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裡面的馬甲以黃色、橘色、灰色居多,沒有區別,只是由於沒有全國性統一式樣,各地方標准不同。刑事被告人常穿的馬甲為單薄的無領無袖的坎肩兒,是在看守所監號里被羈押的人穿的簡便「囚服」,也被稱作號衣。這種囚服沒有全國性統一式樣,顏色以黃色、橘色、灰色居多。號衣的目的在於方便管理者對被羈押的人進行管理,防範其矇混出所。如果其逃亡,短時間內也便於捉拿。在押解過程中,號衣也起到識別作用。
2. 看守所里橙色馬甲代表什麼
看守所里的羈押犯穿橙色馬甲實際是為了達到「醒目」的目的,使他人容易根據犯罪嫌疑人所穿衣服識別其身份,避免其逃逸、藏匿!
3. 看守所藍色長袖囚服與橙色馬甲囚服的區別
1、區別案件的進行程度。穿橙色馬甲的人所犯的案件還在審理階段,穿藍色長袖囚服的人所犯的案件已經審理完畢,正在服刑。
2、對穿這兩者的人稱謂不同。穿橙色馬甲的人叫犯罪嫌疑人,穿藍色長袖囚服的叫犯罪分子。
3、對穿這兩者的人刑期不同。穿藍色長袖囚服的人是已決犯,余刑在一年一下的在看守所服刑。
4. 監獄罪犯穿的馬甲顏色區別都代表什麼意思
馬甲顏色並沒有含義,只是為了方便管理統一顏色樣式。
罪犯在監獄里不穿馬甲,有統一的囚服。而穿鮮艷顏色的馬甲,如橘紅色,的人,一般為看守所關押人員或嫌犯,為了顯眼醒目。
且經過司法改革後,只有罪犯才會穿著囚服,現在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上訴人等脫掉「馬甲」受審已在廈門、深圳、河南等多地法院率先實踐。
囚服的色澤和式樣,由各省、市、自治區勞改局按照文明管理的原則,自行制定,並在囚服,上.表左胸前印製小型符號,以便識別,但禁止在囚服上印製「勞改」或「犯人」,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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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斑馬線」囚服的含義:
如今我們熟悉的囚服,是1997年由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在廣泛聽取各級領導和業務部門意見後,組織人員進行設計後統一在全國推行的。
設計者張衛解釋說:「斑紋的表徵意義,正是監房中鐵欄桿的比喻。色相的明、暗對比,也喻示著從黑暗走向光明。」
1997年這次設計是全國范圍內實現了囚服的首次統一,象徵牢房欄桿和規范規矩的斑馬條,從此成為了代表服刑人員的標志。