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三項制度包括什麼制度
法律分析:幹部制度、用人制度、工資制度。當前國有企業改革進展很不平衡,一些企業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滯後,需要加快推進。國家經貿委今天就此作出部署,要求國家重點企業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國有大中型骨幹企業力爭在近一兩年內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機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B. 三項制度包括什麼
「三項制度」的全稱是基層黨組織聯系服務群眾「三項制度」。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黨組織書記每周一次接待群眾制度。接待的主體是村、社區「兩委」班子所有成員。黨組織書記必須固定接待的時間,而且是每周必須有一天,除書記接待的這一天外,每周的其他四天時間,輪流安排其餘「兩委」班子成員,而且,每人接待的時間也是一個整天。
二是黨組織班子成員每年兩次進家入戶走訪每戶群眾制度。走訪主體從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擴大到「兩委」班子成員、村(居)民小組組長、大學生「村官」、駐村幹部、黨代表,以及在群眾中威信高、會做群眾工作的骨幹黨員。在走訪的方式上,要求「腳」入戶,做到「腳」要入戶、進家門,實地察看群眾的家庭成員構成、住房、家居環境、飲食起居、牲畜喂養等情況,了解他們的年齡、文化、政治面貌、家庭收入以及在生產、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是群眾意見定期辦理反饋制度。村、社區黨組織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在做好詳細登記的基礎上,根據職責許可權,確定群眾意見承辦、協辦單位和責任人,限時辦理,並將辦理情況或辦理結果及時反饋反映人。對群眾普遍關心的共性問題和各界關注程度高的辦理情況,進行公開、集中反饋。對一些需要通過階段性工作才能處理的問題,可隨時反饋處理的進展情況。對個別群眾反映意見的辦理情況,進行個別反饋。
C. 三項制度內容分別是什麼
三項制度是以下內容:
1、黨組織書記每周一次接待群眾制度;
2、黨組織班子成員每年兩次進家入戶走訪每戶群眾制度;
3、群眾意見定期辦理反饋制度。
【法律依據】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
第五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服從國務院。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D. 國企三項制度包括哪三項
法律分析:三項制度改革是指國務院針對國企的三項制度改革:勞動,人事,分配。以及人事部三項制度改革:公務員制度、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工資福利。改革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以下簡稱三項制度),是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的一個關鍵因素。改革的內容是 「員工能進能出」 伴隨國企轉型,國企中的人員也經歷著轉型,分配製度改革,效率與公平的雙重挑戰,幹部能上能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企業法》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加強對國有資產的保護,發揮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制定本法。第四條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分別代表國家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出資人權益。 國務院確定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大型國家出資企業,重要基礎設施和重要自然資源等領域的國家出資企業,由國務院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其他的國家出資企業,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 第一條 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基本情況截至2011年底,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以下簡稱全國國有企業)14.47萬戶,資產總額85.37萬億元,所有者權益29.17萬億元,在冊職工3672.4萬人,離退休職工1655.3萬人。2011年,全國國有企業實現營業收入39.25萬億元,實現利潤總額2.58萬億元,上繳稅金3.45萬億元,分別約佔全社會工商企業的35%、43%和40%。其中,納入國資委系統監管的企業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上繳稅金分別佔全國國有企業的71.2%、87.3%、80.7%和75.8%。
E.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包括什麼內容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包括: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三項制度是規范行政執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根本性、基礎性制度。
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規范源頭:重在打造「陽光政府」,主動、及時地向社會公開執法信息,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接受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規范過程:重在規范執法程序,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形式,對行政執法各個環節進行記錄,將影像資料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結果:重在保障合理合規實施執法,確保每一項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核,使執法者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決守住法律的底線。
(5)三項制服包括什麼擴展閱讀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背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也提出了明確要求。2016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試點工作方案。2017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在全國32個地方和部門開展試點,天津市被確定為試點城市。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於12月5日以國辦發〔2018〕118號文件正式印發,部署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