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管局裡的協管員做制服局裡收壓金合理嗎
不合理,首先,城管協管員的服裝包括城管的服裝只能稱為識別服,稱不上制服。單位製作統一標志服是不能收取押金的。
⑵ 城管局得制服該由城管局出錢還是員工
我這里是局裡先出每月工資扣,這算押金。辭職的時候退衣服還押金。。。
⑶ 城管制服、城管工作服全國有統一的標准嗎
管制服有好幾種,款式都差不多,就是標志差別很大,還有就是顏色也有區別,大多數的部門是有統一的標準的,但城管工作服是沒有什麼統一標準的,比如南方和北方的區別就比較大,你去凱維琳看看。
⑷ 國家有沒有規定城管局必須統一著裝
國家有沒有規定城管局必須統一著裝,如果你定做城管制服工作服執法服的話,可以去凱維琳定做,他們在這方面具有權威性。既然沒有統一的要求,那麼城管制服也就沒有什麼統一標准了,你要找最新的款式的話可以去凱維琳看看,凱維琳是專業定做行政執法服的。
⑸ 勞動法有規定公司制定製服要扣員工工資嗎
你可以不定製公司制服,但是必須自己買制服
因為根據公司制度,未按照公司要求著裝的標准制服進行扣減工資,這個勞動法是承認的,當然前提是合理
比如你在交警隊上班,你上班穿便裝執法肯定要扣錢的,不過當然交警隊福利好,衣服都免費給
其他的也是一樣,所以一般都是衣服錢直接在下個月工資就直接扣掉了
不過也有公司制服是輪流穿帶的,你可以不交錢,但是離職了不能帶走,不過換句話說就是你穿的制服曾經別人也穿,穿著吃過飯,跑過步,干過活,出過汗,我個人是寧可在買一件新制服。這個就因人而異了
所以扣工資買制服是比較常見的現象,你可以提出異議,比如說我可以自己去買一套一樣的,不用買,所以你就說你有就可以了。不過既然買了離職以後制服衣服也是一定要帶走的哦
⑹ 關於公司員工制服費用收取由那方出的問題···
新入職的員工,若沒到試用期結束就離開公司,一般是交回工作服,退回押金。已過試用期者,若工作時間較長,工作服可以不退,不過有的公司規定在離職時是必須歸還的,這是公司離職手續上必須的一個步驟。要不,離職員工穿工服在外惹點亂子,影響不就壞了!如果用人單位強制勞動者用工資購買工作服,那麼用人單位的做法違反勞動法及相關規章。這屬於用人單位單方對於勞動合同中關於工資支付約定的變更。按照勞動規章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剋扣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扣工資用於購買工作服,是違法的。工作服是應該公司免費提供的,按照勞動法,企業是不能收取這個費用的
⑺ 去城管局工作,他們讓我交二寸照片和400塊錢的制服費,一般會有這個情況嗎
城管的服裝費是國家出的
⑻ 單位要求員工統一訂制工作服,員工需自己承擔一半費用,請問這違法嗎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很多單位要求職工承擔一半或者更多的工作服費用,是不合理並且違法的,但是,由於違法的情節較輕,涉及的金錢不多,就算有人起訴也不會有多少賠償,很多職工不願找麻煩,所以:明知違法企業卻照做,這就是違法成本低於守法成本,扣了廣大打工者的錢,現實就是如此,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