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快遞丟失了,該怎樣賠償
B. 快遞員把包裹弄丟了 怎麼賠償
快遞員要進行賠償,並且賠給支付寄件人或者寄件人指定受益方。賠償分兩種情況:
1、已經繳納保價費的,按照實際損失價值,但不高於最高報價金額進行理賠;
2、沒有繳納保價費的,按照郵政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以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郵寄中遺失物的具體賠償項目和數額,按照寄件人寄送郵件時雙方的協議(往往表現為快遞公司提供的附件格式文本)進行。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
第二十七條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第二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聯系方式,保證與用戶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咨詢、快件查詢等服務。用戶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用戶。
第二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停止經營的,應當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書面告知郵政管理部門,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暫停快遞服務的,應當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向社會公告暫停服務的原因和期限,並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C. 快遞丟失如何賠償損失
法律分析: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D. 快遞弄丟了怎麼獲得賠償
首先,可以與快遞網點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找該快遞公司總部投訴。
其次,如果雙方依舊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訴,也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提出申訴,如果涉及賠償金額較大時,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快遞服務國家標准》,發生包裹延誤、丟失、損毀或內件不符時,對於一般包裹,快遞公司除了要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主要是根據實際損失賠償,且只賠償直接損失,不賠償間接損失。保價包裹除了免除服務費用,還要按照保值金額賠償。除非是法律認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否則快遞公司都要照價賠償。
注意事項:
用戶在寄送貴重物品時,應當按照我國《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主動向快遞公司聲明包裹內含有貴重物品,並在快遞面單內明確標注,必要時選擇保價服務。同時,如果不願意選擇保價服務,在填包裹詳情單時,建議註明快遞物品的類別,並標注物品的價值。
此外,在寄送畢業證、學位證等重要物品時,應當選擇在寄送重要文件領域有經驗、信譽高的快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