎兵就是所謂的中型騎兵,他們穿簡單的胸甲,戴一頂壺盔。裝備兩把手槍,使用的直劍也比別國的長。他們沖鋒時規定用佩劍,第一列的騎兵才允許使用火器,最後一列騎兵作為預備隊。每個騎兵營由8個連組成,每連125人。實際上,每個營總是從4個連到8個連不等。
瑞典騎兵部隊中最好的士兵來自芬蘭,被稱為Hakkapelis,這個名詞來自他們在戰斗時的呼號(大笑),意思就是"把他們剁成排骨!"

克倫威爾鐵騎軍(國會軍) 1645年
在英國內戰中,西北的省份大致擁護國王,而東南方商業和製造業發達的省份則站在國會一邊。1644年的冬天,已經被任命為騎兵總指揮的克倫威爾開始重組他的部隊。騎馬的火繩槍兵,或者說馬上的長槍手差不多完全被裁撤了。他們的打扮與保皇黨騎兵相差不大,皮衣外面罩著胸甲,戴壺形的頭盔。使用單面開刃的長劍,有時用傳統的戰斧。裝備手槍,偶爾有軍官扛著一桿長長的馬槍。
鐵騎軍最大的優點就是紀律嚴明,這個綽號(Ironside)是魯普特親王送給克倫威爾的,後來成了他部隊的稱號。倒不是指士兵穿的鐵甲,而是指他們的堅

❹ 假面騎士W的男主角帶的是什麼帽子

就是禮帽啊

❺ 歐洲的古代騎士位和爵位有哪些

公爵>候爵>伯爵>子爵>男爵>騎士,

在中世紀的歐洲,公、侯、伯、子、男和騎士這些爵號,既是一種封號,也是一種官銜。

補充如下:
公爵
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chy;大公國,Arch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 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里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製造戰亂埋下了隱患。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

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侯爵
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那時只說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說明其地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義變化,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向國王請願,要求恢復比奧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卻反對乞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榮譽稱號,完全不為先人所知。所以,應對此冷漠視之,並不認為接受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場合,候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伯爵: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系;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大約在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卻是在 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11—12世紀中葉之前的伯爵多是鎮守一方的諸侯。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諾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國後,擔心他們權勢過重,危及王權和國家統一,遂將方伯權力加以分割,移交給他的親信,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著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系,伯爵倘敢興兵作亂便會被王軍鎮壓,或受其他貴族制裁。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斯蒂芬在位時,破格加封格奧弗雷·德·曼維爾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紀以來,伯爵數目攀升。1307年計有9名。1327年愛德華三世即位時僅餘6名,10年後增至12名;愛德華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子爵: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男爵:

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騎士
對於中世紀騎士的傳說,往往誇大著種種浪漫的遐想。這多半來自我們對現狀的不滿和憑空想像: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過著貴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戰勝邪惡的魔法師和巨人,保護善良但是無知的農民,憑著貴婦人或者國王的名號行俠仗義。令唐·吉柯德顛倒沉迷的游俠小說,或普羅旺斯民謠歌手的即興創作,充分解釋了理想中騎士的行為規范。但是,即便是現代人,也無法時時遵從自己的良知;何況是靠武力說話的過去,騎士行事也常常偏離限定的軌道。

首先來指明騎士道的定義,以今天的標准,無外乎以下三重:

一、作為封建制度的組成部分;
二、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階層;
三、一種個人的行為方式、榮譽觀和道德准則。

下面我們就回到那個年代,歐洲正在廢墟上重新劃分格局,羅馬的榮光已經過去,文藝復興的晨曦尚未到來。

最早的蠻族動亂結束後,法蘭克人、凱爾特人、汪達爾人紛紛建立各自的國家。條頓征服席捲了整個西北歐,他們的武士幾乎全是步卒,從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發現當時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禮。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適齡的青年由部落首領或者其父親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為戰士。在當時的高盧人中間,這種儀式很普遍。法蘭克人沿用了這些傳統,從查理曼,到虔誠者路易,到大膽查理,他們在成人禮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劍。我們可以認為,這是騎士受勛儀式的前身。

眾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採用領地和采邑制度的國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討,但缺乏足夠的資金來維持龐大的軍隊。於是他將征服的土地劃成小塊,連同上面的農民一起,賜給眾多的追隨者。這就是封建制度,擁有地產的人也擁有政權。當然,國王和領主之間是有契約的:國王向領主提供保護,作為回報,領主們每年要上繳稅收,並且定期服役。土地還是歸國王所有,領主們只有使用權罷了。查理曼的強大足以震懾四方,但他的後人就沒有維持向心力,虔誠者路易犯了極大的一個錯誤:將國家平均的分配給相互敵視的後裔。於是他死後,龐大的帝國沒能度過瓶頸,一分為三。於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對獨立的王國,貴族們的采邑變成世襲,不可剝奪。

當時歐洲頻頻遭到外來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維京海盜,東有馬扎爾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斷寇邊。在十一世紀,洛爾河到萊茵河之間遠離勞作的貴族子弟從小就要接受格鬥技巧和馬術的訓練。毫無疑問,最早的騎兵和騎士都是貴族和有錢人。因為只有他們才有能力購置昂貴的裝備:自己要三到四匹輪換的馬,每匹馬會吃掉大量的糧食,尤其在農業生產不發達的當時,是種極大的花費;盔甲都要去鐵匠鋪量身定做,此外還有扈從的裝備。一般說來,單個人的軍事裝備,要耗費大約20頭公牛,亦即至少10個農民家庭犁地的牛犢。這樣的開支,平民是無法承擔的。騎在馬上的武士階層同時也是貴族階層,出身的優越必然伴隨著對低等級的蔑視,他們找到了共同的愛好:戰爭。同羅馬時代類似,中世紀的貴族組成了重裝騎兵,成了那個時代軍隊的主力。

腓力六世時代有了這樣的說法∶"為了避免即將降臨的災難,人們將自己分成三類:第一類是祈禱上帝的人;第二類是經商、種田的人;第三類是為了防護前兩類人使之免受不公和傷害而產生的騎士。這是中世紀西方社會結構典型的劃分方法,騎士這個詞來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騎師。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顛的土地。海斯廷斯戰役的結果,相關本文主要有三點:給英倫三島帶去了相對先進的封建制度;撒爾馬特式的小圓盾被淘汰了,諾曼士兵將鳶形盾(Kite Shield上圓下尖的長盾)結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禦弓箭射擊,這使得友愛互助成為十一世紀成為了騎士訓練的重要部分;諾曼人獨立的騎兵部隊發揮了很大作用,英語中便有了Knight這個詞彙,指騎在馬上的戰士。十一世紀中期,騎士階層正式形成了。

作為一種軍事動員體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於防禦而不是進攻,各地的貴族有義務隨時勤王。為此各國專門頒布了有關法令,用來懲處未能及時響應徵召的騎士。在英國,亨利二世時代開始,有了Escuage的說法,即兵役免除稅。封建領主的義務也發生了一定變化,只要上繳中央稅收即可,不用親自揮戈上陣。在愛德華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戰事頻頻,這些款項被用來支付龐大的軍費開支。這項改革在十三、四世紀緩慢的進行著,歐洲各國的軍隊中雇傭兵開始占越來越大的比例,軍隊的結構相對發生變化。從前十字軍的領地中很難摻進國王的影響--他們只受教會的領導,現在的僱傭軍為了主君努力戰斗,為了金錢,或是為了去東方成為新的貴族。自然,參加十字軍並成功歸來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報酬。

十字軍東征標示著騎士文化黃金時代的到來,十字軍被認為是完美的騎士。從異教徒手中奪回聖地,保護無助的朝聖者,被看成是騎士的最高天職。作為回報,教會紛紛將騎士團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使之成為跨國的組織。許諾他們教會財產以及種種宗教特權,免除十字軍騎士的懺悔。教會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來支付給騎士團,作為保護朝聖者去聖地的費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聖地和東方的拉丁國家還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圍著。成立一支常備軍的需要日益迫切,於是定下了專門的軍事條例,成為了所謂第四教條,即長久的與異教徒作戰。十字軍的團體紛紛成立,宗教為聖殿騎士團和醫院騎士團鍍上了崇高的光環。

像教規一樣,騎士團規對每個成員具有相同的約束力。信念與教條將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騎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愛,擁有相同的立場與目的。同時還規定了他們對信仰的忠誠,對領主的尊敬、對言語的謹慎,戰場上的公正與寬容,以及恪守榮譽和謙恭的原則。

於是騎士制度獨立於封建制度的地方也產生了,十字軍的團規與教規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騎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種種美德,就在此時形成。十字軍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誠,又有貴族的氣魄。一般來講,喪失領地的破落貴族或者沒有獲得繼承權的世家子弟只有兩條合適的出路:教士或者軍人,顯然後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聖地的狂熱和教會許諾的巨大利益是無法抵擋的,不少平民變賣家產購置裝備只是為了去東方。於是這些職業軍人就紛紛參加大貴族的衛隊,隨著國王或皇帝去東方,嚮往著豐厚的戰利品,或者豐厚的贖金。

這些軍人穿樸素的服裝,過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護聖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貴族的指揮下戰斗,為教規所約束,因捐贈而致富。自願獻身這項事業的騎士成了完美的典範,於是紅鬍子腓特烈一世,獅心王理查一世還有奧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後者死後被追封成聖人,雖然在國內時他們都殺過不少教徒。這些十字軍團體就是後來英國嘉德騎士、勃艮底金羊毛騎士,薩伏伊的愛伊霞特騎士(Annuniziata),法國聖米開羅騎士和聖靈騎士的前身。

14、15世紀,歐洲各國軍隊的組織方式大同小異,國王下面是總管和元帥,他們的職權時而獨立時而交叉。再下面是傳令官Herald,擔任副官、文書和參謀的角色,並且顧名思義的,常被派去對方營地下戰書或要求停戰,戰後還要負責清點己方的傷亡,是個全能的職位。下面的作戰部隊以中隊劃分,由貴族或者騎士統帶。一般來講,騎士分成兩個級別,一種叫Banneret,就稱為騎士,這個名字來自於他們長方形的旗幟,是作戰的主力。見習騎士稱為Bachelor,即學徒兵,組成更小的隊列跟在主力後面,他們需要積累經驗,掌握更多的作戰技巧。見習騎士的旗幟也是長方形的,但末端開叉成燕尾狀。等他們有了相當的功績後,可以向司令請求升級。於是傳令官將之旗幟上的燕尾剪去,升級成騎士。

所有這兩種騎士都由他們的侍從護衛著,侍從的騎槍尖上掛著長三角形的矛旗。這些旗幟的規格是統一的,上面繪著家族的紋章。相應的,騎士分成兩個等級,侍從也有兩個等級,Squire指較為年長的侍從,隨著主人參加戰斗;而Page相當於勤務兵,多為接受騎士訓練的孩子,當時每座城堡都是騎士學校。這些侍從在青年時代完成訓練後,經過成人禮就可以成為正式的見習騎士。有些人無法承擔騎士的高額開銷而終生作為侍從,當然,有來頭的王子和大貴族子弟一生下來就是騎士。

有升級自然就有降級,但極為罕見。截至1793年,英國共發生過三例降級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奪騎士頭餃,在威斯敏斯特大廳舉行,可見何等嚴重。他的馬刺被收回,劍帶被割斷,簡直是奇恥大辱。

與此相對比的,是騎士命名儀式,常常有兩種。第一較為簡單,也較為普遍,多在戰時舉行:候選人單膝跪在軍隊首領或者有聲望的騎士面前,主禮人用劍背輕觸其肩部三次,贈送一段箴言諫句,整個儀式就算完成了。這樣從11到16世紀每次大的戰役後都會產生一批騎士,簡單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時期都廣泛採用。

當然也有更加隆重的儀式,在15世紀的英國,騎士的頭餃必須由領主頒賜∶主持人用劍背輕觸對方的後頸和兩肩,接著以守護聖徒名義起誓(英格蘭人是聖喬治,蘇格蘭人是聖安德魯),起誓謹守忠誠與榮譽。然後主禮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該騎士的教名。"整個典禮結束。之後還有不同的慶祝,比方說國王的賜宴,授予披風、盔甲和馬刺;或者是教會的模式,騎士團的每個兄弟為新人祝福,賜給聖經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棄人世間的尊崇與俗名,等等。

後一種頒賜典禮漸漸地與別的重大儀式相結合,比方說,在英國,騎士的授勛常常伴隨著王室的慶典。所謂巴斯騎士就是在國王加冕禮上被冊封的騎士,這種規定始於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時巴斯騎士團才成立,這些騎士又被稱為馬刺騎士,因為他們被賜予金和銀的馬刺。

一般而言的騎士道神髓與精華,結合了當時貴族化的氣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對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騎士不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絕對的忠誠、慷慨、與寬容。如同史詩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為善良的民眾效勞,以教會的名義行俠仗義,保護去東方的朝聖者。

十字軍運動之後,騎士道漸漸失去了宗教色彩,僅僅代表著貴族階級的榮譽感。這種世代相傳的氣魄在英法兩國百年戰爭中被廣為傳頌,雙方的騎士都謹守古老的禮儀。血腥的戰斗之餘偶爾安插槍術比賽和閱兵式,實際上這樣的場合也很少。英國從愛德華一世去世後就全面取消了槍術比賽,法國更是發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與蒙哥馬利伯爵比試時,槍頭上的護套突然脫落。正如諾查丹瑪斯所預言的那樣,這位國王被刺穿了大腦。教會遂發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槍術比賽,長達兩個世紀之久。

不管騎士們所取得的輝煌業績,戰爭總是不結果的血紅色花朵。國家機器的碰撞引起廣泛的經濟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級的老百姓。於是兩國的農民起義此起彼伏,特別在英國和戰爭的中心--佛蘭德爾,他們有很好的理由抗議暴政與不公,全國的稅收和資源都被用於貴族們的戰爭游戲和奢華鋪張。所以戈蒂埃堅持認為,騎士文化的黃金時代在十二世紀,畢竟打殺異教徒對歐洲人來說,更加富有傳奇色彩。

隨著阿克的陷落,東方的最後一個拉丁王國被消滅,八次十字軍東征終於以失敗告終。不管它給後世造成的巨大影響,騎士精神還是要延續下去。效忠國王的動力在百年戰爭中消耗殆盡,雙方從貴族到貧民都厭倦了反復的拉鋸。於是法國南部的吟遊詩人為騎士精神上了最後一次發條--浪漫主義。

浪漫主義文學中的愛情題材使得騎士道極大偏離了初衷,受其影響,理想的騎士應該忠誠於理想中的女性。請注意,理想中的女性,為他深愛但又得不到。也許只見過一面,甚至從未說過一句話,這都不重要。用純粹精神上的戀愛來表現自己的痴情,理想的愛人是供膜拜的聖女而不是褻玩的對象。唐?吉柯德的故事並不可笑。這樣的偶像在現實中要有所指代,多為另一位騎士的妻子。對貴婦人彎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確立了歐洲的一夫一妻制。這時代的騎士不再像前輩那樣注重武力,而開始培養各種高級的情趣,隨著文藝復興運動的蓬勃發展,他們成為了紳士階層的原型。

理想歸理想,現實是現實。實際情況多少有些偏頗,封建制度是騎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極大的局限了種種對騎士的過高要求,下面撿兩個具體的例子來說。

提到對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興起多少提高了婦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說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綁在一起,作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監護人所出賣。理論上講,騎士有義務有責任保護孤苦的寡婦和孤兒。但也僅限於此。實際上,這種保護是像商品一樣出售的。較小的領主常常出賣自己的女兒,以聯姻來換取更大的利益。這樣的市儈合同隨處可見,我們震驚於其中言語之露骨的同時,更加震驚於這種現象的普遍。這種包辦婚姻,或者說合同婚姻預示著婚後的不幸,家庭暴力屢見不鮮。騎士們殷勤效忠的對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記載了這樣的故事∶香檳地方的騎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對著女兒總結道:"傲慢與無禮可不是婚約中的內容。"這種現象不僅是那個年代處處要求自律的結果,也是包辦婚姻的惡果。

上層社會的貴婦人尚且會遭拳腳,幼兒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記載了Berkeley地方一個古老世家的歷史,從1288年到1500年間,總共有過5例包辦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齡只有11歲。該家族的Thomas勛爵在1476成為騎士時只有5歲!6歲時就舉行了婚禮!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為騎士時只有7歲,這些都是因為父親早死,如果由父系的親戚來監護,毫無疑問的,會收取高額的費用,甚至是領地的吞並。成為騎士則象徵著成年,但當時的規定成為騎士的法定年齡最早是21歲。Berkeley家族那樣的大貴族竊取了榮譽來逃避孤兒監護,但年幼的孩子就得過早的承擔家業。Symth不止一次提到,這是對孤兒不人道的虐待。

同時,經濟原因造成了騎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從13世紀中期開始,爵士們不僅是朝臣和戰士,也是平凡的鄉村紳士,他們出售城堡花園中出產的水果,主婦們則四處巡視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們提過Escuage免役稅,佃戶或貴族都不能倖免。於是13世紀上半期,許多小領主加入軍隊以逃避高昂的賦稅,照騎士的道德標准來看,他們原當是為了榮譽、為了表示忠誠而戰的。無論如何,這為王室提供了穩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錢的平民和鄉紳時時覬覦著提高社會地位的機會,便自己購置了裝備加入隊伍,也有機會因戰功而晉升為爵士,於是減少了騎士文化中的貴族色彩。當然這些麻雀變鳳凰的情節也被普羅旺斯的吟遊詩人改編,成了浪漫小說的好題材。家道中落的窮貴族成不了騎士,於是只能無奈抱怨,榮譽的大門居然對新進的暴發戶敞開,絲毫不考慮自己的祖宗也不過是職業文盲而已。

於是戰場上的軍事浪漫主義也漸漸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決斗,騎士們縮在觀察哨里揣測著對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輩那樣站在突擊隊的前列。百年戰爭帶來了新的作戰方式,弓箭手成了戰場的主宰,一部分騎士淪為僱傭軍。

戰事的急迫取消了騎兵身上多餘的裝飾,也取消了只准貴族參加的戰前動員。雙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軍的羅伯特·諾爾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雖說是爵士,卻是冊封的Sir而不是世襲的Lord。法軍總司令蓋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騎士的頭餃,因為他出身於破產的低級貴族家庭。愛德華三世不光挑起了這場戰爭,還全面禁止馬上槍術比賽,法國的約翰卻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來。法國人在克雷西戰役前夕給對手送去了充滿騎士氣概的戰書(當然是在知道自己絕對優勢兵力的情況下),而英國人卻利用停戰的間隙悄無聲息的脫離了絕地,無愧他們承自海盜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場的百年戰爭也宣告著騎士的時代臨近尾聲。

騎士道盛行的那個年代,距離現代人如此遙遠。那種矜持與高傲,對碌碌的我們來說,帶著些許刺激,幾分神奇。要把握騎士精神的本質很難,因為無法將自己溶入過去。即使在那樣偉大的歲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當時社會意識的限制。正如希臘羅馬時代的高度繁榮是以奴隸制度為基礎,騎士文明提倡的忠誠、自律已經悄然褪色,因為現代文明的發展要求著不斷打破限制。實際上,最重要的精華即使在中世紀的全盛時期都未能達到頂峰;作為一種將宗教與生活結合的運動,騎士做的並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貴的品質,卑謙、寬容、誠實、公正,作為一種精神遺產,經歷了戰火的洗禮,和平的銹蝕,經歷了人類社會種種短暫無常的變化,還將一直生存下去。

❻ 英國的嘉德勛章、巴斯勛章、和薊花勛章各指什麼

嘉德勛章(Most Noble Order of the Garter,1348年設立)

薊花勛章(Most Ancient and Most Noble Order of the Thistle,1687年設立)

巴思勛章(Most Honourable Order of the Bath,1725年設立)

以下是按照等級高低排列的騎士勛章:

嘉德勛章(Most Noble Order of the Garter,1348年設立)

薊花勛章(Most Ancient and Most Noble Order of the Thistle,1687年設立)

聖帕特里克勛章(Most Illustrious Order of St Patrick,1783年設立)

巴思勛章(Most Honourable Order of the Bath,1725年設立)

印度之星勛章(Most Exalted Order of the Star of India,1861年設立)

聖邁克爾和聖喬治勛章(Most Distinguished Order of St Michael and St George,1832年設立)

印度帝國勛章(Most Eminent Order of the Indian Empire,1877年設立)

維多利亞女王勛章(Royal Victorian Order,1896年設立)

不列顛帝國勛章(Most Excellent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1917年設立)

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都擁有各自的最高勛章,例如嘉德勛章是英格蘭的最高勛章,薊花勛章是蘇格蘭的最高勛章,愛爾蘭的最高勛章聖帕特里克勛章已經廢除。每一枚勛章都只能授予固定的人數,像嘉德勛章只能授予24人,薊花勛章16人,聖帕特里克勛章22人。印度之星勛章和印度帝國勛章都是授予在印度做出過貢獻的人士的,現在也已經廢除。

嘉德勛章
嘉德勛章(The Most Noble Order of the Garter‎)是授予英國騎士的一種勛章,它起源於中世紀,是今天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騎士勛章和英國榮譽制度最高的一級。只有極少數人能夠獲得這枚勛章,其中包括英國國君和最多25名活著的佩戴者。英國君主還可以授予少數超額佩戴者(包括王室成員和外國君主)。只有國君可以授予這枚勛章。不象其它勛章那樣首相無權建議或者提名佩戴者。

嘉德勛章最主要的標志是一根印有「Honi soit qui mal y pense‎」(「Shame on him who thinks evil of it.」「心懷邪念者蒙羞」)的金字的吊襪帶。在正式場合下勛章佩戴者要佩戴這個吊襪帶,在一些其它標志中印有它的圖案。

大多數英國的騎士勛章適用於整個聯合王國,但是有三個級別最高的勛章只適用於一個地區,在這三個勛章中嘉德勛章適用於英格蘭,它也是這三個勛章中地位最高和最古老的。適用於蘇格蘭的勛章是薊花勛章,這枚勛章至少從16世紀開始設置,有可能源於中世紀(傳說甚至說源於8世紀,不過這個傳說不可靠),其今天的形式源於1687年。適用於愛爾蘭的聖帕特里克勛章是1787年設立的,但是愛爾蘭獨立後這枚勛章就停止了(其最後一位佩帶者逝世於1974年)。

歷史

1348年愛德華三世設立嘉德勛章。也有人認為設立年代不是1348年,其具體數據從1344年到1351年不等。可以肯定的是1348年秋愛德華三世穿過一套帶有此吊襪帶的衣服。另外1346年以前這枚勛章不太可能已經存在。一開始這枚勛章僅授予已經獲得騎士地位的人,一些早期的勛章佩戴者也的確已是騎士。

關於這枚勛章的來源有不同的傳說,其中最普及的傳說是有一次愛德華三世在埃爾特姆宮殿與一位「索爾茲伯里女伯爵」跳舞時女伯爵的吊襪帶突然落下來了。許多宮廷貴人笑,而愛德華三世則將這根吊襪帶拾起系在自己的腿上,並當眾宣布「Honi soit qui mal y pense」(「Shame on him who thinks evil of it.」「心懷邪念者蒙羞」)。由此這句話就成了這枚勛章的格言。另一個傳說說12世紀理查一世參加十字軍東征時以聖喬治為榜樣給他的騎士系吊襪帶而獲勝,後來14世紀的愛德華三世在設立這枚勛章時想起了這個典故。

這枚勛章設立後就有不少還沒有成為騎士的婦女獲得了這枚勛章。亨利七世在授予他母親瑪格麗特·博福特嘉德勛章後就不再向婦女授予這枚勛章了。至到1901年除少數女王自授這枚勛章外只有男士獲得這枚勛章。20世紀內除外國女王外沒有婦女獲得這枚勛章。一直到1987年伊麗莎白二世才改變了這個慣例。

勛章

佩戴者

嘉德勛章的佩戴者非常少,僅限於英國國君、威爾士親王和最多24名活著的成員,以及少數特例成員。僅國君授予嘉德勛章。

過去假如有一名佩戴者逝世的話其餘的佩戴者每人可以提名九名候選人(其中三名必須有伯爵或更高的銜,三名必須有男爵或更高的銜,三名必須有騎士或更高的銜)。君主可以在這些提名中選擇必要數量的頒發嘉德勛章,但君主不一定需要選擇受到提名最多的候選人。1862年維多利亞女王廢棄了這個提名形式,從此僅國君本人選擇受勛人。

從18世紀開始政府對向誰頒發嘉德勛章進行顧問參考。但是1946年喬治六世覺得嘉德勛章和薊花勛章獲得者太受政治關系影響。他與當時的首相和反對派領導人商討後將這兩枚勛章改為國君的個人禮物。因此國君在授予這兩枚勛章時不必與政府商量。

此外嘉德勛章還有一些特例佩戴者,這些人不算在上述的24名佩戴者的局限中。這些特例佩戴者包括王室成員,1786年喬治三世建立了這個特例以使他的眾多兒子不受這個局限限制。1805年他又將這個特例擴展到喬治二世的後代里。1831年這個特例再次被擴展到所有喬治一世的後代。

外國君主也可以成為特例嘉德勛章佩戴者。過去每次頒發這樣的特例勛章需要一個特別的法令,但是從1954年開始英國國君不必特別的法令可以自行向外國國君頒發嘉德勛章。第一位獲得特例嘉德勛章的外國君主是1813年俄羅斯沙皇亞歷山大一世。

假如一個佩戴者犯了巨大的罪行比如背叛罪的話,那麼英國君主有權剝奪其嘉德勛章。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數個帝國君主由此被剝奪其嘉德勛章,其中包括德國皇帝威廉二世 和奧地利皇帝弗朗茨·約瑟夫一世。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參戰後昭和天皇也被剝奪其嘉德勛章,但是戰後伊麗莎白二世再次為昭和天皇頒發嘉德勛章,因此昭和天皇成為兩次獲得嘉德勛章的外國君主。

軍官

嘉德勛章的所有佩戴者組成一個騎士團,這個騎士團有六名軍官:團長、法官、書記、首席紋章官、先鋒官和秘書。團長、書記和先鋒官是在嘉德勛章設立時就產生的,首席紋章官和法官是15世紀設立的,秘書是20世紀設立的。

團長傳統由英國國教會最高主教溫切斯特主教擔任。法官過去由溫莎城堡所在的教區的主教擔任,後來這個職務也容其他人擔任。

書記一般由溫莎城堡教長擔任。首席紋章官由紋章學院的首領擔任,這名紋章官有保管騎士團成員的紋章和頭盔的義務。秘書由一個專職傳令官擔任。先鋒官由英國上議院的侍衛長和黑棍侍衛擔任。

溫莎軍人騎士

嘉德勛章設立時愛德華三世還指定了26名「窮騎士」來管理該騎士團的教堂。這個數目並不穩定,17世紀時只有13名窮騎士。1660年查理二世加冕後將其數目提升到18名。19世紀這些騎士不願被稱為「窮騎士」,因此威廉四世將他們改稱為軍人騎士。

一開始這些窮騎士是貧窮的退伍軍人,通過每天在騎士團的教堂里做祈禱而獲得一定的薪水以及在溫莎城堡居住的權利。今天這些騎士不再是貧窮人,但是依然是退伍軍人。在正式場合下他們作為騎士團成員的護衛,以及在騎士團的教堂里做神事,但他們不是騎士團的成員。

衣飾和標志

佩戴者

在正式儀式上嘉德勛章的佩戴者要穿專門的衣飾和持專門的物件。許多這些衣飾和裝備是從1821年喬治四世加冕時流傳下來的:

衣飾中的披風從15世紀就開始有了。過去是用棉布作的,從16世紀開始是天鵝絨作的。本來這件披風是絳紅色的,在17和18世紀其顏色為天藍色、淺藍色、皇室藍、深藍色、紫色和海藍色不等。今天的披風為深藍色的,內襯為白色的塔夫綢。國君、威爾士親王和王室成員的披風有拖擺。除國君外披風左肩上縫有由吊襪帶環繞的聖喬治十字的紋章,國君的披風上縫的是騎士團的星。右肩上佩戴有深紅色的天鵝絨的披風的頭罩和外套,但隨著時間頭罩和外套都失去了其功能,今天它們看上去就像一塊紅布。

帽子是黑色天鵝絨制的,上配白色鴕鳥和黑色蒼鷺的羽毛。

領環系在披風外,它也是15世紀和16世紀引入的。它由純金組成,重0.933千克。它由金結與琺琅的圓章交替組成。園章內的圖案是由吊襪帶環繞的玫瑰。亨利七世前每個吊襪帶環繞兩朵玫瑰,一朵紅色的,一朵白色的,亨利七世改變了這個設計,現在吊襪帶只環繞一朵紅色的玫瑰。

喬治聖像是一個吊在領環上的、琺琅制的多彩的三維聖喬治騎馬屠龍的像。

男士將吊襪帶帶在左小腿上,女士帶在左臂上,在眾多物件上也繪有其圖案。它是嘉德勛章的命名來源,由深藍色(本來淡藍色)的天鵝絨組成,上書金字的勛章格言。外國君主的吊襪帶還飾有各種珠寶。

在其它場合下嘉德勛章的佩戴者持簡單一些的標志:

領環可以戴在軍裝或者禮服的外面,它由絲帶固定在肩膀上,假如佩戴者還有其它勛章的話他們還可以佩戴其它勛章的勛帶。

佩星是17世紀查理一世引入的,它可以佩戴在左胸。它是一塊琺琅制的多彩的由吊襪帶圍繞的聖喬治十字的徽章,徽章由八角形的銀星環繞,每個角上射出數條射線,上下左右的角上的射線比對角上的射線長。過去外國君主的佩星上還欠有數顆珠寶。由於嘉德勛章是英國最高的勛章,因此它必須戴在其它勛章之上。

佩帶寬10.16厘米,帶在左肩上或者釘在左肩下,它是17世紀查理二世引入的。佩帶的顏色多次改變:本來是淡藍色,在漢諾威王朝時顏色變深。1950年定為「翠鳥藍」。即使佩戴者擁有多枚勛章他每次只能帶一根佩帶。

標章是一個懸掛在佩帶上右脅部位的一個金牌,上面刻有聖喬治騎馬屠龍的圖案。15世紀時這個標章掛在脖子上,但是這對騎馬不方便,因此改為掛在佩帶右脅部位。

佩戴者死後其最近的男性親屬將標章和佩星親自交還給英國國君,其它標志則交還給騎士團管理中心。

軍官

在儀式場合下軍官穿以下服飾和佩戴以下標記:

團長和法官的披風與佩戴者一樣是深藍色的,其他軍官的披風是深紅色的。所有披風佩戴聖喬治的徽章,首席紋章官還穿他的外衣。

軍官佩戴一個不同的、掛在項上的標章。團長的標志上繪吊襪帶圍繞的聖喬治騎馬屠龍圖案,其上方有一個主教的帽子。法官的標章是由吊襪帶圍繞的玫瑰。書記的標章上是吊襪帶圍繞的一個王冠下兩個交叉的羽毛筆。首席紋章官的標章是吊襪帶圍繞的王朝徽章和聖喬治十字。先鋒官的標章是吊襪帶圍繞的一個結。秘書的標章是吊襪帶圍繞的一朵玫瑰前的兩支交叉的羽毛筆。

法官帶一個裝有騎士團印章的錢包,錢包上綉有王室徽章。首席紋章官帶軍官的儀仗,但一般不帶冠。先鋒官持軍官的儀仗。

溫莎軍人騎士

本來窮騎士穿紅色披風,披風上繪聖喬治十字,但是不繪吊襪帶。16世紀和17世紀伊麗莎白一世將披風改為藍色和絳紅色的袍子,查理一世於17世紀又恢復了紅色的披風。窮騎士改名為軍人騎士後披風被放棄。今天的軍人騎士穿古軍裝:帶紅條的黑褲,紅上衣,金色的肩章和穗,帶羽毛的帽子,和帶白穗的劍。

優先和專利

獲得嘉德勛章的人較其他騎士優先,其妻子、兒女和女婿也享受優先,但是女性獲得者的親屬沒有優先權。騎士團法官也享受優先權,不過這只是理論上的,因為所有的法官均獲得嘉德勛章,由此就已經較其他騎士優先了。而且過去總是一個英國國教會的主教任法官,而英國國教會的主教本身就已經享受優先權了。

嘉德勛章佩戴者被冠以「爵士」或「夫人」。男士的夫人也被冠以「夫人」,但是女士的丈夫不被冠以「爵士」。

嘉德勛章佩戴者可以在他們的名字後面加上「KG」(男士)或「LG」(女士)。假如佩戴者還佩戴其它勛章的話這兩個縮寫放在所有其它縮寫之前,「Bt」(男爵)、「VC」(維多利亞十字勛章)和「GC」(聖喬治十字勛章)除外。

嘉德勛章佩戴者可以在他們的臂上戴吊襪帶,假如他們希望的話,還可以帶一個繪有領環的吊襪帶,但這個形式不常見。

嘉德勛章佩戴者可以擁有自己的紋章。

❼ 二戰德國帽徽中雙刀是什麼意思

在軍銜、徽章中通常都會有麥穗(橡葉)、雙刀(雙槍)、旗幟或者星(鷹)等元素,這些標識的設計理念主要是源於歐洲中世紀的軍隊。

中世紀末,歐洲各國就已經出現了在軍人帽子上佩帶各種特殊識別標志的習慣,如匈牙利和南斯拉夫某些輕騎兵的帽子上,插有不大的帽纓或一束雄雞羽毛。18世紀上半葉,歐洲許多國家的軍隊開始佩帶帽徽作為標志。起初是用布製作的,後來改為陶瓷或金屬製品,樣式多為圓形或橢圓形,顏色一般與國徽(國旗)顏色相同。

而雙刀元素在軍隊標識中沒有特定的兵種或者序列含義,基本都是一種指揮權或者崇高榮譽的象徵,刀,即指揮刀,代表著軍隊的指揮權。至於二戰德國帽徽中的雙刀,意味也是一樣。

不過,我查了很多資料,沒有發現二戰德軍有雙刀標識的帽徽。只是其勛章上通常有雙劍橡葉的標識,都是墜系在第二個紐扣上。

❽ 幫我列舉幾個德國貴族姓氏 謝謝

格呂克斯堡、阿斯坎尼亞

布拉邦特、策林根

維特爾斯巴赫、利希滕施泰因

薩克森、奧爾登堡

科堡、梅克倫堡

哥達、霍亨索倫

石勒蘇益格、哈布斯堡-洛林

荷蘭斯泰因、戈托爾普

松德堡、荷爾斯泰因

(8)德國騎士帽子擴展閱讀:

貴族姓氏標志

德國姓氏中帶「馮」字的都是至少騎士階級以上貴族稱號。馮是「von」 的音譯,在德語中最直接的意思是:「……地方的」,「從...(地方來)」的。比如說要是一個貴族叫Angela von Berlin,那就是「來自柏林的安哥拉」。

西方貴族的姓氏標志在名與姓之間。「德」(de)是法國貴族或舊家的標志,如法國著名寓言詩人讓·德·拉封丹就是貴族家庭出身。

12世紀條頓騎士團(早期成員都為德意志貴族)參加第三次十字軍東征時,多次獲贈土地與城堡。為了和原住居民以示區別,就在自己的名字里加上「von」,後面的姓氏往往是封地、采邑的名字。

❾ 禮帽和爵士帽有什麼不同怎麼分類里禮帽和爵士帽

一種西式氈帽。1850年,美國人W.鮑勒爾首先以硬毛氈製成黑色圓頂硬禮帽,稱鮑勒爾帽,被男士用於正式社交場合。後傳入美國作為常用禮帽,稱德比帽。禮帽有大禮帽、小禮帽之分。大禮帽帽冠較高(約14~19cm),如英國伊頓學院學生戴的伊頓帽;小禮帽最初為德國男用帽,又稱漢堡帽.清朝末年,禮帽傳入中國。民國初年常見於禮儀場合,因此稱禮帽。中國採用傳統工藝製作禮帽,先將羊毛擀壓成氈坯,再盔燙成帽胎,整理、裝飾成帽。盛錫福生產的禮帽毛質松軟、色澤均勻、持久耐用,曾遠銷世界各地。
19世紀70年代之後,用於一般場合的西式氈呢帽不拘一格,稱便禮帽,其中女士禮帽有斐多拉帽、布列塔尼帽、騎士帽等.由裘皮、軟呢、絲絨等仿製的禮帽,俗稱布禮帽或縫制禮帽。用草緶、竹蔑等編結而成的,俗稱草禮帽,屬草帽類。其中金絲禮帽(採用絲絨緶)以雅緻著稱
而爵士帽其實是由禮帽中演變出的分支
但爵士帽可以添加褶皺原素,很活,也可以很多遍
而我們一般指的禮帽是不添加褶皺原素的
在材質上爵士帽更隨性一點

❿ 納粹德軍軍帽

叫野戰帽,戰爭後期在物資缺乏的情況下由於工藝簡單製作成本低大量配發給人民沖鋒隊和國民擲彈兵,前期德軍步兵和騎兵也有配發
不過由於山地部隊大量配發也叫山地帽,武裝黨衛軍和國防軍山地兵大多數都是佩戴這種帽子,不過他們的帽子在帽子側面繪有雪絨花標志,這是山地兵的標志。個人認為帶雪絨花的更好看
買的話需要到軍品店去買,你在淘寶首頁搜是搜不到的,搜二戰軍品一般搜出來的都是1:6的兵人道具。要到具體的淘寶店鋪,可以輸入你想要的軍品,然後點搜店鋪,這樣可能會有相似的搜索條目出來,不過那裡信譽就一般了。另外,在網上買軍品是非常不劃算的,價格昂貴,一條騎士鐵十字勛章綬帶都要好幾十,那隻是一個彩色布條而已。。。如果你真想在網上買的話,那就去二戰閃電軍事社區、鐵血社區或者其他的一些知名的二戰社區,那裡都有軍品販子常駐的。這個帽子個人認為如果買的話200塊以內可以接受。

還有那位朋友,不要誤導別人,那張圖片根本沒有體現出山地兵的特徵,而且你看好,這名德國軍人佩戴的領章是國防軍軍官的領章,具體軍銜圖太小看不清。而武裝黨衛軍第七歐根親王山地師是佩戴武裝黨衛軍專用領章的,非技術兵種右領(也就是我們視角的左領)是黨衛隊雙閃電標志,左領是黨衛隊銜級標志。黨衛隊和國防軍的領章是完全不同的,這是最基本的常識。

與德國騎士帽子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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